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江军?黄小宇
摘 要 通过对全国多个省份职业院校教师的调查,研究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的现状及问题。结果显示,我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整体情况一般,校企合作浅层化、校校合作表层化问题突出,尚未构建有效的协同培养机制等问题。应加快构建基于“校-企-校”三方协同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与管理、监督机制,加大对“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的支持力度。
关键词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 ;协同培养;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09-0063-05
职业教育具有跨界属性,它不仅要求职业教育教师掌握教育规律,还要关注人才成长、职业发展的规律。因此,与普通教育教师相比,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需要多个相关主体的协同参与,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培养出真正意义上的“双师型”教师。当前,我国在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过程中,校企合作、校校合作还不深入,影响了职教师资的培养质量。
一、研究回顾与研究设计
(一)研究回顾
“双师型”教师的协同培养即政府、职业院校及企业等多个相关主体联合培养。目前,关于“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主要从职业院校、企业等方面研究的较多。如有学者提出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政府推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与管理机制不健全、职业院校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能力不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不足、校企合作的有效模式尚未形成等[1]。关于“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的对策也主要从政府、职业院校及企业等方面入手。如有学者指出政府应制定出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法规、形成责权利对等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职业院校强化服务企业的功能、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等策略[2]。总体而言,我国关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的研究还不够,理论探讨多,实证调查少。另外,对“双师型”教师的协同培养的研究侧重在校企合作,而忽视校校合作的问题。
基于以上研究的不足,通过对全国多省份职业院校的教师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运用统计分析法,利用spss18.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以便全面了解当前“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影响校企、校校合作的主要因素。
(二)研究设计
1.调查对象
本研究采用网络调查的方式,对全国多个省份职业院校教师(中职、高职)以及职技高师院校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80份,剔除不符合要求的问卷15份,问卷有效率为91.67%,总体达到样本要求。从调查的范围来看,问卷涵盖全国多个省份的职业院校教师,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见图1。
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来看,男教师占46.67%,女教师占53.33%,男女教师比例基本持平。年龄在30岁及以上的占60.61%,职称是讲师及以上的占51.52%,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占41.21%。可见,约半数以上调查对象专业化水平较高,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基本符合研究要求,对统计结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见表1。
2.调查设计
关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调查问卷是在借鉴王嫁伟等学者编制的问卷基础上[3],并且参考多份相关研究文献及多位职教一线教师的意见重新修订而成。新修订的问卷包含两大维度,即校企合作与校校合作培养职教师资的情况;并细分为四个指标,即企业为学校提供的支持、学校主动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实习学校参与培养情况、高校为实习学校提供的帮助。经过前期的试测及修订,问卷最后确定共设计30道题,其中有23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1道开放题,题量适宜,题型多样,能较好地反映出调查对象的意见与看法。另外,为更深入了解“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的具体情况,随机选取10名教师进行访谈,主要围绕“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进行深入调查,并且积极听取教师们提出的富有建设性的、可操作性的意见与建议。
二、研究结果
(一)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的总体情况
1.校企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整体情况
(1)校企合作的基本情况
在被问到“您在被培养的过程中,贵校与企业合作的整体情况”时,回答“很好”的只占12.7%,回答“不太好”的占13.9%,“一般”的占44.8%,见表2,将近一半以上的教师认为校企合作情况一般。可见,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过程中校企合作整体情况不太理想,校企合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另外,在对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进行统计时发现,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实习基地”“为教师提供实践机会”,而其他合作形式比例则相对较低,如校企共同设计培养方案,企业参与部分教学任务等形式,甚至部分职业学校尚未建立校企合作关系。见图2。可见,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虽然得到一定程度重视,但还不深入。
(2)企业为学校提供的支持
第一,企业参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较少。在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过程中,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培养方案的设计、课程设置以及教学等整体情况一般,企业有参与其中,但次数少且尚未建立专门的机制。见表3。少数沿海发达地区院校做得较好,而中部及西部地区则相对较差。另外,外聘教师来自于合作企业的数量较少,回答“不多的”占了将近60%。
第二,企业为学校提供的帮助。首先,企业对学校的经费支持,具体表现在对学校实验实习设施设备的投入,回答“超过20万元”的比例不超过25%,回答“无投入”的超过30%。可见,整体来讲,企业对学校的经费投入较少。其次,对企业接受实践教师的情况调查发现,回答“一般”的将近45%,“很好”的不超过10%,回答“不太好”的超过8%。见图3。可见,企业接受实践教师的情况并不理想,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综上分析,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过程中,企业为学校提供的支持不够。
(3)学校为企业提供的服务
调查“学校参与企业员工培训情况”发现,回答“经常参与”的比例只有20%,“偶尔参与”的超过50%,“未参与”的将近25%。在调查“校企合作中学校对企业的技术支持情况”发现,回答“完全参与”只有10%左右,“偶尔参与”超过60%,“未参与”超过25%。见表4。可见,学校参与企业员工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情况并不好。
另外,调查发现,“学校为企业提供的技术支持”排在最高位的是“为企业提供顶岗实习生”,而其他方面,如技术服务等都在50%以下。见图4。这进一步证实,学校由于自身服务能力不高,导致对企业缺乏吸引力;也进一步说明校企合作有效推进,需要校企双方共同努力,尤其是学校要提高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校校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整体情况
(1)校校合作基本情况
在问到“贵校与实习学校整体合作情况”时,职技高师院校教师回答“很好”的不超过10%,“不太好”的将近13%,“一般”的超过45%。见图5。可见,职技高师院校与职业学校整体合作情况不是很好,这不利于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质量。职技高师院校应加强同职业学校的联系,完善相关培养机制,通过利益的驱动,调动职业学校参与培养的积极性。
(2)实习学校参与培养情况
在问到“实习学校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或教学情况”时,回答“经常化,且有专门的机制”的不超过13%,“有,但很少”的超过65%,“未涉及”的达到21%左右。另外,在问到“贵校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设置、课程开发等方面,实习学校教师参与情况”,回答“经常化,且有专门的机制”的不超过17%,“未涉及”的将近20%,“有,但很少”的超过60%。见表5。可见,实习学校参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程度不高,多停留在接收学生进行教育实习层面上,而参与培养方案设计、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情况较少,双方合作处于表层化。
(3)职技高师院校为实习学校提供的帮助
在问到“贵校会定期为实习学校提供相关培训”,回答“有”的超过60%,“没有”的将近36%。另外,在问到“贵校为实习学校提供专业建设或课程开发等方面的帮助”,回答“有”的超过60%,“没有”将近39%。见表6。可见,职技高师院校发挥自身辐射能力,为实习学校提供了一定帮助。但数据显示,还有将近1/3的实习学校未得到帮助。因此,职技高师院校需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主动加强与实习学校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从而为“双师型”教师的协同培养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分析与讨论
(一)校企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1.企业参与培养的动力不足
在“双师型”教师的协同培养过程中,企业参与培养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证。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其目标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当前由于校企合作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企业的利益很难得到实现。国家虽有激励政策,但由于相关管理机制不完善,政策很难落实到位,导致企业参与培养的积极性不高。
2.院校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能力不强
通过研究发现,“双师型”教师的协同培养,职业院校自身也存在问题,集中表现在职业院校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能力不足。由于职业院校自身合作能力不强,教师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力较弱,缺乏对合作企业的吸引力[4]。校企合作重在互利共赢,而由于职业院校自身服务能力不强,很难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有质量的服务,导致合作企业的积极性不高。
3.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
校企合作需要政府或行业的大力支持。然而,通过调查发现,有将近40%的教师认为,地方政府没有给予校企合作政策或资金的支持。可见,在校企合作方面,部分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如政府推进校企合作的政策与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导致政府政策的激励效用未能全面发挥。国家和省级政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缺失与滞后,以及运行机制不健全是造成校企合作不深入、不稳固的主要原因[5]。
(二)校校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1.校校合作的表层化
调查发现,在“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的过程中,校校合作最突出的问题是职技高师院校与实习学校合作的表层化,停留在接受学生进行教育实习的层面上。实习学校参与“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的设计、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活动较少,也很少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数据表明,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校校之间缺乏合作交流的平台,导致双方沟通不畅,交流少;校校之间未建立有效的互动机制,如定期举办交流活动,设置合作的机构等。通过访谈发现,校校之间很少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实习学校对于接受学生进行教育实习也只是应付了事,没有真正地指导学生进行教学实践。
2.院校自身不够重视
通过访谈部分教师发现,很多职业院校对于师范生的教育实习不够重视,教育实习流于形式。实习时间短、实习效果差、实习缺乏监督机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这种观念的存在直接导致职技高师院校与职业学校的合作流于形式。另外,在与实习学校的合作中,职技高师院校属于普通本科院校,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对实习学校不够重视,双方并未基于一种平等的意识合作,势必影响校校之间合作的效率,不利于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质量。
四、结论与建议
一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整体情况一般,校企合作的浅层化、校校合作的表层化问题突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在于学术性、职业性、师范性,需要企业、职业学校的积极支持。因此,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过程中,职技高师院校、企业、职业学校之间应加强联系,稳定合作关系,推进深度合作。
二是目前,“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机制尚未形成,合作企业、实习学校参与培养的动力不足。“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整体情况一般的主要原因在于职技高师院校、企业及职业学校之间尚未构建出有效的运行机制,导致合作培养的浅层化。因此,需要构建基于“校-企-校”三方协同的培养机制,具体包括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及评价机制等。另外,要完善校企、校校之间交流的平台,设置合作机构,有效推进“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政府对于“双师型”教师的协同培养支持力度不够。近几年来,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校企深度合作,虽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但还是不完善,如相关管理机制不健全、法律支持力度不够等。因此,政府应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加快《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完善校企合作条例等。同时,要建立监督机制,使相关政策在各地区得到真正落实,从而推进校企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参 考 文 献
[1][4][5]张志强.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4):62-66.
[2]赵国君.校企合作的发展现状及其建议[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26):55-57.
[3]王嫁伟,等.校企合作培养职教师资的调查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09(29):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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