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陈玉蓉
“老师,你不当播音主持简直太可惜了!”一个孩子大声说道。
这是文理分科后我新接文科班上课伊始的一幕。我正给孩子们分享新闻,根据新闻的内容,我的声调时高时低,我的语速时急时缓,我的音量时大时小。词句在我的唇齿间游走,就像鱼儿在水里穿梭自如。这就是一个叫“语感”的东西。
说起语感,我并非一开始就找到感觉的。记得小学第一次被老师抽到读课文时,很是丢丑。同学说我“唱山歌”,言下之意是我满嘴方言,老师说我一口气读下来自己累,听的人也不舒服。紧接着老师示范了一遍,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普通话朗读的调子,读书要讲究停顿。老师又让我读了一遍,我模仿着老师朗读时的语音语调、节奏停顿,赢得了老师赞许的目光。是老师的示范将我引向正确的方向,是老师给我及时改过的机会,让我获得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读课文。
每天清晨,起床洗漱之后我要先扫地,扫完门前的青石板街道,总会拿着语文书在家门口读。我还隐约记得“冰雪融化、柳树发芽、春天到了”……天天如此,在到校上学之前的这段时间我总有一段美好的朗读时光。
直到考入初中,学校有统一的早自习,我的个人朗读便成为了与同学一起的共读。老师会让我们齐读一阵,之后是自由读背的时间,他总会坐在讲台上等待我们去找他背书。记得初中时候背诵的第一首诗歌是汉高祖刘邦的《大风歌》,直到今天,每每夏日狂风吹卷树叶的时候我常会想起“大风起兮云飞扬”的画面。而读到项羽的“时不利兮骓不逝”的时候总有一种莫名的感伤,读到“兮”字时总会拖长声音,似乎要延伸到很远很远,一匹乌骓马朝着那个远方奔去。我第一次认识了“骓”字,在“兮”的悠长中我考上了高中。
何其幸运,遇到一位姐姐型的良师让我在朗读方面得到了更多的展示提升。王老师那时刚从四川师范大学毕业,比我大不了几岁,而且她就是从本镇毕业的,也是从小和外婆一起生活,这方面我们俩很是相似,心里便油然而生一种亲近感。王老师穿着时尚,至今对她的印象还定格在她第一天站在讲台上,身穿一件大方格子的毛呢中长款收尾式的大衣,一扫满大街满校园的“踩踩裤”的雷同。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知道“踩踩裤”是外国人打底穿的,而那时,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它在小镇上可谓非常流行。王老师的出现,在我的眼前亮起了一道风景线。轻启小嘴,那标准的普通话便有如花开瓣颤,那声音就像百灵鸟歌唱一样婉转动听。她似一阵清风,为生活在小镇闭塞的我打开了一扇窗。
后来,每当我读到杜甫的“岱宗夫如何”的时候,总会想起李健吾《雨中登泰山》“有雨趣而无淋漓之苦”的句子来,是王老师那清脆的嗓音让我领略到了登山的别样情趣。从此,我更加喜欢朗读了。记得有一次,王老师在我们班上公开课,她抽我朗读《致橡树》,读到“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的时候,我把“必须”读得很重,仿佛自己已化身为一株木棉,根紧紧抓住土地,叶极力往天空伸展,与橡树共享流岚雾霭……我陶醉了,周围只有我朗读的声音,全世界都为我安静下来。良久,疾风骤雨般的掌声让我的脸有些发烫,老师说:“投入感情便能演绎最美的诗歌。”从此,我爱上朗读现代诗歌。
那时,街市上卖的面是五毛二两,而我也只是到了高三才极少有的在街上奢侈一次,大多时间我是在家里吃早饭的。有一天我从家里的犄角旮旯儿处搜寻了点废纸壳、玻璃瓶去废品回收站卖,在那里淘到了一本渴慕已久的且早就和老板说好让他给我留着的《汪国真诗集》,虽然封面发白,甚至略带点霉味,但那时它却是我的至爱。在考试失利的时候,我会在校园里那个小山坡上大声吟诵“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当老师送一本复习资料给我时,我在教室那排平房旁边的树林里低吟“我原想收获一缕春风,你却给了我整个春天”。当感觉学习很难坚持下去的时候,我倚在教室的窗边告诉自己“打开尘封的门窗,让阳光雨露洒遍每个角落”。黄昏,我会在学校池塘边漫步,对着碧水吟咏“如果你是鱼,不要迷恋天空”。十六岁的花季是充满诗意的。在一次全校的诗歌朗诵比赛中,我选了舒婷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王老师特地邀请了她的一个好友一起为我悉心指导,“亲爱的”要读得深情,“老水车”要读得低沉,“蜗行、摸索”声音要延长……一词又一词,一句又一句,一节又一节,直到我能在深沉与激昂间自由转换时,指导老师方才喝口水润润有些沙哑的嗓子。我的语感就是在老师一次次课堂内外的打磨下培养起来的。
这种语感一旦形成,学习就变得轻松起来了。首先在学习文言文方面有颇多益处,当别人在为文言文痛苦不堪时,我却不费吹灰之力地背下了一篇又一篇拗口的古文。《五人墓碑记》《游褒禅山记》《石钟山记》《项脊轩志》……老师没有要求背诵的古文或者只要求背诵某些段落的古文我都全文背诵,并且常常是全班第一个背诵下来的。因此我在古文翻译方面也显得没那么吃力。记得有一次上公开课,老师讲《邹忌讽齐王纳谏》,抽我起来翻译全文,后来王老师告诉我,老师们评课时都说我翻译得好。要知道那时,我和我的同学们手里是没有文言文的助读资料书的,就凭着课下的注释,这时长期形成的语感就突显效果了,因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语感不仅有助于学习文言文,而且有助于学习英语。当其他同学还在将“项链(necklace)”单词的读音标注为“勒可尼斯”时,当其他同学记单词“i-m-a-g-i-n-a-t-i-o-n——想象力”时,我早已在多次反复朗读中记下了单词的写法和意思。而这样良好的语感在考试中也是不无裨益,文言文大意的理解、英语的完形填空,语感都会给选择答案提供支撑。
朗读实在是一件美妙的事,长期朗读形成的语感实在是一种美好的感觉。跟着感觉走,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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