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从一道辨析题的命制反观学生素养培育

时间:2024-05-08

杨仕保

2023年3月下旬,郑州市举行了中招考试第一次适应性测试。在这次考试中,考查法治观念的辨析题选材贴近生活且关联教材主干知识,任务指向清晰却蕴含灵动深刻思辨,答案简洁平实但尽显严谨逻辑结构,立意耐人寻味更体现鲜明价值导向,集生活、法律、学科思辨于一身,融知识、能力、素养考查于一体,值得反复品味,尤其是对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具有启发借鉴意义。

一、试题命制的想法

【试题再现】陈某的高档摩托车被一老人故意推倒,损失过万元,他选择报警处理。其间,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陈某遂诉诸法院,但肇事老人不久因病死亡,案件被法院裁定终止审理。陈某没有因此选择放弃,而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起诉老人的继承人。

陈先生坚持维权的做法引发公众热议。有人认为:陈某主张权利无可厚非,但和一个老人如此死磕实属不该。

请你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对上述观点进行辨析。(8分)

参考答案:(1)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摩托车被老人损坏后,陈某有权要求赔偿。

(2)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人也不例外。

(3)陈某通过报警、诉讼等方式维权符合法定程序,不应受到指责。

(4)我们应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合法权利。

试题命制过程中,命题组一直在思考这样几个问题:考什么,用什么考,为什么考。一是“考什么”。自思想品德課程改为道德与法治课程以来,法治教育的分量明显加大,考查法律相关知识的主观性试题已然不可或缺,于是命题组决定选用这样一件典型法律案例,层层递进地考查学生对“权利”“维权”“依法维权”等知识的把握情况,其中自然包含了对学生思辨力的考查。二是“用什么考”。考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自然要用典型法律案例,在广泛搜集和占有材料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甄别筛选,我们最终选用了陈某一波三折维权的案例。这完全符合对依法行使权利思辨性考查的需要,也符合课程性质、时代发展和学生发展的要求。三是“为什么考”。考试不是目的,而是要发挥其诊断教学、价值引领等多重功能。本题通过考查学生对陈某该不该死磕老人维权的思辨,强化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学生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学生做一个负责任、有正义感的公民,从而让立德树人在学科教育中落实,在考试评价中落地。

二、对学生素养培育的思考

1.关注社会生活。

试题需要情境,情境源于生活。陈某死磕老人维权是2022年发生在上海市的真人真事,被大量网友关注和点评,在网上形成了截然相反的两种意见,有人赞成陈某维权,有人质疑陈某死磕老人维权。这种基于真实社会生活的情境素材不仅保证了试题的鲜活性,也让试题情境的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实现贯通,从而保证了考试育人功能的有效实现。

生活中有取之不尽的教育资源,我们要有善于发现的眼睛。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坚持以学生的真实生活为基础,突出问题导向原则,精心选择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情境素材,设置有思辨价值的任务,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明理、激情、导行,从而实现育人目标。

2.注重逻辑思辨。

陈某死磕老人维权,看似有些严苛,甚至被质疑与尊老敬老的传统相悖,但从法治的视角看,老人故意损毁陈某财物在先,态度强硬、拒不赔偿在后,陈某维权于法有据、于理可依、于情相容,完全符合现代社会倡导的法治观念,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如此思维,价值判断就会出现反转,得出陈某不应被指责的结论。可见,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只有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地思辨,才能得出正确答案。

推动思辨有序深入的进行,可以以追问为抓手,如陈某是否可以维权,他的哪种权利受到侵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老人是否可以例外,陈某维权在程序层面有无不当之处……通过层层深入追问,我们的思维就会逐步打开,“陈某死磕维权究竟是否应该”这一思辨任务也就迎刃而解。

思维是学生能力培养的核心,逻辑思辨能力是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关键。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创设真实的生活情境,设置有挑战的探究性任务,坚持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原则,引导学生准确把握学科任务背后所蕴含的矛盾和问题,进而理清问题解决的思路和逻辑,抽丝剥茧、层层深入、情理交融、各个击破,最终形成观点正确、层次分明、逻辑严密、分析透彻、表述规范的问题解决方案。相反,若我们经常给学生虚假的情境、大而空的任务,教学生套路化的解题方案,任务与解决方案之间的逻辑关联必然难以建立,长此以往,学生必然思维僵化、能力缺失。

3.掌握主干知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思辨任务的完成固然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但更要以扎实的知识把握为前提。正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只有熟练掌握教材中的“公民的权利”“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平正义”等主干知识,才能基于思辨任务进行准确的价值判断,有理有据地分析问题、论证说理,轻松化解“不该与老人死磕维权”的质疑,圆满完成问题解答。

学习知识的目的在于运用,这就必须摈弃死记硬背的不良习惯,克服知识碎片化的问题,避免知行脱节的不良倾向。为此,教师应引导学生将知识把握、能力培养、素养提升融为一体,在情境活动中理解感悟知识,在问题解决中体验强化知识,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串联整合知识,在关注思考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活学活用知识,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做到学会知识、会学知识、会用知识,摆脱想象力创造力匮乏、思维僵化的尴尬,达到知行合一、得到功成的境界。

4.培育核心素养。

试题的作用主要不在于给学生评判分数,而是承载启智增慧、铸魂育人的功能。对陈某死磕维权一事的思辨,能考查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把握情况,能诊断学生解题技巧熟练与否,但其更大的价值在于启发教育学生认同法律的作用,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强化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才能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核心素养,才能为培养以实现民族复兴为己任的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打下牢固的思想根基。

培育核心素养是当下教育教学立德树人的要求,也是衡量教育教学是否偏航的重要参照。培育核心素养需要强化思辨,引导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思辨事理、分析说理、领悟道理;需要落实探究,引导学生在开放性的情境任务中独立思考,探索问题解决的方案,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需要发掘价值,引导学生反思问题解决的方法,体会其中的价值导向,逐步形成能做事、做成事、做好事的态度、能力与品格。

教学需要评价,评价导向教学。教—学—评原本就是内在一致的,认真研究科学规范的试题,体会其命题立意,追问其情境来源,探究其解答思路,品味其答案逻辑,不仅有助于我们学会命制试题,也能为我们实施素养导向的教学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启迪。

【本文系2020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研课题《初中道德与法治学业评价中辨析题的命制策略研究》成果之一(立项编号:JCJYC20090143)】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