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李静
自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幼儿园19.86万所,其中民办园13.35万所,占比67.22%;全国在园幼儿达到3895万人,其中民办园1990万人,占比51.09%。“国十条”中明确提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据南京师范大学王海英教授在2010~2012年3年间对全国范围内16个区县的调查中发现,这些地区公办园数量的增长率为3.9%,民办园数量的增长率为10.8%,普惠性民办园数量的增长率为91.9%。可见,我国民办园的增长速度很快,尤其是普惠性民办园,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幼儿的“入园难、入园贵”,但民办幼儿园在其普惠性转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民办幼儿园普惠性转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认识的不到位
“普惠”即普遍优惠,它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其最本质的特征是普遍、公益、公平和共享。普惠性概念在学前教育领域是针对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等问题而提出的,是公平性、公益性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延伸。在我们的日常语境中,“民办幼儿园”往往与“营利”、“竞争”、“市场机制”等联系在一起,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普惠性”其目的就是要实现教育公平,改变民办幼儿园收费较高、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最终提高民办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因此,将此“普惠性”简单地理解为国家向民办幼儿园投入资金、降低其收费从而普惠家长或仅仅是为了提升民办幼儿园的竞争力,都是片面的,均违背了其普惠性的本质。
(二)缺乏长远规划,认定标准模糊
为贯彻落实“国十条”的精神,各地在其制定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都纷纷把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其中。但很多地方政府仅仅是出台一些笼统的文件,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提供较实惠学前教育学位的权宜之计,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只作简单说明,随意性较大,缺乏长远规划和系统设计。
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能有效缓解当前公办幼儿园学位紧缺的问题,满足普通民众对平价保质幼儿园教育的需求。但目前各地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认定时,保教质量问题并不是被放在第一位的,大多根据区域分布、收费情况等进行认定和奖补,认定标准模糊,审查时重点关注幼儿园办学的硬件条件,较少关注其保教质量。很多地方政府只是将资金投到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地区的民办幼儿园,没有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标准,缺乏对教育过程质量的规定。
(三)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只是起步性的工作,要确保其能为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政府在提供财政支持的同时,更要对其进行保教质量的监控。但很多地方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政策、宣传与管理力度均不足,往往出现民办园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政府补贴,且补贴的数量与其保教质量关联度不大。很多园长对政府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政策和措施不是很了解,虽已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却对其未来发展表示担心。社会对政府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存在较多质疑和担心,如政府投入的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怎么使用的等等。
(四)优秀师资匮乏
高质量的幼儿教师队伍是学前教育发展的核心和保障。虽然“国十条”中提出派驻公办教师来引领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但各地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过程中将精力更多地放在了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和硬件财政支持上,尚“无暇顾及”教师队伍建设这一“软件”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幼儿园老师尤其是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水平低、专业认同度较低、教师队伍的流动性高。而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引领者,优秀师资匮乏已成为制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保障教师基本待遇,并逐步提高,要既有政策投入,也有财政投入。
二、解决民办幼儿园普惠性转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更新普惠观念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一个新生的概念,政府部门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对此概念的掌握是比较清晰的,但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幼儿园和家长这两大利益主体。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在观念上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在某种意义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普惠性”和“民办幼儿园”的结合,它是受政府资助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办园规范、收费合理、有质量保证的民办幼儿园。在对幼儿园宣传方面,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在对家长进行宣传方面,可以采用借助新闻媒体、联系社区服务、发挥幼儿园的作用等方式,让家长了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真正内涵。
(二)合理规划布局,确立质量标准
在各地的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中,应根据现有幼儿园格局和各地发展规划,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就近原则,努力适应人口分布变化以及城区人口快速增加造成的新的不平衡,合理布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从合理规划的角度来看,一个地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应占该地区幼儿园总数的90%以上,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占的比例不超40%为宜。
拥有良好的保教质量是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性的前提。保教质量包括结构质量、过程质量和结果质量三个方面。从国家层面来看,相关部门应根据学前教育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制定具体全面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质量标准体系,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结构质量、过程质量和结果质量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质量达标。具体到地方,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质量标准体系进行适当调整。
(三)引入竞争机制,加强监管
民办幼儿园大致可分为高档的注册民办幼儿园、普通的注册民办幼儿园和低端的未注册民办幼儿园三类。目前,普通的注册民办幼儿园是民办幼儿园普惠性转型中的主力军,其通过资质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后,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不断提高其保教水平。首先,应尽快建立全国性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通过政府相应的机构或委托第三方对其保教质量进行动态监管,以促进其保教质量的提高。其次,各地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监督体系,及时掌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金管理、班额控制等方面的信息,同时,通过督导考核评估,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对评估不合格的民办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追回相应的奖补资金,终止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权利。
(四)多措并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与公办园相比,民办园的师资队伍具有高流动性,其最关键的因素是教师待遇水平低,主要表现为工资低,缴纳社会保险教师人数少。稳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可以采取奖和补两种方式。奖的方式是指采取一些奖励办法,如职称奖励、学历奖励、业绩奖励、进修奖励等。补的方式是指增加一些补助,如补工资、补年津、补保险等。
在保证教师工资待遇的同时,还应重视保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建立教科研的扶持机制。可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师资培训。如,可采取让公办园教师与普惠性民办园教师结对帮扶、跟班、带教等形式,围绕幼儿园的一日活动、教师保教工作、幼儿园管理、幼儿园教科研等方面,促进其转变观念,提高保教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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