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杜梦
摘 要:结合相关语料库数据,对“显然”一词的句法分布、性质和功能进行具体分析。研究表明,“显然”的位置灵活多变,语义虚化程度较高,主观性较强,是说话人表达对命题认识和情态的重要手段。最后则提出建议,希望词典编撰者能够关注“显然”作为副词表达情态含义的强势用法。
关键词:“显然”;句法成分;情态副词;主观性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显然”一词的词类归属,有的词典标注为形容词,有的词典则标注为副词。我们先看以下词典中的标注和释义情况。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以下简称《现汉》):
形容易看出或感觉到;非常明显:这种说法~错误|问题很~。[1](P1421)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以下简称《规范》):
【形】(情况或道理)容易看出和理解,非常明显:这道理很~,不用多讲。[2](P1423)
《现代汉语常用词用法词典》(以下简称《常用词》):
【副】非常明显;容易看出或感觉到。可用在分句前或全句前,也可用在句中。在“显然”和它所修饰的动词、形容词之间,常有“是”。作状语,不带“地”。[3](P1300)
这些词典均将“显然”释为“容易看出或感觉(理解)到”“非常明显”,其中,《规范》注明了其对象是“情况和道理”。《常用词》则指出了“显然”的具体句法位置和句法成分功能。
我们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显然”的词性并不固定,既可以是副词,也可以是形容词。2.“非常明显”这一释义说明“显然”的程度义要比“明显”高,具有鲜明的主观评价情态。3.“(情况或道理)容易看出和理解”则说明,其词义中隐藏着某种“情况或道理”,这种“情况或道理”可以抽象为“事”,它和单纯的“物”是有区别的。换言之,“显然”的词义结构中蕴含着某种“命题”,并且高度肯定或否定这一命题。4.“顯然”的判定性情态信息明显,常跟“是”连用而形成“显然是”结构。5.“显然”经常用在复句的某个分句中,具有明显的命题关联作用。6.《常用词》说“显然”作状语,不带“地”,而不能作定语。这就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在“显然的+中心语”结构和“显然地+中心语”结构中,“显然地”结构的语法性质、功能和言语意义究竟是什么。从系统思维的视角来看,“显然”的词类归属之所以会存在形容词和副词之争,应是受到了表层句法形式(“显然的/地+中心语”)的影响,而并未从深层语义上对“显然”辅助命题的情态表达功能进行说明。我们认为,从“显然”的情态表达功能出发,可以更深入地认识“显然”的词性特点,并更为合理地确定其词类特征。
同时,词典对“显然”的词性标注不仅有改进的空间,而且也有改进的必要。词性标注不统一的关键是对这种现象的认识不够深刻,没有切近汉语事实的真实面貌。本文根据“显然”的词典释义、句子命题和情态功能的关系,从汉语事实出发,来考察“显然”在情态表达中的作用及对其词性判断的影响,论证这类服务于命题的词语的词性为情态词,并就此类情态词的句法结构形式(显然的、显然地)和句法位置特点作出解释,探究词典释义中“显然”词性标注不统一的原因以及“显然”语用特征形成的原因。具体来说,就是在显性的句法形式上,“显然”充当定语、状语、谓语的本质内涵是什么;在常见的搭配组合“显然是、显然有、很显然”中,它所具有的表意功能特征是什么。
二、“显然”的命题义和情态义
作为语言交际的单位,句子最核心、最基础的功能是达意传情,“意”(语义思想)和“情”(情感态度)其实就是句子在交际过程中所传递的两种信息。其中,“意”属于语义信息,是言语生成者(言语主体)在不加入任何主观态度的情况下向言语接收者所提供的客观信息,人们通常称这一部分信息为“命题(proposition或propositional content)”;“情”属于情态信息,是言语生成者对言语内容所持有的一种主观性态度,也称为“主观情态(modality)”。总之,任何一个句子都包括命题信息和情态信息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是相辅相成的。只不过有些句子的情态信息特别明显,会采用一些情态成分来强化情态信息,有些句子的情态信息则不很明显。
例如,在“显然下雨了”这个句子中,“下雨了”是客观的语义信息部分,为命题;“显然”则是表现言语生成者的某种情感态度(即某种判断),它是言语生成者对“下雨了”这一命题向言语接收者所传递的一种主观性的态度信息,为情态。可见,命题是一个客观存在,情态则是一个主观存在。命题提供一个客观的信息,情态表达言语主体对命题的判断和传递该信息时的某种态度。因此,命题不能单独构成句子,任何一个句子中都含有情态成分。Lyons认为,情态(mdoialty)是句中命题之外的成分,也是句中的非事实性成分,是说话人主观态度的语法化,也是说话人对句子命题和情景的心理观点和态度。也就是说,情态是通过语法形式表达的说话人针对句中命题的主观意识[4](P11)。
沈家煊认为,“主观性”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主观性的表现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这种方式既可以是固定的结构形式;也可以是非结构形式,如表情、动作等非语言形式。Finegan指出,关于主观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说话人的视角(perspective)、说话人的情感(affect)、说话人的认识(epistemic modality)。“主观化(subjectivisation)”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5](P268)。就此来说,“显然”亦是表示说话人的态度认识,因为客观事实显而易见,继而强调说话人对客观事物的判断、认识是确定无疑的。例如:
(1)他这次考试考得非常好,显然是认真复习了。[3](P1300)
(2)他走路晃晃悠悠,说话颠三例四,显然是喝醉了。[3](P1300)
(3)显然,农业搞得越好,对工业的发展越有利。[3](P1300)
以上例句中,“显然”均强调对客观事实的判断,并且表示说话人对此深信不疑。《常用词》注意到“显然”经常与“是”字句结合使用,进一步加强了判断语气;也可以将“显然”提前至句首,为整个句子定下肯定的基调。姚亚平认为,在“是”字句中,“是”为判断动词,部分“是”字句中的“是”可以省略,省略后基本意思不变,只是谓语有语气轻重之别[6](P83)。因此,“是”具有加强说话人判断语气的作用,这与“显然”加强判断语气、强调说话人的认识功能是一致的。同时,由于“显然”位于“是”之前,将判断词“是”后面的部分也纳入管辖范围,不仅对判断事件的真值进行肯定,还在事件的量(范围)上加强了肯定。试比较例(4)中,说话人的语气是逐渐增强的:
(4)a.他这次考试考得非常好,认真复习了。
b.他这次考试得非常好,是认真复习了。
c.他这次考试考得非常好,显然是认真复习了。
崔诚恩把“显然”划归为表实然意义的情态副词,认为“显然”表达了对命题的真实性进行肯定判断是正确的这样一种情态,具有肯定的口气,加强了语势,使要肯定的内容表达得确定无疑,令人置信。由于表实然意义的情态副词大都表示肯定的口气,因此,笔者认同将“显然”视为情态词,但是否一定要把它归为副词,却是值得商榷的。情态词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句法词,它是针对整个句子的命题而言的,不再是句子的局部性质的句法成分了。也就是说,它服务于整个命题的表达,属于句子的情态信息。如果再按照传统思维,按照与句法成分对应的原则,来确定该词语的词性特征,是不太合适的。
“显然”尽管属于情态词,但到底应归入形容词、副词还是动词等,仍是无法确定的,因为这些词类的词语都可以表达情态,都可以辅助句子命题信息的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根据“显然”在传统句法位置中的分布特征,来确定其词类归属,就会造成很大的困惑。因为“显然”在句子中可以处于不同的句法位置,实际上就会形成“形容词、副词”不同词类的划分。这种划分词类的方法,并未考虑该词的深层语义表达功能,只是简单的比照句法成分来确定,是不符合汉语实际的,也无法真正发现汉语词类所具有的规律性特征。就“显然”这类词而言,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是,它的词类属性与其句子表情达意的功能是否切实有关,句子的命题表达和情态表达跟词的词类属性是否具有内在的关系?
三、“显然的”的性质和功能
(一)处于定语位置时的命题情况
《常用词》将“显然”归为副词,特意注明“显然”不可作定语,并举例说明:“*他最爱说、爱笑、爱唱、爱跳,跟以前比较,起了显然(明显)的变化”[3]。《常用词》认为此例中的“显然”为误用,应替换为“明显”一词。笔者通过对BCC语料库的检索发现,尽管语料数量较少,但仍存在“显然”直接充当定语的用法。例如:
(5)一个显然的道理是,如果把大多数人摒除在纳税范围之外,“人民養活政府”的经济关系是建立不起来的。①
(6)自从敌人进了文城,二狗的一切都有显然的“进步”。他发了胖,因为天天喝一大海碗鸡汤。
我们对“显然”与“明显”这对近义词直接充当定语的语料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显然”和“明显”作定语的数量悬殊较大。可以说,“显然”作定语时受到很大限制,在实际表达时更多的人会选择“明显”。同时,在“明显的NP”这一定中结构中,文学类与报刊类文体的使用情况也存在较大悬殊,报刊类文体更加客观严谨,更偏向于使用“明显”。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显然”一词只是部分保留了对客观事物的描述功能(古汉语遗留),在其语义虚化后,主观性得以大大增强;而“明显”一词更能凸显其客观性,因此,当说话人需要对客观事实直接进行描述时,更倾向于使用“明显”。《现汉》(第7版)对“明显”的解释是:“清楚地显露出来,容易让人感觉到”,仅从释义来看,“显然”和“明显”均具有“容易让人感觉到”的意思;相较而言,“明显”的“清楚地显露出来”之义,主要凸显的是事物的自主性、客观性,而“显然”则主要凸显的是说话人的主观判断。
我们还通过人民网对“显然”与“明显”进行了搜索,结果发现,含有“显然”的标题仅有38例,而含有“明显”的标题则高达11287例。试比较而二者在表达上的差异:
(7)“美国教育体系显然并不公平”
(8)林松添大使:美国人到非洲抹黑中国显然选错了地点,找错了话题,打错了目标
(9)芬兰前总理:欧洲的目光显然应投向中国而非美国
(10)财科院报告:地方收入区域分化特点明显
(11)中国秋粮收购高峰出现 进度同比明显加快
(12)我国长江干流岸线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其中,例(7)至例(9)使用“显然”,标题内容多为转述性话语,凸显出个人观点,带有一定的口语色彩;例(10)至例(12)则使用“明显”,语体更为正式,也更加契合社评网站严谨、客观的特点。可以说,二者在使用风格、数量的差异,与它们主、客观性的凸显不尽一致是颇相吻合的。由此可见,“显然”充当定语较为受限,与典型的形容词用法并不相符。
笔者通过检索BCC语料库,从中选取了一些由“显然”充当定语的例句:
(13)这个文化也许很不错,但是它有个显然的缺陷,就是:它很容易受暴徒的蹂躏,以至于灭亡。
(14)自从敌人进了文城,二狗的一切都有显然的“进步”。他发了胖,因为天天喝一大海碗鸡汤。
(15)机会不同,出路自然不同。比方书局老板的子弟,将来学书局生意,钱庄老板的子弟学做钱业,这是极显然的趋势,假如钱庄老板的子弟极鄙恶铜臭的父兄,那是有了读书种子,应好好培成学业。
(16)外国洋鬼子是容易看出来的,他们的脸色,鼻子,头发,眼珠,都有显然的特色。
(17)一个显然的道理是,如果把大多数人摒除在纳税范围之外,“人民养活政府”的经济关系是建立不起来的。
(18)为什么这些并不贵重的小礼物引起了如此热烈的反响呢?一个显然的原因是它们来自万里之外,象征着中阿少先队员之间深厚的国际主义友谊;但是更重要的,却因为它们是学习和劳动相结合的产物。
以上例句,从表层句法形式上来看,“显然”是作定语,句中的中心语“缺陷/进步/趋势/特色/道理/原因”等看似为名词性成分,实则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它们所包含的命题义至少可归纳为“对象+怎么样”。也就是说,“显然”是对其命题的动态性(怎么样)成分进行描述,表达该成分不仅在客观意义上“存在、显露、出现”,而且说话人认为它们非常容易感知到,甚至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如例(16),外国人的“特色”不仅包含“脸色,鼻子,头发,眼珠”等静态事物,还包含这些事物所呈现出的某种状态,诸如“脸色(夸张),鼻子(高挺),头发(黄/卷),眼珠(蓝/绿)”等。
传统的词类划分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印欧语系的分类模式,但是汉语有区别于印欧语的显著特色。仅就词类关系而言,沈家煊在探讨英汉思维模式的差异时指出,关于名词和动词的划分,印欧语的“名动分立”,可类比“male和female二词的关系”,而汉语是“名动包含”,大名词包含动词,名词大类中,不仅包含跟英语名词对应的那部分名词即静态名词,而且动词也是一种抽象名词[7](P2)。在这一基础上,理解以上例句中的“动态性名词”就比较容易了。“显然”是对其命题的动态性成分进行描述,典型的定中结构中的“的”是结构助词,而“显然”后的“的”则是起增强语气的作用,表达说话人对事实的主观认识和态度。
(二)处于状语位置时的命题情况
副词能够修饰动词和形容词,它最主要的功能是充当状语。但副词内部的分类,却不容易分得干净利索,因为副词本来就是个大杂烩[8](P42)。张谊生认为,“大多数副词具有定位、粘着的倾向,但也有一部分副词,尤其是评注性副词,较为自由灵活”,“副词是主要充当状语,一部分可以充当句首修饰语或补语,在特定条件下,一部分还可以充当高层谓语或准定语的具有限制、描摹、评注、连接等功能的半开放类词。确定汉语副词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以句法功能为依据,以所表意义为基础”[9](P47)。张谊生依据这一标准将“显然”归为评注性副词。史金生则将“显然”归为语气副词[10]。无论是评注性副词还是语气副词,其实只是名称不同,他们都注意到了“显然”表达了说话人强烈的主观倾向。
(19)他这次考试考得非常好,显然是认真复习了。[3](P1300)
(20)显然,农业搞得越好,对工业的发展越有利。[3](P1300)
(21)小李的意见显然是不对的,我不同意。[3](P1300)
(22)他走路晃晃悠悠,说话颠三例四,显然是喝醉了。[3](P1300)
以上例句中,尽管“显然”所处的位置不同,但是均表達了说话人对判断确定无疑的态度。张谊生指出,这一类副词的分布情况与其他类型的副词有所不同,它们具有强烈的“述谓性”和“灵活性”[9](P47)。所谓“述谓性”,是指这一类副词可以处于句中,并充当高层谓语。从表达的角度来看,例(19)实际上包含了两层表述,底层是“他这次认真复习了”,高层是“他这次认真复习是非常明显的”,也可以转述为“他是认真复习了,这是显然的”。所谓“灵活性”,则是指评注性副词在句中位置灵活多变,可以在句首或者句中,不同的位置代表着不同的评注辖域[9](P50)。史金生则认为,此类词语在句子中的位置可作为判定其是否语气副词的重要标准。语气副词是表达说话人主观情感认识的,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这样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句子中通常是处于最外层,而且比较灵活,很多能够移到句尾[10](P17-P31)。正因为主观性强烈,所以“显然”在句首时,后面可以带同样表达感情色彩的“啊、呀、的”等语气助词。例如:
(23)显然的,他们两方面难免不发生隔阂,因为无论如何,儿童的天性、目的和意志与成人的天性、目的和意志难免不发生冲突的。
(24)——去看狗叔叔啦?
——显然啊,狗叔叔还请我们吃了一餐呢!
《现代汉语虚词例释》将“显然”归为副词,认为它在修饰句子时,不仅具有强调和加重的语气,而且“显然”后面往往有停顿,此时情调的语气更重[11](P440-P441)。例如:
(25)五年计划中就有农业合作化的部分,我们不去领导农民在每乡每村都办起一个至几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来,试问“干部的经验水平”从何处得来,又从何处提高呢?显然,所谓现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超过了干部的经验水平”这种思想,是一种错误的思想。[11](P441)
(26)《宪法(草案)》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宣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显然,这样的规定是完全必要的,是完全符合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利益的。[11](P441)
以上例句中,“显然”的停顿与其后面语气词的添加,在表达功能上是一致的,都作用于说话人的情感表达。
(三)处于谓语位置时的命题情况
笔者通过对“显然”的历时发展进行考察,发现“显然”在古代汉语中多充当谓语中心语。例如:
(27)臣松之案:魏武帝遣先主统诸将要击袁术,郭嘉等并谏,魏武不从,其事显然,非因种菜遁逃而去。(《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28)逆图成谋,虽无显然,怼容异意,颇形言旨。(《宋书·徐湛之传》)
(29)干宝曰:明年平吴,王浚止船正得平渚,姓名显然,指事之征也。(《晋书·五行志中》)
(30)冀得窃弄机权,方拟潜为悖逆,无君之心已著,不臣之迹显然。(唐代武则天《暴来俊臣罪状制》)
以上例句中,“显然”意为“(原因、意图、某物)直接显露、表现明显”,语义中心落在实词“显”上。
与古代汉语的使用情况不同,“显然”在现代汉语中充当谓语或谓语中心语用例较少,其中,很多情况下都受程度副词“很、十分”修饰,并与结构助词“的”连用。例如:
(31)于是拿起身边的小镜子来,把额前的散发撩一撩,细看一看自己的头盖是否已经有了许多皱纹?皱纹仍是不很显然。
(32)湘绣生产者们由于不了解销售对象的消费风俗的变化,销路不佳是显然的。
(33)艺术家的技能在他能以一笔一色指出人生的谬误或价值之所在,艺术虽不能使人抉择其行为的路向,但它能使人理会其行为的当与不当却很显然。
(34)这是十分显然的,脑风暴所连系的目标或目的,将成为思维运动的联系中心,于是脑海中涌现出来的联想、猜想、假设和一切非逻辑思维将会围绕该中心展开,从而有利于解决问题达到目标。
现代汉语中,“显然”含义的虚化比较明显,已呈现出从“直接显露、表现明显”过渡到说话人对命题的高度肯定或否定。例(32)中,说话人认为出现“销路不佳”的情况不仅非常明显,甚至有意料之中的意味,作者的情感倾向较为明显。同时,现代汉语中仍然部分保留了“显然”的实义用法,如例(31)中的“显然”可以替换为“明显”,而“明显”一词则是凸显事物的客观性,侧重于对事物进行客观上的描述,说话人的主观意识较弱。
四、“程度副词+显然”组合
“显然”可以受程度副词“很、非常、那么”等修饰,这也是《现汉》《规范》将其归入形容词范畴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语法功能上,“程度副词+显然”组合在句中可以充当谓语、定语或状语。笔者以“很显然”为关键词,在BBC语料库中共检索到文学类语料528条,其中,“很显然”充当定语的共有8条,有5条为“很显然的事(事实)”的变体表达;充当谓语中心语的共有11条;其余509条均是充当状语的用例。例如:
(35)可见,这种感情是何其单薄、模糊而又飘渺!光有那种古老民族的自负,很显然是不够的。
(36)然而,在这么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下,界岭的社会面貌迟迟得不到改善,很显然是地方主导者的工作的缺失。
(37)很显然,《妻妄成群》的结尾有些勉强,似乎有意营造悲剧性的结局,苏童的那些女性的命运早已被先验地注定了。
(38)很显然的,时间同鸦片烟已毁了他。
“显然”虽然可以受程度副词“很”修饰,但整个组合仍然以充当状语成分为主,强调说话人对客观事实的判断,即说话人认为事实显而易见。正是由于“显然”一词的语气色彩和说话人强烈的主观性,决定了程度副词“很”的添加,“很”看似是修饰“显然”,实则是修饰并加重了整个句子的强调语气,表明说话人对事实判断的确定无疑。以上例句中的“很显然”均可替换成“显然”,只是语气强弱稍有不同。可见,以上例句中的“显然”依旧是作副词用,在句中充当状语成分,其释义为“强调说话人认为事实或判断显而易见”。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古代汉语中,“显然”以充当谓语为主要功能,表示对客观事物的描述,主观性较弱;在现代汉语中,“显然”的主要功能是作状语,出现在句首或者句中,表示说话人的主观判断,即对命题的情态表达。从历时的角度来看,“显然”经历了一个从客观性逐渐减少到主观性不断增强的演变过程,其客观性用法部分已由形容词“明显”、动词“显露”等词语所承担。在现代汉语中,“显然”大量出现在状语位置,不仅可以修饰“是”字句、动作行为等,而且位置相当灵活,它主要用来凸显说话人的主观态度,传达对命题的情态含义。同时,“显然”的词义逐渐虚化,不断向副词靠拢,其语义虚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形容词发生副词化的过程。《现汉》等将它解释为“容易看出或感觉到,非常明显”,不仅模糊了主客观性的区别,而且形容词“明显”与副词“显然”的语义倾向差别较大。
邵敬敏指出,提高副词释义的精准度,必须借助大型语料库,而不能仅仅依靠传统的方法,参照现成的辞书,单凭个人的语感,同时还要注意区分“表层义与深层义、外围义与核心义、基本义与引申义”[12](P11-P12)。我们注意到,“显然”在语料库中的强势句法功能是作状语,并且不同的位置代表着说话人不同的主观态度和情态表达。从“显然”作为形容词来看,它用作定语和谓语的用法较为受限,部分语料仍是古代汉语用法遗留所致,同时,口语中也存在着“很显然的事”的表达。我们认为,语义虚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显然”仍处在虚化的过程之中,部分形容词的表达尚未退出历史舞台。需要指出的是,副词以及部分形容词均可以修饰动词,而有些形容词只有在语义明显分别的场合中才算是同形的副词。就此而言,将“显然”归为副词,并未与它作为形容词产生较大的差异,不至于单列一个义项,因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均将其视为形容词。笔者认同《现代汉语常用词用法词典》将“显然”判定为副词的做法,不仅如此,该词典还注意到它的主要语法功能和所处位置的灵活性。同时,作为重要的汉语学习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也应该关注到“显然”在语料库中的强势用法,并希望在今后修订时能够进一步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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