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鲁晶石 洪颖
内容摘要:张謇所处的时代是中西方文化剧烈碰撞的时代,破除封建传统观念,打破封闭守旧的思维模式,积极吸收外来先进文化,是不可阻遏的时代潮流。作为这一时期新兴社会力量的代表,张謇是近代中国第二次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政治运动的主角,是立宪运动的主要领导力量。
关键词:张謇 立宪 思想
近代中国立宪运动的开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始于维新运动。运动的领袖康有为不仅力主维新,而且强调维新不能局限于办学堂和兴工商等“变事”,特别重要的是在于制宪章、开国会的“变法”。而张謇则是改良运动的“后进分子”。改良运动初期,张謇提出“父教育而母实业”,两相配合,然后万事振兴。对于康梁等人提出的“变法”思想,张謇是疑虑参半的。
1895年,清政府和日本签订《马关条约》之后,作为主战派的张謇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他在日记中记载了《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并加注“几磬中国之膏血,国体损失无论矣”,他自我反省到“徒为口舌之争,不能死敌、不能锄奸。负父命而穷君禄、罪无可逭也”[1]。
一.立宪思想的提出(1901年)
1901年,张謇在其拟成的《变法评议》[2]中,阐述了自己的立宪思想。张謇认为,变法的方法有三种,“有必先更新而后旧可涤者,有必先除旧而后新可行者,有新旧相参为用者”。他十分看重“新旧相参为用”,认为“上破满汉之界,下释新旧之争”是变法的命脉。张謇强调,想要切实做到“新旧相参为用”,必须铭记“法所以行道,而法非道;道不可变,而法不可不变”分原则,必须严守中国固有的思想道德规范,即“斟酌今日弊政之标本,与夫人民之风俗,士大夫之性情,以权因革损益之宜,第轻重缓急之序”。张謇认为,不可不变,但不能速变。与其日行百里而受阻于五十,不如日行二三十里,缓缓图之,终有一天可以到达目的地。
张謇建议,参照明治维新以来日本设立公议所、集议院、元老院等的诸多事例,“凡制定新法、改正旧章,上有所建,交院议行;下有所陈,由院议达。故下无不通之情,上无不行之法”,实现朝野上下一体。张謇此时提及的议政院仅仅具备议政的职能。
二.日本视察(1903年)
《变法评议》并没有被朝廷接纳。张謇的政治热情受挫,转而投身于教育和实业。1903年,张謇为借鉴日本的相关经验,受邀去往日本。为期两个月的日本视察,让张謇深深地体会到,实业和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而中国实业和教育的振兴,迫切需要中国政府的制度改革。
张謇在参观博览会、视察北海道期间,发现中日两国政府对实业的态度大相径庭。日本政府对北海道的开垦采取了保护和鼓励的政策,因而北海道的垦荒大获成效;而张謇在创设通海垦牧公司之始,“有排抑之人,有玩弄之人,有疑谤之人,有抵拒扰乱之人”,遭遇了重重的艰辛。“和我二十二行省计之,如北海道者何止百倍?人民之可募而移者何止千倍?使尽如此经营,与富强乎何有?抉其病根,则有权位而昏惰者當之矣”[3]。张謇意识到政治改革的必要性,认为需要导入日本的立宪制度,修正封建专制统治的弊端。
同时,张謇也认识到国民教育的重要性。在与日本官员的交谈中,日本官员田中不二麿言“教育为开亿万人普通之识,非为储三数人非常之才。”“国之强不在兵而在教育。”张謇深以为然。归国后,张謇写下了《初等小学教育必须改良之缘起》[4],提出“国何为而须教育。教育者、期人民知有国而已,能有国之终效。使人人任纳税,当兵之责,多数无怨望而已”,希望能将小学教育与国民素质的养成结合在一起。
三.立宪运动前期(1904年-1908年)
张謇在为《日本议会史》[5]撰写的序言中称,要之立宪之始有事在,不立宪法,遂无望立法、行政、司法之实行也。西方之人有言:不知政治之组织,而妄求政治之权利,是妄想也。此非过论。张謇注重政治权利和政治组织的配套建设。从大定国是、政分三部到设议院、开地方官会议、开府县会议,直到召开国会,他非常详细的叙述了日本立宪政体的建立过程,希望中国能学习和效仿日本逐渐完备的立宪政体。
1906年,在《为时政致铁尚书函》[6]中,张謇向尚书铁良强调“立宪之不可复缓固已”建议“中日较近,宜法日,日师于德而参英;法、美不同,略观其意而已”。除此之外,张謇为减轻革新阻力,重点强调了日本“以帝国为政策”,立宪后仍然保持万世一系的天皇制度;并盛赞日本宪法“尊主庇民,巩固国势。正规俱在,似可采择。”一方面不能无主,另一方面又要防止专私。最佳的选择就是君主立宪。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构想,张謇积极的寻求与开明朝廷官员的合作,同时,又在民间宣传立宪运动,组织农会、学会、商会等近代团体,争取民间有识之士的支持,选择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对于这两种方式,张謇是这样认为的,“立宪大本在政府,人民则宜各任实业、教育、为自治之基础。与其多言,不如人人实行,得尺则尺,得寸则寸”。地方上需要振兴实业与教育,实现地方自治;在此基础上,政府逐渐实现立宪政体。对于此时的张謇来说,更希望由政府主导,循序渐进的实现君主立宪制;而作为民众,特别是各地开明乡绅的主要任务是,振兴各地的实业教育,积极参与地方自治。
在立宪运动前期,张謇仍然寄希望于清政府,希望清政府能造立宪运动中发挥主导作用,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政治上,建设绝对的中央集权制度,从而夯实国富民强的政治基础。
四.立宪运动后期(1908年-1912年)
然而清政府外交政策的失败,让以张謇为代表的立宪派迫切的要求加速君主立宪的进程,希望清政府能尽快开设国会。在《国会代表上都察院请愿书》[7]和《国会代表第二次请愿书》[8]上,张謇陈述了加速开设国会的迫切愿望。
“国会者,宪政机关之要部。有国会,然后政府有催促之机,庶政始有更张之本。不然者,无提契纲领之所,畛域各分,十一部不相统一也;上下相诿,地方官无可执行也。”张謇认为国会是进行政治改革不可或缺的机构。在《国会代表第二次请愿书》里,张謇提及了主张抓紧设立国会的缘由。“因无国会以立于其旁,则人民与官僚声气隔阂。其始也,则行政官不能借重全国人民之研究,以决定其施政方针。其继也,则因无国会以编订法律、法规,一切政治无所遵守。其终也,因无国会以为法律上之纠问,则行政官所负之责任,究属有名而无实,有始而无终。”而且,有国民的监督,才有国之立宪,而“无国会则所谓筹备皆空言”。
清政府有人主张,资政院是国会的基础,既然已经决定要设立资政院,国会的设立可以暂缓。对此,张謇认为,“然国家之为用,在于政府为之负责任。今资政院章程,绝不见有责任之政府。政府无责任,则资政院何能为?欲借此以督促整治之统一,振起国民之精神,必无国会之效。”资政院不能取代国会。
张謇还在《送十六省议员诣阙上书续》[9]中,借用儒教的“经”和“权”阐述了国会开设的正当性。“君子之立言也,有经有权。必明乎经之所在,而后不谬于权之用。朝廷以义使人民共任国家之责,人民亦以义奋而任其责。所谓经也,视国之濒于危而虑其亡,而谋其所救亡。……所谓权也,外审势之所灼,内度言之所宜,庶几达请愿之意而无所阻,则权也而不戾于经也。”在内忧外患的非常时期,能针砭时弊,理性改革,既符合儒家伦理思想规范中的“经”,又符合儒家思想中认同功利效果的“权”。
五.辛亥革命以后
辛亥革命爆发后,张謇意识到自己试图推行君主立宪制已没有可能。虽然自幼受到士大夫等伦理道德的熏陶,作为帝党在感情上与清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在民族危机的紧要关头,张謇只能选择转变改革的思路。
在日本中央集权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联邦共和制之间,此时的张謇更倾向于共和制。“路索谓国土过大,则中央之支配力有鞭长莫及之虞;老子谓治大国若烹小鲜;此中国国土过大,宜于共和分治之说也”[10]。张謇比较分析得出,君主立宪制更适合日本这种国土面积小而且民族单一的国家。而中国国土面积广大、民族众多而习俗各异,中央集权实现起来就比较困难。在地方自治方面,张謇推崇美式的地方分权。“政治则军政外交咸统于中央,司法用美制,分中央与各省为两级。财政民政,各省自定,而统计于中央”[11]。在维护国土统一的前提下,财政民政方面,充分尊重各省的自主性。同时,张謇又强调了“各民族团结统一”,“保卫国土完整”的主张。
参考文献
[1]张謇.张謇日记《张謇全集》(M)第一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371.
[2]张謇.变法评议《张謇全集》(M)第一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48.
[3]张謇.癸卯东游日记(M).岳麓书社.2016:50.
[4]张謇.初等小学教育必须改良之缘起《张謇全集》(M)第四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83.
[5]工藤武重撰.汪有龄译.日本议会史(M).江苏通州翰墨林书局.清光绪30年.
[6]张謇.为时政致铁尚书函《张謇全集》(M)第一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103.
[7]张謇.国会代表上都察院请愿书《张謇全集》(M)第一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138.
[8]张謇.国会代表第二次请愿书《张謇全集》(M)第一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145.
[9]张謇.送十六省议员诣阙上书续《张謇全集》(M)第一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128.
[10]张謇.辛亥九月致内阁电《张謇全集》(M)第一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190.
[11]张謇.致袁世凯函《张謇全集》(M)第一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186.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立项项目“张謇的革新思想与日本明治维新关系研究”(2016SJD770004)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学院)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