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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的推敲,审慎的思考

时间:2024-05-07

王世焱

《礼记·中庸》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审问”“慎思”“明辨”是我们思维活动的一种进阶,属于批评性思维的范畴。而批判性思维是我们面对相信什么或者做什么而做出合理决定的思维能力。《唐雎不辱使命》的内容疑点重重,需要我们在阅读教学时,仔细的推敲,审慎的思考,做出恰当的提问与合理的论证。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唐雎不辱使命》进行质疑、肯定与论证。

一、史料的批判

《唐雎不辱使命》是《战国策》《魏策四》中的一个篇目,描写了魏人唐雎被安陵君派遣出使秦国,与秦王争辩,打消了秦王明目张胆地“偷窥”安陵一地的“膨胀之心”。文章的记述引人入胜,把唐雎与秦王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十分鲜明;但文章的内容疑点重重,值得质疑。

(一)“唐雎使于秦”的真伪

“安陵君因使唐雎使于秦”,唐雎真的被安陵君派遣出使秦国吗?缪文远先生在《战国策考辩》中指出:“《策》文所载为安陵君说秦之唐且,其人之存否已属疑问。吴正曰:‘魏安厘王十一年,唐且说秦。……且为魏说秦时,九十余,至与信陵君语,相去十年,已百岁。为安陵使秦,有灭韩亡魏之言。魏亡在始皇二十二年,上去说秦凡四十二年,决不存矣。吴氏之说,极中肯綮。吴氏又以为战国有数唐且,仍不免为伪史所迷。”[1]疑点是唐雎生活的两个时间相距甚大,唐雎不可能活那么久。

唐雎“九十余”的这一说法,可见于《战国策·魏策四·秦魏为与国》:“秦、魏为与国。齐、楚约而欲攻魏,魏使人求救于秦,冠盖相望,秦救不出。魏人有唐且者,年九十余,謂魏王曰:‘老臣请(出)西说秦,令兵先臣出可乎?魏王曰:‘敬诺。遂约车而遣之。”[2]也见于《史记·魏世家第十四》:“齐、楚相约而攻魏,魏使人求救于秦,冠盖相望也,而秦救不至。魏人有唐雎者,年九十余矣,谓魏王曰:‘老臣请西说秦王,令兵先臣出。魏王再拜,遂约车而遣之。”[3]

郭人民在《战国策校注系年》中校注:“秦始皇十七年灭韩,二十二年灭魏,策文有灭韩亡魏之语,事在魏亡后可知,安陵乃魏之封君,封地五十里,距魏都约百里,而秦以五百里易安陵,当在灭魏之年,此策当系于秦始皇二十二年,魏王假三年。”[4]

魏国灭亡的时间可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二十二年,王贲攻魏,引河沟灌大梁,大梁城坏,其王请降,尽取其地。”[5]

这五段材料,主要是时间点证实的问题。

一是魏安厘王十一年。根据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中《列国纪年订正表》,魏安厘王十一年,是周国的四十九年,秦国的四十一年,也是公元前266年。[6]

二是始皇二十二年。根据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中《列国纪年订正表》,始皇二十二年,是魏王假三年,也是公元前225年。[7]

魏安厘王十一年(公元前266年)与始皇二十二年(公元前225年),两时间相距41。如果魏安厘王十一年时,唐雎是“九十余”,那么到了始皇二十二年,唐雎则是一百三十多岁了,唐雎能活这么长吗?因此,“安陵君因使唐雎使于秦”是真是伪,便可判定。

(二)安陵之地的存在

缪文远先生在《战国策考辩》中也质疑了安陵之地存在与否的问题?他认为:“关于安陵之归属,亦应加讨论。程恩泽云:‘安陵即鄢陵也。……《水经注》,安陵一名富平。陈留风俗传,尉氏安陵乡,故富平也。尉氏在今鄢陵县北。狄子奇曰:‘今鄢陵县西北有安陵城。(《国策地名考卷十二》)又安、鄢古韵同在元部,可通用。顾观光云:‘魏策之安陵君,《说苑》作鄢君,明是一地,但鄢陵久为秦有,而安陵至战国末尚存,(策有‘灭韩亡魏之语,当在始皇二十二年。)此则传闻异辞,当在阙疑之列矣。(《七国地理考卷五》)顾观光所谓鄢陵久为秦有,当是指秦昭王二十四年(前283年),穰侯率秦兵攻魏大梁时,有客谓穰侯曰,‘君(攻魏)得许、鄢陵以广陶(《魏策四穰侯攻大梁章》),知鄢陵在此年之前已入于秦,下距秦始皇二十二年(前225年)已历五十八年。依程、顾二氏所考,安陵即鄢陵。”[8]

缪文远先生还考辩有:“即令安陵其时尚存,秦始皇以‘灭韩亡魏之兵威,但遣偏师一支,安陵旦夕可下,何须卑辞以求易地耶?余意此《策》依托之迹显然。林氏《纪年》(林春溥《战国纪年》)、黄氏《编略》(黄式三《周季编略》)、顾氏《编年》(顾观光《国策编年考》)及于《表》并击此章于秦始皇二十二年,以秦灭魏在此年也。此《策》既与史事不合,如上所考论,则诸家击年俱属非是。”[9]

二、文本的批判

(一)“使人谓”转述语

文本中出现第三者“使人谓”的转述语:“秦王使人谓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使者,作为第三者,他与安陵君对话的时候,他能说“寡人”吗?“寡人”是上古诸侯自谦之称,而使者要转述的话,只能称“秦王”或是“大王”。但是,古人的“使人谓”转述语不同于我们的现代汉语,他可以直接转述,无须改变人称。

这样的例子在《战国策》里就有很多,如《齐三·楚王死太子在齐质》:“又使人谓楚王曰:‘夫使薛公留太子者苏秦也,奉王而赛立楚太子者又苏秦也,割地固约者又苏秦也,忠王而走太子者又苏秦也。”[10]《赵一·张孟谈既固赵宗》:“使人谓之曰:‘晋阳之政,臣下不使者何如?”[11]《魏一·张仪欲穷陈轸》:“使人谓齐王曰:‘魏之所以迎我者,欲以绝齐、楚也。”[12]《魏三·齐欲伐魏魏使人》:“魏使人谓淳于髡曰:‘齐欲伐魏,能解魏患,唯先生也。”[13]《魏四·魏攻管而不下》:“信陵君使人谓安陵君曰:‘君其遣缩高,吾将仕之以五大夫,使为持节尉。”[14]《燕一·苏代过魏》:“齐使人谓魏王曰:‘齐请以宋封泾阳君,秦不受。”[15]《燕二·苏代自齐使人谓燕昭王》:“苏代自齐使人谓燕昭王曰:‘臣闻离齐、赵,齐、赵已孤矣,王何不出兵以攻齐?”[16]

“使人谓”这种写法,《史记》也沿用许多。如《史记·秦本纪第五》:“缪公闻百里傒贤,欲重赎之,恐楚人不与,乃使人谓楚曰:‘吾媵臣百里傒在焉,请以五羖羊皮赎之。”[17]《史记·高祖本纪第八》:“周市使人谓雍齿曰:‘丰,故梁徙也。”[18]《史记·魏世家第十四卷》:“赵使人谓魏王曰:‘为我杀范痤,吾请献七十里之地。”[19]

(二)“剑”从何来

文本中出现“挺剑而起”,“剑”从何而来?与秦王面对面谈话,秦王允许对方带“剑”吗?缪文远先生在《战国策考辩》中质疑说:“本章策文亦与秦制不合。《史记刺客传》云:‘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策》言唐且‘挺剑而起,吴师道颇以为疑,疑之是也。时秦始皇方与东方诸国全力相搏,岂得容唐且带剑上殿哉!”[20]

《战国策·燕策三·燕太子丹质于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21]清代林云铭在《古文析义·卷六》中说得更透彻:“篇内有‘灭韩亡魏之语,似在始皇二十二年以后之事。时三晋(即韩赵魏)皆属秦,何处更容得安陵五十里之地?且荆轲事在先,彼时犹以督亢图藏匕首而进,兹何独许唐雎带剑上殿耶?纵令此回安陵尚存,唐雎果有劫秦之事,始皇亦未必肯学齐桓,不背曹沫也。(曹沫是鲁国将军,与齐战,三败北,鲁献地以和。随后齐桓公与鲁庄公会盟于柯,曹沫以匕首劫桓公,桓公尽归鲁地)但其文摹写人神,大为孱弱吐气。”[22]

“荆轲刺秦王事件”发生在公元前227年,可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二十年,燕太子丹患秦兵至国,恐,使荆轲刺秦王。”[23]而“唐雎出使秦事件”则发生在公元前225年,此时的秦王经历了荆轲刺他事件,他必然提高警惕,注意采取防范,避免被刺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且秦王是一个比较多疑之人,一般侍卫带武器防守不得近殿。唐人李冗在《独异志·卷下·优旃》中这样记载秦王的多疑与规定:“秦优旃侍始皇,立殿上。秦法重,非有诏不得辄动。时天雨甚,武士被盾立于庭,优旃欲救之,戏曰:‘被盾郎,汝虽长,立雨中;我虽短,立殿上。始皇闻之,乃命徙立庑下。”[24]侍卫虽然尽责职守,但雨中不得入檐下避雨,何况他人入殿内。

而《史记·滑稽列传·第六十六》也同样记载这段有趣的事情:“优旃者,秦倡侏儒也。善为笑言,然合于大道。秦始皇时,置酒而天雨,陛楯者皆沾寒。优旃见而哀之,谓之曰:‘汝欲休乎?陛楯者皆曰:‘幸甚。优旃曰:‘我即呼汝,汝疾应曰诺。居有顷,殿上上寿呼万岁。优旃临槛大呼曰:‘陛楯郎!郎曰:‘诺。优旃曰:‘汝虽长,何益,幸雨立。我虽短也,幸休居。于是始皇使陛楯者得半相代。”[25]虽然故事所说的是优旃体恤卫士于雨中站岗守卫之苦,另从侧面看出秦始皇的多疑与防范之严密,岂容外人近身?刺客更无从下手。

秦始皇的多疑與谨慎,也表现在他下达“大索逐客”[26]命令中,将所有原籍不是秦国的外来人员全部驱逐出境。起因是韩国派了一个名叫郑国的间谍来秦,游说秦王在关中修一条水渠,这是一项极大的工程。韩国想借秦王修这一水渠来消耗秦国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并消耗秦国的时间与军力,借此来转移秦国的战略目标,减轻韩国的生存压力。事情败露后,秦始皇下达了“大索逐客”令,不再相信外人。

而对于唐雎这种外国的使者来朝拜,更是格外的小心检查与排查,层层把关,岂容唐雎带“剑”入殿觐见?况且荆轲刺秦王时,燕国与秦国矛盾重重,荆轲欲见秦王着实不易,只能带着装樊於期的首级匣与燕督亢地图去见秦王,并把匕首藏匿于燕督亢地图之中,匕首才得蒙混携带进入。而唐雎没有献物的机会,“剑”能藏于袖中?能藏于身上?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把“剑”的存在。

三、写法的肯定

(一)夸大事实的写法

本文有意识夸大或虚构事实,“最明显的特征是夸大其辞一般是由说士出场,通过游说使君王或当权者改变主意,扭转了局面。”[27]

夸大事实的写法,如秦王夸张的“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秦王夸张的“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夸大的“士之怒”:“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唐雎夸大的“士必怒”:“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通过“士可杀而不可辱”,表达了策士维护独立的人格与尊严。

君王或当权者改变主意,扭转了局面的写法,如“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此句话,同时也是借秦王之口,极力夸大唐雎有勇有谋,要不然安陵早就被灭了。

缪文远先生在《战国策考辩》中也指出《战国策》文的夸大之辞:“《策》文载唐且胁迫秦始皇之语,诸如‘专诸之刺王僚也,慧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苍鹰击于殿上,此皆天人感应之谈,荒唐悠谬之说,以始皇之雄略,安肯便长跪而谢乎?”[28]

(二)记言论事的写法

《唐雎不辱使命》主要是采用记言论事的写法。记言部分紧扣时事,言中及事,是对时事的分析。并且所谈事情的进展,往往与言论者的分析有关。言论者与听者都不是旁观者的身份,而是被动地接受与介入事情发展的过程,成了当事者的角色,结果是参与其中了。如秦王所说的时事是“秦灭韩亡魏”,在此背景之下,秦王要挟安陵君,想通过“易地”的办法,无须战争方式就可以豪夺安陵之地。又因魏国是安陵附庸国的宗主国,现宗主国已经灭亡了,所以秦王有持不恐地步步进逼,威吓安陵君:“安陵君其许寡人!”纯粹是威胁命令的口吻;“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是指责安陵君不识抬举的口吻;“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则是故意激发与制造矛盾的口吻。

(三)人物细节的写法

人物心理、行为与语言的细节描写最能外显人物的性格,增强文章的渲染力与感染力。

心理描写,如描写秦王的蛮横,则是描写秦王的“不说”,秦王的“怫然怒”。描写秦王的愧意,则是“色挠”。

行为描写,如描写秦王的屈从,则是“长跪而谢之”。描写唐雎勇敢的行为,则是用“挺剑而起”,好像“剑”就在唐雎的身边,随手便能抓到,“挺剑而起”的描写,形象比较高大,给人以震憾。不管此“剑”是否存在,但此“剑”一定是一把正义之“剑”。

语言描写,如描写秦王恃强凌弱的语言,则是“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描写秦王炫耀武力的语言,则是“且秦灭韩亡魏”。描写秦王假意安抚的语言,则是“而君以五十里之地存者,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描写秦王尊重安陵君的语言,则是“今吾以十倍之地,请广于君”。描写秦王欲安罪名的语言,则是“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这些语言尽显秦王狡诈的威胁利诱,采取软硬兼施的策略,意欲压服唐雎,使他服软,轻松捧上安陵国土。可秦王料想不到的是唐雎竟然毫不畏惧,轻轻一句:“否,非若是也。”把秦王无理的责难给顶了回去。并且理直气壮的重申安陵君守卫国土的理由:“安陵君受地于先王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

而描写秦王撕去虚伪面具,露出狰狞嘴脸的语言,则是“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描写秦王说出软话的语言,则是“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对《唐雎不辱使命》一文的批判性思维,清人余诚的观点是:“以吕政之暴横而雎仗剑数语,至使竦惧谢罪,妙人妙事妙文。按《通鉴》始皇十七年灭韩,二十二年灭魏。篇中有灭韩亡魏等语,唐雎之使自应在二十二年之后,其事之有無,殊不可靠。或曰:此辩士之寓言。”[29](《重订古文释义新编》卷四)而清人高嵣则认为:“凛凛有生气,读之快意,不必论其事之有无。”[30](《国策钞》卷下)而我们作为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解读,必须对文本进行探究、质疑、提问,并拿出合理的论证,这才是严谨学习的一种科学解读态度。

参考文献:

[1][8][9][20][28]缪文远.战国策考辩[M].北京:中华书局,1984:256,256,257,256,257.

[2][21]张清常.王延栋.战国策笺注[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655,845.

[3][5][17][18][19][23][25][26]韩兆琦译注.史记(全九册)[M].北京:中华书局,2010:3570,506,506,367,801,3572,7401,495.

[4]郭人民著.战国策校注系年[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515.

[6][7]杨宽著.战国史料编年辑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1191,1195.

[10][11][12][13][14][15][16]缪文远,战国策新校注(上下册)[M].成都:巴蜀书社,1987:359,595,803,868,916,1049,1080.

[22][29][30]朱一清.古文观止鉴赏集评(第二卷)[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7:88,88,89.

[24](唐)李冗撰.张永钦.侯志明点校.独异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8:63.

[27]裴登峰.战国策研究[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3: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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