时间:2024-04-24
摘要: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化,时尚创意产业蓬勃发展。时尚创意产业具有高附加值、高创意、流行期短、易仿冒、易被侵权、维权成本高等特征。文章以时尚创意产业中最具代表性的服装产业为例,分析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现状,并结合服装企业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提出知识产权保护路径选择及对策,并以此为鉴,为时尚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思路和方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时尚创意产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时尚创意产业;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4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7)12-0100-04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陕西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016F011)。
作者简介:刘秀红(1970-),女,陕西商洛人,西安工程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理论与实务。时尚创意产业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以知识产权的形成与应用为载体,满足人们的心理美化需求,从事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价值链活动的总和。主要包括服装、服饰、家具、工艺品、珠宝、玩具等,具有高附加值、高创意、流行期短、易仿冒、易被侵权、维权成本高等特征。[1]以时尚创意产业中最具代表性的服装产业为例,我国是全球首屈一指的服装生产、消费和出口国,全球每年生产的服装三分之一来自于中国,出口创汇位居国内各行业之首。但同时我国服装行业假冒、模仿、抄袭成风,侵权行为屡禁不止。因此,本文以服装产业为例,对服装时尚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选择及对策进行探讨,以探寻产业的健康发展之路。
一、我国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保护现状
服装产业作为全球最大、最具创新性和时尚性的产业,不仅促进了国际产业结构的均衡发展,使国际经济得以快速增长,同时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改善和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品味。服装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与其相关的制造、加工、销售等外延行业也得到了大力拓展。在服装业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中国,市场上傍名牌、剽窃现象仍大行其道,屡禁不止。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但对于服装产业知识产权法律方面,仍然保护不充分、针对性不强,加之企业维权意识弱、成本高等原因,致使原创企业对此无能为力,[2]极大影响了我国服装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通过对我国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分析,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服装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不健全,比如著作权法对于客体复制及成品服装客体认定方面存在欠缺,使服装产业的知识产权不能够全面进行保护;二是服装企业面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权意识弱、成本高,成为导致侵权现象屡禁不止的一项重要原因;三是由于设计本身具有易被抄袭、模仿、盗版等特征,使得服装企业面对侵权难以应对,加之服装具有季节款式变化快、申请专利保护周期长、成本高等特征,使得服装企业在选择何种路径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举步不前。
二、国外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一)国际条约有关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目前,国际上与服装产业有关的条约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从外观设计角度进行保护的《巴黎公约》,二是从实用艺术品角度进行保护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国际条约均规定,采用双重标准的保护模式还是分别保护的模式由各成员国自己选择。
(二)国外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1.英国。英国专利法对于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可应用于工业三方面特征的外观设计产品视情况不同分别给予保护。一是对于已注册但未进入工业领域的外观设计(包括服装设计),给予15年的保护期限,[3]期限届满后,自动恢复到非工业领域的版权保护;二是外观设计未注册且未应用于工业生产,则属于完全的版权保护,保护期为作者去世后70年;三是外观设计应用于工业领域且批量生产,则原版权消失,转而仅享有工业版权,保护期也降至25年,且不再适用于作者死后。
2.法国。服装之都法国,在《知识产权宝典》第L511-2条中对保护对象作了明确规定:产品外观与产品线条、轮廓、颜色、形状、质地或材料方面有特色的部分都可作为设计或款型受到保护。[4]法国是世界上唯一将服装作为著作权保护客体并对其进行双重保护的国家,保护期为20年,权利人可根据市场行情延长五年保护期。这对于设计师将自己最得意服装进行较长期限保护和推广具有重大意义。同时,法律还规定对于服装侵权行为可处三年监禁并处罚款30万欧元。由此可见,法国对服装作品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之大。
三、我国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分析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组成。以下,笔者以这三部法律为据对当前服装产业的保护路径进行分析。
(一)外观设计保护
从专利法的角度,可通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来实现对服装知识产权的保护,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最为现实有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①申请外观设计必须符合独创性和新颖性两大要件。服装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依法申请并获得法律保护的服装类外观设计。服装设计只要是设计者独立创作,并且新设计的服装与原有设计之间在视觉上有明显的区别,即符合外观设计的构成要件,通过申请并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此处的服装设计指应用于工业领域且批量生产的服装,而不包括仅用于欣赏目的而非批量生产的展示服装和概念服装等。
(二)著作权法保护
服裝制作的过程,主要包括服装效果图、服装结构图、服装样板和服装成衣四个环节,著作权法对上述环节的保护,暂无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也不尽相同。
1.对服装效果图和服装结构图的保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必须符合独创性和可复制性两个要件。服装效果图是设计师采用美术绘画的手法,借助造型、构图、色彩、线条等创作元素,创造出具出有审美意义的可视形象,是服装设计者设计思想在平面材料上的表现形式。服装结构图是设计师将所构思的服装各个部位详细比例、结构、所选面料以及配饰等内容的平面表达形式。由此可见,二者都是服装设计师设计思想的表达,都可通过不同的服装材质实现大量复制。因此,服装效果图和结构图均符合著作权客体的两个构成要件,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设计师应享有著作权。同时,实施条例第三条还规定作品包括美术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等内容。[5]服装效果图通过绘画的方式表达具有艺术气息的造型设计、色彩(颜色)搭配、材料组合等,所以可将其纳入到美术作品中予以保护。[6]由于服装结构图是对服装效果图构思和创意的实现,并为进行批量生产服装而绘制的产品设计图,所以亦可作为图形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endprint
2.服装样板的保护。服装样板是服装设计图和成衣的中间环节。样板来源于设计图,是对设计图的理解、表达及演绎。制版师在制版过程中往往要通过初级纸样制作、试坯布、修改纸样等多个步骤才能形成最终定型的样板,样板汇聚了设计人员和专业制版师独创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是专门为工业化生产成衣而制作的图形作品,也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7]
3.服装成衣的保护。服装成衣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曾出现过将服装成衣作为受著作权法保护客体对待的判例,比如胡三三诉裘海索案,[8]但由于我国不属于判例法国家,在司法实践中服装成品仍难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在2014年6月6日提交的对现行著作权法的最终修订稿中,增加了实用艺术作品这一著作权法保护客体,使服装成衣作为实用艺术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成为可能。[9]
(三)商标法保护
商标是一种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记,目的是为了区别不同生产者所提供的相同或类似商品,防止产生混淆,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维护生产企业的商誉,具有识别性的功能。一般情况下,商标法保护的是企业已注册商标。对于服装企业来说,商标一旦注册成功,企业就具有了专有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法律将禁止任何企业未经许可假冒或仿冒其注册商标,同时要求商标侵权方应承担刑事或民事赔偿责任。
四、我国服装知识产权保护路径选择及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服装产业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三条路径进行保护,但对于企业而言,如何选择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路径,以及路径选择的方法和策略等依旧是企业面临的难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如下图所示。
(一)专利法保护
1.有选择地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外观设计申请周期长、申请和维持成本高、保护期短,而服装具有流行周期快、产品生命周期短等特征,企业在服装上市前来不及也不可能为所有服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因此,企业可根据自身实力有选择地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比如能代表品牌风格的经典款式、当季的主打款式等。
2.全方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服装外观设计是线条、色彩、图案等要素的综合运用。若对某类服装产品申请专利,企业应根据实际状况和需要尽可能扩大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可将不含任何色彩、图案的服装款式申请产品造型外观设计专利,同时也可将服装图案、色彩和线条申请图案专利,还可将上述单独要素加以组合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款式加图案、款式加色彩、款式加图案加色彩等,从而使服装产品从不同角度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相较于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外观设计专利提供的是一种独占性和排他性特征的强保护。这种保护有利于专利权人合法排除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而进行的抄袭和仿冒行为,从而保护设计者、生产者的利益免遭侵害。因此,应受到服装企业的足够重视。
(二)著作权法保护
1.著作权登记。著作权法相较于专利法,对服装的保护具有快速及时、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保护及保护周期长等优势。法律规定作品一经完成,就自动取得著作权。可见著作权的获得门槛较低,但也容易发生权利纠纷。所以,对于服装一旦设计、制版完成,应立即启动服装效果图、结构图和样板的著作权登记工作,以确认著作权归属。著作权登记具有简便、有效、核查时间短(最多1个月)、费用成本低的特点,所以服装设计师应将设计图样和样板的著作权予以全面登记,同时采取公开发表、打包公证等不同方式寻求保护。[10]一旦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出具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作品登记证明将有利于权利人举证和维权。
2.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双重保护。对于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可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服装作品,设计师应申请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双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要长于专利权,一件服装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终结之后,其仍旧可以受服装知识产权保护路径选择对策表
路径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内容服装款式、图案、色彩服装效果图、结构图、样板、成衣商标选择
对策①经典款式、主打款式申请
②款式+图案、款式+色彩、款式+图案+色彩等①设计图样和样板著作权登记
②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双重保护①及时注册商标
②注册“防御商标”和跨类商标
③认定驰名商标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著作权可作为一种简便、快速而又经济的辅助性保护途径。
(三)商标法保护
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服装企业若想要长远发展,就必须要对商标这一无形资产高度重视,同时也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经营状况,选择不同的商标保护对策。
1.中小服装企业应及时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对于注册商标采取的是“注册取得”和“注册在先”原则,即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但无商标权,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最先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成功的商标。因此,对于产品种类较少的中小服装企业,只需选择几个显著性较好、使用率较高的商标进行注册,即可以节省一定的财力,又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培养商标知名度。
2.大型服装企业采取多种方法,获取全方位的商标保护。对于大型服装企业除了应将品牌商标一一注册外,还应注册与已注册商标近似的“防御商标”。如企业在已注册“红桃K”商标之外,同时还注册了“黑桃K”“黄桃K”等商标,这些商标除了“红桃K”正常使用外,其他均为防止他人恶意抢注。目前,许多规模较大服装企业除了采取品牌多元化发展战略外,还以服装品牌知名度带动企业多领域、跨行业发展。因此,除了申请服装类商标外,有条件的服装企业可根据发展需求进行跨类申请商标,使其得到全方位的商标保护。
3.积极推进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是经过长期使用或大量商业推广与宣传,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悉的商标。[11]具有知名度高、识别性强、商业信誉好、易被侵权等特征。我国现行商标法对未注册驰名商标进行同类保护和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12]可见,驰名商标相较于普通商标保护力度之大。因此,无论是中小服装企业还是大型服装企业都应积极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既可培育服装强势品牌,又可在商标被抢注、复制、模仿时,向主管机关请求撤销侵权商标,使其获得更为全面的商标保护。
以上虽是以服装产业为例,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路径选择及对策,但也为时尚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思路和方法。总之,时尚创意产业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体现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相应时尚创意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选择最佳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时尚创意产业健康发展。
注释: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2008年12月27日颁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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