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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经验中的日常生活逻辑

时间:2024-04-24

文/折晓叶

寻找经验与理论之间的中间机制:日常生活逻辑

从事“田野”经验研究的人,常常会产生一个误区,容易将经验与理论两者直接对应起来。这个误区是对巨大压力的一种妥协,好像不挂着“经典理论”就不是学术似的。

其实,对于社会学研究者来说,“实践-经验”最重要的特征,并不是直接相对于“理论”而言,而是首先相对于现实的即时即地的意识形态(制度)和积淀已久的日常生活逻辑(亦可称之为社会的“积淀根基”或所谓“底蕴”)而言的,它们构成经验与理论之间的中间机制。田野工作中的个案经验研究最为主要或曰最为基本的任务,即是发掘日常生活逻辑,解释它们背后隐藏着的道理。所谓“中层理论”所试图揭示出的,大概也就是这种带有中间机制特征的、合乎逻辑的、推论性的系统知识。

从这个角度来说,单个案例(简称个案)的研究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单个案例研究,是定性的田野经验研究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旨在避免研究中大而化之的缺陷以及对于科学实践的忽视。对于单个案例研究的意义,在我看来,它首先是一项提问、审美和解释的工作。个案的定性研究的手段,不是“精准技术”性的而是开放探讨性的,魅力不在于严格而在于审美,目的也不是证伪而是提问和解释。如果仅用“技术方法精准科学”与否,来否定定性而肯定定量,依我看,这是搞错了方向。从事定性还是定量研究,其实是个问题的适应性问题,也是个偏好和条件问题,并不是因为这两种方法有本质上的不同。比如,不同类型的问题需要不同的方法来处理,适合于定性研究的议题主要有事件(过程)、意义、行为、行动、制度、组织和社区、结构及关系等等。如果真的尝试过定性研究,就会发现它与定量研究的基本逻辑是一致的,只是它们处理的问题不同,描述和解释问题的方式不同而已。所以,在讨论方法先天缺陷时要同时比较和讨论方法后天应用中难以避免的问题。

单个案例在方法上有这样一些特点:在理解方式上,研究者会努力仔细地去认识案例单位的形成,掌握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而忽略类别及因果关系)。这种工作可能较为接近于某种“鉴赏”或“审美”工作,是为了努力去认识使各组成部分始终协调一致的原则,从而在理解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好的学术问题。在解释问题时,主要兴趣在于剖析一个独立的事例,看看它出现或不出现的原因。在研究技术上,更多地依赖于广泛观察有关的事件和关系,以识别某种复杂现象及其含义,等等。

在社会学研究中,个案研究的方法经常被运用于社会现象比较复杂、有关的理论解释又不十分完善的场合。个案研究的方法所涉及的“田野”经验中的日常生活逻辑调查对象较少,因而能够对较多的项目进行调查,比较容易形成完整的印象。同时,也便于研究者根据调查中的发现及时修改自己的调查内容及研究方案。

其次,单个案例研究可以作为研究假设寻找依据的工作。从“证伪”的意义上讲,个案一类的定性研究并不是“实证研究”,因为再丰富的个案也只能提供一种结果,它无法证伪。换句话说,单一个案不能解决“反事实”问题,也就难以得出确定的因果关系。但是从科学的本意上讲,只要发现一个反例,观察到一种不同的现象,就可以提出一个怀疑,一个与原先科学结论不同的问题,继而提出不同的分析思路。应该承认“对这样(一类个案)一个小的社会单位进行深入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适用于其它单位。但是,这样的结论却可以用作假设,也可以作为在其它地方进行调查时的比较材料。这就是获得真正科学结论的最好方法。”这个意义上讲,个案一类的定性研究极具价值,并且应该成为定量研究假设问题的先声和检验结果的部分依据。所以,从两种方法互补、结合和比较的意义上,从他们不同的任务和目标上去谈论问题,才是恰当的。否则,也不能真正地推动科学方法的演进。

最后,个案经验的意义还在于发现日常生活中具有典型性的制度逻辑。单个案例研究,最受怀疑和批评的,莫过于它是否具有“代表性”,能否成为产生推论的先导、能否完成理论建构的前期步骤,等等。我却赞成这样一种看法,个案不是统计样本,它并不一定需要具有代表性,但要求具备典型性。也就是说,典型性才是个案所必须具有的属性,是个案集中体现某一类别的现象(个人、群体、事件、过程、社区等)或共性的性质。至于这个类别所覆盖的范围有多大,则是模糊不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代表性只是典型性的一个特例(即普遍性)。

不过,具有典型性的案例,需要包括研究现象所有的或尽可能多的可能性。这里涉及对案例的选择。我主张:选择那些能反映出研究现象基本方面的个案,选择成熟的、过程尽可能完整的个案;选择可以说明研究志趣的、适宜主题的个案;选择“真实而易于处理”即用科学知识和分析技巧能够处理所要研究问题的个案;最后,选择容易进入和接近的个案,在“有接近可能,可观察了解,信息量丰富”与“代表性”之间,选择前者。总之,“田野”研究的内涵要旨是注重“现在时”和“在场感”,但是“田野”研究又不能只停留在对现场“白描”,而要进一步离开田野去进行反思与“深描”。

单个案例研究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使得它可以具体入微地深描和分析可观察的田野经验事实,展现其精彩的细部,特别是对于一项涉及事件较多的探索性研究来说,单个案研究的方法应当说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

当然,单个案例任务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单个案例对于现象所做的解释工作,使它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对某些理论的讨论,甚至可以涉及分析的理论思路,但是,从中间机制即日常生活逻辑向理论的跨越,或曰从典型性的生活逻辑中提升理论特别是创新理论,尚不是单个案例研究的任务,而是需要通过多个个案比较研究才能达成。不过,这两种研究并不能相互替代,而是需要各司其职,相互印证、相互补充,相互推进。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扩展以及条件的具备,我们意识到比较研究的必要。比较研究至少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可以在单个案例内部进行个案扩展的工作。比如可以对案例加入历史视角,突出历史具体性,进行纵向比较和延伸;也可以对事件划分出多个阶段加以比较。特别有意义的是,当一个案例被“阶段化”后,就等于在其内部增加了案例,纵向延伸了案例。还可以在一个既定的个案中,对人物、地点、时段、事件等进行多种选择,横向延伸案例。或从同类事件中注重其相同点而忽视其差异,采用归纳法进行横向比较和延伸,等等。这种扩展工作,从纵向和横向上都延伸了视角,对于认识日常生活的逻辑,具有特别的意义,不但可以帮助我们深入观察了解即时即地的生活现象,而且更加有助于从历史积淀的根基中去揭示现象背后隐含的逻辑。

另一种则是进行多个案例的比较研究。比较性的描述往往与“深描”相对立,因为比较只能选择出个案之间“可比”的部分,从而忽略了其他精彩的细部。当然这不一定是非此即彼的办法,但取舍轻重则是必须的过程。如果我们逐渐增加个案,将研究推展到类型比较阶段,就有可能最终更接近于整体。因此,将单个案例扩展到类型比较,是我们为克服个案方法局限性所做的一种努力。

所以,这里谈论的所谓“田野”经验、日常生活逻辑与理论之关系,是一个递增的、相互关联的互动过程和关系。只不过,在每一个环节和阶段上,各自强调的重心有所不同。

在搞清楚“经验”与“理论”之间上述关系之后,重要的是发现和揭示它们两者之间的“中间机制”即“日常生活逻辑”。日常生活的秩序总是按照某种具备相对稳定特征的、即有生活的“积淀根基”的制度或规则逻辑来维持的。对于这种规则逻辑的揭示,特别需要对实践状态的日常生活进行深入细致的观察和理解。

那么,我们在研究当下的新制度兴起时,为什么不能直接使用发展的标准来检验其现代化程度,来解释变迁的条件和结果,还要到日常生活的稳定状态中去寻找逻辑呢?难道特定的变迁条件或创新条件甚至巨变,都无法改变“中国社会自发保存的那些具备相对稳定特征的‘恒常’”(社会底蕴)吗?这样的问题会始终缠绕在田野研究者心头,需要认真加以处理。

如果我们发现某类现象在日常生活中重复再现,在社会变迁甚至巨变中仍然显现其身影,这意味着其背后的社会逻辑和机制不能简单地归究于即时即地的现实的意识形态、体制制度政策或日常生活场景,而是有着更为深远的因果关系和深厚坚韧的社会根基。田野个案研究的任务,即是透过纷繁复杂的田野现象情景,来把握社会制度变革的内在过程和其背后的社会(制度)逻辑,并且探究表象与底蕴之间是如何保持“适度张力”的。这时,单个案例的方法也往往是最为合适有效的。

发现和揭示日常生活逻辑:几个方法议题

日常生活的逻辑是一种“积淀根基”,深藏于日常生活的细微末节之中,需要扎根田野、深入生活去发现和揭示。在深入细致的田野工作中,研究者面对繁杂琐碎,不能不从方法上加以探究。

(一)做一个通达的理解者:从观察到理解

个案不是一个自然存在,而是在某些理论视角下得到加工的案例。换句话说,案例中的事实是“观察到的事实”。观察会经历“设计观察—随意观察—设计观察”这样几个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注意观察工具的互补性,是很重要的。其中访谈和参与观察是经验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两种方法各有所长,不可偏废。访谈的要义,是通过口述的方式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观念。所谈故事在不同时点上会有不同版本,需要加以甄别。另外,切忌将自己要研究的抽象问题直接去问被访者,否则会因对方理解上的偏差而答非所问,这需要将问题“操作化”到日常生活层面去,让对方用直接经验去回答。参与观察的要义,是在自然状态或正常工作状态下,捕捉被访者的言谈和行为,记录对方在发生事件或“无事件境”下的状况。对于观察到的东西,要系统记录。

利用主位和客位之间的“张力”来增进理解,是可以借助的方法。由于研究者带有个人主观色彩的介入,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都会影响到研究的信度与客观性。这就涉及另一个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即如何处理主位与客位的关系问题。所谓主位研究,是指研究者“不凭自己的主观认识,而是通过听取当地提供情况的人所反映的当地人对事物的认识和观点,然后加以分析和整理。它是以被调查者的主体观定向的”;而客位研究则是“一种从观察者的角度出发,以科学家的标准研究文化的方法。它解释行为的原因和结果,以说明当地人可能不承认的信仰,并用比较和历史的观点来看待民族志提供的资料”。由于涉及如何才能听“明白”和设身处地地理解到“当地人对事物的认识和观点”,又涉及要“以科学家的标准研究文化的方法”,因而主位研究和客位研究之间始终存在着“张力”。严格地说来,社会研究中并没有绝对意义的主位研究,研究的真实性程度只不过是这距离(研究者与调查对象心理世界之间距离)的远近而已。如何在实地研究中把握好主位与客位之间张力的平衡,是一个不易解决的方法论困境。”

我主张从“主客位”的身份张力中去发现被调查者的日常生活逻辑,就好比你不了解在有限的土地上“讨生活”的艰苦,你就不能理解农民外出流动的逻辑,而你不了解城乡如何变故横生,你就无法理解村庄内部工业化的逻辑。不仅如此,“主客位”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另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田野权威掌控在谁手里。对于同一个田野,任何研究者长期进入都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做出不同的解释,那么由此产生的权威性,就会受到主位生活的挑战,需要通过“主客位”之间的张力去调整。

调整观察的距离,让近距离和远距离观察交替进行,留出理解的时间和空间,也是增进理解所必要的。总之,从观察到理解,需要完成从“常识”到“支配的知识”再到“理解的知识”的跨越,这是探寻日常生活逻辑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提出一个好问题:从疑问到提问

在任何科学中,正确地提出问题通常都会事半功倍。那么,什么是一个好的学术问题,或者怎样把问题“问题化”,也就是把一个经验层面的问题变成学术问题呢,这是研究中必须花力气解决好的事情。这首先从产生疑问开始,好奇和敏感,则是产生疑问的前提。好奇来自志趣,敏感是一种研究经验和学术训练。对现象和理论始终保持好奇和敏感,是研究者最为可贵的基本素质之一。有这种素养的研究者,时时处处都可以对现象和文本产生疑问,从疑问中提炼问题。好的学术问题一般源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现实状况让你产生了怎样的“疑问”,二是学术研究的理论脉络中还存在哪些不能解释新发现的缺失,有什么“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从疑问到提问的跨越,通常都是个案现象和问题扩展的结果。如果不完成这个跨越,就只能停留在对现象的说明上,既不能完成学术的研究,也不可能从基础性的研究中提炼出政策性的建议(注意不是诠释政策)。最难之处,是因为经验陈述的真假是一个实然的问题,而逻辑陈述的真假是一个应然的问题。这就需要通过追问和反问“为什么”来提炼问题。同时也请注意,不同的提问所针对的现象和关照的议题是不同的。譬如,如果提出的问题是,在国家和地方政策并未特别眷顾某个群体的情况下,他们为什么并没有滑到最危急的境地?在这个问题下,你可能就会关注社会支持系统、家庭保障和社区救助;反之,在另一个问题下,如在政策和意识形态都特别倾斜于这个群体下,为什么好的制度设计并没有受到这个群体的认同,也并未产生出有利于这个群体的结果?你可能就会关注和分析是否是制度出了什么问题,或者制度为什么会失败。当然问题的确也可以是“正向”的,可是它必须超越人们的“常识”。譬如“好制度得到好的推行,效果也好”,这是常识中的逻辑(可用来做“工作总结”),如果再追问一下,问出名堂来了,问题才出来了。譬如“好制度为什么失败”?预设的答案就将是研究的主题。

发现悖谬的现象,是最容易引起追问和反问“为什么”的。实际上从“疑问”开始,悖论的逻辑就存在了。因为它所引出的不是理性原因会自然导致理性结果的事件,最容易让人产生疑问。所谓真假问题,也常常是在追问悖论问题时加以鉴别的。真问题存在于实践状态的社会生活中(孙立平,2002),应是逻辑上的真问题。例如,贫困问题,如果不能从日常生活逻辑上认识问题,又不能在理论上定义出贫困线,那么,我们是无法提出和讨论贫困问题的。关键是,所论问题首先是从什么逻辑上提出和解决的,然后在学术的逻辑框架内再加以讨论,由此在理论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上才具有意义。

总之,没有学术素养和明确的学术定位,就难以提出好的学术问题,即便有无数个疑问,也只能纠缠于现象的层面。这也涉及如何将经验中提炼的问题与学术定位加以呼应和结合,又如何从完整的经验体验中发现问题,并将它们学术化。

(三)提炼一个分析性概念:从易感性到分析性

当社会研究者面对琐碎的日常生活场景或一堆复杂数据,还没有形成清晰的研究思路时,易(敏)感性概念就成为了研究的起点,它可以起到引领研究的作用。不妨将易感性概念理解为一种“大致的参照感与方向感”,即能提示出研究的前行方向的感觉,因此社会学家将易感性概念用作一个深思熟虑的生成理论的策略,以便对理论发展有所贡献,并提供相应的分析视角。

那么,什么是“易(敏)感性”概念呢?这是一个借用社会心理学的用语,特指一种自然生成于研究人群之中的表达他们对其周围世界所赋予的意义。通俗地说,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惯用的概括某一现象的意义的词语和说法。没有对于日常生活逻辑的探究,就发现不了这样的概念。

“分析性”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是对敏感性概念的学理递进和提升,具有相当的概括性,与某一项具体的事实和经验已经无关。它可以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用来处理某一类的现象和问题,并且有可能与既有理论形成对话。费孝通先生对“差序格局”概念的提炼,就很能说明问题。在近年出现的关于“项目制”的研究中,我与合作者也采用过这种分析思路。

这一类的研究工作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为了给出分析性概念,有必要先确定一个逻辑。以不同的逻辑为基础,可以得到不同的分析性。这表明概念的分析性是以逻辑为基础的。仍以悖论的逻辑为例。它发现的,不是理性的原因会自然导致理性的结果,而是恰恰相反,会导致非理性的结果。以此作为基础的研究工作,主张从悖论现象出发,到最基本的事实中去寻找最强有力的分析概念,了解其逻辑,同时通过与现存理论的对话和相互作用,来推进自己的理论概念建构。为了分析上的便利,还可以将概念“重新概念化”,使其具有分析的性质。首先将概念拆分出几个可以观察的维度,其次在同一个观察平台上辨析它们之间的关系,将它们糅合统一到总体概念框架之中。

(四)找出某些社会性关联:从技术过程到社会过程

这里所谓技术,是指形成某种工作流程或运作环节的方式,也就是对基本事实的技术性描述。当我们面对琐碎的日常生活场景而无法下手调研时,常会把这种工作作为“入口”,来观察一些主要的兴趣点。但是,它并不是我们社会分析的落脚处,只是引领我们进入生活现场,通过日常的生产和劳作环节,找出日常生活中遵循的思维规律和规则。我也称这个过程为“发现社会关联”,并将其作为社会分析的“出口”。

(五)讲出合乎逻辑的道理:从讲故事到讲道理

这里所谓学术“故事”,是个案载体的一种重要形式,按照一定的线索和叙事秩序对案例所进行的描述和铺展,侧重于对事情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细节和脉络,从而阐发道理。那些合乎日常生活逻辑的、寓意深刻的故事,往往蕴藏着发人深省的道理,成为一种独特的思维和沟通方式。

在讲述“田野”故事时,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首先,既然故事是建构的事实,谁是建构者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讲故事的人或写故事的人,具有话语权。其次,谁是故事的主体,更加决定着事实上的话语权是否落在真问题上。有田野经验的人都知道,故事讲来讲去,就会形成一个“精英版本”,同时也就会形成一个“无话语群体”。

他们并非没有故事可讲,而是那些由精英讲出的故事和事件,让他们再讲起来就有问题,比如他们觉得自己的经历似乎够不上讲故事,与那些事件的重要性相比较,实在不值一提。又如“故事”离他们的日常生活琐事有距离,他们感觉无从讲起。如何让他们开口,实在是一个理念和方法上的难题。解决这个难题时,至少要努力摆脱“话语暴力”,接近“无话语群体”,以便了解普通人是怎样考虑的,怎样选择的,又是怎样呼应精英的选择的,等等。优秀的人类学和社会学作品,都具有这样的故事底本。

讲故事与讲道理,是个案研究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的过程。所谓讲道理,是指对故事所表现的事实现象提出一种分析和解释,也就是说出一个“理”来。这基于每个研究者在着眼于某个具体的现象时,都会明确或含蓄地利用理论工具来分析和解释这些现象,即“讲道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讲道理的过程,大致就是从挑选出的经验研究案例中,析取与社会科学相关知识的过程。个案经验不能作为推论总体的依据,但是可以作为定性解释的依据。讲道理即是从关注个案的“本质”意义,过渡到达成科学研究的理论预期。

依据我的“田野”经验来看,从讲故事到讲道理,这中间还有一个重要的过程不能被忽略,这就是需要对于故事所表达的“现象”进行提炼,我称之为“故事—现象—道理”的三级提升。对于这个环节的忽略,常常是在讲故事与讲道理之间容易形成“两张皮”的原因。故事,是针对某一经验事实的叙事,方式多样,可以依据时空顺序叙事、事件线索叙事,还可以依据逻辑线索叙事等。现象,则是对故事呈现出怎样的状态,从故事中发现了什么的归纳。这个环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通过它,故事才能或才容易通达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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