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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我国修辞学史的重表达轻接受性

时间:2024-05-07

内容摘要:我国修辞学研究的历史在总体上是重表达、轻接受的,从修辞学学科萌芽至今,这都是一个公认的现象。从《论语》始,本文简要分析并概括了古今文献中出现的这一现象。

关键词:修辞学史 修辞表达 修辞接受

1932年,陈望道先生在《修辞学发凡》中提及“修辞表达”:“修辞是传情达意的一种手段,是调整语辞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切的一种努力的理念。”修辞表达在语言运用上,说出的话或写出的文章要达到一定的目的,就要选择最适宜的词汇、句子、语调、篇章结构,这就需要更多地注意用词造句,以求收到预期的效果。“修辞接受”则是在言语交际过程中,听读者根据特定语境对口头或书面话语进行的感知、理解和评价活动。“言语交际过程”在此被视为“修辞过程”。在经历了一定的修辞过程后,作者的修辞表达在听读者处形成了修辞接受。但不同的听读者会形成不同的修辞接受。一旦作者和听读者没有对这一修辞形成认同,或认同差异巨大,那么这个修辞就是失败的,失败的原因可能是修辞表达的失败,或者是修辞接受的失败,再或者是双方共同的失败。

修辞学研究的历史在总体上是重表达、轻接受的,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我国修辞学研究历史以表达和言语材料为中心的研究思路是一以贯之的,在修辞研究的巨大声浪中,很少听到异样的声音,即使偶尔有“解码”的呼声,也被“编码”、“代码”研究的合唱给淹没了。当代学者对修辞接受的研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不得不说,对修辞接受的研究仍旧是当前修辞学研究的重点。

那么,为什么说我国修辞学研究的历史在总体上是重表达、轻接受的?

在修辞学的萌芽时,即春秋到先秦时期,修辞学还没有初步建立,有修辞表达和提及与修辞相关内容的文献中,对修辞表达的记载是具体、生动且形象的,而对修辞接受的记录较少。

宋代陈骙《文则》出现的一千多年前,《论语》就已经提出了一些讲修辞的言论。《论语·宪问》中说,“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意思是郑国的外交辞令,有人起草,有人讨论,有人修改,有人润色。这里的“修饰”、“润色”等都属于修辞范围。但孔子在这里只写出了外交辞令的表达法,却只字未提官员或百姓是怎样接受这样“被修饰和润色过的”外交辞令的。郑国的各个下属“外交官”能不能依照这样的辞令行事?如果张贴这样的告示,百姓会不会看懂呢?这些都是原文未提及的,换句话说,这些所谓的“接受效果”不受重视。《论语·卫灵公》中更是简单明了地提出:“辞达而已矣”,说明了修辞的总要:修辞就是用文辞来表情达意罢了。

《易传》里最早提出“修辞”,但也只是对表达者的阐释。“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意思是“修辞要建立在真诚上,文辞是表达情意的,修辞就是把自己的情意用文辞来表达,像一杆天平,一头是情意,一头是文辞,两者要做到轻重悉称,没有偏重偏轻的毛病,这就是修辞立诚。”然而天平却没有第三头:修辞接受。“修辞立诚”并没有与接受者产生什么联系,《易传》对修辞的研究也是局限于表达者这一方。但可贵的是,这时,古人已经意识到了修辞的两大重要特点:“情意”和“文辞”。

《左传》中大大赞扬了含蓄修辞“《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意思是:《春秋》是用这样的修辞手法来表达褒贬含义的:用意含蓄,用婉转的说法来掩饰,但却直言不曲说。这里又是分析了《春秋》的修辞表达,而忽略了修辞接受。

随着时代的逐步发展,修辞学也慢慢成长。从魏晋南北朝曹丕的《典论论文》、陆机的《文赋》到南朝齐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再到唐宋刘知幾的《史通》、白居易的《与元九书》、宋代沈括的《梦溪笔谈》……修辞学创立前期的文献大部分着重记载了修辞表达,对修辞手法、修辞运用都提出了不少新的意见,为修辞学的创立作好准备。

宋代陈骙的《文则》是我国第一本修辞学专著,内容大致可分为积极修辞、消极修辞和风格三个部分。《文则》广泛论述及了语法、句法、辞格、文章、风格、文体等多方面内容,初步建立了大修辞学体系。其中的论述内容虽然是对《诗》、《书》、《礼》、《易》、《春秋》等书面文献静态语言的考察,但却用动态的眼光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体现了辩证的修辞观。从《文则》的内容来讲,修辞表达是论述的中心,“怎样表达”是贯穿《文则》行文的主题思想。随后,元明清时代的学者开始真正着眼于动态的修辞,其中,元曲研究就是最好的例证。元曲的修辞研究不仅体现在对文字语句的研究上,也体现在对曲调等音乐形式的研究上。元曲为了符合演唱演出这样的出现形式,必须对押韵和对仗加以修饰,这样才能形成更好的修辞表达。当然,听读者对修辞表达的反馈,即修辞接受,是反作用于修辞表达的,但远没有修辞表达的主导作用明显。

然而,我国修辞学研究的历史对修辞接受没有一丝一毫的重视吗?——答案是否定的。

孟子明确提出了“知言”。《孟子·公孙丑上》中说:“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孟子主张分析诗时,不能拘泥于个别字眼而曲解其辞句,不能局限于辞句的表面意义而歪曲了作品的原意。在这里,孟子着重提出了对修辞接受者的要求,强调了修辞接受在修辞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在刘勰《文心雕龙》的《知音》篇集中讨论了文章的接受和鉴赏,其中有:“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宫商。斯术既行,则优劣见矣。”这六观即是从阅读到鉴赏的全过程。中国修辞思想史上接受研究仅有两条线索:“知言”和“求真”,孟子说明了“知言”,刘勰阐释了“求真”,修辞接受的研究的局限性在此,但幸而我们还有这样的研究支持。

中国修辞表达的研究从古至今一以贯之,现代修辞表达的研究始于1932年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陈望道先生也是注重听读者及其接受活动的,但受当时学科背景的影响,他在修辞研究中虽然一再强调修辞接受的重要性,但却没有展开专门和系统的研究。而对中国古代修辞接受较为系统的研究要参看1978年易蒲、李金苓先生的《汉语修辞学史纲》。其中第一次提出,“我国古代修辞理论也还注意到听读者理解和鉴赏的角度,它的特点是从如何读诗、读文、读小说、鉴赏戏曲等方面来立论的。”这样的言论时间晚于修辞表达的系统研究,但是非常具有研究启迪意义。到20世纪80年代后,受信息论和接受美学的影响,中国修辞学终于开始有了“解码”和“接受”问题的研究了,王德春、童山东和谭学纯先生都是先驱人物。

在未来的汉语修辞学研究中,“修辞表达”和“修辞接受”都将是被重视的,没有孰轻孰重之分。修辞学研究的天平两端不再是修辞表达中的“情意”和“表达”,而会真正变成“修辞表达”和“修辞接受”。届时,我们的汉语修辞研究将更近一步。

参考文献

[1]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2]易蒲,李金苓.汉语修辞学史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

[3]周振甫.周振甫将修辞[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4]赵毅.修辞接受论[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9

(作者介绍:毛晶晶,大连外国语大学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学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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