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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三个关系 提升“共同缔造”实效

时间:2024-04-24

陈慧颖

党的二十大要求“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22年6月召开的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在全省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快推动湖北先行区建设的应有之义,更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载体。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在试点过程中,必须转变观念、健全机制,注重统筹政府、社会、群众等多方力量,正确处理好干部与群众、社区与群众、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在全省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密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表达,实质就是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群众事群众议、群众的事群众一起做,建立良好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须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搭建沟通平台。

***总书记强调,“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必须落实好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这一核心要求,积极搭建起了解群众需求、汇集群众智慧、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方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结果的沟通平台,学习群众智慧、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塑造群众精神,按照群众意愿确定共同缔造做什么、不做什么,杜绝过去干部决策拍脑袋、干部群众两张皮、“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让群众变“要我做”為“我要做”,在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中唱主角、当主人翁。

须践行“一线工作法”,解决现实问题。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找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员干部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身到心入,切实践行“一线工作法”,落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各项要求,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须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激发群众热情。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发展质量的要求更高,诉求更多元化,内容更丰富,因此对群众工作的要求更高,针对性更强。党员干部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关键在于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必须站稳群众立场、树牢群众观点、增强群众感情,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广泛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带领群众“一起干”,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共同的自觉行动。

坚持以城乡社区为载体,进一步凝聚社区与群众的关系

城乡社区是实现地理单位、管理单位、治理单位相统一的基本单元,是实现社会治理和群众治理的基础,与居民利益切身相关,容易形成独有的社会认同感,最能发动居民参与。“共同缔造”的基础在社区,必须坚持以社区为载体,找到群众需求的“最大公约数”。

须强化党建引领,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党建引领、意识凝聚是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在“共同缔造”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健全社区到楼栋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向辖区单位、企业、群众组织拓展延伸,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共同缔造”活动中更好地把各类社会组织、群众组织凝聚起来,加强领导和引导,确保方向正确、方法得当、工作到位。

须发展社会组织,搭建“共同缔造”的“朋友圈”。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各类群众自治组织,根据群众需求发展文创会、舞蹈队等社会文化组织,引导居民加入一个或多个社会组织,在这些组织中找到位置、参与自治、发挥作用。用好用活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经常性组织开展百姓宣讲、社区故事汇、传统节日包饺子做月饼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让居民群众在共同缔造中不断拉近距离、扩大交流圈、加深熟悉度,成为利益相关、生活互助、情感互通的新型“熟人”“朋友”,增强对建设美好共同家园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

须用好“五共”方法,发动群众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共同缔造”关键在“共”,社区和群众做好“五共”文章。决策共谋,就是要拓宽与群众交流的通道,搭建群众相互沟通的平台,发现群众需求,汇聚群众智慧,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实现群众的事让群众做主。发展共建,就是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发动群众出资出力、投工投劳,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建设共管,就是要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发展志愿服务等,发动群众对共建成果进行管理监督。效果共评,就是要通过组织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的实效进行评估、评价,持续改进工作,让群众满意。成果共享,就是要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使广大群众更好共享“共同缔造”的成果。

坚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

***总书记考察湖北时,多次强调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必须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

须深化“共同缔造”理念,转变政府角色。近年来,我们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联系帮扶基层,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但是,还有不少带有共性、相对复杂的问题,采取以往“大包大揽”的方式,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资源力量难以解决好。必须创新工作思路,运用“共同缔造”的方法,发动群众共同解决。开展共同缔造,切实把市民和政府的关系、社区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

须落实“三个下沉”,加快社区赋能。着力破除“共同缔造”活动推进中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政府、社会、企业、群众多方力量,着力建设完整的社区环境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让政府服务走进社区,重点抓好“三个下沉”,把资源、服务、平台下沉赋能到社区建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几百米”。

须倡导以奖代补,推动项目建设。省委书记王蒙徽反复强调,“共同缔造”要做到一个一个具体的项目中去,要通过实施实事项目,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县两级政府和部门,需精准对接社区和群众的需求,统筹各方资金用于“以奖代补”项目建设,通过多干多奖的激励效应,改变“等靠要”思想,形成各方资源汇聚、群众充分参与的有效机制,真正让群众成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共同缔造”是一把“金钥匙”,只要我们统筹好政府、社区、干部、群众等各方力量,通过决策共谋凝聚民意,发展共建凝聚民力,建设共管凝聚民智,效果共评凝聚民声,成果共享凝聚民心,就一定能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强,更好地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作者系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综合教研室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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