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吕德文
痕迹管理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痕迹管理是组织正常运行的制度保证,可以避免工作随意任性。我们常说,干工作、抓作风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然而,近些年来,基层一些地方兴起的痕迹管理,已经超出体制运转的合理需求、偏离工作落实的轨迹,甚至走向制度的反面,搞“过度留痕”,成为形式主义。对于“痕迹主义”,我们必须予以高度警惕。
一、当前“痕迹主义”的表现类型
诱导性痕迹主义。各地办“点”是最典型的表现。示范点“品牌”是最有可视化效果的实物性“留痕”。一些地方基础条件有限,其工作业绩主要依靠创“特色”来体现,以在某一小项工作中拿出“亮点”来博取上级的注意。但是每年、每个阶段,上级的注意力都不太一样,地方靠什么拿“亮点”呢?只能做一点短平快的工作出来。比如,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一些地方急于砸重金打造示范村。一夜之间全国多地的新农村、美丽乡村都是一样的“小桥流水、青砖白墙”。而且,有些地方即便搞形式主义也要搞出一点“特色”来,请专门的设计团队“因地制宜”打造示范点。为创新而创新、为示范而示范、为典型而典型,成了一门生意,也成了上下级关系运转中不可或缺的“痕迹”。
强制性痕迹主义。单纯以服务于考核的强制性痕迹主义,更让基层大受其扰、苦不堪言。其基本上是文字工作,拍照、图表、报告,都是比较虚的内务工作,而且耗费人力物力。须知,工作总结写得好,考验的也许不是工作做得扎实与否,而是文字水平高低、版式设计是否漂亮、图片是否丰富,总之是要图文并茂,让考核者赏心悦目。强制性痕迹主义往往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比如,脱贫攻坚其实是极其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贫困村、贫困户共谋发展的工作。但是很多地方工作的重点都不在于帮扶贫困户本身,而在于花心思如何確保通过考核——为此,反复比对数据,反复和贫困户沟通千万别讲错话,反复强调扶贫干部要遵守纪律。本来是去做群众工作的,反而让群众觉得党和政府离得更远了。
二、厘清“痕迹管理”的科学性
在基层工作中,开展痕迹管理为的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效果,但一些地方却将其变成了形式主义。当前需要厘清痕迹管理的科学性问题。那么,哪些事适合“留痕”,哪些事不适合呢?
办公室业务可以“留痕”,但群众工作不适合“留痕”。基层治理要处理大批行政事务,这些事务有标准流程和要求,按章办事,要及时“留痕”。但基层工作更多的是在做群众工作,是在和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完成治理任务的,群众工作最好不要“留痕”。领导干部下乡慰问群众,“留痕”是上级的事情,也有重要意义。但是,扶贫干部帮扶贫困户,交流谈心,留什么“痕”?有时间拍照,不如多花时间帮群众解决困难。把好名声留在群众心里,就是最大的“留痕”。
标准化的事务可以“留痕”,不标准的可以不“留痕”。有些事务是重复发生的,标准化程度很高,如社保、低保、农业补贴发放等业务,需要“留痕”,而且这些事务可以在窗口办理,不额外耗费精力。但基层大多数事务是不标准的,因时因地因环境都有差别,最好不“留痕”,至少不要有太高的“留痕”标准。邻里间闹纠纷,村干部劝解调和,调解好了就行,非要制作调解文书档案就是画蛇添足。当然,如果是大矛盾,做点规范性的文书,有利于调解,也是应该的。
政务可以留痕,但村务还是少“留痕”为好。村级组织是自治组织,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在村民自治范围内,群众要是有要求,如村务公开、村民会议等,那得“留痕”;村干部处理村务,建议少用“办事留痕”,但也需要规范村干部行为。现如今,很多地方要求村干部坐班,村干部“上班”得签到,一些值班室还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乡镇领导随时“监督”村干部,真是过犹不及;有些地方把城市“留痕”管理的技术拿到村里实行,不但笑话频出,还劳民伤财。
“留痕”与否,时间压力是一个考量指标。有时间压力的事情,最好少“留痕”,以集中精力处理事情;没有时间压力的,则有条件地“留痕”。比如,那些应急性的工作,有极强的时间压力,就不该要求“留痕”。但有些工作,本来就是常规性的,且时间阶段很清楚,又有明确的流程和要求,当然就需要“留痕”。
“留痕”要考虑合规性成本。“留痕”是为了行政规范化,但也会增加合规性成本。当成本大于收益时,就不要做。比如财务制度,有些技术非常好,“留痕”技术能节省大量成本,就可以推行。比如,中部某乡镇经管站为规范“三资管理”,仿照党政机关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在村里推行“银行直达”制度,要求1000元以上收支要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该制度简单易行,提高了经管站的监管水平。相反,如果不合实际推行某项制度,很可能会增加监管成本,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留痕”思维是行政思维,是“空中视角”。其前提假设是,所有治理过程都可以还原。然而,却忽视了两个问题:一是基层工作很多事务并不是行政过程,而是自治或自由裁量的过程,不能单纯以“上帝视角”来检查考核基层工作;二是当前社会还是一个模糊社会,国家的认证能力还不足,很多事情没有办法准确计算,根本就没有“留痕”的条件。强制“留痕”,往往意味着合规性成本将急剧上升。
其实,“留痕”是一个自然过程,而非刻意为之。人们在工作过程中自然而然会留下痕迹;上级要检查考核,可以自主进行,无需做事的人额外花精力去向上级证明自己做了什么事。所以,“留痕”管理本不是问题,其重心在于设计合理的工作流程,提供更加有效的治理技术,而不是用传统的官僚命令要求下级“留痕”来事后证明,无端增加下级的工作量。
(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员)
“留痕”是一个自然过程,而非刻意为之。“留痕”管理本不是问题,其重心在于设计合理的工作流程,提供更加有效的治理技术,而不是用传统的官僚命令要求下级“留痕”来事后证明,无端增加下级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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