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戎国强
高考作文的命题史,是语文教学思想变迁的一个侧面,其意义甚至超过了教学的业务层面,完全可以说,语文教学思想,也有“教育”层面的意义。
语文教學具有很强的人文性,比起一些理科课程,语文教学对学生的个性塑造或者人格塑造有更为直接和深刻的作用。让学生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思考、自主选择、自由表达能力的人,还是让他养成按指令思考、用某种现成的、排斥个性的话语方式来说话?这个选择的困惑,仍然是语文教学未能解决的问题。
讲到作文时,常常要用到“表达”这个词。这是作文教学乃至整个语文教学的核心问题:语言。我们习惯于把语言仅仅看作是一个工具,至少传统的语文教学是不注重语言和个性的关系的。优秀的语言作品是可以影响、塑造一个人的个性,影响他的审美的。反过来,一个人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人内在气质的外化。不注重甚至不知道语言的人文性,以为语言仅仅是形式,是用来装“内容”的一个“筐子”,是传统语文教学的误区。
语文圈子里很早就存在一个认识:语言只是表达的“工具”,语文则是有思想性的。语文课讲语言,只是为了让学生掌握“工具”。“工具”与“思想内容”相比,重要性不能同日而语。与这一认识具有同构性的认识是:学生到校读书,是来接受事先已经替他们准备好的“思想内容”,不是来学习如何思考,也不是来学习如何创造属于自己的“内容”的,自然也不需要学习如何个性化的表达。
如果语文课能为自己提出这样的任务:让学生自己的思想和自己的表达融为一体,从中渐渐化茧成蝶,升华出一个新的自我。对这样的学生来说,语言就是他或她的“内容”——融个性、气质、风度、审美倾向等为一体的“内容”。什么时候,语文课上强调的思想内容不再外在于学生内心,语言也不再是思想内容的奴婢,语文才是“人的语文”,语言才是“人的语言”。高考作文命题,在这方面应该有所作为。
(节选自《钱江晚报》2017年6月8日)
品读
本文从高考作文题的三种特性写起,来谈语文教学中关于语言和语文的理解。语言是表达的工具,而语文是有思想性的。从“人的语言”到“人的语文”,这语文教学的一个核心部分,而高考作文的命题理念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关注学生内心,尊重学生个性,拓展命题范围,让学生有话可说,有内容可写。其实,这也是语文教学的一个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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