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马良军 刘淑静 段晗晗 刘雅丽 张颖
摘 要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对于适应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至关重要。英德美等国家高层次现代学徒制在法律法规保障、协作治理机制、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控与评价等方面具有明显特征,对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加快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健全权责分明的多元协同育人体系、构建系统规范的学徒制标准体系、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等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高层次现代学徒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2)01-0066-08
随着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劳动力市场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2021年4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作出“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同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國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从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凸显类型特征,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吸引力,对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尤为重要。
现代学徒制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教育部先后遴选三批558家单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目前已完成验收,为我国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积累了实践经验。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要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为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国际上多个国家已进行了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探索,目前较为典型的是:高等性与职业性深度融合的英国学位学徒制、学校教育和企业实践交替进行的德国“双元制”大学、扩展关键领域(STEM)的美国注册学徒制。分析英国、德国、美国的经验,剖析其主要特征,对我国将现代学徒制扩展至本科及更高层次职业教育具有一定启示。
一、国际高层次现代学徒制发展模式
(一)高等性与职业性深度融合的英国学位学徒制
英国实施学徒制的历史悠久,1993年从传统学徒制转为现代学徒制,2006年高等学徒制被英国纳入现代学徒制体系。鉴于产业结构升级及脱欧影响,英国面临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困境,2015年,英国推出学位学徒制,主要集中在数字化、自动化工程、银行和建筑4个领域[1];2017年,正式将学位学徒制纳入学徒制体系。目前英国已形成了层级分明的现代学徒制体系,分别对应国家资格2~7级,中级学徒制对应2级,高级学徒制对应3级,高等学徒制对应4~7级。其中,学位学徒制对应的是6级和7级,指的是学士和硕士两个层次[2]。
英国学位学徒制是由雇主主导的(employer-led),雇主与大学、专业机构合作开发,将有偿工作与兼职学习相结合,学生无需支付学费就可以拿到学位[3]。英国学位学徒制体现了高等精英综合型大学、研究型大学、大学协会和教育集团广泛参与的特点,参与学位学徒制大学规模由2017年的60余所增加至2019年的100余所,包括剑桥大学、伯明翰大学等研究型大学,以及以罗素为代表的教育集团等。大学高质量参与学位学徒制实施,针对岗位任职要求创新性地设计课程体系、开发课程,实施和非学徒制学生一样的严格考核,采用线上课程学习和工作本位实践等多种灵活方式开展全日制学位学徒学历教育。英国学位学徒制参与企业也较为广泛,涉及30多个行业领域的国企、跨国企业及中小企业等,包含劳斯莱斯、葛兰素史克等知名企业[4]。其中大学等教育机构负责学徒基本理论和文化知识的传授,企业主要负责学徒岗位技能的培训。学徒期间,20%的时间必须在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80%的时间在公司培训,每周至少保持30小时工作时长。培训可以每周、每月交替进行,或者安排在单独的一个时间段进行。学徒期需3到6年完成[5]。学徒通过第三方评估后,可以获得与全日制毕业生相同价值的学士和硕士学位。
学位学徒制促进了英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等值融通。自推出以来,数量迅速增长,根据英国2021年3月学徒制数据报告,尽管2019-2020学年学徒制总人数下降,但学位学徒制人数占比持续提升[6],见图1、图2。学徒制参与人数中,女性一直处于较高比例,学位学徒制吸纳了更多女性进入(STEM)职业领域。学位学徒制促使更多的学徒获得了工作、加薪和升职机会,为弱势背景学生和较低社会经济地位的人获得高等教育资格提供了重要途径,有利于打破阶层壁垒,促进社会公平。
(二)学校教育和企业实践交替进行的德国“双元制大学”
德国现代学徒制模式可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其高层次现代学徒制主要表现为“双元制大学”(Duale Hochschule)。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劳动者的技术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缓解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德国的新型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双元制”大学应运而生,实现了“双元制”向高等教育领域的迁移。2009年,戴姆勒—奔驰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与以斯图加特行政与经济学院为代表的高校联合成立了巴登符腾堡州立职业学院(Duale Hochschule Baden-Württemberg,简称 DHBW),这是德国第一所“双元制”大学,也是德国“双元制”大学建立与运行的典型范例,共设有9个校区和3个分校,与西门子、奔驰等1000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即“双元制伙伴”关系[7]。目前“双元制”大学模式广受认可,已有60多所类似的机构,主要集中在应用科技大学、双元制学院、职业学院和少量综合性大学等。
德国“双元制大学”以注重实践为核心特征。在“双元制大学”模式下,政府和企业共同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政策、经费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学生兼具学徒身份。学徒制实施过程为:企业发布岗位——进行面试录取——与学徒签订国家统一的合约。学生需要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认为能满足其岗位期待才会获得批准;学徒录取后,在企业进行技能学习与实践训练,在学校进行支撑职业技能的基础理论学习,两者相互衔接、交替进行,每周在企业和学校培训学习时间分别为60%和40%;学徒不仅可以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还能参与企业实际生产过程、积累实际工作经验,习得工作需要的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学徒完成学业后,可获得国际认可的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相应资格证书。德国联邦教育研究所每年的《职业教育培训报告》显示:参与高层次学徒培养的企业、学校和学徒人数近年来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8]。根据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eutscher Akademischer Austauschdienst,DAAD)资料分析,“双元制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广受欢迎,80%以上学业结束后会选择到签约企业工作,就业穩定性高[9]。德国“双元制大学”模式的实施,为政府、企业和学徒都带来了巨大效益,使其面临的结构性失业得到缓解,助推了德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为其工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三)扩展关键领域(STEM)的美国注册学徒制
美国1937年颁布了《国家学徒制法案》(National Apprenticeship Act)。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学徒制进入改革发展阶段。面对产业转型、人才需求结构变化以及智能化、数字化先进制造业转变,2014年建立了“注册学徒制与院校联盟”(the Registered Apprenticeship College Consortium,RACC),强化行业企业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拓宽学徒升学渠道;2017年提出“扩张学徒制”计划,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及行业急需的学徒;2019年美国劳工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Labor,DOL)推出“行业认可学徒计划”,提出行业认可的学徒制6个方面核心要素;2021年美国最新修订的《国家学徒制法案》中提出:5年内投资35亿美元用于扩大注册学徒制、青年学徒制等,打造企业与社区学院和高等教育机构合作联合体[10]。
美国注册学徒制结合了企业岗位在职培训与社区学院的理论教学,让学徒学习高技能职业岗位所需的实践技能和理论知识。雇主或行业工会以及学校等教育机构均可以通过注册项目形式发起注册学徒计划,通常是联合发起,经州立学徒制机构(State Apprenticeship Agencies,SAAs)或劳工部(DOL)学徒制管理部门(Federal Office of Apprenticeship,OA)注册备案,雇主与学徒签署学徒制协议,雇主、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及教育机构对学徒进行联合培养。通过“注册学徒制与院校联盟(RACC)”以及“扩大学徒制计划(ECCA)”,学徒还可向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提出申请攻读副学士及学士学位,达到相应学分要求以及获得副学士学位后,就可以选择申请进入应用型大学或学术型大学继续学习,从而继续获得更高层次学位[11]。美国重点发展关键领域高质量学徒制项目,将学徒制从传统领域扩展到智能制造、清洁能源、技术制造及医疗保健等新的行业和部门。2021年,美国众议院通过《2021年全国学徒制法案》(National Apprenticeship Act of 2021),拟投入数十亿美元,用于创建和扩大注册学徒制、青年学徒制和学徒前计划,创造近 100 万个新的学徒岗位[12]。美国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主要参与方为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对考核合格的学徒授予副学士/学士学位。2020年,美国在硕士学位学徒制实践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阿拉巴马农工大学(HBCU)开展第一个硕士学位注册学徒制,领域为社会工作。学生完成学徒计划后,可获得阿拉巴马州心理健康部颁发的目标案例管理(TCM)证书、该州委员会执照、社会工作硕士学位[13]。2018-2020年,美国学徒制参与人数每年新增超过22万,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学徒人数下降了12%,但仍是注册学徒制有史以来人数第3高[14],见图3。
二、国际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基本特征
(一)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法规健全
英德美等国家高层次现代学徒制发展模式虽不尽相同,但其核心特征均表现为“制度性”,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教育、社会、民生、经济不同生态相互结合,而且不同的法律法规实现了互补性,通过规制、规范和文化认知引领共同实现职业教育的目标[15]。如英德美三国针对现代学徒制均出台系列法律法规,对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利益相关方进行了界定,同时也对学徒制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明确,如政校企职责、协议签订、学徒标准、经费分担等。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对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宏观统筹和经费支持,深入推进行业或雇主与学校协同育人,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制保障。
英国自1993年推出现代学徒制以来,陆续出台10余项与现代学徒制相关的法律,使其逐步完善和规范。2009年英国颁布《学徒制、技能、儿童与学习法案》,对现代学徒制的职责、机构、评估、质量保障、学徒标准等作了法律上的界定,成为学徒制有法可依的根本遵循[16];2016年出台的《公司法案》(EA)中提出了学徒制专项内容,包含学徒制机构、征税、资金等[17];针对学位学徒制,2019年出台了《高等及学位学徒制指南》等系列文件,保障学徒制的有效实施。英国以法律手段推广高层次现代学徒制,打破传统精英教育的主导地位,提升高层次职业教育的美誉度和社会认可度。
德国通过一系列教育立法,为现代学徒制实施提供了制度支持。1969年出台的首部职业教育统一法律《联邦职业教育法》,对现代学徒制中企业培训的基本政策、学徒与雇主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1981年出台的《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对《职业教育法》与《职业教育促进法》进行了整合,明确了现代学徒制的职业范围和职业能力;2004年出台《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建立了职业教育及现代学徒培养的法律保障,明确了企业在学徒培养上的责任,规定了学徒培养相关内容以及其他多项配套法律。
美国1937年出台《国家学徒制法》,之后进行多次修订。2017 年美国推出《扩张学徒制》总统行政命令,在政府规章网站也出台了大量学徒制的相关规定;其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注册学徒制都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对学徒制运行机制和利益相关方进行规范。
经费支持是推行高层次现代学徒制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英德美三国通过出台税收政策、经费规定,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学徒制有效实施。英国政府通过设立学徒最低薪资标准(3.7英镑每小时)、简化企业申请资金流程、出台学徒制税(apprenticeship levy)等方式,鼓励学生及企业参与学徒制。英国政府规定,年度工资总额超过300万英镑的企业均有义务缴纳学徒制税,学徒制的税率为企业年度工资总额的0.5%;缴纳的学徒制税,可以在该企业年度缴纳所得税中扣除,且若交税企业参与学徒制,可以申请学徒服务账户,每年可以获得1.5万英镑的补助以及其他配套经费以抵消企业成本[18]。2016年,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DBIS)与教育部(DFE)成立“学位学徒制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学位学徒制的发展[19]。在最新学徒制激励政策中,政府实施激励补贴,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企业每雇佣一个新学徒,即可获得3000 英镑补贴,用于企业培训成本[20]。在德国,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倡导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如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减少纳税额的征收,允许企业将用于教育的费用计入经营成本,对企业给予相应的补贴[21]。美国联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通过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学徒制发展,政府和部分州出台相关的税收抵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如在华盛顿州,注册学徒在社区和技术学院可享受50%的学费减免,州社区和技术学院委员会每年都会发布有关学杂费的政策;阿拉巴马州出台的法律规定,雇主每培养一个合格注册学徒可获得1250美元的所得税抵免,每培养一个合格的高中学徒可获得额外500美元补助[22]。
(二)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多元参与、协作治理
为保证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运行,英德美政府、行企、学校各自扮演不同角色,搭建多方利益平台。政府在高层次现代学徒制中发挥引导作用。一是在宏观制度层面统筹现代学徒制管理;二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实施经费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措施,引导、激励行业企业在现代学徒制中发挥作用;三是设置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管理服务机构、建立质量保障机制等,对参与学徒制的各利益相关方进行引导、约束和管理,对学徒制实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诊断与研究;四是将学徒培养体系纳入国家资格框架,与国家职业框架进行关联。行业协会与企业在高层次现代学徒制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是行业协会与企业担任高层次现代学徒制项目制定与开发的主导者,协同政府管理服务机构和学校,开发学徒标准和职业标准等;二是行业协会与企业作为现代学徒制的主要实施者,联合政府共同为学徒制提供教育投资,其中行业协会对企业及学徒进行监督考核,企业对学徒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发放工资和津贴等。以大学为代表的教育机构是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重要参与主体。学校与企业协同育人,在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师资管理等方面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为考核合格的学徒提供学士及硕士学位。
英国政府统筹学位学徒制发展。教育部负责英国的学徒计划;教育和技能资助局(ESFA)负责提供学徒政策与资金、监管项目实施、提供指导和服务、支持和协调学徒培训活动、审核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学徒制和技术教育局负责学徒制的质量、一致度和可信性[23]。德国建立了联邦政府、州和地区三级管理体系。联邦政府成立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统筹职业教育总体规划;州下设职业教育委员会,负责学徒制具体事宜;地区设立工商行业协会、手工业协会等,参与标准制定、监督考核,认证学徒培训结果,当地企业在“双元制”大学管理中负责学徒面试招生,参与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等。美国劳工部成立专门机构——现代学徒制管理办公室,统筹全国注册学徒制事宜。学徒办公室设置就业和管理委员会、学徒制咨询委员会,为学徒制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建议;各州设置学徒管理机构,负责本州范围内的学徒制培训[24]。美国还成立了包含行业协会、企业、劳工组织、学校、培训机构等多方在内的“注册学徒制—院校联盟”,进行注册学徒制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标准体系:系统规范、社会认同
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体现在标准建设上,英德美三国均建设了规范的系列标准体系,包括学徒制培训机构注册标准、第三方终点评估标准、学徒准入标准、师资准入标准等。
在学徒培养方面,由政府管理服务机构牵头,行业企业主导,梳理职业能力清单,与学校及教育机构合作开发系列标准,在职业范围、岗位标准、学徒标准、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考核、资格认证、证书颁发以及学徒通用技能等方面作出明確规定,使得学徒能够达到相应的培养目标。英国学位学徒制标准开发由雇主主导,学徒制和技术教育局、资格和考试条例办公室(Ofqual)以及终点评估机构(EPAO)等参与,帮助雇主制定学徒制标准。学徒职业标准包括职业定义、典型职业介绍、职业职责、职业知识技能与行为(KSB)、入学资格(英语和数学等级)、法定和专业认可、职业等级、期限和审查日期等内容[25]。截至2021年12月,英国学位学徒制标准中,6级、7级已批准交付的标准和开发中的标准数量分别为101个和64个,覆盖农业、环境和动物护理、商业和管理、建设等13个职业领域,见图4。德国的职业培训条例是在国家层面由教育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通过职教研究所、行业企业、学校等组成职业标准制定委员会,适时调整职业标准。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牵头制定《职业教育条例》,对教育职业的名称、职业规格、框架计划、培训时长、考试要求等进行规定;工商协会组织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企业职业培训条例》等;各州文教部制定职业学校教学标准《学校框架教学计划》等[26]。
在师资建设方面,师资标准包含学校教师标准和企业师傅标准。通过设立师资准入制度、培养内容等来建设师资标准,如教师必须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达到相应的技能等级、获得高等文凭、有相应的实践年限等,才能满足规定的师资标准。在对企业师傅的建设中,除了建立准入制度,还注重其在情感发展、职业规划方面对学徒的指导。如德国设置了高标准的教师准入制度、完备的教师培养体系,通过法律制度对教师的任职资格、考核标准和职后培训等进行明确规定。在学校教师方面,联邦政府确立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出台《教师教育标准:教育科学的视角》等教师标准,设置相关培养规定,如德国教师须参加2次国家考试、有5~7年企业实践经历、获得相应的证书和文凭才能成为职教教师;在企业师傅方面,《企业培训师资质条例》中明确规定:企业培训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从技术员学校或师傅学校毕业,必须接受2个月的教学培训,通过师傅职业资格考试[27]。
(四)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质量保障:多维监控、他方评价
英德美三国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均在多元合作基础上,通过成立质量保障机构、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来保障学徒的培养质量。
英国政府建立了系统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设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保障学徒培训质量。成立质量联盟,包括研究所、教育和技能资助局、资格和考试条例办公室、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和学生办公室等,各司其职,对学徒前、学徒期间和学徒后就业工作、实践等方面进行监督[28]。此外,英国对学徒开展终点评估,教育和技能资助局(ESFA)制定了培训集团与学徒制终点评估机构应达到的要求,符合条件的机构才允许进入学徒制培训和评估机构登记名单[29]。英国还建立了以操作实践为主、考评为辅的考核评价制度,评估由第三方终点评估机构负责,以实践评估、专案、采访和演讲、笔试及多选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反映学徒的真实工作场景,对其在整个学徒生涯中学到的知识、技能和行为进行评估,以确认他们具有职业能力[30]。英国学位学徒制的考核标准注重对学徒知识、技能和行为的全面考核,还重视对学徒文字和计算能力、自我管理能力、领导力、沟通交流能力、创新能力等可迁移技能的多维评估。
德国实行他评和自评相结合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第三方机构由政府、职业学院、雇主、专业人士乃至社会公众共同组成,由学徒制专家队伍对院校进行外部评估。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聘任教育专家、教育行政人员以及企业人员等联合设立了教育质量考评机构,对学徒质量评估体系进行评估。职业院校建立自评制度,对自身教育教学进行内部评估。行业协会对企业现代学徒制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由第三方机构考试委员会对学徒进行考核。
美国同样设立第三方组织评估注册学徒制与院校联盟成员计划,美国教育理事会(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ACE)、国家大学学分服务中心以及部分高等教育中心等为第三方评估组织,确保学徒制结业证书的大学学分分值,且所有院校联盟成员院校均须由美国教育部认可的地区学分认证机构来认证[31]。
三、对我国本科层次现代学徒制的启示
(一)加快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是高层次现代学徒制实施的根本保障。国际上发展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英德美三国均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以政府立法的形式对学徒制进行了宏观统筹,并对其运行组织、职责分工、财政税收、权益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学徒制项目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依据和政策环境。
当前,我国围绕现代学徒制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方向,分别建立了相关管理机制。但总体来看,关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尚未形成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借鉴国际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经验,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推进:一是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出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相关的法律条文,从法律角度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地位,赋予利益相关方应有的法律责任,对政府机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学徒学生等参与主体的职能、权限作出清晰界定,规范学徒制的培养、运行、质量监控与评价,保证各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更加完善的经费保障体系。针对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学校、企业,出台税收优惠、经费补贴等方面的系列配套政策;针对学徒、企业师傅,出台学徒补贴、学徒工资、企业师傅的师带徒津贴等政策;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成本分担、利益分配等;有效落实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打消企业在成本效益方面的顾虑,吸引更多优秀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参与本科层次现代学徒制培养;建立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拓宽资金来源,为本科层次现代学徒制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健全权责分明的多元协同育人体系
多元协同育人体系是高层次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坚实基础。从英德美等国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来看,尽管各国经济环境、文化背景不同,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具体运行模式存在差异,但都十分注重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徒等参与方的联动配合,形成了多元参与、权责明确、良性合作、协同育人的运作模式,保障了其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良性运转。
目前,我国中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校企、校行企、政行企校等现代学徒制实践模式。但在高层次现代学徒制探索上仍处于起步階段,现代学徒制的关键要素对标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标准,需进一步提质升级。借鉴国际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经验,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提升: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通过政府层面的大力推动为本科层次现代学徒制发展提供动力,如在国家和地方层面设置专门的现代学徒制管理机构、质量监控与评价机构,对各参与主体进行约束和管理;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对中职、高职、职业本科的学徒制人才培养体系进行一体化设计[32],组织制定本科层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近期、远期规划。二是进一步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依托行业指导委员会,组织行业内大型企业、优秀职业院校共同开发各类标准,并参与学徒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价,保证现代学徒制实施。三是进一步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遴选高质量岗位、选聘高层次企业师傅、提供高技术含量的实习实训环境和高层次生产实践、注重高层次企业文化熏陶,探索参与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激励机制。四是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主体作用。联合企业,对接高层次、高质量岗位要求,梳理职业能力清单,提出对应的素质、知识、能力培养目标,进而共同编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
(三)構建系统规范的现代学徒制标准体系
系统规范的标准体系是高层次现代学徒制实施的重要依据。英德美等国高层次现代学徒制主要体现在学徒制标准上。由政府管理服务机构牵头,行业企业主导,与学校及教育机构合作开发系列标准,明确学徒应当达到的培养目标,保障了其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质量。
我国在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单位也开发了一些标准,但从本科层次现代学徒制的要求来看,各开发单位没有考虑本科层次专业设置标准,开发的标准不够系统规范。借鉴国际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经验,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一是明确学徒系列标准开发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学徒标准开发的宏观统筹,强化各参与方的标准开发意识,明确参与主体的标准开发职责。二是开发系统化的学徒教学标准体系。国家相关部门应组织协调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标准研制,构建国家层面的现代学徒制标准体系,确保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33];严格系列标准开发的要求,如标准开发的主体资格、规范程序等。行业企业协同院校要基于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岗位任职要求、学徒个体发展要求,开发学徒系列标准,并负责监控标准的落实。三是完善我国本科层次现代学徒制的师资建设标准。明确院校教师、企业师傅的准入条件和资格要求,制定高层次现代学徒制师资的选拔、培养和考核机制;完善师资队伍素质提升培训计划,针对院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岗位实践。
(四)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多元主体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是高层次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关键环节。开展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英德美三国,在学徒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徒多方参与的同时,还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价内容覆盖整个学徒生涯的知识、技能和行为评价,增强了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生命力。
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也进行了积极研究和探索,对提高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显现出一定成效,但在监控与评价的主体、内容、标准、方法等方面,还不能满足本科层次现代学徒制培养目标达成。借鉴国际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经验,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丰富监控与评价的主体构成。根据本科层次现代学徒制特点,制定政策文件或出台相关法律,明确各参与主体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的职责、地位和作用;构建主体多元化的监控与评价组织,打造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家长、学徒等多元参与的监控与评价体系。二是建立配套的监控与评价标准。融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评价要求,规范学徒培养过程的监控与评价,不仅评价学徒的技术技能水平,还要评价学徒的职业道德水平、可迁移能力;不仅要评价学徒的学业,还要评价各参与主体的组织行为和教学质量。三是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组织的遴选标准,明确其准入资格、考核要求。经过政府认定的第三方评价组织,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考核、评估等,保障人才培养的高质量。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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