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让村级小微权力不再“任性”

时间:2024-04-24

华小雯 谭菁 徐磊

编者按:近日,由湖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第二届湖北改革奖评选结果揭晓,通山县推行村级权责清单制度喜获该奖项,赢得广泛关注与点赞。该县制定出台的《村级小微权责清单30条》,被写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批示:通山县村级小微权责清单制度,以及对小微权力运行的规范机制,思路很好,做法可行,成效显著,经验可贵,是防治基层权力腐败的重要制度机制,值得总结推广。

9月5日,吉林省委改革办一行来到通山县,就该县推行村级权责清单制度改革进行考察。在大畈镇板桥村,考察组发现村干部身上几乎都携带了同样一本小册子——《通山县村级小微权责清单30条》(以下简称“30条”)。

这本图文并茂的小册子共有80页,记录了30个流程图,内容基本涵盖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的全部内容。考察组说,村级权责清单30条,内容简洁全面,操作性强、易复制,为吉林推行与完善该项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2017年6月,通山县在全省率先推行村级权责清单试点工作,开展了一场“晒”权力清单、“亮”权力家底,方便群众办事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这项旨在规范村级小微权力,预防村级腐败的权责清单自出台两年来收效显著。

“微腐”乱了“微权”

两年前,通山县在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查处了一批滥用职权、违规违纪的基层腐败案件,同时发现,反映农村干部和村务问题的信访量居高不下。如何杜绝村权私化,从源头上探寻解决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这是通山县委、县纪委必须直面的问题,也是他们设计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背景。

通山县纪委书记刘海元认为,无论是项目资金还是低保户、贫困户评定,都要由村“两委”经手落实,“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掌握好村级组织这个环节,让它手中的权力不被滥用,就把握住了农村“微腐败”防控的关键。

村级组织掌握着哪些权力呢?通山县纪委的工作人员们梳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发现,大概有二三十项,如确定工程项目、认定贫困户、发放土地征收和补偿款。于是,他们绘制权力运行流程,编织小微权力笼子。在通山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关于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意见(试行)》方案出台,与之配套的《通山县村级小微权责清单30条》随之诞生。

随后,该县在全县交通主干道沿线、村务公开栏以及镇村中心广场等群众聚集的区域,设立宣传广告牌,发放“口袋本”、漫画册,悬挂横幅,绘制墙体漫画……一系列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确保“30条”在农村生根发芽。

“清单”晒了“微权”

通山县村级权责清单制度最先在2个乡镇的所有村(社区)和其他乡镇各一个村开始试点。第一条“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五公开流程图”上标示,涉及村集体和村利益的多项重大事项,当由村党组织提议,再由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接着党员大会审议,等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留足5天公示时间,再由两委会组织实施决议。

通羊镇黄金嘴村支书乐有用遇到了一个难题——村里的路灯坏了。他召集村干部商议要将这件事情办妥。有村干部建议,自己家的亲戚是包工程的,这个小项目可以照顾自家人,既能解决当务之急,又能卖个人情,岂不一举两得?

这项提议明显不符合规定,乐有用不同意。流言蜚语接踵而来,说支书故意刁难,不通人情。路灯工程还没落实,乐有用压力却不小。这一天,他将大家又召集到一起,翻出“村级权责清单30条”,结合村里的实际,将“五议五公开”的程序详细叙述了一遍。在村“两委”集体商议下,村里的路灯工程由一家有资质的公司承建,实施方案和结果接受所有村民的监督。

难题迎刃而解。乐有用感叹说:“对照30条,让群众知道我们村干部哪些行为符合规定,哪些行为不符合规定,这个小册子为我们村干部撑起了腰杆。”

一张清单,明确了村干部可以行使哪些权力、如何行使。它界限清晰、流程明了,便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通羊镇宋家桥村村委会主任胡庆元感慨说:“我们村里的项目,以前都是村里说给谁做就让谁做,自从权责30条出台以后,群众参与监督,重大工程公开招标,谁都不要再动歪心思”。

“问责”严了“微权”

光有“权力清单”还不够,更关键还是要有相关的制度来确保“权力清单”的切实落地。通山县将微权治理与扶贫攻坚大决战相结合、与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强化“小微权力”监督,让责任掷地有声。

2018年2月,扶贫暗访组对洪港镇留咀村精准扶贫工作入户调查时发现,该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上报的2014年、2015年34户贫困户,既没有进行村民代表投票评议,也没有进行张榜公示,帮扶措施和帮扶效果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支部委员、文书、洪港镇驻村干部、驻该村工作组组长、镇扶贫办主任负领导责任,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

通羊镇德船村两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反群众纪律,克扣群众财物,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沙铺镇大地村支书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申办贫困户并领取扶贫奖补资金被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以来,通过强化三级监督体系,全县共纠正违规办理村务事项135件次,责任追究村干部47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7人次,组织处理272人次,问责趋势呈逐年下降趋势,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工作进一步推进。

“创新”活了“微权”

“不弃微小,方成善政。”村级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推行两年来,得到当地农村群众普遍认可,实现了“村权运行更加规范、村民办事更加便捷、黨群关系更加融洽、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的预期目标。

对于“30条”的前后变化,村干部感受最为明显的就是,谁也不能随意“拍脑袋”决定村级事务了。通羊镇黄金嘴村文书乐有军说:“以前,村里招待客人,要去村里的小卖部拿烟、酒、水 、茶叶,只要记账就可以了,现在根本就无法报销,‘30条里面没有这一项规定。”

大畈镇板桥村村民章拔干认为:“有了‘30条,对于村干部能管哪些,老百姓一清二楚。”

对于村干部来说,村级权责清单“30条”是一个时时回响在耳畔的“紧箍咒”;而对百姓而言,“30条”则让群众心里揣了一本“明白账”。

据统计,“30条”实施以来,通山全县涉及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案件同比下降,其中2019年至今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件同比下降46.57%。村级权力事项精减比例达30%,干群关系更趋和谐,农村社会更趋稳定。

通山县委书记石玉华认为,“30条”给村权戴上了“紧箍咒”,保障了村权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了惠民政策落实更加公平公正,有效遏制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真正让滥用权的人出局,让想干事的人有舞台,为全县“山通水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