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杜 玄
为了深入研究民办高职辅导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问卷及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初步了解了当前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的现实状况,通过网络回收了108份问卷,其中男辅导员58名,女辅导员50名,年龄在30-35岁居多,占25.93%;学历本科居多,占40.74%;专业结构比例较均匀,教育类占10%;辅导员工作年限4-5年的占50%;月收入4000占42.59%;辅导员培训频率占42.59%;出现职业倦怠的占71.3%;选择有机会转岗的占61.11%;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占50%;职责不清的占60.19%;自主学习者占28.7%;在工作中希望得到学校认可的占47.22%;能参加校外培训机会的占27.78%;对校外培训的认可教高的占74%;论文发表1-2篇的占44.44%。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
民办高职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较高,但是学历以本科学历为主,硕士及以上学历辅导员数量稀缺。在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中,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辅导员数量不多,专业对口率偏低。专业技能不足,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与探索贫乏是辅导员队伍存在的普遍现象。
对于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思想政治教师、管理干部、后勤管理人员、心理问题疏导者、学生事务管理者、人生发展引航员。而真正认同辅导员是教师的比率偏低,教育部24号令规定:“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同时,辅导员对于自身的规划缺失,大多数是以辅导员为过渡阶段,因为有些院校规定,如果转任课教师需要担任相应年限的辅导员工作,基本以3年起步,同时,辅导员承担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太多,不能科学的看待自己的身份,也致使在专业提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处境尴尬。因此在从事辅导员的阶段中,缺乏明显的辅导员成长发展规划,不利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容易流于形式。
民办高职专职辅导员职称结构主要以初级及以下职称为主。且队伍建设制度和考核机制不完善、不科学,学生事务性工作考核比重较大,且考核程序不够公开,考核结果流于形式,民办高职能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从辅导员的准入条件、选聘、岗位的细化、具体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培训进修机制、专业化建设的举措、激励机制、退出机制等方面的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较少。而这些也制约了辅导员队伍的整体建设。
多数辅导员没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能够发表论文的也是大多数,而且是一般期刊,多数的培训机会也是省内的,能去省外培训的少之又少,而大部分辅导员希望学校能够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比如:思政骨干出国研修项目、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出国访问学者计划、国内高校交流活动等基本不能在民办高校实现。
学校对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重视程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角色定位偏颇,对自身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工作认同感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员工作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物质待遇不够高,晋升渠道不够通畅,发展前景不够清晰。
辅导员要在宏观、中观、微观的综合角色定位中,准确、全面、透彻、灵活地把握自身的角色,要明确辅导员角色内涵,履行辅导员的职责,完成辅导员的任务,科学合理的制定好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
首先辅导员职业素质的前提是政治素质,辅导员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要能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并能够贯彻落实,还要有政治性原则,能够科学的认识、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也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拓展自己的思想深度;其次,辅导员职业素质的基础是业务素质,要有文化修养、要有学习能力、要有教育能力、要有管理能力、要有服务能力;最后辅导员职业素质的关键是道德素质,工作中要有爱心、责任心、诚信意识和和谐能力。
目前,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虽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界围绕高校辅导员这一特殊群体,就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专业发展和职业活动等核心课题开展了深入研究,而民办高职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的具体落实者是民办高职院校,应制定符合本校辅导员实际情况的职业能力提升的相关制度,从辅导员的准入条件、选聘、岗位的细化、具体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培训进修机制、专业建设的举措、激励机制、退出机制、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置与专业技术职务选聘、工作成效的评价与考核等诸多方面对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建设作出明确的规定,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等一系列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在学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出制度保障性作用。
专业化的培训,要设立辅导员学习、培训专项经费,对辅导员进行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的培训。把日常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专业培训与心理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拓展性培训和发展性培训。培训的目的应以提高辅导员自身能力为目标,这些能力包括很多方面,如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敏锐的信息判断能力、危机处理的应变能力、工作模式的创新能力等。高校要为其搭建平台,创造培养的空间,并依托有关机构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职业咨询、素质拓展等方面学科知识的培训,组织课题科研小组,围绕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好难点开展理论研究。
设立辅导员工作室,实现辅导员向专业化发展。工作室的研究方向可以是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辅导、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员等为方向,有利于辅导员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又有利于提高辅导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从而去更好的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切实解决好辅导员职级评聘问题是帮助其成长的重要环节。为此,需要完善相应的职务评聘标准,所有辅导员均按职级制聘任管理办法,参照高校职称评审相关条件,充分考虑学生工作的特点,注重考核辅导员的实绩。辅导员职务等级由高到低,设“一级辅导员”、“二级辅导员”和“三级辅导员”,从正式获得职务等级聘任的次月起,参照教师职务“副教授”、“讲师”、“助教”标准享受等级职务津贴。例如: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参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学校辅导员职级设初级辅导员、中级辅导员和高级辅导员三级,按照从低到高顺序,初级、中级辅导员工资各设置Ⅰ档、Ⅱ档、Ⅲ档、Ⅳ档、Ⅴ档五档,高级辅导员工资设置Ⅰ档、Ⅱ档、Ⅲ档、Ⅳ档、Ⅴ档、Ⅵ档、Ⅶ档、Ⅷ档八档。学校鼓励辅导员参评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资格,依托的学科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主,辅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所属其他二级学科及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高教研究专业,包含以学校开设专业为依托的其他专业。
完善辅导员的待遇和条件,是稳定辅导员队伍的重要举措,也是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的物质保障,要适当提高福利待遇,设立辅导员岗位津贴,要与专任教师持平。设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用于辅导员的表彰、培训和考察。切实解决辅导员的职务竞聘、职称评定问题。
美国的辅导员制度建立至今有100多年的历史。在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已成为一种职业方向,学生事务管理者有专职和兼职之分,有一支具有相应学历、层次分明的专职队伍。对管理人员的聘任、提升具有较为明确的要求和程序。根据其岗位职责,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可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一般而言,申请初级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心理咨询、学生事务实践、学生发展等方面的硕士学位。在人才培养方面,一些专业协会和高等学校的某些相关专业还为从事这项工作的人提供职业培训。除此之外,还成立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协会和职业组织,出版专业期刊、推行职业标准等等。我们要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的工作经验,加紧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推进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学校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促进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管理,要积极搭建起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平台,从而形成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和多元化的格局。只有这样,辅导员队伍的职业能力提升才能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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