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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精神的职业道德心理机制探析

时间:2024-05-07

李霞?潘建华

摘 要 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的国家发展战略计划提出要培育工匠精神,敬业乐业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必须以职业道德为基本依托。职业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四个心理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动态职业道德心理系统。工匠人有其特定的职业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主要通过平衡机制、冲突机制和调节机制来维持职业道德心理系统的平衡。与普通手工业劳动者相比,工匠人职业道德的心理运行机制主要以正向的平衡机制和改变错误职业道德行为的调节机制为主。因此,工匠精神的职业道德养成中要培养高度的职业认同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注重敬畏的职业情感和坚忍意志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现代工匠精神生根发芽。

关键词 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心理要素;心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22-0063-05

“中國制造2025”的国家发展战略计划提出要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并提出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工匠精神产生于机器工业大生产之前的手工业制造,是手工业劳动者的精神财富。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包含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求实创新等[1][2]。这种高度职业认同、敬业乐业和精益求精职业精神的本质必须以职业道德为基本依托。

职业道德起源于劳动分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开始出现了不同的劳动分工,从而产生不同的职业。人们逐渐发现那些质量优良产品的生产者和诚实守信、童叟无欺的交易者会赢得更多顾客,在产品交换中获取更大利益,有利于个体的生存和繁衍,这便成为早期职业道德的发生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现代社会已然成为一个以职业为中心的社会,职业活动是维系个体在现代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社会实践活动,职业行为也成为现代人最基本的一种社会行为,职业道德将会比任何一个时期与个体更息息相关[3]。本文尝试对工匠精神的职业道德心理机制进行探讨,以期从道德心理的角度为工匠精神的培育提供启示。

一、工匠精神的职业道德心理要素

职业道德是职业和道德两个范畴的结合体,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个体在工作或劳动过程中应遵循与其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道德规范的总和,是道德的特殊领域,属于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在当前的道德心理学领域,研究者们普遍认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作为道德心理结构的四个主要成分。诚然,职业道德作为道德在职业范围内的特殊要求,知、情、意、行亦可成为职业道德的主要心理成分[4][5]。不同于普通的手工业劳动者,工匠人有其特定的职业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这些特定的心理要素在其追求精益求精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职业道德认知

职业道德认知是个体对职业道德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及其履行意义的认识,包含职业道德概念的掌握、职业道德信念的形成及运用这些观念对人或事作出职业道德评价。当个体对某一职业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并产生道德认同时,就会形成相应的职业道德观念,当这种认知达到坚信不疑的程度时,用来指导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就形成相应的职业道德信念,只有个体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知,才能运用这些观念正确地对自己和他人做出符合自己认知水平的职业道德评价。对自己职业的高度认同是工匠精神的基础,他们不仅把一技之长作为自己立足社会、养家糊口的途径,更把它作为一种事业或文化的传承。

(二)职业道德情感

职业道德情感是在职业道德认知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既包括在职业道德认知支配下个体在采取某种职业道德行为过程之前对职业产生的情感倾向,因其发生在行为之前,可称之为事先情感倾向,如责任感、自豪感等;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就是敬业,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有一种敬畏的态度,这种态度使他对职业产生一种使命感、自豪感,在制作产品时能做到高度专注、全情投入、心无旁骛。此外,职业道德情感也包括事后情感体验,即个体根据职业道德认知去评价自己职业道德行为后所产生的内在体验,如挫败感、自豪感等。这种职业道德情感是个体的职业道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而引起的内心体验,当现实生活中的人或事符合自己的道德认知时,就会产生积极的情绪体验,否则产生消极的情绪体验。工匠精神是一种精益求精的精神,当他们打磨出一个没有瑕疵的精品时,体验到的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自豪感、成就感和价值感。和普通工人相比,工匠对这些职业道德情感的体验更为敏感、强烈。

(三)职业道德意志

职业道德意志是个体自觉确定职业道德行为目的,支配自己职业道德行为,并在具体职业道德实践活动中克服困难,以实现既定目的的心理过程,其是个体践行职业道德的重要保证,其作用在于发动与既定目的相符的行动,阻止与既定目的相悖的行动。职业道德意志作为职业道德认知和情感的延伸,能对职业道德行为产生引导作用,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为个体排除干扰、克服困难、抵制诱惑,并使个体的职业道德行为保持恒定性。毫无疑问,工匠精神代表的就是一种意志的绝对胜利,没有对卓越持之以恒的追求和足够的耐心与淡定,就不可能造出巧夺天工的精品。

(四)职业道德行为

职业道德行为是个体遵照职业道德规范所采取的行为,其是个体在职业道德认知、情感和意志支配下所进行的职业道德的自觉实践,个体职业道德认知、情感和道德意志只有通过职业道德行为才能表现出来,因此,其是衡量个体职业道德品质高低的主要标志。对于匠人而言,行为就体现在他们对产品精益求精的制作过程中,产品代表的就是他们的声誉、尊严和品格。

二、工匠精神的职业道德心理机制

职业道德心理系统是由职业道德心理各个要素及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构成的一个整体,职业道德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之间是动态的、不断变化并力求平衡的一个动力系统。职业道德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中,于个体内在自有其一套道德心理运行机制。心理机制是人心理的构成因素及其发挥作用的方式,因此,职业道德的心理机制指的是构成职业道德心理的各个要素、结构及其规则,其是一种有方向的心理反应方式,作为某种程序和机理,它决定着职业道德内化于个体和外化为行为的心理运动过程。这套机制的主要功能在于帮助个体维持这套心理系统的平衡,避免在心理运动过程中失衡,从而让职业道德心理系统处于和谐状态。endprint

(一)职业道德心理的平衡机制

职业道德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作为职业道德心理系统的四个主要要素,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职业道德心理的动态机制。职业道德认知激发和唤醒职业道德情感、意志和行为,职业道德情感影响和制约职业道德的认知、意志和行为,职业道德意志在职业道德认知、情感产生和职业道德行为过程中发挥定向和推动作用。反过来,职业道德行为可调节或改变职业道德的认知、情感和意志。在个体与外部环境交互作用中,这四个心理要素交织在一起构成一个多层次的完整统一体,彼此之间密不可分、相互制约、互相促进。在接触职业的前期和后期,个体会逐渐形成对某职业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道德认知,总体上可简单区分为两种性质(正和负),要么符合职业道德规则,即正向职业道德认知,要么不符合职业道德规则,即负向职业道德认知,这种职业道德认知会激发个体对自身所從事职业不同程度的责任感、热爱感、荣誉感等,即所谓的事先情感倾向(正和负),同时也唤醒个体不同程度地遵守职业道德的意志(正和负)。一般来说,正向的职业道德认知激发正向的职业道德情感和意志,负向的职业道德认知唤醒负向的职业道德情感和意志,但并非必然关系。

在外部环境的刺激作用下,个体正向的职业道德认知与正向的责任感、荣誉感等相互作用,在正向职业道德意志的参与下,个体会产生正向的职业道德行为,外化行为产生之后,个体对自身的职业道德行为作出积极评价,既而产生积极的事后情感体验,如愉悦感或意义感,积极的职业道德认知和情感体验有利于个体在其他情境中继续表现有职业道德的行为。这种良性的道德心理机制是工匠精神主要的职业心理运行机制。匠人首先对自己职业具有较高的敬畏感和使命感,在对卓越孜孜以求的意志作用下,促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作品中,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自己的工作材料,对制作产品精益求精,并事后体验到一种强烈的自豪感和生命意义感。

当个体负向的职业道德认知与较低的责任感、荣誉感等相互作用,在薄弱职业道德意志的参与下,个体产生负向的职业道德行为,外化行为产生后,个体因其职业道德行为符合其负向的职业道德认知判断,反而心安理得,这种内疚感或负罪感消极事后情感体验的缺失让个体在其他情境中继续保持这种无职业道德的行为。这种符合个体职业道德认知和情感相应水平的“有”或“无”职业道德的行为因其不会导致个体的内心冲突,使其行为倾向得以继续保持。在现实生活中部分人作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制造各种假冒伪劣商品,缺乏工匠精神的基本品质,不少是因为其内化的职业道德中缺乏正确的认知,是非感不强,另一关键在于其行为未引发个体的内心冲突,所以才屡做屡错,屡错屡做。

(二)职业道德心理的冲突机制

只有当个体的职业道德心理系统产生冲突时,个体才有改变其原有职业道德认知、行为等倾向的可能。如上所述,正向职业道德认知与正向的职业道德情感、意志和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关系,由于个体所处环境不同,个体之间本身存在差异,职业道德各心理要素的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在职业道德认知和情感的基础上,在职业道德意志的推动下产生职业道德行为的这一过程中,前三者只要有一个心理要素呈现负向,个体则易产生负向的职业道德行为。其中当个体的职业道德行为与原有的职业道德认知不一致时,职业道德心理系统处于失衡状态。

在个体与外部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当个体的职业道德行为违背其原有的职业道德认知时,个体则会产生不安、自责、内疚、罪恶感、吃亏等事后的消极情感体验。这种“知”与“行”的不一致可以是正向职业道德认知与负向职业道德行为之间的不一致,也可以是负向职业道德认知与正向职业道德行为之间的不一致,前者容易导致不安、内疚,而后者容易导致觉得自己太傻、不够灵活、吃亏感。消极情感的产生是由于“知”与“行”之间矛盾冲突所造成的失衡而伴随的一种内心体验。当个体做了无职业道德行为时,各方面的可能因素作用会唤起个体意识中已有的职业道德意识,使之处于活跃状态,这种处于活跃状态的正向职业道德意识便与个体错误的职业道德行为发生矛盾,个体内心的冲突越大,表明正向职业道德意识的作用力度也越大。同样当个体产生正性职业道德行为时,已有的负向职业道德认知被激活处于活跃状态,与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发生冲突,个体内心越煎熬,意味着对其职业道德认知或行为作出改变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三)职业道德心理的调节机制

为减轻内部矛盾冲突所带来的痛苦,个体需要启动自身的自我调节机制,对此,费斯廷格(Festinger)提出的认知失调理论(Cognitive Dissonance theory)对该机制做了较好的阐述[6]。该理论认为,一般情况下,人的态度与行为是保持一致的,在态度与行为产生不一致时,会引起个体的心理紧张,为克服这种由认知失调引起的紧张,人们需要采取多种方法来减少自己的认知失调。每个人努力使自己的内心世界保持平衡状态,也努力使自己的原有认知与行为之间不发生矛盾,当职业道德认知与职业道德行为之间发生不一致时,个体推断的一个新认知与原有认知对立时,即产生紧张感、不舒适感。为缓解这一特定的心理压力,通过自我调节机制来产生指向消除职业道德认知与职业道德行为的矛盾冲突,减少失调,以获得平衡的心理运动倾向。

当个体职业道德心理系统发生冲突时,个体为减少认知失调,维持职业道德心理系统的平衡,需要对认知作出调整。主体主要通过强调某一认知元素或补充新的认知元素,来加强原有或新认知元素的可接受性,减少冲突性。改变认知带来的后果主要有两种,即维持原有的职业道德认知元素或接纳新的职业道德认知元素。换句话说,在职业道德心理系统的自我调节中,若原有的认知元素强于新的认知元素,则新的认知元素被拒绝,维持原有的平衡,则个体的职业道德行为从此洗心革面,或者开始堕落。若外来的认知元素强于原有的认知元素,则个体的职业道德表现为要么一如既往的好,要么一错再错。除某一认知元素占明显强势外,还有一种可能,外来的认知元素与原有认知元素之间发生尖锐矛盾,不相上下,此时主体会通过补充新的认知元素参与到双方肯定与否定的较量中,当补充的是与原有正确认知因素一致时,主体则会弥补过失,当补充的是与原有错误认知因素一致时,主体就会改变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但当补充的新认知元素与原有认知元素不一致的,主体就会改变原有认知元素,接纳新认知元素,当原有认知元素是错误时,正确的新认知元素会让主体在认识上迷途知返,继续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当原有认知元素是正确时,错误的新认知元素可能让主体在职业道德的路上一错再错。endprint

综上,为更直观地了解职业道德心理四个要素的平衡、冲突和调节三个运行机制,绘制出职业道德的心理机制图,见图1。职业道德心理运行机制主要包括“知行一致”平衡机制和“知行不一致”冲突机制,调节机制主要用来应对和解决职业道德心理的冲突。普通手工业劳动者与工匠人都有类似的职业道德心理运行机制,区别在于主要的职业道德心理运行机制存在差异。因工匠人首先就有一个正确的职业道德认知,事先充满使命感的职业道德情感和坚韧不拔的职业道德意志,这些使得工匠人的职业道德心理运行机制一般以知行一致情况下的正向平衡机制为主。即使出现知行不一致的情况,这些基本的职业道德心理要素也会通过调节机制中强调旧正向职业道德认知或补充与旧正向职业道德认知一致的新认知元素策略使用,达到改变错误职业道德行为的目的,以维持职业道德心理系统的良性平衡。

三、对工匠精神培育的啟示

(一)高度的职业认同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是培育工匠精神的关键

不管是职业道德心理的平衡机制还是冲突、调节机制,其心理运作机制关键点在于产生的职业道德行为与固有的职业道德认知是否一致,无论个体采用何种策略,要纠正错误的职业道德行为,关键在于纠正主体固有的错误职业道德认知或错误的新认知元素。因职业道德心理的运行机制不同,错误的职业道德认知有时不需要参与到与正确职业道德认知的较量中,有时则需要参与较量,从知行一致、强调某一认知元素策略到补充新认知元素策略,参与的强度呈递增趋势。换句话说,个体为维持职业道德心理系统的平衡,运用的策略越复杂,纠正错误职业道德认知的难度也就越大。一般来说,当“知”与“行”不一致时,人们原有的认知往往比较顽固,对原有认知的否定对个体来说就是否定过去的自我,固有的自尊使得人们常常优先采用维持原有职业道德认知来减少失调。可见,职业道德认知在职业道德心理系统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提高正确的职业道德认知是培养工匠精神的一个重要前提。职业道德属于态度范畴,态度的学习过程自然不同于言语信息和技能的学习,因而不能简单地把职业道德作为静态的先验知识进行传授和灌输。在学校职业道德教育中,做到个性与共性的融合,隐性和显性的融合,既要注意共同的职业道德要求,也要注意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行业道德要求;既要通过“正式”的职业道德课程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德育活动,又要通过无意识、间接和内隐的教育活动使受教育者在不知不觉中受到道德教育[7]。要培养工匠精神,需要在个体职业兴趣的基础上,让个体真正理解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则,形成一种高度的职业认同感和强烈的职业信念,才能激发个体对精益求精的追求。

(二)关注职业情感和意志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职业道德的四个心理要素在外部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心理运动过程中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主要通过职业道德认知激发和唤醒职业道德情感,在职业道德意志的推动下,产生职业道德行为。在正向职业道德认知到正确职业道德行为这一过程中,职业道德情感和意志既可能成为一种助力,也可能成为一种阻力,在正确职业道德认知的前提下,要避免发生错误的职业道德行为,对职业道德情感和意志的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就不容忽视。职业道德是工匠精神的非充分条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一个具有职业道德的人,如果缺乏工匠精神的职业情感和意志,无法从一个合格的“手艺人”升华为一个“匠人”。因此,培育工匠精神,除了关注认知因素,提高职业信念外,还要培养个体对职业的自豪感、使命感和敬畏感,这种对事业的敬畏之心才能有效激发个体通过工作去实现自我生命的潜能,学会从平凡的工作中获得创造和生活的乐趣,体验到人生的价值。此外,还要培养个体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坚韧意志。技艺人所追求的工匠精神的生命状态,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成,在坚韧钻研产品的这条路上,难免遭遇挫折,容易半途而废,没有一种非利唯艺的精神追求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就难以制造出优品、精品和极品。

(三)为工匠精神培育塑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职业道德心理系统中,“知”是基础,正确的职业道德认知是培育工匠精神的重要前提,然而,正向的职业道德认知与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之间并非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在个体获得正确职业道德认知的前提下,如何让个体的职业道德行为具备内发性和生长性,是“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养成教育面临的一大困境。当前职业道德教育低效的一大主要表现是个体的知行脱节、言行不一,学校职业道德教育内部“边缘化”和社会环境职业道德外部“失范化”是职业道德教育实效低下的表层原因,“内外脱节”则是其低效的系统原因[8]。在个体获得正确职业道德认知的前提下,导致知行不一的主要原因在于个体于自身的职业实践中,面临到一个负面的职业环境,发现已有的职业道德认知无法适应现实生活,于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根据职业道德心理的调节机制,不难发现知行不一的冲突出现后,无论主体采用强调新认知元素策略还是补充新元素策略,要继续坚持正确职业道德行为或改变错误职业道德行为,关键在于新的认知元素必须正确。社会学习理论主张个体的道德行为是社会学习的产物,在后天习得过程中决定个体道德行为的是外在环境,包括社会文化、外部条件、榜样和强化等。工匠精神是一种劳动精神,体现的是普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只有集合个人、政府和社会层面的综合力量,才能让现代工匠精神生根发芽。

参 考 文 献

[1]刘建军. 工匠精神及其当代价值[J]. 思想教育研究,2016(10):36-40.

[2]李进. 工匠精神的培育价值及当代路径研究[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27):27-30.

[3]肖群忠,刘永春. 工匠精神及其当代价值[J]. 湖南社会科学,2015(6):6-10.

[4]张宏. 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四个要素”[J]. 思想教育研究,2010(9):44-46.

[5]李霞. 当代大学生良心观的心理学研究[M]. 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2:266-267.

[6]费斯廷格. 认知失调理论[M]. 郑全全,译.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14-17.

[7]杜建华. 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培养[J]. 职业技术教育,2009(20):86-87.

[8]匡瑛. 论职业道德教育低效的原因及对策[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31):18-2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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