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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四川方言中的语气词“哈”

时间:2024-05-08

摘 要:本文就“哈”在四川方言中的运用情况,从语气角度以四类句子来分析“哈”的具体运用。“哈”缀于陈述句句末和句中,重在给听者传达信息;缀于祈使句句末则能使语气显得更委婉,易于接受。在疑问句的四大类型中,“哈”只能用在是非问句句末,而在其他疑问句中则不能用。

关键词:四川方言 哈 陈述句 疑问句 感叹句 祈使句

四川方言中存在的口语词“哈”近年出现的频率较高。“哈”这一语气词的用法并不独现于四川方言中,在贵州、北京方言,以及其他方言中也有这样的用法。1994年,贺阳在《方言》第一期发表了“北京话的语气词‘哈字”一文,说明那时在北京话里已经出现了这一用词现象。十几年过去了,“哈”字并没有以语气词的身份进入民族共同语。

在新华字典中,“哈”字被分为四个词项阐述:

①作成词语素使用时有以下情况:作动词,如“哈了一口气”;作象声词,如“哈哈大笑”;作叹词,如“哈哈,我猜着了”。

②作不成词语素使用:如,哈里发(默罕默德逝世后,伊斯兰教国家政教合一的领袖的称呼),哈萨克斯坦、哈尼族、哈密瓜。[1]

可见,“哈”一直都不是以语气词的身份存在于汉民族共同语中的,而却有以语气词身份存在于方言中的现象。本文所论及的“哈”是指存在于口语中的一系列情况。

“句子从语气角度看,一般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分别表示陈述语气、疑问语气、祈使语气、感叹语气。”[2]下面就这四种句式分别阐述“哈”的运用情况。

一、“哈”在陈述句中的运用情况

“‘哈用在句末,它表达的语气意义是说话人在对所说的内容有所认定的基础上,询问听话人是否赞同或以询问的方式要求听话人对这一内容予以的肯定。”[3]这种情况在陈述句中体现得较明显。“哈”用在陈述句中,是在向听话者传达一种信息,进而希望听话者给予肯定的答复,表示对这一消息已经收到,而不重在对消息本身的可信度加以肯定或否定,即说话者在向听话者表示一种申辩,一种说明。这也是“哈”在陈述句和疑问句中起不同作用的体现。例如:

(1)我今晚加班到九点半哈。

(2)已经中午十二点了哈,你要是再不来,我就过期不候了。

(3)你把这些月饼发下去,一个人五个牛肉馅的、四个火腿肠的、三个花生酱的哈。

(4)今晚吃饺子哈,不想弄菜了。

(5)上半场他表现不错,个人能力展现得很完美,几次突破对方后防线,还让对方吃了两张黄牌哈。

从上述例证中可以得知,在陈述句中,“哈”字既可以用于句中,如例(2)、(4),又可以用于句末,如例(1)、(3)、(5)。“哈”用在陈述句中时,是个轻声[xa],起疑问作用不强。因为陈述句是叙述或说明事实的具有陈述语调的句子,故这一特性是由陈述句的句子性质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所陈述的内容往往是说话者二者之间的信息传递,第三人称信息的传递则相对较少。如例(1)、(2)、(3)、(4)内容皆是关于说话者二者间的信息,例(5)则是对第三人称者的评价。陈述句中“哈”字的这一用法在四川方言中较多,且在口语交际中所起的作用日渐明显。

二、“哈”字在疑问句中的运用情况

“具有疑问语调表示提问的句子叫疑问句。”[4]“哈”用于疑问句中,指说话人对所持信息的可信度有很大把握,只需听话者更进一步对自己的话语内容加以肯定,即希望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这一情况和陈述句中的一种情况有些类似。“哈”用于疑问句句末,往往不是单纯提问,而是以揣测语气陈述,要求对方认可证实,有时揣测语气很弱,简直就是肯定,不过语气委婉罢了。

(一)“哈”字用在是非问句句末

“是非问,它的结构像陈述句,只要用疑问的语调或兼用语气词‘吗‘吧等,它一般是对整个命题的疑问,回答是非问句,只能对整个命题作肯定或否定。”[5]对是非问的回答,即“是、对、嗯”或“不、没有”等类似的答复语。在这一情况中,说话者很希望听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因此“哈”在这种情况下,就带有一定的语境义了。例如:

(6)像这样的天气还会维持一个星期左右哈?

(7)你们老师明年能从美国回来哈?

(8)三年级二班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哈?

(9)吃饭了哈?

(10)伊藤洋华堂十一周年庆大酬宾,全场打五折哈?

“哈”在是非问句句末,这似乎已成了四川人是非问的一个习惯了。“语气词和语气不是一一相配的。一方面,一个语气词可以用来表示不同的语气。一方面,同一语气可用几个语气词,又是似乎无区别,但一般而论,实代表种种细微的区别,这些细微的区别最应该体会。”[6]正如吕叔湘先生所说,是非问后可以加其他的语气词,但是后缀“哈”所起的作用却是其他语气词无法代替的。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慢慢体会了。如果把上述例子后的“哈”换成其他语气词,就不会符合说话者的意图了。如:

(11)像这样的天气还会维持一个星期左右呀/啊?

(12)你们老师明年能从美国回来呀/啊?

(13)三年级二班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呀/啊?

(14)吃饭了呀/啊?

(15)伊藤洋华堂十一周年庆大酬宾,全场打五折呀/啊?

从例(11)~(15)五个例句我们可以看到,把“哈”换成其他语气词之后,整个句子的意思就不一样了。例(6)~(10)说话者对自己所持的消息具有一定的肯定性,所以希望得到听话者肯定的答复。而例(11)~(15)则表示说话人对自己所持的消息没有一定的肯定度,希望询问对方进而得到准确的消息。“哈”这一用法和普通话中的“吧”有类似的语气效用,用在是非问句句末时,二者有相同之处。在人们的日常交际中,由于习惯等因素,四川方言中“吧”的出现频率是明显低于“哈”的。

(二)一些不能用“哈”字的疑问句

“疑问句根据表示疑问的特点和语义情况,可以分为四类:是非问、特指问、选择问、正反问。”[7]由于“哈”是在对句子的内容有所认定的基础上询问的,因此,它在疑问句的这四种类型中,只能用在是非问的句末而不能用在特指句、选择句或正反问句的句末。故下面的句子是不能成立的:

特指句:

(16)*那为什么你们公司的保险没有买齐哈?

(17)*刘意飞的外婆是哪个省的哈?

选择句:

(18)*你好好想想,你的钢笔是借给同学了还是自己弄丢了哈?

(19)*2008年北京奥运会,获奖牌最多的是美国还是中国哈?

正反问句:

(20)*今年春节带不带四川的特产回家哈?

(21)*王教授到底年底来不来上海讲学哈?

(三)“哈”字在祈使句中的运用情况

“祈使句是要求听话人或别的人做某事或不做某事的句子。”[8]祈使句要使用祈使语气,它在语调上有两个特点:一是句尾一般有降调,稍长一点的句子后面几个音节语速加快,二是整个句子的语音强度一般都比陈述句重些。“哈”只能用在祈使句的句末,此时它表示建议,常含有征询反映的意味,它起着减轻语气强度的作用,进而使说话人的语气显得缓和,表达更加委婉。如下面有“哈”和无“哈”句子的对比:

(22)不要客气,这里的东西随便用,把这儿当作自己的家哈!/不要客气,这里的东西随便用,把这儿当作自己的家!

(23)大家静一静哈!/大家静一静!

(24)夏天别吃造热的东西哈!/夏天别吃造热的东西!

(25)小孩子不能这样跟大人说话哈!/小孩子不能这样跟大人说话!

(26)您老人家就不要过来了哈!/您老人家就不要过来了!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四川方言中的“哈”缀在祈使句句末,使说话者语气更为温和,故“哈”不能缀在表示命令、禁止、威胁、警告的祈使句句末,但用在表示劝说、催促、商议、提醒的祈使句句末则很恰当。

(四)“哈”在感叹句中的使用情况

“感叹语气可以用语气助词表示,也可以用叹词表示。叹词总是独立的,并且带有一定的语调,实际上是一种感情强烈的原始句子。”[9]由于“哈”在四川方言中不表示一种强烈的语气,故如果把“哈”置于感叹句中,则不符合说话者的表达意图。例如:

(27)我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孤单啊!

*我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孤单哈!

(28)这个事啊,可太重要啦!

*这个事啊,可太重要了哈!

(29)她是一个多么好的护理人员哪!

*她是一个多么好的护理人员哈!

(30)我大概永远死不了啦!

*我大概永远死不了哈!

(31)那是多么令人难受的一件事情啊!

*那是多么令人难受的一件事情哈!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感叹句句末加了“哈”之后,表达的思想感情和原句不一样了,会给听者一种商榷的语气感,而不是在抒发一种强烈的感情。这样反而会使听话者不知道说话者要表达什么思想感情了。同时,也会给读者一种错觉,认为这是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只是后者的言语没有陈列出来罢了。故笔者认为“哈”在四川方言中,不能取代感叹句原有的感叹词而用在感叹句句末。

一个词要进入民族共同语,必须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著作文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由此可知,“哈”这一特殊语气词,就是由于未进入书面语中,才没有成为民族共同语中的一员。笔者认为,随着语言的不断发展,“哈”有进入民族共同语的可能。这方面可以基于“哈”在陈述句和一些疑问句中表达特殊语气的作用,是其他语气词无法取代的。“方言语法研究,重点在方言的特殊语法现象和规律。不过,也要涉及与共同语相同的语法现象和规律,因为光是特殊的语法现象和规律一般是不成系统的。要全面系统地描写某些语法问题,就得涉及方言语法系统中与共同语不同的部分和相同的部分。”[10]“哈”这一语气词,在四川方言中的普遍使用,说明了语言在共时下的不断发展。这对方言语法中的特殊语法现象的研究,是很值得探讨,且很有意义的。

注 释:

[1]新华字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488.

[2]张斌.现代汉语[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440.

[3]贺阳.北京话的语气词“哈”字[J].方言,1994:60-63.

[4]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12.

[5]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12.

[6]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57.

[7]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12.

[8]张斌.现代汉语[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444.

[9]房玉清.实用汉语语法[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648.

[10]邢福义.语法问题发掘集[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2:348.

(蒋红梅 成都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6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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