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新批评下鲍勃·迪伦《密西西比》文本分析

时间:2024-05-07

徐敏

2016年,美国当代著名民谣、摇滚艺术家鲍勃·迪伦因其“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开创了新的诗意表达”[1]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以此为界,国内对他的研究,可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主要介绍他的艺术创作、人物生平。后一阶段,有关他的研究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获奖事件[2];二、“诗人身份”及其形象构建[3];三、创作与时代的关系[4];四、作品的艺术性[5]。显然,前三个方面侧重于“外部研究”,后一方面虽是针对迪伦作品的研究,但主要从探讨大众文化与精英艺术的关系入手。国外对迪伦的研究关注到以下几点:一、歌词中的文学、哲学乃至宗教渊源[6];二、歌词中特定主题的呈现[7];三、迪伦对歌词形式与音乐结构的创造[8]。此外,还有恩杜卡·奥蒂奥诺与乔什·托斯编选的论文集《多声部的鲍勃·迪伦:音乐,表演,文学》[9],从跨学科角度探索迪伦音乐与文学作品产生的美学与文化影响。相较国内,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地区显然更注重对迪伦歌词作品的研究。

既然迪伦是以“开创了新的诗性表达”获奖,那么我们理应关注他歌词中的诗性表达。英文“lyric”一词源于古希腊语,原指有里尔琴(lyre)伴奏的吟诵诗,后兼具“抒情诗”与“歌词”之意,诗、歌本为一体。而英美新批评的诗歌理论正为解读迪伦的歌词提供了一条可供参考的道路。纵观国内外学界,少有学者从新批评的角度分析迪伦的歌词艺术。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在获獎之前,迪伦被视为歌手而非诗人,评论界倾向于从音乐而非文学的角度研究他。其次,迪伦的歌曲传唱度很高,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深受美国民众喜爱,其歌词显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精英文学。而新批评作为诞生于学院的理论派别,多以精英文学为研究对象。如今,迪伦摘得了诺奖桂冠,足见学界认可了他的诗人身份与文学成就。他的歌词不仅是街头巷尾传诵着的时代记忆,更成为主题严肃、内涵深刻的文学作品。因此,运用英美新批评的理论方法去分析迪伦的歌词,有助于实现对其作品的价值重估。尽管自上世纪70年代后,新批评逐渐让位于其它流派,但它的影响却经久不衰。有关“张力”的论说便是其中之一。1937年,艾伦·退特从两个逻辑术语“外延”(extension)与“内涵”(intension)中提炼出了“张力”(tension)一词。之后梵·奥康纳等人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张力逐渐发展为“诗歌内部各矛盾因素对立统一现象的总称”[10]。新批评派提出的两个重要概念:悖论(paradox)——“表面上荒谬而实际上真实的陈述”[11];复义(ambiguity)——“不论如何细微,只要它能使同一句话有可能引起不同的反应”[12],均可看作诗歌产生张力的条件。迪伦歌词中的诗性,很大程度上亦来源于此。

《密西西比》(“Mississippi”)[13]收录于鲍勃·迪伦2001年发行的专辑《“爱与偷”》(“Love and Theft”)。在《滚石》杂志评选的“2000年代最伟大的100首歌曲”中,它位列第17,被视为一首“漂泊者的恋歌”(a drifters love song)[14]。歌词以第一人称叙事,共分三节,分别叙述“我”与罗茜重逢、“我”与罗茜产生分歧却执意追寻她、“我”沉船淹溺的经过,每节均以“只有一件事我犯了大错/在密西西比整日蹉跎”(Only one thing I did wrong/ Stayed in Mississippi a day too long)结尾。笔者将按照文本顺序,结合叙述内容逐一分析《密西西比》中蕴含的张力、悖论、复义和隐喻,从多层面解读其艺术特色。

一.与罗茜重逢:回归故里

在歌词第一节中,叙述者率先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即一个从乡村混迹到城市、再由城市返至家乡的漂泊者,由此奠定了歌曲沉重的基调。而后出现了本诗中极富张力的一句——“天空火焰弥漫,痛苦倾盆倒落”(Sky full of fire,pain pourin down)。它既是景物描写又是心理描写,用短短七个单词描绘了一幅末日般的可怖景象。“pain”无论从写法还是从读音上都能使人联想到“rain”,“pour down”也常用来形容倾盆大雨。在此,迪伦不是直接将“pain”比喻成“rain”,虽也有隐喻成分,但更多的是利用单词的读音和字形,乃至整体语境来引人遐想。同样,人们还会想到,“rain”来自于“sky”,由水构成;然而“sky”中又弥漫着“fire”,与水不容。这便构成了一种悖论情景。它与古典修辞格意义上的悖论有所不同,并非从文字本身就能看出其前后矛盾之处,而类似于布鲁克斯在评价华兹华斯的《西敏寺桥上作》时所提出的那种“悖论”[15]。在华兹华斯眼中,大自然是奇美的、富有生命力的,伦敦城则相反,是人造的、机械的、腐朽的。可当亲眼见证晨光洒落在伦敦城上的美景时,诗人惊异不已,原来死气沉沉的大都市也能变得如大自然般鲜活美丽。他真诚地将这种惊奇之感呈现在诗歌中,由此,表面寻常之物变得不平常,日常事物显现出新奇的魅力,作为死物的城市获得了新生,“悖论”就这样产生了。迪伦的这句歌词亦是如此。漫天火焰本是不存在的,“我”却能够看到,因为“我”的内心充满了痛苦;这痛苦伴随着天空中的火焰倾泻而下,如同雨水一般,却没能浇灭熊熊烈火。于是,“我”的痛苦被具象化了,它既是火也是水,它既灼人又冰冷,它既存在又不存在;正如华兹华斯的“惊奇”被具象化了,化作了一座不同于往日的、沐浴在晨光中的、“活着”的伦敦城。开篇第一句歌词既勾勒出了一幅形神秘、恐怖的画面,又传达出一种主观上极端痛苦的感受,同时又合情合理。

随后,主人公陷入爱河,他的“思维和表达能力都那么高超”,却总是说不清他的爱人,“真是莫名其妙”。由此可以生发出两种解读:或许是他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变得糊涂;又或许是他的爱人太过复杂,捉摸不透。新批评派将复义视作诗歌语言特殊魅力之所在,正体现于此。即便《密西西比》的歌词带有一定叙事性,但诗歌对语言精炼程度的要求乃至对字数和格律的限制,与小说等叙事类作品相较,往往不可同日而语,因此一句歌词更可生发出多种含义。“只有一件事我犯了大错/待在密西西比整日蹉跎”,“你我的日子都有限度”,而“我”却还在密西西比浪费了许多时日。这不仅是叙述者对自己蹉跎岁月的悔恨,更为深层丰富的含义将在后文中呈现。

二.追逐罗茜:重温旧梦

歌词第二节以“啊,魔鬼进了街巷,骡子进了厩舍”开头,写“我”与罗茜的情变。“骡子进了厩舍”(mules in the stall)在俚语中有“被戴了绿帽”的意思,正与前半句中表现出的不安情感相对应。曾对“我”许下誓言的、梦中出现在“我”身边的罗茜最终背叛了“我”。她“很抱歉”,“我一样抱歉”。“我”或许是抱歉自己“无法化解”这些事;或许是抱歉自己“在密西西比整日蹉跎”,“从来都一无所有”。“昨晚我还认识你,今晚我却不懂”也与第一节中“却根本说不清你真是莫名其妙”相呼应,表达出一种今非昔比、物是人非的哀愁:爱情变质了,罗茜也随着这份爱情的消逝变成了陌生人。而“有人会向你伸出援手有人却无动于衷”一句似乎与前后文关联不大,细读来却贴切地体现出“我”心境——在这一意识流式的描写中,“你”并非指罗茜,而是指“我”,我们可以将它理解成这是“我”面临失去罗茜、心怀痛意时喃喃自语的一句话。不论他人是“伸出援手”还是“无动于衷”,都无益于改善这对恋人现在的境况。前文中已提到歌词的每小节都以“只有一件事我犯了大错/待在密西西比整日蹉跎”结尾,实际上它是对一首未命名歌曲歌词的挪用。原句是“It aint but the one thing I done wrong/ I stayed in Mississippi just a day too long”,这首歌在20世纪初的密西西比州立监狱流传甚广。密西西比州作为美国种族歧视较为严重的州,监狱里多为黑人囚犯。囚犯们常被安排到帕奇曼农场(Parchman farm)参加劳动,在此过程中他们集体创作了一些歌曲。这些歌曲被民俗音乐学家艾伦·洛马克斯(Alan Lomax)记录下来,得以流传。而其中正有一曲名为“Roise”。Roise也被视为理想的黑人女性形象。正是这样的“典故”,更使得《密西西比》从整体上产生了复义。我们可以把它当做一首漂泊者的恋歌:主人公四处游历,最终与罗茜相恋,他为自己曾蹉跎岁月而懊悔不已,也为罗茜的不忠伤透了心。

但这首歌词的意义并不仅仅限于恋人之间的情感纠葛。联系专辑名为极具种族政治意味的“爱与偷”,它源自美国文化史家埃里克·洛特的著作《爱与偷:黑面歌舞团和美国工人阶级》[16],指主流文化一面歧视黑人,一面又通过戏仿和挪用来“偷窃”黑人的歌舞和文化,实际表达了一种深爱。我们推断主人公应是一名黑人,由于犯罪(或遭受歧视)被关进了密西西比监狱。他希望爱人罗茜能够等待自己回家,可罗茜背叛了他。当两人再度团聚时,试图重温旧梦,却早已不复当年。罗茜心怀歉疚,而他“一样抱歉”。结合黑人在美国历史上所遭受的不公,主人公的特殊身份、服刑的不幸经历和爱情的失败,在这首歌曲更显得沉重和悲哀。歌词“我要一直看着你直到我双目失明”,让人体会到强烈的哀怨之情与悲剧式的宿命感。

三.沉船淹溺:美好已逝

尽管如此,“我”仍试图挽回罗茜。在歌曲第三节中,“我”踏上了寻找和挽留罗茜的旅程:“啊我追随南天星来到这里/我渡过大河只为了和你在一起/啊我的船已碎成碎片然后转眼沉底/我在毒药中淹溺,没有未来,没有过去/但我的心却不知疲惫,它轻盈它自由”。《密西西比》的美妙很大程度上在于它的复义,这一特点在本节尤为突出。“我”已经死亡,躯体在毒药中溺毙下沉,无所谓将来,更不必说过去,往日之事已不可追,来日无论能否再追寻到“我”的罗茜,也都释然了。“但我的心却不知疲惫”,它不会随着“我”的肉身一同消逝,而终将走向隽永,失去重量,伴着“我”的灵魂一并上升。“人人都在奔忙,即使早已到了地方”,这话显然带有悖论色彩。既然“到了地方”,怎么还会“奔忙”呢?但这不就是地狱中人“人来人往”的荒诞景象吗?“我”呼唤罗茜与“我”同行,即和“我”一起走向死亡,引诱她开始一段有趣的生活。淹溺在毒药中的“我”浑身湿透,衣料紧贴在身上;但因为“我”的心已自由,便不感到紧逼。于是“我”请求罗茜的“行善”以得到“幸运”。“行善”是指什么?还是死亡。在这里,最压抑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我”表达死亡的方式。“我”没有一句话是直接表达的,而是请求她与“我”同行、向“我”行善。“我”乞求罗茜给“我”她的手,那么“我”必然也向她伸出了“我”的手;将此与第二节中“有人会向你伸出援手有人却无动于衷”结合来看,这里的“我”仿佛在说,“我”给了你“我”的手,那么请“你”接受吧,因为愿意向别人伸出手的人已经不多了;假如“你”也愿意向“我”伸出“你”的手,“我”必然会十分感激。或许罗茜没有牵“我”的手,于是“空虚无穷无尽”,“我”深陷于“凉透的泥土”之中。尽管“我”“随时可以回头”,但“不能从原路往回走”,这逝去的爱情正如“我”在密西西比浪费了的时光般,早已無法挽回。或许罗茜牵了“我”的手,但这可怖的结局也并没能拯救丧失的激情。至此看来,这首恋歌已然成为了一首带有浓厚悲剧色彩的“挽歌”。

当然,我们也可以对第三节作另一种理解。也许“我”并没有死。“我”的心“不知疲惫”,“轻盈自由”,是因为“我”见到了罗茜,爱情使它重焕光彩。“我”的身体渐渐下沉,但已“不像把自己困在一个角落那样紧逼”,“我”轻松了,甚至握住了罗茜的手,期待她说出那句她是愿意属于我的。然而就在此刻,无穷无尽的空虚吞并了“我”。因为“我”忽然意识到,尽管我们可以回忆过去的美好,但却无法真正回到过去那段美好的时光,对重现往日的渴望实则不过是一种逃避现实的虚妄。照此看来,这首歌仍是一首爱情的挽歌。主人公在经历了爱人的背叛后选择了原谅,只可惜美好已逝,青春不再。

在《密西西比》中,我们可以听到在种族压迫的宏大背景下缓缓道来的个体的悲剧。同时,一种被新批评派称之为“非同质性的刺激物所招致出现的紧张力”几乎贯穿了整首歌曲:张力存在于“天空”和“火焰”的对立之间,存在于“痛苦”与“倾盆大雨”的隐喻之间,存在于“达到目的地的人们依然在奔忙”的悖论之间,存在于“我”与“罗茜”结局的不确定性之间,甚至,也存在于歌词的断句、音韵的协和之间。

参考文献

[1]https://www.bbc.co.uk/news/enterta

inment-arts-3764362(2022年7月30日)

[2]马汉广:《文学的事件化——从鲍勃·迪伦获诺奖说起》,《外国文学动态研究》2017年第1期,第19-28页。

[3]顾悦:《论鲍勃·迪伦的诗人身份》,《当代外国文学》2019年第1期,第110-116页。

[4]李保杰:《矛盾中前行:鮑勃·迪伦的创作与时代》,《外国文学》2017年第6期,第67-77页。

[5]陶锋,周璇:《大众文化还是精英艺术:论鲍勃·迪伦作品的艺术性》,《当代文坛》2017年第3期,第25-30页。

[6]Strunk, Thomas E. “Achilles in the Alleyway: Bob Dylan and Classical Poetry and Myth.” Arion: A Journal of Humanities and the Classics,vol.17,no.1,Trustees of Bost-

on University,2009,119–36.

[7]Davies,Paul.“‘Theres No Success like Failure: From Rags to Riches in the Lyrics of Bob Dylan.”The Yearbook of English Studies,vol.20,Modern Humanities Research Association,1990,162-81.

[8]Hartman, Charles O. “Dylans Bridges.”New Literary History,vol. 46,no.4,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15,737-57.

[9]N.Otiono,J.Toth, eds, Polyvocal Bob Dylan:Music, Performance,Literature,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19.

[10][11][12][15]赵毅衡编:《“新批评”文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120、353、343、354-375页。

[13]鲍勃·迪伦:《密西西比》,选自《鲍勃迪伦诗歌集:“爱与偷”》,罗池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0-14页。

[14]https://www.rollingstone.com/mus

ic/muic-lists/100-best-songs-of-the-2000s-153056/.(2022年7月30日)

[16]Lott,Eric. Love and theft:bl

ackface minstrelsy and the American working clas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鲍勃·迪伦,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鲍勃在高中的时候就组建了自己的乐队。1959年高中毕业后,就读于明尼苏达大学。在读大学期间,对民谣产生兴趣,开始在学校附近的民谣圈子演出,并首度以鲍勃·迪伦作艺名。1961年签约哥伦比亚唱片公司。1962年推出处女专辑名为《鲍勃·迪伦》。1963年起,琼·贝兹邀请迪伦与她一起巡回演出。2016年,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