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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思想的时代性跨越

时间:2024-04-24

文/王先明

乡村建设思想的时代性跨越

文/王先明

20世纪以来,在以建设为主导话语的思想与历史演变进程中,各种理论、主张和社会改造方案竞相面世,程度不同地影响着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关于乡村建设思想及其社会实践如潮如涌,绵延不绝,成为近代历史尤其是20世纪以来历史进程中重要内容之一。而“新农村建设”的主张和思想贯穿始终,构成百年乡村建设思想发展的历史性成果。

新农村建设思想的渊源与历史发展

“新农村建设”并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时代性命题,它既是过去百年来中国乡村建设运动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延伸,同时也是历史上“新农村建设”思想的一个历史性跨越。

20世纪之初在“立国之争”的思想论说中,巳经出现了新农村建设的提法,不过其时的“新农村建设”之说,乃对应于旧农村而言,其基本义涵旨在揭示出“共和”民国时代与传统皇权专制时代农村建设的时代性特征。20年代后期新村主义的农村建设尝试失败后,新农村建设的理想仍然成为改造中国社会的一种渴望,一种探索。某种意义上晏阳初、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也包含着“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但是“乡村建设”思想的内容和范围更为宽泛,其基本思想旨趣与“建设新农村”的主导方向显有不同。1926年,在国民革命与农村大革命高潮之际,王骏声较早提出“建设中国的新农村”的思想命题。时至40年代之际,唐瑛等人又对“新农村建设”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抗战胜利后,关于新农村建设问题再次被关注。1947年1月25日第1版《益世报》刊发《农村建设》社论。当时的“新农村建设”思想尽管十分粗疏简略,所引起的思想论争的影响也相当有限,但它所提出的命题和思想内涵,却体现了对于传统“复兴农村”或“以农立国”思想的超越。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也标志着民族—国家权威的建立,并以此为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权支持。50年代后,随着“一化三改”制度变革的完成,国家全面建设提上日程,社会主义制度下“新农村建设”构想开始孕育。1956年党的八大后,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展开,发展道路的探索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党开始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1957年4月至8月,刘少奇、邓子恢分别著文提出并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此后,196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纲要》“向农民指出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计划和关于发展农业的长期奋斗的目标,也描画出我国农村的繁荣幸福的明天”。从那以后党的很多重要文件多次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陈锡文特别指出,2005年10月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与以前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

尽管“左”、右摆动的意识形态和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未能使得社会主义制度下“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得以完善,也未能在实践中形成稳定持续的推进,但这一构想和规划却获得了制度性支撑;同时,它的基本内容和发展方向与整个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战略融为一体。“新农村建设”的诉求被容纳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之中,因而,从根本制度、时代内容和道路发展上,这一构想实现了对民国时期“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历史性超越。

“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历史性跨越与时代高度

时代的进步,为“新农村建设”思想提出了新的要求,注入了新的内容。跨入新世纪不久,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更加全面的要求。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特别讲了“两个趋向”的问题:“即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的趋向。我国现在总体上已达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到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世纪的“新农村建设”,是指社会主义条件或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虽然“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成为新时期许多农村发展的一般追求,但“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却不局限于此,尽管对其内涵的认识存在多种多样的理解。更多的人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要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最终实现缩小城乡差距、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它既包含了农村经济基础,也包括农村上层建筑,涵盖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等在内的全面建设,是一个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多元化目标体系。

在这种发展态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环境生态文明五大建设中,获得了属于自己时代的新内涵。可以说,它在思想内容和时代特色上再次实现了历史性超越。

十八大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新农村建设”思想与实践巳经构成“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它事实上成为决定我国现代化强国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之所在。***表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新世纪以来,农民收入连续9年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全面建成小康仍极为艰巨。要大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不要让平均数掩盖了大多数,要看大多数农民收入水平是否得到提高。

新农村建设思想在历史的演进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并在新时代的战略规划中获得了新的高度。正如***强调指出的: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应该齐头并进、相辅相成,千万不要让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掉了队,否则很难支持全面小康这一片天。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如果不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起来,不把农业现代化搞上去,现代化事业就有缺失,全面小康就没有达标。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再度强调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意义,要求“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

在历经百年的乡村建设思想与实践进程中,不同的理念、主张和思想的阐发丰富驳杂,无论是群体性表达还是代表人物的独到见识,在历史长程的运行中历经淘洗。其中,以“新农村建设”为主导的基本诉求和思想内容却脉系相联,传承至今——当然,其具体内容与时代内涵却与时俱进,各有不同。因此,“新农村建设”既是乡村建设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乡村建设思想历经百年陶冶的历史结晶。

2000年前后,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主张或建议,很快形成一股新乡村建设思潮。更有一些热心农村事业的学者,不但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把自己对中国社会变迁的认识、对中国农村问题的分析、对乡村重建的理论构想付诸于实践。因此,作为应对“三农”问题困境的新乡村建设思想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首先,在思想内容上不能简单地把城市“化”农村、城市“统”农村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近年来新增社会冲突中,相当数量是各地政府以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市化为名,强行占有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而造成的。

其次,从发展目标上,要从“农业现代化”转变为“现代农业”。50年代以来政府确立了“农业现代化”目标,50多年来却难以找到几个投入产出合理的农业现代化典型。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改变了 1956年因国家工业化需求而确立的“农业现代化”指导思想,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把农业的政府导向转向到生态农业、现代农业上来。

再次,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和最大难点,仍然是怎样推进有利于农民主体地位提高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与30年前相比,当今农村社会整合难度增加。但在中国约64万个行政村、300 多万个自然村中,延续着数千年的小农村社的乡土文明,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同时,中国经济总体实力的日益强大和中央坚定的支农惠农的政治意愿,也为应对这一挑战提供了机遇。新乡村建设运动,必须改变政府主导易、农民主体难的困境,开展农村组织创新以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在学术界与思想界的相互促动中,到2006年两会期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热点话题。正是在不断的思想交流和碰撞中,迅速产生了新乡村建设运动或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共识,并且将新农村建设很快纳入了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从学术界最初的呼吁到决策层形成政策,再到近年“一号文件”的具体部署,新农村建设已从思想领域或纸上蓝图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既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长期的事业和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长期的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要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之中。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在连续几年的一号文件之后,2005年12月再次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涉农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再一次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形势下“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作为国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形成,它既是对中国近百年来乡村建设道路探索历史逻辑的延续,更是一次重大的历史性突破。

新的时代高度——“新常态”下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新农村建设是新世纪以来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重大战略规划。我国城市化率达到75%时,有望实现农民收入与市民收入的大体相当。达成这一目标,不仅意味着现有农民大量进城,还意味着大量村庄消失或收缩为小型专业农户居民点,少部分村庄会演化为小城市,还有少部分村庄会转变为专业村落。“这意味着齐头并进地对几百万个自然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巨大的浪费。但若不完全考虑留守村民的公共服务,也有违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原则”。当然,与此相应的是,国家支农能力显著增强。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支农资金总量不算太少,只是在支农资金的结构与效率方面有很大不足——整体上仍然是城市化导向。

新农村建设面临效率与平等之间的两难选择。具有社会思想特征的乡村建设思想或作为社会实验意义的乡村建设运动,始终面对着具体而鲜活的现实问题——无论是思想内涵的创新,还是实践道路的探索。

21世纪以来,随着城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及其文化遗产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此外,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2014年已达2.74亿,每年还有新增的600多万农村剩余劳动力。

目前,中国的“三农”危机更深刻,以至于成为整个中国未来稳定和发展的瓶颈。学界已经一再呼吁:中国深度榨取农民和农村推动的城市化进程,尤其是高度依赖农民工的城市发展方式,已导致了农村社会的塌陷。“三农”危机正在转化为中国的城市危机、社会的全面危机。二代农民工在城乡间去留两难的困境,正是这个危机的集中表现。“三农”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中国的改革没有先例,农村改革更是需要“从看似无路中走出路来”。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中的难点和重点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国农村发展进步走什么样的道路,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模式?***总书记提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在总结我们几十年发展的经验教训后,在社会共识的基础上,又亲自在福建和浙江农村大面积长期试点、并取得全面成功的经验之后才郑重提出的。

近年来,关于农村的法治建设开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2015年2月的第一天,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这一备受关注的文件,仍然聚焦“三农”。而一个鲜明时代特色的亮点是,文件专章提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这一内容,无疑契合法治中国建设的语境,又契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为今后的“三农”工作提供了一个重要依据。农村之所以能成为突破口,正是因为它处于各种因素的结点上。经济的计划与市场、体制的优势与弊端,治理方式、社会结构、国家稳定……一个“农”字,折射出复杂而深刻的中国。

面对新的态势,针对新的问题,新农村建设的思想与实践也与日俱新。十八大报告指出:农业基础薄弱,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和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国家对于新农村建设实施了新的重大举措:

一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公布,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将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二是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的正式实施(从2015年6月1日起)。提出以建设“美丽乡村”为载体,整体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建设。三是推助奖励中国农村农民各种专业协会和组织。

在扎实、持续推进的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进程中,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内涵正在不断创新中更加丰富、完善和科学。农业要更强,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民要更富,必须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农村要更美,必须围绕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作者系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摘自《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原题为《中国乡村建设思想的百年演进(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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