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刘尧 任元军
[摘 要]期刊影响因子(JIF)作为衡量期刊影响力的重要指标,在图书馆筛选馆藏期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比较客观的量化指标,在引入期刊与学术评价之初也起到过较好的作用。然而,JIF的作用逐渐异化,尤其是自JIF与高额科研奖励挂钩以来,引发了很多甚至是很严重的负面效应,一些期刊主办者恶意炒作,形成了期刊与学术评价界对JIF既恨又爱的躁狂症。因此全球包括我国期刊界与学术界对JIF的质疑和批判之声不绝于耳。面对JIF躁狂症,我们要做的不是简单地叫停或废除JIF,而是直面问题并坚持不懈地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因为任何评价方式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片面性。
[关键词]科学引用索引;期刊影响因子;期刊评价;学术评价
[中图分类号]G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8)04-0090-05
On the influence of hyping up journal impact factors
LIU Yao1, REN Yuan-jun2
(1.Institute of Educational Review,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Jinhua 321004, China; 2.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 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ingdao 266061, China)
Abstract:Journal impact factor(JIF), as an important index to measure the influence of periodical, plays an active role in the selection of periodicals in libraries. And as a relatively objective quantitative index, it also plays a good role in the introduction of journals and academic evaluation. However, the role of JIF is gradually dissimilated, especially since JIF is linked with high scientific research award, which has caused many serious negative effects. Some journal sponsors maliciously hyped and formed a mania of hatred and love for JIF in the field of journal and academic evaluation. Therefore, there are many doubts and criticisms about JIF from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s periodical circle and academic circle. In the face of JIF mania, what we should do is not simply stopping or abolishing JIF, but facing up to the problem and persistently seeking a better solution, because any way of evaluation has its unavoidable one-sidedness.
Key words:science citation index; journal impact factor; periodical evaluation; academic appraisement
目前,不少學术期刊压缩掉20%左右的年度载文量甚至更多,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这些期刊的主办者认为,只要压缩了年度载文量,做小了分母,就可以提高期刊的影响因子,进而增大期刊荣登核心期刊等榜单的机会[1]。2017年1月16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集刊(2017—2018)目录》在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示后,就立即引起了期刊界以及学术界的巨大争议。其导火索则是包括《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等在内的几家重点大学学报从“C刊”降为“C扩”了[2]。对此,无论是1月17日《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发出的《致作者信》,还是1月19日《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孙周兴在博客上发表的《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声明》,无一不将本校社会科学版学报从“C刊”降为“C扩”的意见,聚焦到与CSSCI有关的期刊影响因子存在被炒作的问题上。
期刊影响因子(Journal Impact Factor,以下简称JIF)又称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IF),是指某一期刊的文章在特定年份或时期被引用的频率。JIF是由尤金·加菲得(Eugene Garfield)在20世纪60年代创立的,现在已经成为国际较为通用的衡量期刊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国际知名的三大期刊《自然》《科学》《细胞》之所以在全球享有极高的声誉,就是因为它们持续保持着很高的JIF。从理论上来讲,一种期刊的JIF越高,它所发表论文的质量就越高,期刊影响力就越大,反之亦然。从逻辑上说,期刊不断提高所发表论文的质量是提升JIF最根本的正当策略。然而,随着期刊与学术评价对JIF的滥用,导致期刊与学术评价怪象丛生,因而越来越多的质疑与批判指向JIF,甚至JIF被废除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我们不禁要问,JIF这个相对统计量何错之有?事实上,JIF是在替滥用它的期刊与学术评价尤其是不恰当的科研激励机制背黑锅!
一、期刊影响因子的前世今生
格罗斯(Gloss)夫妇试图解决在图书馆预算有限的情况下,为学生购买可供查阅的化学期刊应该参照什么标准的问题。他们研究出的解决方案是,选取影响力很大的《美国化学学会期刊》,对它发表在1926年的247篇文章的3633条参考文献进行统计,并按引用次数对所有被引刊物进行排序,此排序结果与期刊的影响力相对应,图书馆就可参照此排序购买化学期刊了。1927年,格罗斯(Gloss)夫妇在《科学》(Science)上发表了他们关于期刊筛选方法的文章之后,他们的方法很快被其他信息专家推广到化学之外的学科领域。格罗斯(Gloss)夫妇的这篇文章,则成为JIF产生的思想源头[3]。
JIF的创立者尤金·加菲尔德(Eugene Garfield)的《引文索引用于科学》论文,于1955年发表在《科学》上,率先提出将一篇论文的被引次数作为影响因子。1958年,他创办了科学情报研究所(Institute for Scientific Information,简称ISI),1963年,他把影响因子定义修正为“期刊文章的平均被引次数”。1964年,他首次出版1961年的“科学引用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SCI),此后逐年出版一直延续至今。1973年,他套用SCI的思路和模式,推出了“社会科学引用索引报告”(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SSCI)。1975年,他开始出版“期刊引用报告”(Journal Citation Reports,简称JCR),每年提供上年度世界范围期刊的引用数据,给出该数据库收录的每种期刊的影响因子[4]。1978年,他推出了“艺术及人文科学引用索引报告”(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简称A&HCI)。
1992年,ISI被加拿大汤姆森公司(The Thomson Corporation)的分公司Thomson Scientific & Healthcare收购,于是就成了Thomson ISI。2000年,Thomson ISI推出了新一代学术资源整合系统ISI Web of Knowledge,提供多个领域中高质量的学术信息。2008年,汤姆森公司与英国路透集团合并成立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之后,JCR以“汤森路透JCR”的方式报道。目前,JCR是世界唯一权威性的期刊评价综合数据库,基于自然与社会科学文献的“引用索引”[5],涵盖200多个学科领域的近12000种期刊。“源刊”(Source Journals)是SCI收录的期刊,通过在源刊文本和源刊参考文献之间建立“引用索引”(Citation Index),提供检索学者的SCI论文发表数量和被引次数。实际上,JCR是SCI的一个衍生产品,JIF是基于对SCI(后来还包括SSCI和A&HCI)“引用索引”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后,所得到的结果。
1998年,尤金·加菲尔德在《科学家》(The Scientists)上叙述了JIF的产生过程,说明最初提出JIF的目的是为《现刊目次》(Current Contents)评价和挑选期刊。JIF作为JCR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被认为是衡量一本期刊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JCR光盘版显示有许多界面,表明期刊之间引用和被引用的关系。从JCR可以看出,哪些期刊是最常用的,哪些期刊是最有影响力的,哪些期刊是最热门的。JCR除了给出某期刊的JIF外,还会给出该期刊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名缩写(Abbreviated Journal Title)、总文章数(Total Article)、总引用数(Total Cites)、及时性索引(Immediacy Index)、期刊最新排序(Current Rank)、被引半衰期(Cited Half-Life)等。加菲尔德曾说,“所有这些实践的努力,是为了展示某一种期刊相较于其他期刊的影响力。”[5]
JIF这个相对统计量诞生后逐渐被期刊界与学术界重视,并成为公认的一种衡量期刊学术水平、论文质量、有用性、显示度的重要指标。正是因为JIF的影响,国际期刊生态与学术生态以及学术著作的发表机制也改变了面貌。近年来,尽管学术界对JIF的局限性有很多质疑和批评,但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好像已经别无选择,演绎着“无JIF不能评价”之趋势。在国外,许多著名期刊都在其网站上注明该刊的JIF,以表明本刊的学术影响力。比如,美国化学会志、Oncogene等。在国内,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的《RCCSE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等等,都把JIF作为期刊评价的主要或重要指标之一。
二、期刊影响因子作用的异化
我国许多高校都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制定其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认定标准”,但实际上北京大学图书馆曾明确表示,其核心期刊入围标准是为图书馆的馆藏服务的。事实上,JIF作为国际较为通用的期刊评价指标,其初衷就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明确表示的那样,主要是向读者推荐优秀期刊和为图书馆员制定文献收藏计划和经费预算提供服务。除此之外,JIF还能够为信息研究人员跟踪文献计量学的发展趨势,研究学科之间及各学科内的引用模式,研究学术论文生产的学问与专业学科的发展变化趋势服务;能够为出版商掌握和监测出版动态,掌握出版机会做出新的出版决策服务;能够为编辑了解和掌握自己编辑的期刊情况,制订有效的编辑规划和办刊目标服务;能够为学者寻找和确定与自己专业有关的期刊,确定论文投稿期刊,为证实已经发表自己论文的期刊水平服务;等等。
实际上,JIF在以上诸多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当JIF被用于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之后,就出现了一系列被诟病的问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因为JIF是某期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该报告年份(JCR year)中被引总次数,除以该期刊在这两年内发表的论文总数。从其计算公式来看,JIF只和被引次数和论文数直接相关,事实上还有很多因素影响着JIF的大小。比如,期刊大小(发文数)、期刊类型,不同学科期刊数目、平均参考文献数、引证半衰期,参与统计的期刊来源、引文条目的统计范围,论文长度、论文出版时滞、论文类型及合作者数,研究人员多少、社会知名度以及检索系统,等等。就是说,JIF仅仅是单一数据点,在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中,不能过分强调收录或被引用情况,必须联系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否则,就会给JIF带来人为偏差。
《自然》杂志在2005年的一篇社论中认为,当时《自然》的JIF(32.2)的89%可以归因于有关时段发表的25%论文的贡献。尤金·加菲尔德本人也观察到,1900—2005年的3800万篇文献中有一半论文没有被引用,仅有0.5%的论文被引超过200次,并且这些论文的1/4并非原创性论文。正因为如此,一些期刊主办者就以此肆无忌惮地炒作JIF。比如大量发表Letter,因为Letter类不作为文章来统计,从而能抬高引用次数提升JIF;大量发表文献综述,由于综述所涉及的问题远远超过论文,JIF也会比较高;强制作者引用,期刊主办者或明示或暗示甚至奖励作者多引用自己期刊发表的文章,以提高JIF;等等。据相关统计,采用这些方法后,期刊的JIF排序可以提高30%~40%[6]。
从理论上讲,某一期刊发表的高质量论文越多,这些论文的观点或结论被其他学者已发表的论文引用的次数就越多,JIF就越高,该期刊的影响力则越大。就是说,JIF如果能得到合理使用,JIF与稿件质量应该是相得益彰的,JIF比较高,作者投稿意愿增强,期刊就可以获得好稿子。但现实并非如此,JIF往往会被一些期刊主办者恶意炒作。比如,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ardiology被认为是JIF的炒作高手,2006年它的JIF是2.234,2011年迅速提升到7.078。期刊利用恶意炒作手段,看似“合法”地提升了JIF,但却破坏了期刊生态和学术生态。2017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收录集刊(2017-2018)目录》公示时,《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就在微博上发声明怒斥,所谓JIF也是可交换和买卖的,表示了对炒作JIF的愤怒。2014年,汤森路透发布了超过1.09万本科技期刊的年度排名,以及由于大量自引或从其他期刊文章中“过度引用”,被该名单拒绝因而不能获得JIF的39种期刊名称[7]。
在世界各国实行的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过程中,JIF的原始功能在评价中逐渐被异化了。分布于全球各地的研究机构和大学,均制定了本单位基于JIF的教学和科研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放大了JIF的激励导向效应,进而导致JIF躁狂症快速蔓延开来。对此,2016年7月11日,美国微生物学会(ASM)就表示,过度依赖JIF的评价系统是扭曲的,扭曲评价损害了学术本身,也阻碍了学术工作的交流。因此,ASM在其官网上宣布,旗下的期刊不再支持JIF。在ASM表态之后,期刊及出版界联合发文,呼吁期刊出版商不要看重JIF,并准备重塑期刊评价体系。汤森路透也建议,将JIF作为评价期刊影响力的一个指标,但“不是唯一指标”。
2016年7月5日,在生命科学预印本网站(BioRxiv)上,包括多家著名期刊(Science、EMBO、eLife)在内的几大顶尖级学术出版机构与出版社(PLOS和Springer Nature)的主编及高层,提交了一篇关于系统分析各大期刊JIF的论文。该文揭示了JIF不能体现单篇论文的引用信息,同时呼吁期刊评价降低对JIF计算的痴迷和依赖程度,并强调引用分布曲线。英国皇家学会和欧洲分子生物学组织出版社出版的期刊,已经公布了引用分布(citation distribution)这个概念。《自然》杂志的一名发言人称,《自然》将会尽快更新其网站,以使其涵盖多种评价标准[8]。
加菲尔德推出JIF的目的是很单纯的,就像费米之于原子弹,然而后来的用途并不如他们预设的那样单纯—今日JIF的作用异化已经对期刊生态与学术生态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JIF遭遇强烈抨击之后,也陆续出现了一些其他评价指标,如Plum X Metrics,article-level metrics(ALM,PLOS使用)和Altmetric(Nature Publishing,Wiley等使用)等。随着学术文献数据库的完善与学术的进步,可能会不断地推出用以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的新指标,但我们也要明白,不可能有完美的评价指标,关键还在于使用者是否科学理解和合理地使用这些指标[9]。
三、期刊影響因子的负面影响
汤森路透尽管一再强调,JIF作为衡量期刊影响力的常用指标应给予合理使用,不宜作为评价学者或机构的替代品。然而,近年来JIF常常被学术界滥用于评价学者或机构,对学者或机构进行的排名与奖励一般均根据论文所发期刊的JIF。在许多学者简历中也会标注其每篇论文所发期刊的JIF,在一些国家,凡是发表在JIF低于5.0期刊上的论文就不被官方认可了。在我国,JIF广泛使用于衡量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学者甚至国家整体的学术水平。可以说,JIF作为权威的评价指标而被顶礼膜拜了。许多大学以是否在高JIF刊物上发表论文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手段,一些大学以JIF作为评判研究生能否毕业的标准之一。我国的许多大学排行榜,也把JIF作为重要的排名指标。也就是说,JIF已经被异化成至高无上的评价手段,JIF躁狂症正在破坏期刊生态与学术生态[10]。
JIF躁狂症的危害是巨大的,它不仅影响期刊的出版取向,也阻碍了学术的创新,因为它把期刊和学者导向了唯提高JIF而忽视创新的邪路上。2013年11月9日,英国《卫报》发表题为《〈自然〉〈细胞〉和〈科学〉这类顶级期刊正如何损害科学》的文章,作者是诺贝尔奖得主兰迪·谢克曼(Randy Schekman),他呼吁“科学界应该推翻顶级期刊的暴政”。他指出,“一篇论文被大量引用可能是因为它是好的研究,也可能是因为它吸引眼球,或者是挑衅式的甚至是错误的。”[11]《自然》母公司自然出版集团大中华区负责人尼克·坎贝尔承认,目前学术界确实存在过度依赖期刊声誉以及JIF的倾向。《科学》首席主编麦克努特也承认,JIF的使用已经扭曲了它的原意。就是说,JIF躁狂症对学术界的影响,已经走向了阻碍学术发展的危险境地。
令我们欣慰的是,国际学术界已经注意到JIF躁狂症的消极影响,并开始着手研究与解决这一危及学术发展的问题。2012年,《科研评价的旧金山宣言(DORA)》在美国细胞生物学年召开之际问世。DORA建议学术界应该停止使用JIF来评价学者个人的工作,并提出一系列改进学术论文评价方式的行动供基金资助机构、科研机构、出版商、研究人员以及评价机构借鉴。这些建议得到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等75家科学机构超过150多位知名科学家的签名支持。2013年5月17日,《科学》以“影响因子曲解(Impact Factor Distortions)”为题,发表了与DORA的观点基本一致的社论。
在一定程度上表征学术成果质量优劣的JIF与学术质量之间的关系并非呈线性正相关,并且在更多的时候,其所表征的是学术研究的热点,所以并不能直接代表学术研究水平。因此,DORA也建议,不使用JIF等评价期刊的指标作为评价单篇研究论文质量的代替指标,也不能用来评价某位学者的贡献,也不作为决定是否提职、聘用或经费资助的指标。就是说,JIF可以作为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的某种参考,而不能唯JIF是论,更不能赋予JIF太多的利益和好处。然而,有不少國家和地区,把JIF与论文水平甚至跟科研奖励直接挂钩,有些机构甚至给那些在高JIF期刊上所发论文的作者提供巨额的奖金。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引入以JIF为主要指标的引文分析法并运用于期刊评价,后来不仅进入学术评价形成了人们诟病的“以刊代文”评价,而且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常以JIF作为主要标准进行考核。2006年,发表于《自然》题为《现金行赏,发表奖励》的文章说,这一年中国科学院给出一篇发表于《自然》的文章的奖金就有25万元人民币,中国农业大学的奖金高达30万元人民币以上[12]。正如美国细胞生物学学会执行董事Stefano Bertuzzi所说的,这样导致的结果便是,学者竞相投稿于高JIF期刊。兰迪·谢克曼也指出,现行评价机制扭曲了学术界,使那些最热点但不一定是最好的成果获得了最大回报。
随着JIF在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中的滥用,在学者心目中JIF已经成为与金钱同等重要的存在。尽管依赖JIF来评价与奖励引发不良的负面效应,如增加学术造假动机、诱导学者跟风追逐所谓热点,产生学术泡沫、抑制学术创新等,但从目前来看,作为一个国际上广泛运用的评价指标,JIF未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还很难被更替。毕竟学术机构和学者在面对每年发表的海量文献时,仍然需要一个国际通行的标准,借以筛选最有价值的文献进行深入阅读和研究。在这里我们分析JIF带来许多危害的目的,不是呼吁废除JIF,而在于倡导更加合理地运用JIF或研制更好的评价指标,让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从只关注JIF转向更多地关注学术水平上来[13]。
四、期刊影响因子的何去何从
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过度依赖JIF,驱使期刊争相提高自己的JIF,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几乎与此相关的每个人都对这种怪象既爱又恨,但苦于尚未找到比JIF更客观的定量指标。既然JIF的作用异化了,那么能不能直接废除JIF量化评价指标呢?事实上,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通行的方法有依据各类量化指标的定量评价和采用同行评议的定性评价。如果在评价中完全废除类似于JIF的定量指标,仅仅依靠同行评议其实是很不现实的。因为同行评议也会受评议人的学术修养、价值偏好、科学范式、学识水平乃至人际关系和利害冲突等等因素的影响,其客观公正性也难以保障。事实上,正是为了克服定性评价这些弊端,定量评价才应运而生并被广泛使用 。
汤森路透表示,问题在于如何使用JIF,而不在于评价指标本身。目前,在我国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界还没有找到更好的评价指标来替代的情况下,合理运用JIF不失为一种较科学的办法。由于我国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引发的竞争日益激烈,也因此引发了学术不端现象,因而需要找到一种相对客观并能排除同行评议人为因素干预的办法,JIF还算是较为公正的量化指标[14]。从统计学意义上讲,同一领域内发表在高JIF期刊的文章的水平,还是普遍高于发表在低JIF期刊文章的水平。就是说,JIF高的期刊整体质量水平较高,因其同行评议相对把关严格,投稿量大而录用率低,其发表的论文质量一般来说相应较高。相较只看论文数量或仅凭同行评议,JIF是一种较为合理的做法。
JIF本身并无原则性错误,错的是被简单化地滥用,以及急功近利的奖励机制。我们不是反对JIF,而是反对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滥用JIF。2012年,DORA就呼吁开发学术评价的更好方法。汤森路透也在不断地针对JIF的缺陷进行自我调整,比如,新推出了一些期刊评价指标,包括期刊规范化引文影响力(JNCI)、期刊期望引文数(Journal Expected Citations)等,以及针对人文社科期刊增加了五年JIF新指标。2005年,美国物理学家J.E.Hirsch提出h指数(h index)用于评价学者的学术成就。2014年,自然(Nature)出版集团新推出了一项科研评价指数—自然指数,用于评价科研机构的国际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情况。
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本身是一项极具导向性的工作,不仅具有学术导向,更有利益导向。正因为有现实的利益导向,才会导致各种炒作怪象丛生。未来为了最大限度防治人为炒作,在研制评价方案时可以多设置一些评价指标。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的指标体系为5级,共计76项子指标,可涵盖科研工作评价、学科评价、出版物评价、科研机构评价、个人评价等诸多方面。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设计了20多项学术计量指标,包括扩散因子、影响因子、权威因子、他引率、被引半衰期、基金论文比,等等。
爱因斯坦说:“不是所有可以计算的东西都是重要的,也不是所有重要的东西都可以被计算。”[15]期刊界与学术界在面对量化指标JIF滥用所引发的一系列危害时,不应动辄就呼喊叫停或废除,更不能简单断言同行评议能“包治百病”,而是应该直面不断涌现的问题,坚持不懈地积极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但我们还应该明白,任何一种评价方法都有其相对合理性和片面性。对复杂的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要本着追求公平公正的宗旨,针对实际出现的问题予以修正、纠偏和规范,合理地运用包括JIF在内的量化指标并综合多种方法进行对比、互补与印证[16]。最有效的做法,不是废除JIF而是将定量与定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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