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摘 要:本文从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数词、量词等词类的重叠形式、语法功能和意义、专书方言研究等方面,描述概括汉语重叠的研究概况,提出未来研究建议。
关键词:汉语 重叠 研究综述
一、引言
(一)研究概况
汉语重叠是重要的语法手段之一。下面通过两个表格宏观介绍一下重叠的研究概况。
由上表可以看出,21世纪以来,汉语重叠研究的重点为动、形两大词类以及各重叠现象的综合研究,动、形之外的词类研究仍然比较少。从纵向看,近十几年来汉语重叠研究主要集中在共时平面上,尤其在现代汉语普通话和汉语方言的共时研究上,而历时研究、汉外对比研究的论文成果不太丰富。
(二)重叠的分类
现代汉语重叠分为完全、不完全重叠,构词、构形重叠,变形、不变形重叠等。此外,还有一些不同的分类情况:朱德熙(1982)提出了顺向、逆向重叠,李宇明(1996)提出非词重叠、词语重叠、语句重复等,孙景涛(2008)将重叠分为双向重叠、裂变重叠。刘丹青(2012)区分重叠为原生重叠与次生重叠。一般认为,刘丹青(2012)的分类对了解重叠的来源及其形态本质、语法意义等具有创新性。
二、各词类的重叠研究
(一)动词重叠
1.演变历程
何融(1962)提出: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使用动词重叠的情况。据考证,汉朝出现了极少数的动词重叠使用情况,动词重叠真正产生在唐宋时期,但此时也仅单音节动词可重叠。在明清时期,动词重叠开始具有调量的语法意义,并从此开始逐步的过渡到现代汉语中进行使用。汉语重叠的格式和语法意义基本固定是在五四时期的白话文運动时。
关于动词重叠的形式问题,学术界主要有以下观点:
(1)仅限于AA式,包括ABAB式。代表人物有:李人鉴(1964)。不少语法教科书都持这一观点。
(2)包括AA、A一A 、A了A、A了一A四式。代表人物有:范方莲(1964)、刘月(1984)、房玉清(1992)等。
(3)除了 AA、A一A 、A了A、A了一A的四种形式外,还包含A着A着和AABB。代表人物有:张静(1979)、常敬宇(1996)、李宇明(1996)等。
2.语法意义
动词重叠的语法意义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比较热门的话题。下文将介绍主要观点:
(1)表示动作反复多次。代表人物:王还(1963)、祝敏彻(1996)等。
(2)表示动作轻微、量少。代表人物:王力(1955)、丁树声等(1961)、朱德熙(1982)等。
(3)表示“尝试”义。代表人物:吕叔湘(1979)、赵元任(1980)、李宇明(1996)等。
(4)具有调量的作用。代表人物:李宇明(1996,1998)。
(5)表示委婉语气。代表人物:朱德熙(1982),常敬宇(1996)。
3.语法功能
张先亮(1994)提出,动词重叠的语法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充当谓语是重叠式与原动词最主要的语法功能。
(2)带宾语。重叠式不能带“数·量·(名)宾语、准宾语、虚指宾语、两个都是体词的双宾语”,带以疑问形式为主的小句宾语。
(3)带补语。
(4)带“了、着、过”等助词情况。动词重叠式后面不能带“过”;在“能愿动词+动词重叠式+了,能愿动词+动词重叠式+名词+了”下可以带“了”,少数可以带“着”,但“着”只附在单音节动词的重叠后。
(5)作主语、宾语。
4.可重叠范围
动词能否重叠,一般与动词自身性质和语体有关。
(1)口语或文学作品中多出现动词的重叠,正式场合一般不用。
(2)能重叠的动词一般是单音节动词,能重叠的双音节动词比较少。
(3)能重叠的动词主要是动作动词,其他类型的动词一般不能重叠。
(4)一般可以重叠的动作动词都是发出者有意识做的,而且一般是可持续性的动作。
(5)虽然能重叠的双音节动词比较少,两个谓词性成分的双音节动词一般都可以重叠,前一个的构词成分是体词的一般不能重叠。
5.名著专书与方言研究
以知网为例,关于汉语动词重叠的论文共425篇,专著专书的研究达到31篇。
由表3可知,动词重叠的专书研究主要集中在明清时期的文学作品中,先秦作品只有一篇:《<诗经>中动词重叠形式有无之考辩》。有三部当代作品同样被关注研究,因其特殊的语言、文化背景、时代背景等。这也反映出动词重叠的发展轨迹,并且动词重叠在明清时期真正具有了语法意义。
关于动词重叠的方言研究的论文,笔者在知网上检索到67篇,说明研究比较深入丰富。基本上是以某一方言点或方言区为对象,以当地的方言词汇为研究资料,充分描写动词重叠的特征,以期描述其演变过程。
(二)形容词重叠
1.形式
形容词重叠的形式有不同的分类,学者们共提出以下几种观点:
(1)学术界一般认为有五种形式:AA式、ABB式、AABB式、ABAB式和A里AB式。代表人物有:朱德熙、吕叔湘、龚继华、邢福义、卢福波等。。
(2)邱莉芹(2001)认为主要有两种形式:单音节的有:AA式、ABAC式和ABCA式,双音节的有:AABB式、A里AB式、ABB式和ABCC式。
2.语法意义
形容词重叠后,具有调量和主观褒贬等功能。
(1)调量
①位置定量论
朱德熙(1980,1982)认为形容词的重叠具有量的概念,并提出重叠的基式在句中充当定语、谓语,表轻微的程度,但重叠后在句中充当补语、状语,表加重和强调。支持此观点的学者还有马清华(2001)、朱景松(2006)、陈光(2011)等。endprint
②量度层级论
李宇明(1996)认为“度量的重叠形式虽然复杂多变,但表达的意义比较单纯,一般都表示程度增加。由高到低可分成8个等级:超极级、极级、超非常级、非常级、相当级、参照级、较级、点级”[4]华玉明(2003)指出,重叠的意义往往表示性质、状态程度的加强、强调。邢福义、朱景松、刘丹青(1986)都倾向于此种论点。
李劲荣从实际语料出发,谈状态形容词在具体语句中的量级表现,认为状态形容词的量级有一个相对的高低等级序列,即:BA>AA>AABB>ABB。
(2)主观褒贬
《现代汉语》(北大中文系现代汉语教研室编):状态形容词可以对客观事物进行描述使其带有主观色彩,重叠后更具有描述人的主观情感的作用。冯成麟(1954)讨论了形容词重叠具有表达主观情感的作用,开创了此类研究的先河。朱景松(2003)认为形容词重叠能激发主体显现某种状况的能动性,带有一种主体对状态的肯定、喜爱等非客观因素。
3.语法功能
石毓智(2001)认为,形容词重叠后会引起语法功能的确定性,形容词重叠后可以作状语、补语、定语、谓语。华玉明(2003)探讨了形容词重叠的五种不同形式的特征,结论如下:AA式语法功能的发展趋势是非谓语化;唐以前AABB式主要独立充当分句,唐宋时期AABB式主要作谓语,元明清时期AABB式主要作状语;宋以前,ABB式只能作谓语,宋代主要作谓语,也产生了作定语、状语和补语的用法,元明清时期,ABB式主要作状语,其次作定语,再次作谓语,作补语的最少;ABAB式主要作谓语和定语,其次作补语和状语。
4.可重疊的范围
形容词能否重叠,重叠的条件有哪些,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结构、语义、语用三个角度。
5.结构
华玉明(2003)认为,形容词的述谓性越强,它的可重叠性就越强;述谓性越弱,可重叠性也就越多。同时,他通过分析复合式形容词的结构与语素搭配的关系,罗列出重叠性强弱的排序,分析得全面透彻。
6.语义
学者们注意到了形容词是否具有感知性、意义的自控性、词义的主观情感褒贬性、语义是否具有量的变化等都对重叠能力产生了影响。朱景松(2003)将其概括为:
(1)形容词的性质有比较明显的感知性,如“薄、高兴等”,多可重叠。
(2)除了少量的受条件限制的自控意义的形容词以外,一般的自控意义的形容词都可以重叠。
(3)词义的褒贬性也对重叠的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而言,褒义词都可以重叠,贬义词不能重叠。
(4)表示量是可以变动的,如“大、小”;一些形容词表示的性质量不能变动,但说话者在心里认为它可以改变,如“干净、满”等,这表现出说话者对量的理解具有个人主观色彩,这两类形容词一般都可以重叠;形容词表示的性质如果没有量的变化,一般不可以重叠。
7.语用
华玉明(2003)在分析形容词的重叠性时,从语用心理学的角度入手,认为人们心理上可以接受的、不含贬义的的性状形容词都可以重叠,极少数“弱性贬义形容词”所表现出的性状在某种意义上人们可以接受,所以也可以重叠。
8.名著专书与方言研究
以知网为例,关于汉语动词重叠的论文共305篇,专著专书的研究仅13篇。与研究动词重叠的论文相比,数量有所下降。
由表4可知,形容词重叠的专书研究讨论主要集中于明清时期文学作品和现代文学作品中。与动词重叠的研究相比,缺少了当代的文学作品,但是却加强了对现代文学作品的研究。
关于形容词重叠的方言研究比较深入,笔者在知网上检索到相关论文68篇。基本上是以某一方言点或方言区为对象,以当地的方言词汇为研究资料,充分描述动词重叠的特征,以期探究其演变过程。
(三)名词重叠
1.形式
经分析,名词重叠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AA式、ABB式、AAB式、AABB式和ABAB式,其中AA式和AABB式研究成果比较丰富。
2.语法意义
华玉明(2003)认为,名词重叠后一般表示事物数量的增加。
3.语法功能
华玉明(2003)指出,单音节名词重叠一般不作宾语,有些双音节名词重叠可以突破基式不能作状语的句法限制,具有状态形容词倾向。蔡朝辉(2007)对名词重叠的五种形式的句法功能作了具体分析,认为它们在句中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状语,某些名词重叠可充当谓语。
一般情况下,将名词重叠的可重叠范围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1)普通名词:单音的部分可以,双音一般不可以。华玉明(2003)将其概括为:可以重叠的单音节名词往往兼有量词的特点,可以重叠的双音节名词通常是并列式合成词。
(2)专有名词:不可以。
(3)时间名词:单音的可以,双音的不可以。
(4)处所名词:不可以。
(5)方位名词:单音的部分不可以,双音的可以。
4.方言研究
关于名词重叠的方言研究的论文知网有68篇,研究比较深入丰富。基本上是以某一方言点或方言区为对象,以当地的方言词汇为研究资料,充分描述动词重叠的特征,以期探究其演变过程。
(四)副词重叠
1.是否存在
黄伯荣(1956)认为形容词可以加上重叠的音节或重叠,副词不能。黄汉生(1981)、郭翼舟(1984)、王松茂,常纯民(1984)等都支持这种观点。
朱德熙(1982)指出,副词可以重叠,并将副词的重叠分为两类:
(1)副词重叠的基式是单音节副词,重叠后形式为AA式。如:刚刚、稍稍、常常等。endprint
(2)副词重叠的基式是单音节形容词,重叠后形式为AA(儿),第二个音节变阴平,如:好好儿、慢慢儿、细细儿等。
同朱德熙持相同观点的学者还有齐沪杨(1987)、王继同(1989)、石毓智(1996)、李宇明(1996)、张谊生(1997)、唐贤清(2003)、杨荣祥(2005)等。
2.形式
段业辉(1987)把副词重叠分为四类:
(1)可以单独使用的单音节副词重叠,即AA式;能够单独使用的双音节副词重叠,即AABB式。
(2)能够单独使用的单音节名、形、动、象声、量、数词的重叠,重叠后为副词,其形式一般为AA式。
(3)不能单独使用的构词语素的重叠,形式为AA式。
(4)纯粹的音节的重叠,其形式为AA式。段业辉是从基式的构成成分角度将副词重叠分类,而王继同(1989)考察了1000多万字现当代白话文学作品后,将副词重叠分为AA式、AAB式和AABB式三类。
3.范围研究
对副词的重叠的范围进行研究的学者主要有李宇明和张谊生,两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探讨:
李宇明(1996)指出判定重叠的四条标准:
(1)基式须为词或短语;
(2)关注多义基式与同形重叠式。当重叠前的基式有几个含义或用法时,重叠也只能表达其中一个的含义或用法;
(3)没有基式就没有重叠式;
(4)共时性观念。
张谊生从词语的构词法领域讨论重叠的范围,张谊生(1992)把重叠划分为构词、构形两类重叠,并认为叠音、叠用、叠词式等都不是副词重叠。
专书与方言研究:以知网为例,关于汉语动词重叠的论文共49篇,专著专书的研究有10篇。
由表5可知,副词重叠的专书研究最早可推到五代十国时期的作品,这与动词、形容词相比,提前了将近1000年。不但如此,有许多论文对宋朝、元明清时期、现当代的文学作品中的副词重叠进行了专门的研究讨论。
4.方言研究
关于副词重叠的方言研究,成果不多,仅1篇论文涉及。雷二毛《武汉方言中的重叠式副词》(2012)从武汉方言这个角度切入,考察方言中的副词重叠,并将其与现代汉语普通话进行对比,将重叠分为四类进行讨论分析。接着从语义中义项这个角度出发,分单用重叠义项对应和单用重叠义项不对应这两种不同情况来分析。
(五)数词重叠
1.形式
太田辰夫(1958/2003),提到数词重叠的形式,认为有AA式和AABB式两种。李宇明(1996)论述数词重叠的形式比较详细,他认为有AABB式、AAB式和ABB式三种。王丽媛(2010)认为数词重叠有AA式、AAB式、ABB式、AABB式、ABAB式五种。
2.语法功能
华玉明(1995)提到,AA式和AABB式两类数词重叠可以作状语,AABB式作定语,关于其他的重叠形式没有论述。李敏(1997)同意华玉明的观点,认为AABB式可以作定语。华玉明(2003)论述更为详细,“一”“两”的重叠式“一一”“两两”只作状语,“三两”“三五”的重叠式“三三两两”“三三五五”可以作定语和状语,“七八”的重叠式“七七八八”作定语和补语,“八九”的重叠式“八八九九”主要作宾语,“千”“万”和“千万”的重叠式“千千”“万万”“千千万万”主要作定语。王丽媛(2010)指出,上述不同形式的数词重叠的句法功能存在差异,但以在句中充当定语和状语为主,此外,还有充当谓语和补语的情况。但在歌词文体中,AA式、AAB式和AABB式一般在句中充当定语和谓语,极少数情况下作状语,未找到作补语的用例。
3.语法意义
太田辰夫(1958/2003)在討论数词重叠时指出,AA式的语法意义是表示逐指,AABB式的语法意义是表示不定数的逐指。华玉明(2003)具体分析了数词重叠后,认为 数词“一”“两”的重叠式“一一”“两两”表示动作进行的方式,“三两”“三五”的重叠式“三三两两”“三三五五”表示事物或动作的状态,“七八”的重叠式“七七八八”表示性质和程度,“八九”的重叠式“八八九九”表示程度,“千”“万”和“千万”的重叠式“千千”“万万”和“千千万万”主要强调多量。王丽媛(2010)认为数词重叠除了表示逐指外,还表数量少,数量多,遍布,凌乱、杂乱无章。
(六)量词重叠
1.演变历程
量词重叠的形态最早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唐五代时期迅速发展,宋元时期以后得以逐步完善。在现代汉语中,无论是量词重叠的形式,还是量词重叠的语法意义,或是量词重叠的使用情况,都已经十分成熟。
2.形式
一般认为,量词重叠只有AA式。袁仁智(2005)认为《元曲选 》中有两种特殊的量词重叠形式:“AAA”三重式和“每 AA”式。
3.语法意义
一般传统观点认为,量词重叠表“每”、“每一”或“多(量)义”,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也有学者提出量词重叠可表“所有”“陆续不断”之意的新兴观点。
(1)传统观点
①量词重叠表“每”“每个”“每一”。
代表学者有:赵元任(1979)、吕叔湘(1981)、胡裕树(1981)、朱德熙(2002)、张斌(2002)、黄伯荣、廖序东(2002)、邢福义、汪国胜(2003)等。
②量词重叠表“多(量)义”。
代表学者有:胡裕树(1981)、李宇明(1996)、段晓平(1999)、张斌(2002)、邢福义(2003)等。
(2)新兴观点
①量词重叠的语法意义具有不固定性
宋玉柱(1996)、郭继懋(1999)、何杰(2000)认为量词重叠后,其语法意义具有非固定性,它随着语法功能的变化而变化。endprint
②量词重叠表“逐一”“所有”。
代表学者为:李宇明(1996,2000)。
③量词重叠表“陆续不断”。
代表学者为:侯友兰(1998)。
4.语法功能
华玉明(2003)认为,量词重叠可以单独作主语(包括主谓谓语句中的主语)、谓语、定语和状语,部分还可以作宾语和补语。重叠使得量词这一不自由符号转变为自由符号。
(七)数量重叠④
1.形式
关于汉语的数量重叠的形式,学者们有不同的分类标准。狭义的分类认为,数量重叠指的是数词和量词组合成的重叠,主要包括“一AA”和“一A一A”(“一”代表数词,“A”代表量词)两种形式。广义的分类认为,数量重叠包括数词的重叠、量词的重叠及数量结构的重叠,主要形式有“一一”“AA”“一AA”和“一A一A”四种。
2.语法意义
李宇明(1998)认为,数量词语重叠所表达的意义主要有周遍性、动态多量和静态多量。这些不同意义的表达主要受句法位置、复叠类型和量词种类三种因素的制约。
3.句法功能
李宇明(1996)“AA”和“一A一A”这两种数量结构基本不充当宾语和补语,“一AA”的分布与前两种重叠式大致相当,虽然发现有“一A A”出现宾语和补语位置上的例子,但是语料很少,可见这两个位置也不是它的常见句中位置。比较而言,“一A一A”式的句法功能要强些,除了主语的句法位置外,它几乎可以出现在所有的句法位置上。
(八)代词重叠
李宇明(1994)提出,在现代汉语中,代词是重叠性最弱的词类之一。一般而言,代词不能重叠,但疑问代词比较特殊,具有重叠用法。常见可重叠的疑问代词有:谁、啥、怎样、怎么、如何、什么、多少、哪里。从重叠的形式看,它们一般都以二重重叠为常见,只有“谁”比较特殊,它可以二重重叠为“谁谁”,也可以三重重叠为“谁谁谁”。
华玉明(2003)指出,代词中可重叠的主要是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重叠后一般表示“多”义,强调说话者主观量的强化
李宇明(2000)指出,人称代词一般不能重叠,疑问代词和指示代词可以重叠,代词重叠的可能性约为30%。疑问代词重叠后不表示疑问,表示说话人对重叠式所指代的事物或现象的主观量的强化,含有“多”义,并附有描写意味。代词重叠可以分为“可有重叠”和“强制重叠”。
(九)拟声词重叠
关于拟声词的重叠,目前学者们对其研究较少。据笔者检索,系统地介绍拟声词重叠的论文目前仅有一篇:《现代汉语拟声词的重叠用法》。张丽丽、刘闻迪(2013)指出,拟声词为了表示声音的连续、多、杂、反复,常常会叠用,这样还可以强调所模仿声音的节奏感。并指出《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的AA式重叠有4种,AB式重叠有15种,A式拟声词的重叠形式有6种。
三、对重叠现象研究的展望
六十多年来,汉语重叠研究成果颇丰,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汉语重叠研究需要更全面的调查,更需要深入的分析、描述和解释。
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趋向精細化的发展,重叠研究作为语言学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向纵深、向微观方向研究已成为当务之急。不能否认,目前的研究仍然存在着不足。比如,汉语各个词类的重叠发展研究极不平衡,动词、形容词以外的其他词类的重叠研究非常薄弱,短语、句式的研究也非常有限;方言、民族语重叠研究还有待加强,一些有价值的重叠现象还亟待挖掘;新的方法和理论与重叠语料、重叠现象的结合面很窄、深度不够;重叠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并没有紧密结合等等。
我们认为将来重叠的研究工作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重视在现代共时平面对汉语普通话、方言和民族语各词类、短语、句式相关重叠现象(包括次生重叠现象)的探究、分析和比较;重视重叠的历时研究,探讨历代汉语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重叠现象在现代汉语普通话和汉语方言中的留存与创新;重视吸收、借鉴类型学、认知语言学等新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并注重与实际问题有机结合;重视在分析各类重叠现象的基础上,寻求重叠现象背后隐藏的一般规律并做出统一、合理的解释;重视重叠研究在实际领域尤其是对外汉语教学、中文信息处理等领域的运用,为促进重叠研究提供动力。
(本文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名称为“基于梵汉对勘的汉译佛经重叠研究”,[项目批准号:2017JX010]。)
注释:
①本文统计资料来源于北京语言大学现代汉语语料库。
②此处“综论”指对各种重叠现象的综合研究,包括着眼于论述两
种以上词类重叠现象的研究。
③部分论文是将两部或几部作品相比较,这样的论文在表中算作两
篇、三篇、四篇等。
④“数量重叠”不是词类的重叠,而是短语重叠。笔者为了与上文
紧密联系研究,暂且将其放在此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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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100089)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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