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刘飞
2017年版普通高中语文新课标在千呼万唤中终于“面世”了。根据新版课标的“前言”所述,该次修订工作,是对2003年版课标的重新审视与完善,以为适应新时代社会背景下的普通高中阶段的语文教育教学新形势。
“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前者关乎语文“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后者关乎语文“需要怎么做”的问题。可以说,“课程性质”与“课程基本理念”指明了一门学科的存在价值与实施意义。所以,当新课标拿到手后,我第一时间翻看了其对“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的有关论述,很明显,其与2003年版《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有很大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在此就两版课标有关“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的论述做一比较分析,以期能够管窥新版课标对2003版课标的传承与革新,从而为我们的课堂教学做出更明确地理论指引与实践指导。
2003年版课标对“课程基本理念”的表述主要有三条:1.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2.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3.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
2017年新版课标对“课程基本理念”的表述主要有四条:1.坚持立德树人,增强文化自信,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2.以核心素养为本,推进语文课程深层次的改革。3.加强实践性,促进学生语文学习方式的转变。4.注重时代性,构建开放、多样、有序的语文课程。
通过比较,我们会发现两版课标对“课程基本理念”的表述既有相同的内容,也有不同的内容。下面以“句子”为分析单位,梳理并审视新版课标对2003年版的继承、革新与突破。
一、不变的内容有:
1.内容方面仍然是“概括+分析”的陳述形式。每一条理念下面都有两段较长的解说文字,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与认识每一条理念所要传达的意思。
2.“基本理念”的表述逻辑大致相同,基本都是按照“语文课程的总体目标或核心价值追求”到“具体目标与基本内容”再到“实施的方法、原则或途径”,层次较为清晰、分明。
3.新版课标对2003版只沿用了一句话:“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可见,不管时代如何发展,环境如何变化,语文课程都不能忽视它的育人功能,这是语文成为基础教育学科体系中重要一门的关键依据。
二、变化的内容有:
最大的变化应该是由原先的三条理念变为现今的四条理念,内容显得更加充实了。然后每一条理念所对应的解析文字都作了很大修改。为了论述的更为详细、具体,我们拟分条阐释。
1.坚持立德树人,增强文化自信,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
2003年版课标的第一条理念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其下的解析文字主要是在表明全面的语文素养对一个人的未来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重要性,为此,作为普通高中阶段中的一门重要学科的语文必须要充分把握自身特点和发挥独有优势,以为实现语文课程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价值追求。有学者指出:“人是一切事物有意义和价值的源头。没有人就没有一切,无论何时,教育必须首先要去培养一个人,然后才是培养一个律师和医生,而不能相反。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人性的实现,是让人成为人,而不是把人变成工具。”1所以,为了变革传统教育价值导向,新版课标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需求,把“立德树人”写进了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中,这可以说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种积极响应,也是教育教学顺应天性趋向本真的一次回归。
那么如何来立德树人?从我国悠久的传统文化中发掘不失为一个既省力又亲近的良方。我国的传统文化主要是一种关于“人学”的文化,其主要议题往往多与“理想人格”“自我生存”“价值实现”等有关。“由此形成了一套经由道德修养培养理想人格,进而在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的理论学说,即所谓修身成德之学。”2很显然这对理解当下的人的素养结构及其提升与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加之我国特有的革命文化与现当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此不得不强调一种“文化自信”,而这条理念下的第一段文字可以说正是对“文化自信”的一种解说:“祖国语文是中华儿女的精神家园,语文课程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的创新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可见,立德树人是时代要求,而祖国文化是满足与实现这种要求的重要信息载体。因此,需要在传统文化中去粗取精地发掘出能够反映时代要求、遵循语文学科特点、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积极因子以及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作为语文课程学习的重要内容,促进学生在学习与运用语文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与必备的道德品质与不可或缺的关键能力,从而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最大地发挥出语文课程应有的育人功能。
还需补充的是这段话中“坚持加强语文课程内容与学生成长的练习,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学习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功能”与2003年版课标中“应增进课程内容与学生成长的练习,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学习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实现本课程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价值追求”这句话较为相似。其中的突出改变是由“应增进课程内容与学生成长的练习”变为“坚持坚强语文课程内容与学生成长的练习”,显然“加强”比“增进”的强调色彩更为浓重,而在“课程内容”前面加上“语文”,旨在说明内容选择的“语文性”与“学科归属性”,以免做了“语文”不该做的事。
2.以核心素养为本,推进语文课程深层次的改革。
早在2014年3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就明确提出了落实立德树人工程的十大关键领域,其中,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是首要环节,并提出把核心素养体系作为研究学业质量标准、修订课程方案核课程标准的依据,用于统领课程改革的相关环节。这也是我国首次在国家课程改革的总要文件中明确使用“核心素养”一词。就语文课程来说,从上世纪的“双基目标”到世纪之交的“三维目标”再到如今的“核心素养目标”,语文课程不仅经历学科本位到以人为本的转变,而且从受教者的外在走向了学习者的内在。其中的“三维目标”其实是一个中间的过渡环节,而“以核心素养为本”的说法可以说是对过去片面强调知识与能力本位的一次调试与拨正。
2003年版课标“基本理念”的第二条明确强调了“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其下解说文字也是就这三项能力展开说明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基本理念”第一条“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中强调“语文课程应……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适应实际生活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可见也是知识本位与能力倾向的目标定位。知识与能力固然重要,但新时代社会视域下的人才质量观又岂止知识与能力这两项指标?正如有学者总结的那样:“教学绝不能止于知识,人的发展更不限于掌握知识,教学的根本目的和人的发展的核心内涵是人的素养的提升,也即,教学是通过知识的学习来提升人的素养的一种教育活动。”321世纪的社会需要的是“全面发展的人”,21世纪的中小学校需要进行的是指向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教育教学。为此,新版课标强调“要进一步改革语文课程的目标与内容,既要关注知识技能的外显功能,更要重视课程的隐性价值,还要关注语文课程在社会信息化过程中新的内涵变化”,也就是说,新一轮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既要关注学生的内在精神的涵养,又要注重学生外在行为的表现,最后才有可能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真正发展与提高。
2003年版课标在“基本理念”第一条提出“语文素养”的目标追求,而将之作为语文课程的核心概念是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试验稿)》中提出的。但新版课标在“基本理念”部分并没有特别强调“语文素养”这个概念,而是将之具体化为“核心素养”的表述,并把它作为语文课程的核心目标。本条理念下的第二段陈述文字正是对语文学科四项核心素养“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内涵、意义及其之间关系进行的解说,比如对“语言”的強调:“普通高中语文课程应继续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良好的语感,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比如对“思维”的强调:“语言文字运用和思维密切相关,语文教育必须同时促进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思维品质的提升”;比如对“审美”的强调:“语文教育也是提高审美素养的重要途径,要让学生在语言文字运用的学习中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创造表现的能力”;再比如对“文化”的强调:“语言文字的运用体现时代的发展状况和人的文化修养,语文课程应该引导学生自觉继承中华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吸收世界各民族文化精华,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与传播。”概言之,新时代教育背景下的语文课程需要强调的不是宽泛的语文素养,而是语文素养中的几个核心要素,也即以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为本,通过一系列的语文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在“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几个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加强实践性,促进学生语文学习方式的转变。
2017年版新课标在“课程性质”中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基本理念”中也有类似强调:“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新版课标在这条理念下面有这样的表述:“语文课程作为一门实践性课程,应着力在语文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通过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语文实践,有效地提高语文能力,并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过程中促进的方法、习惯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发展。”与2011年版义教课标相比较,很明显新版课标在表述上更加严谨、更为具体了,是“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而非“语文实践能力”,是“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而非“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是“通过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语文实践”而非“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
2003年版课标在“课程基本理念”部分并没有明确指出语文学习的方式方法问题,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基本理念”第三条则明确点明语文课程需要“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进而成为新课改的一面旗帜,凡公开课必见小组合作,凡学习必谈自主、探究,好像没有小组合作就不能称之为一堂优秀课,没有自主与探究就不能称之为真正地学习。而2017年新版课标在整个“基本理念”的论述中都未见“自主、合作、探究”的说法,可见语文学习是否自主、是否合作、是否探究了,这并不能成为是否学好语文的关键。我们需要尽量避免这样机械的学习方式认识论。
那么究竟什么是学习方式呢?有学者指出:“学习方式,是指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时经常表现出来的、习惯化了的学习策略和学习倾向的综合。所谓学习策略,是指学习者为完成特定任务或学习目标而采取的途径、方法和手段体系,通常表现为一系列步骤或一系列行为。所谓学习倾向,则是学习者在概念获得、命题学习、思维、判断、有意义地解决问题等一系列较高级的心理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倾向。学习策略与学习倾向构成了学习方式的基本内涵。”4其中的“经常、习惯、一系列”等词汇可作为我们分析与判定传统语文学习方式的依据。有人总结:“现在很多语文课堂不是由教学活动和学习活动组成的,而是由内容的堆砌、问题的罗列、形式的呈现、概念的演绎以及结论的传递,甚至就是由一个个题目和一个个答案组成的一堂课。”5可见,传统的语文学习是知识主体倾向的,采用的是一种“你问我答”的方式,过于机械、乏味,缺少活动、兴趣。仅单从学科特点来看,语文科能做到的很显然不止这样。语文课程既是一门关乎知识与能力的学科,更是一门关乎人类思想与情感的学科,所以绝不能单纯地一味进行知识性的记忆与机械性的重复训练,而是要紧紧围绕课程内容的核心“祖国语言文字”来广泛地进行“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语文实践活动。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一次大声的朗诵,一次认真的书写,一次热烈的讨论,一次科学的探究,都可能促进学生学语文、用语文的热情,都可能有意无意地提高了学生自觉学习语文的意识。所以,语文学习必须要将学生从教室的虚拟空间引入到生活的真实空间中来,让学生在生活与实践中好好去体会与把握祖国语言文字。而我们也只有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把握到正确的语文学习规律,才能发现合适的学习语文的方式方法。而“实践”“活动”就是确认这种规律与方法的重要途径。
4.注重时代性,构建开放、多样、有序的语文课程。
2003年版课标将“基本理念”第三条确定为“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将此条理念与之相比较,很显然有些字词的变化。首先,删去了“原则”的提法,其次,将“多样”放在了后面“开放”与“有序”之间,最后,增加了“时代性”的要求。
为何要着重强调“时代性”?21世纪是信息全球化、知识大爆炸的时代,人们获取知识的渠道不仅多且方便,因此社会所需要的不再是拥有多少知识的人,而是能否运用知识并用好知识的人。加之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质量规格的倒逼,各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都加入了核心素养教育的大浪潮中。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但非强国,若要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作为培养人的专门机构——学校,必然要从基础教育抓起,从促进每一个未来公民发展和提升全体国民素养的角度出发,必须要转变传统的教育理念,优化陈旧的课程内容,变革固有的教学方式,重构片面的评价体系。作为普通高中教育阶段重要一环的语文学科自然应该紧随社会变革的时代潮流,牢牢把握住教育发展的时代脉搏,最大程度地去满足“普通高中语文课程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和学生对语文教育的不同期待”,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去精选语文学习内容,变革语文学习方式,以保障每位学生都能尽其所能地获得所需具备的语文素养。
“构建开放、多样、有序的语文课程”并非全新表述,在2003年版课标“基本理念”第三条下面的解说文段(最后一句)中就有提及。2017年版新课标在“课程性质”中强调:“语言文字的运用,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以及文学活动,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正如我们熟知的“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为此,我们不能过于紧缩语文课程的边界范围,将目光固执于“字词句篇语修逻文”(语文八字宪法)上,而应保持她的特有张力和开放态势,借助新时代科技手段,引导并帮助学生“在跨文化、跨媒介的语文实践中开阔视野,在更宽广的选择空间发展各自的语文特长和个性。”对此,我们才有了“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的课程结构设置。但为了照顾到每个学生的不同知识储备、不同学习需求与不同发展方向,必须努力促进不同“学生在不同内容和方法的相互交叉、渗透和整合中开阔视野”,而这也恰好决定了语文必须具有“多样性”的课程属性。《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多样”的解释是“多种样式:多样化或形式多样”。可见,语文学习的内容可以丰富些,语文学习的方法可以多样些,语文学习的评价可以多元些。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更好地调动起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激发起学生学习语文的潜能。但一味求多求变,自然也不行,语文课程有其自身的规则条律,不能纯凭施教者的主观意愿想怎么进行就怎么进行。语文作为基础教育中的一门专业性学科,在设计时必然要考虑到学科特点与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以及学习对象的接受水平和心理发展阶段等,因此,“有序”成为了语文的另一个课程特征。正如新版课标在“课程结构”部分所言:“从祖国语文的特点和高中生学习语文的规律出发,以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为纲,以学生的语文实践为主线,设计‘语文学习任务群”,18个语文学习任务群“整体设计、统筹安排”,既有层次又有差异。这是对“有序”的最好佐证与诠释。
那为何要将“多样”置后,并放在“开放”和“有序”之间?“开放”多指张开、释放,强调的是语文课程的一种客观存在状态;“多样”多指形式多样,强调的是语文课程的实施路径比较多元;“有序”多指事物的结构形式,强调的是语文课程的内容要素的组成形态。这三者看似没有任何的前后逻辑关系,实则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因为开放且富有活力的存在状态(“开放”)直接决定了语文课程内容等诸多层面的丰富与广阔(“多样”),而极具逻辑的结构安排(“有序”)则为前两者进行了有效的“保驾护航”,成为了“托底”的角色。而构建这样的体系也是为了促使语文课程具有“相对稳定的结构与富有弹性的实施机制”,让语文课程既有一定的标准约束,又有极强的张力表现。
三、总述
根据以上论述,就“课程基本理念”部分,我们可以总结新版课标的四种强调:
1.要以立德树人的终极目标为宗旨,在多元文化的感染与熏陶中引导学生热爱中华传统与文明,热爱党和人民以及美好的自由生活,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在广泛的语文实践活动中去认识自然、社会与自我。
2.要以学科核心素养为指向,着力发展与提升学生的“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素养。这四项核心素养既各自独立,又相互依存;既有所侧重,又相互融通。也就是说在实践中,这四项素养并非同一平面的重复叠加,故不能区分开来各自培养,而需融合在某一主题或专题学习中齐头并进。
3.语文课程的根本属性是实践性,这不仅是因为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资源和机会无处不在,还因为学习语文的主要方法、手段或途径也必须是实践性的活动,如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也只有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过程中,我们才能真正地促成语文核心素养的发展与提升。
4.语文课程需要牢牢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以一个“开放”的姿态根据时代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地去更新与变革语文课程的内容、实施途径与评价标准等。广大一线教师需要以课程标准为纲,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资源、信息、技术等,多样化地创生符合地区条件和特定学情的语文课程。
除了以上论述,就“课程基本理念”部分,我们还需要指出两点建议:第一点,用语过于强势,有权威主导的感觉。比如第一条理念下的第二段解说,将其中希望学生达成目标的行为动词提炼出来“……培养……使……增强……坚持加强……”,很显然这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权威教导式话语,无形中悖離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第二点,缺少对评价体系的强调,理念框架不太完善。从“立德树人的终极教育目标”到“以核心素养为本的语文课程目标与内容”,再从“以实践为主的学习方式”到“构建开放、多样、有序的语文课程体系”,这并非是一个富有逻辑的完整思维程式,虽然有目标,有内容,有方法,有体系,但却缺少了衡量前面诸者是否合理科学的评价。而在新版的英语、日语、德育、西班牙语课程标准中都强调了学科评价或评价体系。
[作者通联: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邹平县魏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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