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毛姆
我阅人至今已经有三十年之久。我不大了解他们。如果只凭一张脸来雇用一个仆人,我肯定要犹豫不决,然而我想我们多半只凭一张脸来判断我们所遇见的人:从下巴的形状、眼睛的神色、嘴巴的轮廓来下结论。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常常弄得对多于错。何以小说和戏剧经常失真于生活,就是因为作家们,也许由于需要,把他们的角色写成前后一贯。他们不能让角色自我矛盾,因为这样就变得不可理解了。然而我们大多数人正是自我矛盾的。我们是不一致的品质的偶然的混合体。谈逻辑的书上告诉你,如果说黄色是管状的,感恩是比空气重的,这都是胡说八道。然而在那种不调和的混合物中,很可能把这同样的黄色组合成马和车子,把感恩组合成下星期当中的一天。人家对我说他们对一个人的初次印象一准不会错的时候,我耸耸肩。我认为他们必然眼力颇浅,或者自负过高。就我来说,我发现自己认得越久的人,他们越使我迷惑不解。我最老的朋友们,恰恰是我可以说一点也不了解的人。
我产生这些想法是因为看到今天早晨报纸上登载爱德华·海德·勃吞在神户逝世的消息。他是一个商人,在日本经商多年。我跟他交情很浅,可是有一次他使我大吃一惊,我才对他感到有兴趣。要不是听他亲口说的,我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不论从外貌、从举动上看,他都使人想起一种定了型的人物,这就使人更为震惊了。如果有那么一个前后一贯的人,他就是了。他身材矮小,高不过五英尺四多一点,细瘦文弱,一头白发,一脸皱纹,气色红润,眼睛湛蓝。我认识他的时候估计他是六十岁光景。他穿得总是整洁素净,正适合他的年龄和地位。
勃吞的办事处在神户,但是他常常到横滨去。我碰巧有事到那儿去耽搁了几天,等一艘船,便在英国俱乐部被人介绍跟他认识。我们一起打桥牌,他打得很好,而且慷慨大方。当时或后来我们一起喝酒的时候,他不大说话,说起来却通情达理。他有一种沉着冷静的幽默感。他在俱乐部里看来人缘颇好,他离开以后,人家说他属于最高尚的人当中的一个。我们两人恰巧都下榻在格朗德旅馆,第二天他邀我吃饭,我看到了他的上了年纪的妻子,胖胖的、笑盈盈的,还有两个女儿。显然这是一个融融洽洽、相亲相爱的家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忠厚善良。他温和的蓝眼睛里有一种十分可爱的神色,嗓音也是柔和的;不能想象他有高声怒吼的可能;他的微笑同样亲切慈祥。有一种人吸引你,是因为你觉得他对人们具有真诚的爱。他确有魅力。然而他身上却不带令人恶心的地方;他爱好打牌,喝鸡尾酒,能够抓住要点讲述生动有趣的故事,年轻的时候曾经也算是个体育运动员。他富有,而每个便士都是自己赚来的。我觉得,使你喜欢他的一种情况是他如此文弱矮小;他唤起你做保护者的本能,你感到他连伤害一只苍蝇都不忍心。
一天下午,我坐在格朗德旅馆的休息室里。那是在大地震以前,那里还放着皮的扶手椅。从窗户望出去,视野广阔,可以看到车水马龙的海港。巨大的客轮开往温哥华和旧金山,或者途经上海、香港和新加坡开往欧洲;各国货轮饱经风浪、凋敝不堪,帆船的船尾高翘,挂着五色斑斓的巨大的风帆,还有不计其数的舢板。這是一幅令人兴奋的繁忙景象,然而,不知什么缘故,却叫人心旷神怡。这是一篇传奇故事,似乎你只要伸出手去就能摸得着。
不久,勃吞走进休息室,看见了我,坐到我旁边的椅子上来。
“喝点儿酒怎么样?”
他拍手招来了侍者,要了两杯加苏打水的杜松子酒。侍者端来酒的时候,一个人在外面街上经过,一眼看见了我,就对我招招手。
“你认识透纳吗?”我点头招呼的时候,勃吞问。
“我在俱乐部里看见过他。我听说他是靠汇款过日子的人。”
“不错,我相信是的。这里有许多这种人。”
“他桥牌打得很好。”
“他们一般都如此。去年这里有一个人,可真巧,他和我同姓氏,是我所见到的最好的桥牌手。我想你在伦敦从未遇到过他吧。他说他叫赖内·勃吞。我相信他是一些第一流的俱乐部的成员。”
“没有,我似乎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
“他是个十分出色的牌手,对于牌他似乎有一种直觉。这是不可思议的。我曾经常常和他打牌,他有一段时候待在神户。”
勃吞啜饮着苏打杜松子酒。
“这是个相当有趣的故事,”他说,“他不是个坏人。我喜欢他。他总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头发是卷曲的,脸腮白里透红,有那么点漂亮。女人很欣赏他。他没坏心眼,你瞧,只不过是落拓不羁。饮酒过度,自不必说了,他们这种人总是如此。每个季度家里都寄一点钱给他,但是他打牌又赢得一点。他赢了我不少的钱,这个我知道。”
勃吞和颜悦色地轻声一笑。我从自己的经验知道,他打牌输钱的时候也能够神态自若。他用瘦骨嶙峋的手摸摸自己剃得光光的下巴,手上的青筋暴露,几乎是透明的。
“我想这就是他倒霉的时候来找我的缘故,这是其一;还有一点就是他和我同姓氏。有一天,他到我的办事处来找我给他安排一个职业,我相当惊讶。他告诉我,家里不再寄钱给他了,因此他想找个工作。我问他几岁。
“‘三十五。他说。
“‘你至今都做过些什么事呢?我问他。
“‘嗯,没做过什么。他说。
“我忍不住笑了。
“‘我怕目前一点也帮不了你的忙,我说,‘再过三十五年来找我吧,那时我再看看怎么办。
“他不走,脸色发白,迟疑了片刻,然后告诉我这段时间以来打牌手气不好。他不想老是打桥牌,于是打了扑克,结果垮了台,弄得一文不名。他把什么都当掉了,付不出旅馆的账单,他们却不让他再赊账了。他一败涂地,要是找不到事情做,只好自杀了。
“我打量了他一会儿,看得出他整个儿垮了。酒喝得比平常更多,像是个五十岁的人了。女孩子要是现在看见他,可不会看上他了。
“‘那么,除了玩牌以外,你还会做什么事呢?
“‘我会游泳。他说。
“‘游泳!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就像是疯子回答的话啊!
“‘我代表过我念的大学参加游泳比赛。
“我有一点懂他的意思了。我认识不少的人,他们曾经是大学里昙花一现的小偶像,他们对此总是念念不忘。
“‘我年轻的时候游得也很不错。我说。
“我忽然有了个主意。”
勃吞中断了他的故事,转脸对着我。
“你可熟悉神户?”他问道。
“不熟悉,”我说,“有一次路过那儿,但是只过了一夜。”
“那么你就不知道汐屋俱乐部了。我年轻的时候,从那儿开始游泳,绕过灯塔,到樽见的小海湾登岸,有三英里多路呢。而且因为绕过灯塔那儿的潮流湍急,一般人是很难游过去的。好,我就和我那个同姓氏的青年谈了这一情况,并且说,要是他能游过去我就派给他一个工作。
“我看到他相当为难。
“‘你说你是个游泳家嘛。我说。
“‘我的竞技状态不怎么好。他回答。
“我没说什么,耸耸肩膀。他瞧了我片刻,然后点点头。
“‘好吧,他说,‘你要我什么时候去呢?
“我看看表。十点刚过。
“‘游这段路顶多需要一小时零一刻钟多些。我十二点半开车到那边的小海湾接你,把你送回俱乐部去穿衣服,然后咱们一块儿吃午饭。
“‘行。他说。
“我们握握手,我祝他好运气,他走了。那天上午我有许多工作要做,总算刚好在十二点半时赶到樽见的小海湾。其实用不着匆忙,他一直没有露面呢。”
“他在最后关头被吓跑了吗?”我问。
“没有,他没有被吓跑。他开头游得挺顺利,然而酗酒放荡显然毁坏了他的体质。绕过灯塔的潮流他对付不了。大约三天之后,人们才发现他的尸体。”
有一两分钟我说不出话来。我有点儿震惊,然后问了勃吞一个问题。
“你打算给他一个工作的时候,可知道他会淹死吗?”
他温和地微微一笑,用那双善良忠厚的蓝眼睛望着我。他的一只手摸着下巴颏儿。
“嗯,当时我的办事处里并没有空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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