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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中油气合作现状和特点分析

时间:2024-04-24

孙莹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辽宁大连 116052

俄中油气合作现状和特点分析

孙莹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辽宁大连 116052

油气合作既是俄中两国经贸合作与投资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充实与发展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领域。本文着重论述了俄罗斯与中国油气合作的现状及俄罗斯对中国能源外交的特点。

俄罗斯;中国;能源合作

中俄作为两个相邻的发展中大国,无论在政治、经济、战略以及文化等方面都有着广泛而悠久的合作与交往,在这些合作中,石油和天然气的合作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俄罗斯和中国油气合作的历史及现状

(一)石油领域的合作

石油是俄中两国能源合作的重点领域。在上世纪90年代,俄罗斯与中国的石油开发和生产部门首次进行了接触。1994年,俄罗斯首先提出了一个设想,修建从俄罗斯西伯利亚到中国东北地区输油管线的,双方开始探讨铺设石油管道问题的。第二年,俄中两国签署了关于铺设的石油管线的会议纪要及合作备忘录。1998年,两国开始探讨合作铺设从伊尔库兹克州安加尔斯克到中国东北地区石油管线的问题。2001年9月,双方又签署了协议建设输油管道,两国计划修建的输油管道从安加尔斯克到中国大庆。

2002年,中国石油公司参与了对俄罗斯斯拉夫石油公司的竞购。但在此过程中,俄方提出中石油不符合参与竞购的条件,驳回了中石油的参股。俄中因此错失了共同开发俄境内的石油资源的机会。2004年初,俄罗斯反垄断部门又在审批中石油以2亿美元收购小型石油公司斯基姆尔公司61.8%的股权过程中设置了诸多障碍。双方成交以后,中石油成为了斯基姆尔石油公司的控股企业,其在奥伦堡油田的开采份额为8400万吨石油。

2004年9月俄中达成了多项能源合作的共识:重申两国要进一步进行能源合作,同时俄方打算从西伯利亚向中国通过铁路供应石油,并修建输送到中国的油气管道;俄方还决定在两国的边境地区建立铁路复线,以扩大油气运输能力;同时俄方允许中国参与投资俄油气田开发。俄罗斯还研究了通过哈萨克斯坦石油管线向中国输油的可能性。

2006年,中国公司开始购买俄罗斯石油公司的股票,对俄能源开发进行参股投资,这对俄中两国石油合作有着里程碑似的意义。2006年7月19日,中石油宣布该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油国际(CNPCI),以5亿美元购买了在英国伦敦上市的俄罗斯石油公司股票。虽然5亿美元对两国石油公司来说都不算多,但是中石油参股俄石油的意义十分重大,为双方将来的能源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更有利于中国企业在俄罗斯能源领域内进行长期的发展与合作。2009年2月中俄双方就长期原油贸易、修建中俄石油管道、贷款等一揽子合同项目正式签署协议,其中签署的贷款换石油协议涉及250亿美元、3亿吨石油。中国将向俄罗斯提供总计250亿美元的贷款,俄罗斯以石油作抵押、以向中国提供石油偿还贷款,从2011到2030年以每年1500万吨向中国供油3亿吨。

俄中输油管线的建设在俄管道项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010年11月起,俄中石油管道正式运营。中俄原油管道的正式运营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中国而言,是获得较稳定的能源供应,对俄则意味着进入了富有前景而稳定的消费市场。为鼓励该输油管道沿线地区的资源开发,俄罗斯政府采取了措施,对东西伯利亚十三个油气田的石油都实行了出口零关税。2011年元月起,从俄罗斯科沃罗季诺至中国漠河的输油管道成功运营。俄中输油管道工程顺利如期建成,是实施俄中关于长期开展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项目协议的重要内容,标志着俄中全面长期能源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二)天然气领域的合作

俄罗斯为了实现其天然气出口的多元化确定了两个基本方向:一方面巩固欧盟天然气市场,另一方面开拓亚洲市场。1994年10月,俄罗斯的油气公司与中国油气公司开始磋商关于俄中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的问题,共同着手研究从科维克金气田向中国输送天然气的可行性。1996年,俄中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发能源领域合作的政府间协定》,确定了两国开展天然气领域合作的基本方针。1999年俄中两国又签署了有关在俄共同开发油气田的协议。

2003年,俄中韩三家油企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俄向中韩供气协议,并决定修建长达4887公里的输送管线。2006年3月,俄中两国的石油公司签署了《关于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署深化了俄中两国的能源合作,促使合作更加全方位开展。俄罗斯不仅向中国出口石油,同时也会加强双方在天然气领域的合作。由于俄罗斯国内各利益集团的纷争加上有关天然气出口的价格并未协商一致,所以俄中两国的天然气合作仅仅停留在框架协议阶段,因此从俄境内输送到中国的天然气管道进展也很缓慢。2009年10月,俄中两国有关天然气的合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双方签署了关于俄罗斯向中国出口天然气的框架协议。2014年5月21日,即2014亚信上海峰会第二日,我国国家主席***和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上海共同见证了中俄两国政府天然气合作项目备忘录和供气购销合同的签署。根据双方商定,从2018年起,俄罗斯开始通过天然气管道东线向中国供给天然气,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累计30年。2014年11月,APEC峰会期间中俄两国元首再次签署天然气合作大单。根据协议,俄罗斯将通过“阿尔泰”输气管道从西西伯利亚气田每年向我国出口300亿立方米天然气。

二、俄罗斯对中国能源外交的特点

(一)政府主导

俄罗斯与中国能源合作的最大特点是自上而下,在两国能源合作的所有重大项目中,几乎都离不开高层领导的推动与支持。尤其是近年来,两国高层领导互访频繁,能源战略对话不断进行。

俄中两国政府都对油气合作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支持。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的能源合作委员会为常设机构为能源合作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同时也赋予了能源合作极大的政治意义。俄中两国的能源合作领域的协议签订,多是由两国领导人高层会晤过程中协商而成的。而深化俄中两国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一直是两国合作的基础。这为双方能源合作铺平了道路,有利于促进合作全面发展。

(二)互惠性

俄罗斯是世界上主要的能源出口国。多年来,以欧洲市场为主是俄罗斯在能源出口的主要特点。但是,近年来俄罗斯也逐渐意识到欧洲市场相对于亚太地区来说,比较狭窄。所以,俄罗斯最近都在寻求向东发展的能源战略。作为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因而导致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中国而言,石油的对外依赖度已经超过60%。能源安全对中国至关重要,通过输油输气管道从俄罗斯进口油气,比传统的海上进口方式更为稳定和安全。因此,俄中两国在能源领域仍具有明显的互惠性,合作潜力还很大。

对中国推行能源外交可以促进俄罗斯的能源产业发展,赚取大量外汇,完善远东及西伯利亚地区的基础工业设施,降低出口到欧洲市场的能源的比重,通过能源外交,恢复全球大国地位。同时,俄中稳定的能源合作可以有效保障俄罗斯对中国稳定的能源供给,从而满足中国经济飞速持续发展对能源资源的需求,降低中国对中东地区、北非的石油以及中亚地区的能源依赖程度,减弱能源相对短缺给经济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与俄罗斯油气资源丰富的远东地区相邻,在双方政治关系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俄中进行能源合作除了有利的地缘经济条件以外,还有是,亚洲市场依然不可能取代欧洲成为俄罗斯今后石油和天然气最主要的出口目的地。对俄罗斯来说,向中国输出能源是俄罗斯拓展出口市场、进行输出风险管理、增加国民收入的有利选择,也是俄制衡欧盟,增强对欧能源议价能力的砝码。加强与中国的能源合作意味着俄罗斯的能源外交得以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施行,俄罗斯将自身建设成为欧亚大陆上的最主要能源供应者的方针取得了非常重要的进展。中国在与俄罗斯开展能源合作时需要有清醒谨慎的认识,需要将欧俄合作的利害关系纳入开展中俄合作的考虑框架。即便是在俄罗斯的亚洲出口市场上,俄也并非只跟中国进行合作,俄会按照合作重要性和可靠程度以及战略利益、政治利益对亚洲出口市场进行谨慎评估,以决定能源合作的重点和方向。因此中国在远东地区与俄罗斯要开展能源合作就面临着其他国家的竞争,而其他国家的谋划则无形中扩大了俄施展能源外交的空间,增强了其纵横捭阖谋利的能力。此外,俄罗斯不仅希望通过东部油气管线提升与亚太国家能源合作的力度,而且希望借机开发远东欠发达地区,带动该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因此中俄能源合作还面临着俄罗斯谋求开发远东战略的影响。多种因素复杂交错使中国需要在合作过程中不断评估中俄能源合作的外部冲击力量。

(三)开放性

俄罗斯站在经济发展、提高国际地位以及建立能源超级的大国的角度考虑,虽然很重视有着良好前景的中国市场,但是更倾向稳固原有的市场即欧盟和独联体国家。欧盟和独联体国家一直都是俄罗斯对外能源合作和能源出口的重中之重。

早在2004年10,普京总统在接受中国记者采访时,就曾经明确表示俄罗斯关于东部管道的走向,在首先考虑了自身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同时会顾及合作伙伴国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俄罗斯在对外开展能源外交方面,一直把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基本目标。关于输油管道建设走向的问题,俄罗斯利益当先的原则最为明显。虽然最早俄中就达成要修建安大线的协议,但后来俄罗斯改变主意,决定修建泰纳线。中国是安大线的直接利益者,而泰纳线不仅能到达中国市场,同时还能满足日韩等其他亚太市场。显然俄罗斯会选择泰纳线。

(四)实用性

能源是世界上重要的战略资源,并非普通的商品。俄罗斯作为能源大国,不仅将能源看作其实现经济利益的工具,而且还将其看作实现政治利益的工具。因此,俄罗斯的能源外交肩负着实现多项国家利益的职能,俄罗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各项利益的次序,从而决定与其他国家能源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俄中能源合作并不一帆风顺,尤其是在天然气领域的合作总是被推迟、搁置。俄罗斯始终在权衡,始终把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作为基本原则,通常在找不到更好的战略选择的时候,才会达成俄中两国的合作协议。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俄罗斯在与中国的能源外交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俄罗斯始终坚持自身国家利益的最大化,纵使中国与之有着深厚的政治基础。在能源合作领域,俄罗斯首先兼顾的是自身的利益。

[1]刁秀华.俄罗斯与东北亚地区的能源合作[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李恒仁.俄罗斯能源安全战略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2008.

[3]韩爽,徐坡岭.自然资源是俄罗斯的诅咒还是福祉[J].东北亚论坛,2012,(1).

[4]http://news.hexun.com/2014-05-22/165016519.html

[5]杨凌.APEC北京峰会后中俄油气合作新趋势.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

孙莹,1972.9,女,汉族,辽宁大连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俄罗斯经济。

本文是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基于中国能源安全的辽宁与俄罗斯远东及西伯利亚地区能源合作研究》(批准号2013XJLXBSJJ004)的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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