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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升级改善生态文明了吗——本地效应与区际影响

时间:2024-04-24

文/韩永辉 黄亮雄 王贤彬

产业结构升级改善生态文明了吗
——本地效应与区际影响

文/韩永辉 黄亮雄 王贤彬

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结构密切相关,经济增长的资源集约和环境友好程度取决于构成经济总体的各个产业的集约程度和产业结构特征,本文选取2001~2012年中国省域数据,采用全局主成分分析模型(Generalized Principle Component Analysis, GPCA)测算的生态文明发展指数度量各省区的生态经济协调程度,从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两个维度衡量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程度,考察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并从地区互动的视角分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各省区生态文明影响的机理。

计量结果分析

(一)基础结果

1.省域产业结构合理化显著促进了生态文明的进步

中国省域产业结构合理化能显著提高本省生态文明水平。生态文明指数更多强调的是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因此,产业结构合理化对本地生态文明的影响,首先要看产业比例和要素配置的调整方向是否转向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活动,若是如此则必然带来生态文明水平提升;但是,若转向的是环境非友好型的生产活动,则要综合权衡要素流动带来的经济增长效应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影响,才能确定其对生态文明的影响方向。在样本期内,中国省区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在产业间的流动更多体现为农业劳动力向制造业的转移。诚然,这一过程带来快速的经济增长,但一些产业调整也可能带来了资源耗竭和生态环境恶化。

2.省域产业结构高度化显著促进了生态文明的进步

从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机制内涵看,高度化是能促进地方的经济增长的,而事实上,无论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占比的扩大,还是各产业自身的高技术化和高附加值化,大多是有利于地方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随着生态环保观念和技术在世界范围的普及,引导了产业结构向生态化方向的高度演进。如光伏、智能电网、电动汽车等绿色产业和环保产业不断涌现。而传统产业内部则主要通过生态友好的科技应用和技术改造的产业高度化升级来实现生态文明水平的提升。如减量节能和替代技术、资源再利用技术、无害化处理技术、环境系统监测技术等的普及应用,不但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也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显著促进了本省区的生态文明进步。

(二)考虑空间互动效应的实证结果

我们进一步利用基于空间纠正系统GMM估计量的广义动态空间面板模型拓展实证分析,分别检验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对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发展的作用效应。文中同时还报告了系统广义矩估计和空间面板数据固定效应估计(SAR-FE)两种方法的估计结果,以示对比;另外也通过变换空间加权矩阵的选择以检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1.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生态效应

(1)省域生态文明发展存在正的空间外溢效应。这种外溢效应,在空间上,表现为生态文明水平相近的省市区的彼此临近,这与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呈现“东高西低”的空间集聚梯度分布格局是相印证的。在行为上,外溢效应表现为省区之间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相互模仿、学习与竞争。即若某省区采取了政策措施以推动当地生态文明发展,则周边其他省区也会随之跟进的“空间趋同效应”。中国近年来的总体生态文明进步,与省区之间的相互模仿与竞争密不可分。

(2)省区间生态文明发展存在正的时间滞后效应。省区生态文明在上期的提高有利于促进该地区本期生态文明的持续进步,即生态文明建设存在正的“反馈效应”。这再次验证了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在时间维度上呈现的是持续向上的连贯态势。

(3)省区自身的产业结构合理化显著促进了本省区及其他省区的生态文明进步。产业结构合理化对生态文明发展的影响也体现在省区互动的维度,本省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显著促进了其他省区生态文明的进步(或其他省区产业结构合理化显著促进了本省生态文明进步),也即说明产业结构合理化对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表现出了“正外部效应”,从理论机制上分析,产业结构合理化调整的空间溢出效应既体现在省区间的产业转移,同时也体现在省区间的商品与要素流动。发达省区产业结构协调均衡和要素重置的过程往往是伴随着生产要素向落后省区的转移。虽然转移的产业要素在发达省区是相较落后的,但相较落后省区同类的更为落后的企业而言,这些产业要素很可能就是相对高效率和低污染的,这显然有利于落后地区的生态文明水平提高。这些产业要素的转移也会进一步通过挤出承接省区同行业的低效污染的产业要素,间接实现了承接地区的生态文明的提升。此外,其他省区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能够给本省区提供更加先进和清洁的生产资料与消费产品,也有利于本省区生态文明进步。因此,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空间互动作用表现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外部效应”。

2.产业结构高度化的生态效应

与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生态效应一样,实证显示同样存在以下三点结论:(1)省域生态文明发展存在正的空间外溢效应;(2)省区间生态文明发展存在正的时间滞后效应;(3)省区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显著促进了本省区及其他省区的生态文明进步。表明产业结构高度化在省区间的空间互动作用显著,本省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显著促进了其他省区生态文明进步(或其他省区产业结构高度化显著促进了本省生态文明进步)。

3.稳健性检验

一方面,在上述实证回归中,我们仅是分别考察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对生态文明发展的影响,而没有同时考虑它们的作用。在实证回归中同时加入合理化和高度化指数作为关键解释变量,考察原有结果的稳健性。另一方面,我们更改空间加权矩阵,考察合理化和高度化的外部效应是否仍然存在。从上述实证结果可见,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相互模仿、学习与竞争的正向空间效应,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对生态文明既能直接提升本地生态文明水平,也带来了显著的“正外部效应”。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应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大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视,通过推动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合理化,促进产业生态可持续化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结论和政策启示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的在于改变过去“高投入、高产出、高增长、高污染”的增长模式,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达至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状态。在中国“政治集权,经济分权”的治理背景下,区域经济现象无不植根于区域间的相互影响之中,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生态效应的空间相关作用。为了捕捉该作用机理,本文在构建全局主成分分析模型测算的生态文明发展指数度量各省区的生态经济协调程度的基础上,采用广义动态空间动态面板模型,考察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文明的影响机制,包括对本省区的影响以及对其他省区的影响两个方面,得到如下结论和启示。

1.省区间生态文明发展存在正的空间外溢效应。说明省区间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相互正向的影响,地区的生态文明水平与其地理位置和周边省区的生态文明发展密切相关。这要求加强跨省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实行生态文明区域协同发展的政策。其一,生态文明水平较高的省区应继续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加强与落后省区在产业转移和生态环保方面的扶持和帮助,实现区域生态共赢;其二,中央政府需加强在生态环境事务上的协调和监督,各省地方政府应打破各自为政的藩篱,推动在生态环境规划、生态治理投资、突发性生态灾害应对等领域的跨省区生态发展合作,以加强省际间的生态文明相互促进效应。

2.省域生态文明存在正的时间滞后效应。这要求建立长效的生态文明治理和考核机制,杜绝生态文明建设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绩效考核框架,依靠科学的考核机制彻底根治生态治理中的“应付式”形式主义现象,保证地方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行政性动力。

3.省区自身产业结构合理化显著地促进了当地以及其他省区的生态文明进步,具有本地和外部双重正向效应。这要求各地注重要素禀赋和产业结构的协调耦合,提高产业结构的聚合质量, 通过提高各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的持续发展。其中要特别关注产业结构合理化变迁过程中对本地区经济、资源和环境的辩证作用机制。既要通过产业结构合理化效应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动力,也要尽量降低因要素重置所造成的生态环境不利影响,最终实现显著促进本地区生态文明进步的目标。

4.省区自身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显著促进了当地以及其他省区的生态进步,具有本地和外部双重正向效应。这要求各地应把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注重产业结构内生的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产业结构的持续高度化是产业发展的未来方向和必然趋势,既是推动经济长期稳健增长的核心动力,也是实现产业环境友好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保证和必由之路。为此,应综合利用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等多种手段,积极促进各地产业结构的高度化,着力推动产业的信息化和高新技术化发展,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等产业的培育创造空间,达到生态文明持续进步的目的。

(韩永辉、黄亮雄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王贤彬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摘自《财贸经济》201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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