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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境遇中的民主政治重构

时间:2024-04-24

任春雷

(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29)

风险社会境遇中的民主政治重构

任春雷

(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29)

启蒙现代性所建构的民主政治模式在风险社会境遇中显现了技术主义、工具主义、民族主义困境,民主政治重构的路径,就是通过参与民主、对话民主以及全球民主的拓展,消解原有观念和模式的内在悖论,以便能够恰切地应对风险冲突,积极地承担风险责任,有效地实施风险治理。

风险社会;民主政治;参与民主;对话民主;求同存异

现代性所孕育的“风险”正在改变政治,包括公域与私域之间的边界以及以主权国家为基石的世界政治版图;“风险”也注定要政治化,控制逻辑的瓦解使现代社会的整合与团结重新成为棘手的政治议题。生活在一个充满人为不确定性的全球风险社会中,人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政治哲学的反思,尤其是对现代性的标志性成果——民主政治的反思。“民主”只是在现代社会才赢得了广泛的声誉,民主化也被普遍认为是现代化的重要指标。然而由启蒙现代性所描绘的民主蓝图已经在风险社会背景的映衬下显露出了合法性危机。金融危机、核危机、生态危机、公共安全危机、能源危机、恐怖主义等全球性风险隐患的频繁发作,充分折射出现有民主政治模式对于“风险”反应的迟钝和无力。我们应当做的当然不是舍弃民主本身,而是打开僵化观念筑成的壁垒,准确把握启蒙现代性的症候,寻求民主政治的重构,以便能够恰切地应对风险冲突,积极地承担风险责任,有效地实施风险治理。

一、从技术主义的民主到参与民主

规避风险,寻求安全是人类的本性。现代民主政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现代人为应对不确定性所做出的一种集体生活安排,从社会契约论的逻辑中我们也可以发现这一点。为了消除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存风险,改进人类的生存状况,启蒙思想家们设想通过民主制度,具体而言就是经公民选举产生的代议制政府,确保实现人民主权以及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可是这样的民主设计,在启蒙理性和技术进步信仰的主导下,却必然地被非经选举产生的权力机构所侵蚀。风险决策高度依赖于科学技术的确定性与资本的盈利公式,知识和金钱成为权力的化身。政治制度借助科学的权威、专家体系以及商业精英,以进步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和官僚机构来指认并管控风险。民主程序沦为陪衬,“对进步的信念代替了投票。进而那是一种对问题的替代,一种预先对未知和未提及的目标和后果的赞同。”[1]在这一制度框架中,对风险的定义和计算最初由对抗性利益群体和竞争性党派来进行,随后就被委托给可以绕过民主程序或对之预先占有的专家,并最终产生了技术主义的科层制政治结构。效率和秩序的诉求压制了风险的多元声音,控制的权力削弱了公众仅有的最低限度的参与权利,进步的信仰取代了民主的核心价值。公众被排除在风险决策之外,越来越游走于政治的边缘,民主也越来越背离了它的本来含义。国家政治权力中心漠视公众的风险感受,并与技术和商业精英合谋,将一切风险责任推卸给复杂的社会系统,模糊致害的根源和责任者。公众既要独力承受风险可能带来的危害,同时又丧失了判断风险性质甚至风险存在的主体地位。

传统民主政治模式的权力日益集中和有组织的不负责任,放任了风险的成长直至风险失控,引发了公众对政治的不信任,最终导致民主政治的合法性危机。危机的诱因并不是风险本身的变化,而是在于公民对国家提供安全保障的预期与这一期望所遭受的全面破坏之间的心理落差。以现代民族国家为核心的政治体系的权威性在工业现代化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害。信任危机与风险意识交互强化,叠加成信任风险,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全感。风险社会的形成对现有民主政治模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使其在独立面对各种风险的个体面前褪去权威的光环。因此,民主政治合法性需要在平等自由公民的广泛参与基础之上重新构建,国家政治系统的决策必须接受那些受此影响的公民审议。没有公民参与的决策常常会被政治集团或商业利益所掣肘,而且也常常对所谓专家意见采取不加批判地接受的态度。公民不应被当作政策的被动承受者,更不应当成为政策的工具和牺牲品。发展参与民主是打破决策权垄断和遏制有组织的不负责任蔓延的可行性路径。所谓参与民主,就是所有利害相关者共同参与公共事务并达成决策、规则与制度。它强调即使是民选的国家政治机构也不能确定代表公众的利益,更没有能力包办一切;主张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捍卫公民的知情权、发言权及同意权。参与民主可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充分发挥公民群体的信息优势和能动作用,增强社会风险的防范能力。在这种情形下,即使有损害结果发生,公众也会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从而可以大大减轻社会震荡。

应当如何实现参与民主呢?贝克提出的思路值得参考。他认为,政治的再造意味着有自我创造力的政治。这样的政治不从原有的形式中汲取其权力和强化其手段,而是设计并创造出新内容、新形式和新联盟。面对着日益增长的现代化风险,以公民的自我组织和普遍参与为核心的亚政治从“政治”手中接过了塑造社会的领导性角色。贝克的建议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参与民主应当成为一种决策结构开放的政治,破除专门知识垄断的政治,将公众的自由创造力作为发展动力的政治。参与民主要求所有公民必须首先意识到:在政治决策中,没有人具有超越任何其他人的优越地位,所有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者不应当被动地接受,而应当平等地参与决策过程。参与民主的构建应当扎根于人们的生活社区和工作场所,发挥每个公民个体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应当鼓励公民运动,为自愿行动的社会组织提供法治的保障;应当透过公民教育与公民政治参与制度的探索与创新,培育国家政治系统之外的公民社会。参与民主是对以国家政治权力机构为核心的民主观念的拓展,是技术主义的政治工程思维的终结,是对专家政治和精英政治的扬弃,同时也是对极权可能性的消解。参与民主通过公众的广泛参与打破了权力的垄断,将资本、技术和政治系统置于民主的监督之下,弥补了代议制民主的缺憾,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决策绕过民主程序的监督以及风险制造者对责任的逃避。

二、从工具主义的民主到对话民主

启蒙现代性所推演出的民主政治模式的一个明显趋向就是工具主义和自我主义。这种民主理论“把民主机制只看成是综合的、代表个人利益的工具,为了作出谁应当领导以及他们应当做什么的集体决定,必须以某种方式聚合公民对领袖、政党或政策的偏好”。[2]可是缺乏沟通的利益聚合与选票竞争,却忽略了理性探讨与公共关怀,往往导致政治决策的偏激以及社会的撕裂,对此又往往要诉诸于强力国家机器的裁决和弹压,进而为新一轮的冲突埋下伏笔。这种工具主义的民主观念不仅无法限制膨胀的欲望,反而是以此为目的的,全球风险社会的形成也因此成为其必然的后果。这对民主政治而言,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一方面,在启蒙现代性的视域中,应对风险的习惯途径就是持续强化国家的权力,可是国家权力的强化却又弱化了民主的价值,这就是现在通行的民主体制的两难困境。风险社会还凸显了民主的危机,隐含了一种极权主义和原教旨主义合法化的倾向。风险的失控、政治的冲突、社会的失序动摇了公众对于民主的信心,滋生了对民主的质疑。这也为某些极端主义势力的扩张提供了温床,他们利用“风险”话题,非难思想宽容、拒斥文化对话、压制自由个性,从根基处威胁着民主政治的存在,潜藏着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在风险社会中,随着风险占据了议事日程的中心地位,风险治理中的复杂状况要求突破民主政治的常规体制,拓宽不同风险论述之间建设性对话的制度空间,这又为我们提供了“民主化”民主的机会。风险社会中的民主政治转型并不需要完全抛弃原有的合理民主程序,但需要在由更广泛的社会民主所搭建的更加开放的平台上实现。

一个可能的重建方向是吉登斯提出的“对话民主”模式:“在分离已经不再可能的社会秩序中,在很多领域内,暴力之外的唯一选择是‘对话性民主’(dia logic democracy)——即相互承认对方的真实性,准备聆听或辩论对方的看法和观点。”[3]133他认为,对话民主本质上是一种情感民主。能够理解自己情感的人,也善于通过情感的交流与他人沟通。积极信任关系的维持,应当通过讨论和交流来进行,而不可能通过武断的权力来实现。在他看来,“激进的怀疑加剧了焦虑,社会创造出来的不确定性赫然耸现;在地方层面和全球层面上,巨大的差距隔开了穷人和富人。然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政治接触复兴的前景,尽管这种接触的路线与从前的主导路线截然不同。与后现代主义的难题决裂之后,我们可以看到,私人生活中的‘情绪民主’有可能向外延伸为全球性秩序中的‘对话民主’。”[3]134我们认为,对话民主指的是这样一种民主形式:拥有自主权的公民借助平等的对话、交流和协商,尊重并理解他人的意愿,在充分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凝聚共识,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政治合法性。对话民主不仅关注所有人的需求和利益,而且强调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包容不同群体的感受,推动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最大限度地汲取多数人的见解,扩大决策的民意基础。对话民主是一种能够有效回应多元风险文化冲突的具有巨大潜能的民主治理形式,它可以降低由排他性的选举操作所造成的社会对抗风险。

对话民主的观念显然是受到了协商民主观念的启发,它们同样批判传统的由工具理性主导的民主观念,认为民主不应仅仅是围绕权力和利益进行讨价还价的工具,还应是一种不断纠错、获得共识与合法性的程序;主张权力的合法性来自持续的对话和协商;认同说服而非强制是政治的核心。同时,对话民主可以说是对协商民主的进一步拓展。与协商民主强调理性协商的成果不同,对话民主更强调的不是借由理性达成共识,而是在彼此宽容的环境中的自由表达和相互理解。相比较而言,协商民主由于特别重视理性在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主张通过高质量的理性沟通能力来直接决定公共政策的制定,容易忽略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以及个体之间的差异,也容易发展成一种排斥公民普遍参与的知识精英主义立场。而对话民主汲取了协商民主的合理内容,并将情感沟通和相互信任置于优先地位。正是在此意义上,吉登斯认为:“对话民主不是自由民主的延伸,甚至也不是它的补充;不过从一开始,它就创造了社会交流的形式,这可能对重建社会团结是一个实质性的(甚至可能是一个决定性的)贡献。”[4]由于对话民主提供了与他人在承认价值多元的情境中共处的方式,它使行为主体能够在对话过程中,感受到他人的存在,促进社会责任感、积极信任和团结意识,因此,对话民主不仅将民主适用的范围扩展至传统政治领域之外,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包容差异性和多样性,恰当处理各种分歧和冲突,并且能够防御对理性的滥用以及所谓公意对个体权利的伤害,从而更适合应对风险社会的复杂的不确定性和文化多元主义的事实。

三、从民族主义的民主到全球民主

风险社会的出现与现代社会形成以来所确立的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全球秩序与发展格局有着密切的关系。民族国家的利益与资本的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了风险社会的形成。贝克指出:“当代西方社会的演化完全源于重商主义与殖民主义的思维,强调民族国家的主权能力和统治范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基本上阐述了强权民族国家的发展理论。因此,工业社会一方面寻求民族国家内部的社会经济和制度的进步,另一方面发展对外势力的扩张和侵略,以确保国家的优势和强大。这种‘方法论上的民族主义’所建构出的工业现代化的过程和结果,是我所认为的当代风险社会的根源。”[5]然而民族国家的壁垒最终却毁在了它参与制造的“风险”手中。当代风险是无法在民族国家范围内进行界定的现代文明制造的危险。现代化风险的普遍化破坏了民族国家的边界,以民族国家为单一主体的既有国际秩序已经无力应对威胁整个人类的风险。而启蒙时代确立的民主观念植根于有领土边界的现代民族国家之中,也就是说,民主和公民的概念只适用于主权国家的内部。如果抽离了民族国家的基础,现有的民主原则和民主程序都将无法运行。国家的高度组织性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同时并存,放纵了风险的扩散和责任的推诿。而现代风险偏偏内在是全球性的,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的全球风险问题凸显了当下民主政治的局限性。

风险社会,也就是世界风险社会,开启的是全球性的社会秩序重组,意味着现代性转型的必要性。任何国家,即使拥有高效的民主制度,也无法独自解决风险治理问题。全球合作是解决全球问题的唯一途径,合作的实现需要建立相应的国际机制,而国际机制则需要建基于全球民主的认同之上。将民主视为民族国家内部秩序的观念已经过时,这种观念不仅无力应付当代风险,而且其本身就是风险的制造者。民主的权利、责任与合法性原则需要拓展到民族国家的边界之外,因为我们既是某个民族国家的公民,也同时有资格作为区域或人类共同体的公民。全球民主是对主权—民族国家框架内的民主观念的超越,它从解决以国家为中心的风险治理机制失效入手,以多元主体构成的多层次的全球公民社会作为基本架构,要求涉及世界公众利益的政治决策的透明化、公开化和民主化,追求具有全人类意识的共同发展。全球民主有助于防范少数强权国家向弱势国家转嫁风险,也有助于约束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幌子推卸应负的国际责任。尽管面临着民族主义的强烈反弹,但是全球风险社会还是为构建全球民主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和成功的范例:各类国际组织,特别是非政府国际组织的兴起,多元主体的出现,全球性共识的达成,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等等。一种至少是处于起始阶段的调控和监督体系事实上正在形成,对民族国家的行为构成一定程度的制约。

当然,“全球民主”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传统民主观念和民主建制在国际关系领域的延伸,如吉登斯所说:“在全球化的发展层次上也有民主化的重要影响。我们不该把这些影响理解为通向世界政府之路上的步骤——如果‘政府’只被理解为民族国家的放大版的话。”[3]246全球民主的营建固然需要借鉴传统民主政治模式的合理元素,但更重要的是将参与民主和对话民主的新理念应用于全球层面。如果没有民主观念的变革,而是试图将传统民主政治系统复制到国际社会,就无法避免染上其模版所具有的痼疾。因此,全球民主并不寻求建立一个单一的“世界政府”,它意味着一种新的民主观念,即全球公共事务的多元参与和协商共治。全球民主的价值预设包含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利益的认同,同时也包含着对主体间差异性的承认。只有多元参与、协商共治才能够最大程度地解决全球性问题。多元指的是国际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参与指的是平等的主体地位,协商指的是相互理解和对话的精神,共治指的是合作应对人类面临的发展问题和风险挑战。全球民主的目标是促进人类的发展,建立全球风险治理体系,通过不同文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社群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沟通,从而增进信任、加强合作、求同存异、避免冲突,最终形成风险共担的全球公民社会。

[1]贝克.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264.

[2]何包钢.民主理论:困境与出路[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245.

[3]贝克,吉登斯,拉什.自反性现代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4]吉登斯.超越左与右[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86.

[5]薛晓源,刘国良.全球风险世界:现在与未来——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风险社会理论创始人乌尔里希·贝克教授访谈录[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1).

D61

A

1002-7408(2011)08-0040-03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球风险社会背景下的中国政治发展”(2009A402)的阶段性成果。

任春雷(1973-),男,河北涉县人,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在站博士后,研究方向:政治哲学与现代社会发展理论。

[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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