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王亚鹏
摘 要 在我国整体的高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框架中,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与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之间是“以内为主,以外促内,互补共生”的有机关系,二者以一种动态平衡的机制共同致力于改进和发展高职教育质量。对接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我国高职院校扬弃与超越阶段性“办学同质化”,走向特色办学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应遵循主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刚性和常态化原则,融入院校整体战略规划、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建立信息化质量管理机制以及培育和发展质量文化。
关键词 高职教育;高职院校;外部质量保障;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25-0039-05
一、质量保障与质量保证:概念与阐释
为有效应对和解决大众化阶段我国高职教育质量问题,在充分认识我国高职教育基本发展规律和未来态势的基础上,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和《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对高职院校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作出了政策性制度安排,开启了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行动新议程,推动我国高职教育质量保障范式从外部质量保障到内部质量保证的转换。
“质量保障”和“质量保证”作为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行动议程中的两个核心概念,在英文中二者的表述均为“Quality Assurance”。该英文名词在工商业界一般则被译为“质量保证”,其释义是“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有系统的活动”[1]。但在现代汉语中,“保障”一词具有两方面含义:一是保护(生命、财产、权利等),使不受侵犯和破坏;二是起保障作用的事物。而“保证”一词的释义则为:担保;担保做到;确保既定的要求和标准,不打折扣;作为担保的事物[2]。从关于“保障”和“保证”的释义比较中,可以看出,“保证”具有“承诺,使人确信”之意,而“保障”则更多注重于“后勤、物质、条件和环境等方面的供给与调适”[3]。基于此,在“高职教育质量保障”的语境中,可以将“保障”理解为“保护高职教育质量,使其不受侵犯和破坏”,使高职教育利益相关者能够感知到高职教育质量的确定性,从而维护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类型的合法性地位。而在“高职教育质量保证”的语境中,则可以将“保证”理解为“担保和确保高职教育质量能够满足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学生群体、教师群体以及社会公众等高职教育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及其满足的程度”,并以整合性质量改进模式将院校自身发展、师生发展以及满足社会公众质量问责有机结合,是一个双赢的质量发展模式。
事实上,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领域,倾向于从政府政策的角度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进行界定的定义被广为接受和引用[4],即“质量保障就是要求高等院校接受某种形式的外部审查的政府政策”[5]而质量保证是高职院校作为办学主体和质量生成主体,为使高职教育利益相关者确信其办学能满足他们的质量诉求,针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通过自身系统化的努力以实现质量的自我可持续改进。因此,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指由高职院校自行建立的由组织机构、目标体系、标准框架和运行机制构成的,适应自身发展特色的办学质量保证体系。
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与外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关联与区别
以高职院校组织为边界,可以将我国高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划分为高职院校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二者既属同源,但又基于各自领域的管理规律和特点[6],在我国高职教育领域不同情境下的操作实践上各有侧重。
第一,从实施主体来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者和实施者是高职院校自身及其广大师生员工;外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者和实施者则是高职院校之外的政府及其授权社会专门机构。第二,从行为动机来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由高职院校自我改进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愿景所驱动,强调“自主性”和“发展性”,展现自身的办学特色;而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主要依赖于政府关于高职教育质量政策和法规的外在动机,强调“绩效”和“遵从”。第三,从所遵从的质量哲学来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体现的是价值理性,即遵循高职教育发展规律,不断提升与改进高职院校自身教与学的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全面发展和事业发展;外部质量保障体系更多体现的是工具理性,即用外部强加的质量标准对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终结性判断,以最大限度满足高职院校外部利益相关者(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大众等)对高职教育质量的诉求。第四,从时效性来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着眼于常态化,其运行过程与高职院校师生日常教育教学生活过程同步,质量保证本身就是师生日常教育教学生活过程,能够激发和强化师生作为质量生成主体对日常教育教学过程的高投入,形成良性质量循环;而外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基本上处于周期性或定期性“非常态化”状态,在很大程度上与高职院校师生日常教育教学生活过程呈现非同步性,易受到质量生成主体师生的反感和抵制。第五,从关注的重点来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聚焦的是前瞻性的动态的质量,主要是高职院校应该自主做什么和未来做什么来推动教与学活动的持续改进;而外部质量保障體系所聚焦的则是回溯性、静止的质量,主要是向外部利益相关者举证说明高职院校为确保达到质量的最低标准和围绕提高质量过去所付诸的实践努力。第六,从运行过程和结果来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主要是高职院校在对自身发展进行SWOT战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以“信任、理解、承诺和协商”为特征的内部质量改进机制;而外部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导致的则是自上而下的外部(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对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和办学绩效所进行的非协商性判断的检查和评估。
通过比较分析发现,以“绩效”和“问责”为目的的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在维护高职教育质量的权威性、一致性、可靠性以及透明性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在高职教育质量改进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由我国政府主导的强外部质量保障力量面前,如果只简单注重发挥外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效能,就容易造成高职院校办学的阶段性“同质化”现象。需要合理发挥强调“自主性”和“发展性”特征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效能,以激励高职院校按照国家高职教育质量政策和法规的指引,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主观能动性,形成特色发展的内在办学机制,在不同领域办出特色。
三、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原则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一个集目标、标准、组织、诊断、反馈及效能改进于一身的闭环系统形态。其目的是立足院校自身质量改进与发展客观存在的主要矛盾,通过对质量生成过程及其因素进行分析,寻找自身保证质量的关键控制点,运用制度、程序、规范、技术等实施调控,进而实现质量的自我持续改进与提高[7]。我国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应遵循主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刚性和常态化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原则是指承认、重视并恪守高职院校自身作为办学主体应切实履行人才培养质量的主体责任。高职院校自身及其全体师生员工是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者和实施者,质量的自我诊断和改进是高职院校基于办学自主权进行资源要素配置和特色办学决策,围绕学校章程形成的自我约束、激励、改进和发展能力的体现。高职院校全体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应清楚了解并切实践行自身的使命、愿景和责任,树立质量保证常态观念,主动围绕学校的办学宗旨和发展目标开展教与学活动,以质量“自律”赢得社会、政府和行业企业的信任和办学资源投入。
(二)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是指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之所以称之为体系,本身就意味着系统性和完整性[8],是一个集目标、标准、组织、诊断、反馈及效能改进于一身的闭环系统,其效果体现了系统论中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要囊括人才培养全过程,从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师生互动到校院办学资源分配、专业与课程建设,再到学校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发展定位,实现“点、面、体”的覆盖,围绕目标、标准、组织、诊断、反馈以及效能改进五个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子系统整体着力,将零散的质量“要素”组合形成结构化、系统化的内部质量保证系统形态。
(三)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基于对我国大众化阶段高职教育发展理念和高职教育办学规律的理性认识,根据高职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的发展需要和主要矛盾,精准发力,补齐培养短板,形成不同层级完整而又相对独立的质量保证机制,体现规范性和创新性。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质量自我诊断与改进的内容、周期、工具和程序,以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信息和相关事实为基础进行公开透明、科学和规范的诊改,激发专业、教师和学生的内生质量动力,为利益相关方以协商和对话方式共同致力于质量改进搭建制度平台。
(四)刚性原则
刚性原则是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强大执行力。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能否发挥应然效能,关键取决于是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由国家、行业以及学校质量标准构成的质量标准体系规定。紧扣“学生发展”是质量保证的核心追求,严格执行院校自身的质量政策和规章制度,用强大的教育教学执行力来保证质量,使质量保证活动走上依章、依规运行的“法治”轨道。
(五)常态化原则
常态化原则是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设计和运行要克服以往质量改进和提高实践中的“去情景化”和“非常态化”弊端,与作为质量保证主体的高职院校自身办学及师生员工的日常教育教学生活过程一致,使质量自我改进和追求卓越以“情境化”的方式内化为院校日常运行、教师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以及学生学习生活的本来过程,成为全体教师和学生共同信奉的价值观和内在追求,转化为高职院校自身和全体师生员工“自发式”的质量承诺和质量改进行为。
四、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举措
在本质上讲,当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高职院校深化教学综合改革的过程,是质量自我改进走向常态化的过程,有利于不断化解高职院校经过十多年快速发展积累的阶段性多重矛盾。高职院校要有机对接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围绕“建设质量保证机制、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和形成质量保证文化”改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在夯实“同质”的土壤同时,精心培育“特色”的果实。这既是当前高职院校对于“同质化”的扬弃与超越,也是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9]。
(一)融入院校整体战略规划,加强质量目标顶层设计
内部质量目标的顶层设计是高职院校对质量的理解和价值追求,即学校的发展目标、人才培养总目标和总规划,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中处于统领作用。高职院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在对自身发展进行SWOT分析的基础上,立足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运用“标杆管理法”,以同类院校的优秀专业和课程为标杆,按照建设品牌专业和优质核心课程、打造卓越“双师”师资队伍、搭建产教深度融合平台、培养具备“大国工匠”潜质的优秀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编制学校整体规划和二级学院(部)发展规划及各自质量目标定位。并指导和激发学校每个部门和师生员工个人围绕学校质量目标和自身发展需要来制定自身短期及中长期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完整目标链,有效汇聚内部质量保证资源,激发各层面质量保证主体持续学习和改进的内生动力,最终达到赶超标杆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确立诊改基准和导向
内部质量标准是高职院校基于高职教育发展规律对政府、行业企业、师生以及社会大众等利益相关者诉求的整合与表达,在内部质量改进实践中起到导向、诊断、基准等作用。高职院校要基于“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复合式、发展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使命,对接国际、国家以及行业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和学生五个层面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快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质量建设范式转变。
在学校层面,制(修)定各项工作的程序性规定(如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流程化、信息化建设)、部门工作绩效目标考核标准、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质量标准。制定质量信息统计标准和质量信息发布规定等。根据二级学院(部)的发展基础、办学潜力和面临挑战的不同,形成“目标考核、分类考核、底线考核”的办学绩效评价体系。在专业与课程层面,建立健全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专业设置准入与退出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标准、专业建设诊改标准、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标准、课堂教学质量标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标准、顶岗实习质量标准、入学教育质量标准、学生学业考核质量标准以及课程建设诊改标准等。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标准,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助推教师从适应阶段和成长阶段向称职阶段、成熟阶段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荣誉体系和表彰机制,激发教师教学荣誉感,促进教师对教育教学的高投入。在学生层面,建立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标准,引导和激励学生自我认知、自我规划、创新创业,全面发展。同时,建立健全学生学情调查分析机制和学生學业发展支持体系,促进学生对教育教学的高投入。
(三)以高職院校章程实施为引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是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证组织架构和政策的基础,而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则是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抓手。“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是内部管理机构与管理规范(规章制度)的结合体和统一体,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内部管理机构与管理规范(规章制度)的改革要配套进行,缺一不可。”[10]章程在内部制度体系中处于“母法”层次,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制约性、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高职院校要以章程实施为引领,制定学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和清理的程序、标准以及“立法”把关的协调机构,使内部规章制度体现“校内立法”和“管理服务”的有机统一[11]。在此基础上,对内部各领域的各项机构制度、工作制度和人员制度进行理论化、系统化的分析和梳理,提高规章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内容的合法性以及相互之间的统一性,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建立制度执行评价机制,重点评价制度执行效果及程序的严谨性,将制度执行情况与人员绩效考核、部门绩效考核挂钩,使学校每一项工作都走上依据制度规范进行管理、依据契约协议保障运行的“法治”正轨。
(四)健全质保组织体系,促进协作和互动
本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高职院校要通过内部管理体制的创新,健全内部“学校—二级学院(部)—专业(课程)”三级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形成学校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决策、质量管理办公室执行决策和协调运行、二级学院(部)质量生成、行政职能部门协作、师生主动参与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质量管理委员会依据学校的基本使命和发展目标进行质量决策,负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顶层设计。作为学校专门的质量管理和协调机构,质量管理办公室执行质量决策和进行质量考核诊断,通过整合内部质量保证流程,整合行政管理和教学架构,形成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级学院(部)作为人才培养主体和质量生成主体,要建立“学院(部)质量保证工作组”,贯彻学校质量保证决策,根据自身发展、所辖专业(课程)以及教与学的发展需要和主要矛盾,通过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审核课程标准、考核诊断教师和学生发展等,管控本单位质量生成过程和关键要素。
各职能部门作为质量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坚持二级学院(部)作为人才培养主体和质量生成主体的作用,依据学校发展战略确定的目标和质量标准体系,优化部门工作程序、工作活动控制等,提供创新性的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案。借助信息化技术,积极开发必要的质量保证工具和程序,优化管理流程和改造组织结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师生使用质量保证工具并积极参与其中。加强对数据信息、倾向性问题和发展趋势的及时跟踪研究、措施改进以及相应的行动计划的生成,切实解决好质量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加强信息化领导力建设,探索信息化质量管理机制
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正在深刻影响并改变着高职教育教学形态和质量生成路径。高职院校要积极应对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高职教育系统日益复杂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加强内部各层级信息化领导力建设,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信息化素养,完善学校信息化发展愿景,构建常态化的质量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管理系统,促进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形态的创新,推动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的不断优化,促进内部质量保证活动从经验走向科学。通过消除信息壁垒和“孤岛”,建立起涵盖教与学(如基于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规律,推进混合式学习、数字化课程以及现代学分制教学管控)、学生就业(如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院校管理(如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关键领域,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质量管理数据资源体系,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质量改进,推动内部质量保证的智能化、协同化和精准化。
(六)培育和发展质量文化,从“质量保证”走向“质量文化”
质量文化观强调质量本身的目的性、质量主体的内在自觉性。真正的质量文化是“基于高职院校全体师生员工主动要求改进的意愿”,有利于克服质量建设的外在性、功利化倾向和“去情景化”弊端,克服质量建设单纯的技术性和程序性的“异化”现象,激发不同层级质量主体的质量意识、质量责任、质量态度和质量道德[12]。高职院校要使质量管理和保证成为一项可持续的事业,必须加强培育和发展内部质量文化,在学校内部形成一种既能满足高职院校创新又能促进师生个体发展的“自律”特征的质量文化,从“质量保证”走向“质量文化”[13]。
一是高职院校要加强全员培训,凝聚质量共识,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质量保证哲学,践行“过程主导”的高职教育质量观,激发和强化师生作为质量主体对日常教育教学生活过程的高投入。二是开展内部有关质量保证的标语、口号等质量思想与文化普及活动,促进不同层级质量生成与管理主体间的有效沟通和对话,在学校发展目标、质量标准和愿景使命的认识方面达成共识,并形成对内部质量保证的价值观、标准、工具和程序的统一理解。三是加强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各种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发挥其专业决策的作用。同时,拓展师生民主参与学校治理的途径,完善内部利益相关者实质性参与质量保证机制。四是加强内部质量保证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文件的制定品质,获得师生的广泛认可和有力支持,使质量保证内化为学校管理人员服务工作、教师教书育人、学生求学成才的理性认知和行动自觉。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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