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舒杨
摘 要 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进入新常态下的战略选择,也是“双创时代”实现大学生高质量就业的必由之路。在我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中,由于理念认知错位、激励机制偏移、支撑平台缺失,而使其陷入到“工具化”、“功利化”以及“悬浮化”的困境之中。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应加快推进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重塑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文化价值导向;构建“多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参与体系;建立“全覆盖、分层次、差异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打造“专业—就业—创新创业”融会贯通的实践教学体系。
关键词 新常态;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育理念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29-0049-05
一、适应“新常态”是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从传统资源要素导向型经济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在这场经济社会发展变革当中,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创业能力的现代化人才将成为助力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核心要素。在当前新常态下的经济改革发展背景下,走创新驱动战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以创新促发展的关键在于依托科技进步,特别是技术的优化升级,而核心在于培养掌握先进技术、引领科技发展的现代化人才。创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外部环境,提升从业者的创新创业能力,是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生动力。
就业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指向[1]。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不断加快,传统的行业、岗位设置将随之进行重组和变革,集中表现在大量新产业、新行业、新职位、新工种的不断涌现,尤其在当今的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流形态。创新作为劳动者就业的重要资本,创业作为劳动者就业的特殊形式,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创业能力自然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2]。
二、新常态下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困囿剖析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工具化”困境
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发展状况来看,逐渐陷入一种以手段为目的的“工具化”危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过于强调“工具性”价值,而忽略了受教育者的“目的性”价值。“工具性”价值即人的“社会性价值”,“目的性”价值即人的“自我价值”。“社会性价值”与“自我价值”作为构成人的价值的两个方面,二者紧密相关、缺一不可。深入分析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大多是以“创业促就业”作为出发点,将创新创业视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利器”[3]。在这种“工具化”的教育观影响下,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其应有的“目的性”价值,受教育者被动地接受着这种教育理念的洗礼,个人的主体性、自由性受到了较大的压抑。这种扭曲的“工具化”观念严重制约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对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也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和后果。一是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流于形式,无法深入开展。二是高职创新创业教育重视就业技能培训而忽视意识培养。并且从教育行政部门对于高校创业教育成果的考评标准来看,往往将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的受教育者数量作为主要指标,间接加重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工具化倾向。
(二)创新创业教育的“功利性”困境
从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缺乏长效的激励机制引导,高职创新创业教育陷入了一种“功利性”漩涡之中,过于关注和强调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直观结果,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性和时滞性。具体而言,其“功利性”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方面,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过程注重“名利化”。各级各类创业设计大赛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表现形式,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实现“以赛促教”,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技能,并且大部分高职院校对此也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等资源。然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大部分高职院校在创业大赛中更多的是出于名次的考虑,而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参与者更多的是期望获得个人荣誉,各主体之间的逐利倾向严重,使得创业大赛沦为参与者追逐荣誉的功利化舞台。另一方面,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趋于“短视化”。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不仅是国家政策导向下的择业理念的变革,更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战略选择[4]。然而,由于很大一部分高职院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着根本性的认知偏差,在开展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过于关注大学生创业对于就业率的提升,而忽略了创新创业就业的本质目标。
(三)创新创业教育的“悬浮化”困境
从当前的实际情況来看,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广大学生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并且呈现出“三低”现象,即创新创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的对接度低、大学生创业实践的结合度低、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度低,导致高职创新创业教育陷入“悬浮化”困境。
是创新创业教育政策“悬浮化”。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会遇到种种挫折、困难和挑战,而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体系是支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基础[5]。从现实情况来看,尽管在“双创时代”背景下,国家制定了大量的创新创业的支撑政策,但从现有的政策来看,还较为宏观,缺乏具体的执行指导,并且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涉及到多部门的参与和协作,在政策落实方面也牵涉到工商、税务、银行等不同部门。而在当前中国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以教育部为主导制定的相关创新创业政策无法对以上各个部门形成强制力约束,并且政策缺乏具体的落实单位和责任分工,由此使得看似完善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会出现被软化甚至落空的问题。
创新创业教育主体“悬浮化”。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使创新创业教育取得实效,必须积极吸纳多方主体的参与和支持。但在当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主体选择上,还仅限于学校自身,缺乏以行业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的参与[6]。尽管行业企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受益者,但目前对于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缺乏足够的关注,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建设上参与度也不足,至今尚未建立由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支撑和服务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内容“悬浮化”。从当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安排情况来看,较为关注创业流程、创业基础知识以及创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传授,并且在创新创业课程的开设上还较为随意,尚未建立系统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一方面,创新创业课程的设立缺乏统一科学的论证,大部分高职院校往往将该课程依附在经管类课程或者就业指导课程当中,难以保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的独立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创新创业教育缺乏相应的实践平台和条件保障,重理论、轻实践是当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且很大一部分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门选修课,未能与专业教育形成有机的联系,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困囿的深层次成因反思
(一)理念认知错位,导致创新创业教育陷入“工具化”困境
理念认知是个体通过一系列的思维活动对外界事物所形成的概念、知觉和价值判断。理念认知对个体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引和导向作用,在理念认知过程中,个体会根据其自身所处的内外部关系网络和环境的变化,形成与之相匹配的价值选择,进而对个体的行为活动进行调解。而在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理念认知错位是指施教者和受教者对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理念、目标定位以及功能指向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的认识偏差。从目前来看,高职院校广大师生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认知错位,是其陷入“工具化”困境的主要原因。
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大学生创新人格、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7]。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应是对大学生所进行的创新创业人格品质的培养、创新创业精神的传递以及创新创业实践技能的塑造。然而从目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现状来看,由于理念认知存在偏差,在创新创业教育落实过程中,大多将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定位于大学生的创业技能培养,而忽视了对受教育者个体的创新精神、创业人格的培育,最终使得创新创业教育沦为一些高职院校谋求资源的“面子工程”,成为部分受教育者牟取学分的工具。
(二)激励机制偏移,导致创新创业教育陷入“功利化”困境
一般而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保障内外部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激励机制的有序运转,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活动或行为的不确定性,而且能够使个体的行为活动在一定的规则范围之内行事。然而,从现实来看,理性的个体通常会通过高度策略化的活动,利用现有的激励机制实现个体利益或小团体组织利益的最大化,而导致激励机制偏离原来设定的目标。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往往面对的是以红头文件为载体的激励机制[8],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难免会以组织个体的利益为出发点,结果偏离于既定目标,陷入“功利化”困境。
从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关注点来看,主要是想通过创新创业来促民生、保发展,着重强调创新创业的民生价值,以期创新创业能够为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动力。然而,从目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落实情况来看,也呈现出如火如荼的景象,但是出于以就业率来考评专业质量以及确定招生规模的重压下,高职院校为了考核要求,而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提升大学生就业率、缓解就业压力的权宜之计,这种“功利化”的价值取向完全偏离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本真目标,实际上并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支撑平台缺失,导致创新创业教育陷入“悬浮化”困境
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缺乏专业化的平台支持,这里所说的平台主要是指创新创业教育的学科建设平台、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的发展平台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的管理运行平台。从学科平台建设来看,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还未能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独立的学科看待,而往往是将其依附于工商管理课程之中,并且作为一门选修课,受教育对象也仅仅局限于部分选修该课程的学生。从师资队伍的发展平台来看,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匮乏已成为制约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软肋,核心在于缺乏专业化的教师培养平台。一方面,国内高校目前尚未开设创新创业教师培养的相关专业;另一方面,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的行业准入制度欠缺,并且高职院校尚未形成规范有序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师的职业发展培训体系。从创新创业教育的管理运行平台来看,行政管理特点过于突出。在多数高职院校中,主要由就业指导中心牵头进行其所在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9]。然而,这些就业指导中心并没有完成从行政管理机构向教育科研机构转型,其“教学单位”的身份仍无法得到确认。此外,截至目前国家教育管理部门仍未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师资的专业化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模式等方面作出具体的政策指导。
四、新常态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路径探索
(一)变革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树立正确价值导向
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价值理念传导,主要培养大学生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中敏锐地捕捉市场机会,在创新创业中实现自我价值,进而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在新常态下,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必须打破“创新创业即创办企业”的狭隘思维束缚,突破企业家速成教育的传统误区,转变以就业为目标导向的功利化价值取向。创新创业教育只有在形成文化认同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激活大学生追求创新与创造的潜能与需求[10]。因此,要在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次同时发力,在高职校园文化建设中突出创业精神、鼓励创新创造,营造宽容失败的氛围,彰显学生个性、尊重和引导学生创新,点燃学生的创业热情。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文化建设过程中,要面向地方、服务地方,主动地融入到地方创新创业文化当中,并深入結合高职院校自身的专业学科优势和教学资源优势,集聚地方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和服务,培育创新创业文化的精品工程,促使创新思想和创业活动不断涌现,成为师生传承文化、创新文化的动力和源泉。
(二)构建“全覆盖、分层次、差异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新常态下,构建“众创空间”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战略选择,要求在高职院校范围内建立“全覆盖、分层次、差异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对此,为了实现这一教育目标,高职院校必须从创新创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入手,在分群体、分阶段、分层次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包含通识型、嵌入型、专业型以及职业型四个层面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首先,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开展“通识型”的创新创业启蒙式教育。主要是唤起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其次,面向不同学科专业的大学生,在充分考量其学科专业特征的基础上,开展“嵌入型”的创新创业教育。主要是将创新创业思想和理念嵌入到学科专业中来,对创新创业课程进行改造升级,形成与各学科专业相匹配的多元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在创新创业教育“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与学科专业相呼应的“个性化”人才培养目标。再次,面向有强烈创新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专设创新创业重点培育班,开展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对其进行系统的企业管理和运营知识技能的培训。通过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战技能,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驾驭能力和风险规避能力,以达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准备的创新创业,提升创新创业的成功率。最后,对创新创业先行者和初创者群体,开展继续教育,构建“职业型”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主要为初创者提供职业化的创业咨询服务、教育培训服务以及创新创业援助,帮助创新创业者顺利渡过企业初创期。
(三)构建“多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参与体系,科学确立各方的责任和职能
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涉及到高职院校、政府、行业企业以及社会等多方利益相关者。要想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开展,必须吸纳以上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配合和支持。而创建多主体联动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关键在于科学确立各方主体在高职创新创业中的职责和功能。
首先,高职院校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执行主体,应明确其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职责和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发挥出高职院校在社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供给中的主导作用。其次,政府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推动者和领导者,政府的支持是保障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因此,政府应切实转变职能,由行政管理者向公共服务者角色转变。在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政府应担负起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体系建构,通过政策引领、法律法规支撑、措施落实等多渠道、多方式来引导和支持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发展[10]。再次,行业企业作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受益主体,也是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合作者和对接者,理应确立其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协同育人主体角色,加强校企合作,尤其要发挥行业企业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方面的作用,利用行业企业的资金、人才、经验技术、设施设备以及场地等软硬件方面的优势,共同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服务。最后,社会作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和外部监督者,应履行其在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中的氛围营造、文化、监督和评估作用。一方面,通过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精神,营造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形成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社会合力。另一方面,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到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监督中来,让市场力量充分履行其对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尤其要发挥社会第三方组织在创新创业中的评估作用,共同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聚力。
(四)构建“专业—就业—创新创业”融会贯通的实践教学体系
新常态下,大学生创新创业面临着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要想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成功率,必須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入手,构建“专业—就业—创新创业”融会贯通的实践教学体系,详见图1。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围绕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让创新创业成为大学生的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
构建基于“专业—就业—创新创业”融会贯通的高职实践教学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在高职人才培养的始终,必须科学确立专业教育、就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在高职实践教学体系中的目标定位。首先,在高职院校专业教育中,要提升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度,使学生在专业学习的同时,也能够接触到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课程,主要目的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人格。在强化对学生专业理论教育的同时,还应适当安排专业创新创业实训课程,让学生在专业实践中理解和检验理论知识,并逐步将创新创业精神融入到自己的思维体系和日常行为中,实现大学生的专业技能与创新创业技能的双向提升。其次,在高职院校就业教育中,通过开展一系列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活动,以达到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与就业教育相融通。围绕高职院校就业教育目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大赛、顶岗实习、生产实践活动,使学生通过以上活动,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综合素养的提升。最后,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中,要着重突出创新创业实践。紧紧围绕国家在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的政策指向,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将创新创业理论教育与实践教学紧密地结合起来,让大学生在理论学习中形成完备的创新创业知识体系,在创新创业实践演练中提升创新创业的实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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