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文/宋磊
在后进地区工业化研究领域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发展型国家论正在复兴,基于发展型国家论的中国研究逐渐增加。但是,发展型国家论能否实现突破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发展型国家论者关于中国——当代最重要的后发国家——的研究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20世纪末之前,每当发展型国家论被应用到关于重要新兴经济体/地区的研究,都会出现双向突破:一方面,这种应用深化了我们对于这些研究对象的理解;另一方面,这种应用反过来促进了理论更新。相比之下,在发展型国家论被引入中国学术界已经超过30年的今天,发展型国家论者尚未基于中国实践推出公认的经典作品,相关研究并未将发展型国家论的分析框架提升到更高层次。本文将这种现象称为发展型国家论的中国悖论。
出现中国悖论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发展型国家论研究格局的演变。具体来说,这一研究进路之中存在两个研究传统:一个重视政商关系和资本形成,流行于政治学和行政学界,可以称为约翰逊传统;另一个关注政企关系和资源使用,具有经济学和管理学色彩,可以称为阿贝格兰传统。在早期发展阶段,分别以显性和隐性形式存在的两个研究传统相互补充;在后续发展之中,两者渐行渐远。初创期的发展型国家论仅仅提供了理论上的出发点,两个研究传统实际上同时存在,理论发展空间巨大。所以,在这一时期,每当发展型国家论者遇到新的重要研究素材,他们总能在两个研究传统支撑的空间下分析这些新素材,扩展发展型国家论的理论框架。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约翰逊传统事实上驱逐了阿贝格兰传统,主导了发展型国家论。于是,这一时期的发展型国家论日益向特定方向发展,逐渐达到理论容积的极限,而达到极限的发展型国家论难以有效分析高度复杂的中国实践。中国悖论在研究传统的演进过程之中形成,研究传统的再度变化也是破解这一悖论的重要方向。
在发展型国家论的早期发展阶段,存在相互联系的约翰逊传统和阿贝格兰传统。在笔者的阅读范围之中,国内外学术界没有注意到这一重大问题。查姆斯·约翰逊被认为开创了发展型国家论。但是,这一通说存在问题。
首先,约翰逊的研究明显受到了日本股份公司论的影响,而詹姆斯·阿贝格兰则是最早对于日本股份公司论进行讨论的西方学者。在这个意义上,约翰逊的代表作受惠于阿贝格兰的洞见。其次,约翰逊提出的发展型国家论的主要内容已经存在于阿贝格兰的论述之中。问题在于,尽管阿贝格兰的论述以英文进行,但是由日本的出版社出版,了解其相关论述的西方学者极少。这一现象是发展型国家论者忽视他的研究、阿贝格兰传统长期未被识别的重要原因。
作为政治学者的约翰逊,更倾向于强调政治对于经济的规定作用,重视主要涉及大企业的产业结构政策及其对于资本形成的影响,甚至认为只要能够证明政府确实影响了资本形成,那么就可以认为产业政策是成功的。作为管理学家的阿贝格兰,更重视企业如何在为政治所规定的环境之中发展出特定的组织形态以及这种组织形态与竞争力的关系,更为关注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保持了平衡的企业合理化政策对于企业能力的塑造以及企业如何使用受到政策影响的资源。当然,约翰逊传统是主流,阿贝格兰传统则以潜流的形式存在——很多接近阿贝格兰传统的发展型国家论者并未意识到他们的研究实际上接续了这个潜流。在这里,问题的要点在于,在发展型国家论的早期发展阶段,分别以主流和潜流形式存在的两种研究传统在事实上相互支撑。第一,尽管约翰逊及其主要追随者们确实未从正面论及阿贝格兰的贡献,但是他们的研究并不排斥阿贝格兰的思考方向。第二,发展型国家论早期三杰的研究不但直接受到了约翰逊传统的影响,而且或多或少地具有阿贝格兰传统的特征。
约翰逊和阿贝格兰的早期研究更多的是提出观察问题的思路,确认日本赶超进程之中的典型事实,而非构筑理论。发展型国家论的理论框架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后继者们发展的。艾姆斯丹、韦德和埃文斯的主要作品代表了发展型国家论的三波理论突破:艾姆斯丹关于韩国的实证研究以表明发展型国家并非日本特殊现象的方式,提高了发展型国家论的普遍意义;韦德的研究将资本形成固定为发展型国家论的关键研究议题;埃文斯的研究讨论了发展型国家论之中的因果机制。值得强调的是,早期三杰的研究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阿贝格兰传统的思路,上述理论突破都是在两个研究传统共同支撑的理论空间之内取得的。遗憾的是,在发展型国家论连续完成了三波理论突破之后,阿贝格兰传统日益淡出,发展型国家论的理论空间逐步缩小。
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的发展型国家论之中,尽管约翰逊传统处于主流地位,阿贝格兰传统没有受到重视,但是偏向约翰逊传统的一些研究者的研究兼具阿贝格兰传统的要点;一些偏向阿贝格兰传统的研究者也重视如何将政治因素与企业组织形态的演进联系起来。因此,在这一时期,同时存在的两个研究传统遥相呼应。如果这种研究格局持续下去,事实上的合流是可能的。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两个研究传统日渐分疏,平行发展。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发展型国家论者都强化了特定的学科色彩。
在发展型国家论的政治学化过程之中,约翰逊对于研究方向的调整具有关键作用。20世纪80年代末期之后,约翰逊多次论及发展型国家论。但是,在这些论述之中,他完全以政治学家的姿态出现,不再关注曾经重视的企业合理化政策或生产领域的政企关系的具体形态。与约翰逊同步,主流学者们也主要讨论民族主义、发展型国家论的政治经济起源与系谱等问题。至此,本文所定义的约翰逊传统彻底主导了发展型国家论的发展,那些为发展型国家论的阿贝格兰传统的发展预留了空间的政治学者的研究已经难以改变这种趋势。与约翰逊的转变类似,阿贝格兰后来专注于管理学意义上的日本企业研究,不再频繁地论及政企关系。在这样的过程之中,阿贝格兰在美国学术界的形象被定格为日本企业研究的权威,而不是日本政经关系问题的专家。
在这一时期,尽管发展型国家论仍然在发展,一些高质量的研究持续出现,政经关系也仍然是这些研究的主题,但是这些研究涉及的政经关系实际上只存在于“公共领域”,生产领域的政经关系不是研究者们关注的要点,生产领域的政经关系对于“公共领域”的政经关系的影响也很少被提及。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之中,发展型国家论完全为约翰逊传统所支配,逐步成为纯粹的政治学或作为政治学的政治经济研究。
约翰逊传统完全支配发展型国家论所造成的影响典型地体现在关于政经互动的分析之中。政经互动是发展型国家论的主要出发点和标志性特征,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层面的经济发展是发展型国家论的研究重点。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的发展型国家论的发展过程之中,政经互动逐渐被处理为政治对于经济的影响,产业发展日益被等同于资本形成。
企业或企业家兼具资本所有者和生产活动组织者两种性质。因此,作为政经互动的主要内容,政府与企业或企业家的关系具有政府与作为资本所有者的企业或企业家的关系(即政商关系),以及政府与作为生产组织者的企业或企业家的关系(即政企关系)两个侧面。但是,在发展型国家论的发展过程之中,企业或企业家日渐被理解为资本所有者,而不是生产活动组织者。于是,本来具有丰富内涵的政府与企业关系被简化为政商关系。与上述问题相关,产业发展不但受到资本形成的状态的影响,而且受到资本使用的效率的制约。因此,资本形成是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发展型国家论者关于产业发展的研究主要围绕资本形成展开,对于资本使用采取存而不论的态度。这种研究思路显然不能充分地揭示政经互动或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全貌。
发展型国家论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进入中国学术界。但是,基于发展型国家论的中国研究实现快速发展是在21世纪。在这一时期,发展型国家论已经完全为约翰逊传统所主导,产业发展被等同于资本形成,产业政策也被简化为产业结构政策。这种过于简化的研究思路不但不能覆盖中国实践的全部内容,而且难以揭示中国实践的内在逻辑,发展型国家论的中国悖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就发展型国家论者关注的政经关系而言,中国的经济发展或工业化至少具有三个特征。第一,政经关系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但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介入重点不同。中央政府的政策重点在于产业结构政策,而地方政府在产业结构政策之外也大量推行企业合理化政策。第二,中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为推动经济发展所采取的创造新产业等政策措施已经超出了日韩等早期典型发展型国家的实践范围。第三,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形式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以招商引资政策为例,地方政府已经从在政府体系内部分解任务转向更为市场化的招商方法。
上述特征表明,中国政府的实践已经远远超出了资本形成和产业结构政策。因此,过于突出资本形成和产业结构政策或“公共领域”的政商关系的约翰逊传统难以展现中国实践的全部特征。同时,上述特征也表明,统合约翰逊传统与更重视企业合理化政策与资源使用效率的阿贝格兰传统,有助于全面揭示中国工业化进程之中与政经关系相关的实践的逻辑,进而逐步破解发展型国家论的中国悖论。
以上述政经关系为背景,中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自身特征:第一,中国制造业的规模扩张与技术进步并不同步;第二,与第一个特征有关,中国的创新政策——当代产业政策的核心部分——经历了从遵从“以市场换技术”到强调“自主创新”的巨大转折。就本文的问题意识而言,如何依托统合后的约翰逊传统与阿贝格兰传统有效地分析上述现象,是从局部破解发展型国家论的中国悖论的关键。
以国家意志和企业发展的内在逻辑为起点,以工业行政能力和企业能力的关系为核心来统合两个研究传统是现实选项之一:这种统合方式考虑了发展型国家论的学科属性,试图为发展型国家论增加“微观基础”、可以完善关于中国大陆经济发展之中不同于日韩、中国台湾地区实践的两个根本特征的理论解释。
国家意志是后进经济体实现发展的起点。一般来说,国家意志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可以通过专制性权力和基础性权力实施。由于这里所说的权力与能力密切相关,而这种能力实际上主要是行政能力,所以发展型国家论的逻辑起点就是作为这样两种权力/能力的表现形式的行政能力。但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毕竟是企业,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企业扩张的过程,而支撑这种扩张的是企业能力——阿贝格兰传统的关键词。强大、高效的行政能力显然不是企业能力得以提高的充分条件,行政能力与企业能力如何有效结合,才是决定后进经济体的赶超进程的具体形态的隐秘要点。
让我们回到如何理解中国制造业发展之中的两个特征,从局部破解中国悖论。在试图以行政能力与企业能力的关系为核心来统合两个研究传统、推动发展型国家论的理论发展的时候,以下问题值得注意:首先,不同类型的产业政策需要不同性质的行政能力的支撑,在不同产业群之中,行政能力与企业能力的理想结合机制会呈现不同的组合;其次,不同经济体崛起时期,国际分工体系的形态不同,而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不同经济体之中行政能力与企业能力的应然结合形态。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与国际分工体系的变化密切相关。继中国港台地区资本进入内地之后,重塑了国际分工体系的模块化对于中国制造业产生了巨大影响。模块化至少具有两重含义:第一重含义是产品建构的模块化,即关键部件的复杂性上升、产品部件或工序之间的关系向标准化的方向发展;第二重含义是组织建构或商业模式建构的模块化,即垂直统合的生产组织方式在相当程度上为水平分工的生产组织方式取代,西方国家企业向低成本地区的大规模外包即是这种变化的直接表现。消费者电子、汽车等中国制造业的核心部门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被带入国际分工体系。模块化对于后进国家企业能力的塑造深刻而复杂:一方面,由于模块化意味着部件或工序之间的关系转向标准化、核心部件全球流通,所以后进国家企业可以在不掌控产品设计知识和关键部件知识的情况下迅速形成生产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模块化意味着先进国家企业控制产品设计和核心部件,所以,曾经广泛存在于日韩、中国台湾地区的“边干边学”或生产能力与技术能力的同步提升在中国制造业的扩张过程之中不再存在。本节提出的中国制造业发展过程之中的第一个特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出现的。同时,正是因为注意到了这种趋势,中国的科技政策才在2005年之后转向自主创新。
正如中国的发展型国家论者们强调的那样,中央政府的产业结构政策与地方政府围绕招商引资展开的竞争是中国制造业崛起的关键。用本节倡导的分析框架来表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为企业能力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但是,在模块化生产组织方式之下,行政能力可以直接影响的只是企业能力之中的生产能力,难以直接提高企业的技术能力。需要注意的是,模块化生产组织方式的兴起是大量产业转向中国的前提,央地政府的介入可以扩大模块化生产组织方式的影响,但是很难改变模块化生产组织方式的内在逻辑。因此,至少在2005年之前,行政能力没有扭转存在于中国制造业企业之中的生产能力与技术能力的乖离趋势。试图扭转这种趋势的是2005年之后中央政府主导的技术政策调整。在这里,技术政策的转向实际上是中央政府试图通过行政能力来塑造企业能力之中的技术能力的发展方向。但是,值得强调的是,如果将技术政策的调整理解为政府范式变迁,那么这种政策范式变迁至少在汽车等行业之中并未完成。这种现象意味着我们尚未充分理解行政能力塑造企业能力之中的技术能力的规律。在上述意义上,理解行政能力与作为企业能力关键内容的技术能力之间的关系既是作为发展型国家的中国实现持续发展的要点,也是破解发展型国家论的中国悖论的关键。由于行政能力与作为企业能力关键内容的技术能力可以分别从约翰逊传统与阿贝格兰传统之中抽象出来、两个研究传统在发展型国家论的早期阶段曾经互相支撑,所以,厘清发展型国家论两个研究传统的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有助于完善中国的政策设计、破解发展型国家论的中国悖论。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