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赵德荣
同志们:
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我们在大理巍山召开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现场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十二五”期间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十二五”期间,全省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改革发展学前教育,全省学前教育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并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为推动全省学前教育事业迈向新阶段、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二五”期间,中央和省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0.31亿元,完成了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了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到目前,实施新建、扩建幼儿园项目1 122个共176万平方米;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1 376所共104万平方米;在2 083所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设立7 559个保教班;在7个县设立280个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招聘629名支教志愿者;对1 704(所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827(所次)城镇公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给予资助,资助面约占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10%,每年每生300元。全省各地同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昆明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 000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昭通市共计安排奖补资金3 000万元,对每所新建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补助50万元;玉溪市2012年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2 000万元,以后每年投入500万元;红河州每年安排1 000万元乡村幼儿园建设补助专项经费。
——“十二五”期间,全省学前教育领域各项改革有序推进。作为国家“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改革”试点省份,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学前教育领域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作为全省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县,红塔区、玉龙县、弥勒市和巍山县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工作。省级财政对每个试点县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试点经费补助。昆明市和巍山县还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昆明市积极探索城市“名园办民园、管办分离”的办园模式,有10所省一级示范幼儿园举办或合作举办了20多所优质民办幼儿园。巍山县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1所村级幼儿园的建成,率先在大理州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玉溪市红塔区洛河乡结合乡情,采用“大组独办、小组联办”的办学模式,在全乡31个小组开办了25个幼儿班,形成了覆盖全乡的学前教育网络,全乡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8.6%。楚雄州设立省级示范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一次性投资100万元以上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条件符合规范要求且规模达到6个班150人以上、办学满3年、达到省二级一等以上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的,州、县财政给予举办者总投资额10%的一次性奖励。玉龙县采取每招收30名幼儿安排一名公办教师到园任教的方式扶持民办幼儿园。兰坪县将民办幼儿园教师“五险”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补助,2015年投入28.42万元用于补助民办幼儿园教师缴纳“五险”,2015年还投入144.72万元,让学前教育幼儿免费享受营养早餐。临沧市将营养餐向幼儿园延伸,由市级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名农村在园幼儿每天1.92元的营养餐补助。龙陵县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每年安排财政资金700万元,把县域内的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纳入了营养餐保障。
——“十二五”期间,全省学前教育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初步入轨。各地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增加事业编制正式招录、小学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临时聘用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增加教职工数量,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教师素质。全省幼儿园现有教职工8.15万人,比2010年增加3.45万人。昆明市在8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办了学前教育专业,设立了市级学前教育特岗教师,与昆明学院签订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2012-2015年共招聘了440名农村幼儿教师。景洪市2015年增加200个幼儿教师编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幼儿园配齐了工勤和保安人员。国家和省共安排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经费1.58亿元,完成“国培”计划3.1万人次,完成1 100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省级培训。建设20个省级幼儿园名师工作室,遴选了5个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大理州举办园长任职资格培训4期900多人次,全州实现了幼儿园园长100%持证上岗。如期、高质量完成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全员培训工作。遴选了昆明市和大理州作为《指南》省级实验区,确定了24所省级实验幼儿园,精心拍摄、制作了《指南成果摘录》光盘,免费发放至全省各地各幼儿园学习借鉴。组织省内知名园长和专家编写、出版《云南省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手册》,对幼儿园的安全、生活、学习、卫生和教研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过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规范了幼儿园幼儿一日生活安排、户外体育活动和区角活动。
——“十二五”期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和《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先后印发实施了《云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云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出台了《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城镇幼儿园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奖补暂行办法》《云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意见》等文件。这些规章制度和重大项目,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角度,为加快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提供了基本的政策和物质保障。
——“十二五”末,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3.28%,比2010年提高了26.39个百分点;幼儿园6 540所,比2010年增加了2 750所;在园幼儿129.4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30.71万人;每万人口中的在园幼儿264人,比2010年增加了48人;农村在园幼儿92万人,占71%,比2010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幼儿所占比例34.17%,比2010年提高6.41个百分点;女幼儿所占比例47.36%,比2010年提高了1.01个百分点;全省一级一等幼儿园64所,比2010年增加了41所,一级一等幼儿园在园幼儿所占比例18.13%,比2010年提高了11.61个百分点。
二、认清形势,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18个百分点,低于周边的四川、贵州、广西和重庆。二是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不够。全省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所占比例53%,2010年为42%。三是农村学前教育仍然是“短板中的短板”。农村幼儿在入园机会、条件、过程、质量等方面与城区幼儿仍有巨大的差距,“入园难”尤为突出。四是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发展共识、制度环境、政策体系、社会氛围等,有待下大力气进一步优化。五是多样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占比不高,学前教育师资数量、结构、专业化水平以及办园规范化程度等急需改善,家长及幼儿的选择空间小,解决“有”和“好”的问题面临巨大的双重压力。
(二)面临的形势。一是“十三五”规划对学前教育有更高的要求,全省学前教育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二是完成全省扶贫攻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学前教育有更高的要求。三是国家补齐中西部教育短板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学前教育有更高要求。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改革发展学前教育有更高要求。需要通过改善供给,解决供需矛盾、优化供需关系。五是全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对学前教育有更高要求。六是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方略对学前教育有更高的要求。
(三)工作原则。面对存在的困难和新的形势要求,改革发展全省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和丰富以下工作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二是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障碍,为学前教育快速、健康、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创设有利的环境;四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及其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满足基本需求的学前教育服务;五是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等错误倾向及行为,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任务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总体思路:以扩充资源为核心、加强师资为重点、健全管理为支撑,通过举办托儿所、幼儿园等,构建农村学前教育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幼儿入园率,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国家继续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重点向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倾斜,要因地制宜加强园舍建设、师资培训和玩教具配备,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扩充农村公办幼儿园资源。各地要根据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合理规划农村公办幼儿园布局。要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力争2017年底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合理利用村小学的村舍资源,发展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根据实际需求改善教育学点校舍条件,举办附设幼儿班。要大胆借鉴四川凉山和贵州铜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经验,大力推进“一村一幼”建设工程,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各地要结合人口分布及流动趋势、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等,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城市、县镇、乡镇中心区、村级幼儿园建设,以多种形式扩充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总量。采取利用中央资金新建幼儿园、在小学增设幼儿园、利用闲置校舍改造幼儿园、利用村委会等村级活动场所开办幼儿园等方式解决办园校舍问题,通过集团化管理、志愿者招募等方式,统筹解决好园舍、管理、师资等问题。按标准配备教玩具,提供基本的保教条件。制订和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公办园正常运转。支持企事业单位所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提供普惠性服务。
支持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进一步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私合营、组建学前教育集团、管办分离、名园办民园等办园模式,推进办园体制改革,提高各类学前教育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规范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促进民办幼儿园特色化、多元化发展,形成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各地要制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增强农村普惠性民办园的数量。通过提供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派驻公办教师、纳入巡回支教范围、支持教师培训、开展教研指导等方式,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对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障能力。
补充农村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各地要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在地方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鼓励地方高校扩大免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高校师范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为农村学前教育培养更多的合格教师。开展对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对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等方面给予倾斜。采取“政府组织、乡镇中心园实施、志愿服务”模式,开展教师巡回支教,缓解当前农村学前教育师资紧缺状况。
改革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辖区内幼儿园布局、师资建设、经费投入、质量保障、规范管理等。探索以乡镇中心园为依托的业务管理模式,探索政府主导下的集团化办园模式,以优质幼儿园为龙头,组建管理集团的管理模式,形成县域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要建立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备、师资培养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巡回支教人员安排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归口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制定农村学前教育办园(班)基本标准,严格执行登记注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健全关爱体系,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坚持科学保教,全面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防止“小学化”倾向。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举办的幼儿园,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培养幼儿从小养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习惯。
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财政拨款标准,按照“工资全保、公用适量、收费补充”原则,落实公办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保证公办园正常运转;要完善学前教育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教育起点的公平;要逐步推广学前教育营养餐计划。学习临沧市、龙陵县和兰坪县的做法,由地方财政“买单”,为在园幼儿每天免费提供1~2顿营养餐。
加大农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培育力度。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一所省一级示范幼儿园是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还未创建的10个县务必于2017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各地要继续加大等级幼儿园的创建力度,以评促建,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全省所有的公办幼儿园必须于2017年6月底前实现等级评定全覆盖,同时加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的覆盖率。要重视示范幼儿园的内涵发展,充分发挥省一级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重点服务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着力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教师培训体系。要建立学前教育优质课资源库,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山区转移,让更多的农村幼儿不用远离家乡就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四、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做准学前教育“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要科学测算县域内的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完善人口高峰预警机制和应对入园压力预案,并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健全督导机制。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制度。
(二)做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采取通报、督查、约谈、问责等有效的措施,对项目建设进度迟缓的地区实行倒排工期,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快项目建设速度,确保建设质量。所有州(市)要确保截至2016年4月省级备案的学前教育项目,2016年底开工率不低于90%,完工率达50%以上。提前谋划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
(三)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幼儿园登记注册、准入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要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遵循幼儿成长规律,严禁照搬小学模式对幼儿开展教育教学,严格规范小学招生和起始年级教学,严禁小学以各种名义进行选拔性入学考试,一年级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教学进度不得提前,打消幼儿家长“怕跟不上”的忧虑。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安保人员和安防设备,加强日常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四)健全领导协调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职责。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认真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将学前教育列入重点工作、惠民工程,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突破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及扶贫规划,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促进学前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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