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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

时间:2024-04-24

[摘  要]2019年,面对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辽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持续向好,全省社会形势稳定,社会建设取得新成就。2019年辽宁社会发展中呈现“六大亮点”,同时存在四个方面主要问题。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双重影响,辽宁将在社会建设领域面临社会治理现代化、就业和社会保障“三大压力”,2020年及以后要重点做好壮大中等收入群体、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供給、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生育政策调控机制等方面工作。

[关键词]社会发展;社会治理共同体;全面小康

[中图分类号]C913;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0)05-0041-09

2019年,面对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辽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聚焦补齐“四个短板”、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全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社会建设取得新成就,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夯实决定性基础。

一、辽宁社会发展总体形势

2019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全省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重达到72.7%,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贫困群体生活获得全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振兴成果。总体上看,2019年全省社会形势稳定,社会运行和发展态势良好,并呈现以下六大亮点。

(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

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辽宁城乡居民收入仍保持稳步增长势头。2019年辽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777元和16108元,分别比上一年增长6.5%和9.9%。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辽宁城乡居民收入一直呈现出跨越式增长态势。2019年辽宁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纯收入)分别是1978年的109.49倍和86.98倍。2019年辽宁城乡居民消费品价格保持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4%,低于全国0.5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虽然2019年下半年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推动畜肉价格由2018年的下降3.8%转为上涨12.3%,但是随着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以及“菜篮子”工程的持续推进,畜肉市场供应总体稳定,因此未对居民生活水平造成太大影响。

从居民消费支出看,辽宁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向着发展型、享受型升级,一些高档耐用消费品走入寻常百姓家,逐步大众化,居民追求生活品质提升,更加重视健康、教育、文化、娱乐与旅游等消费。数据显示,从2009年到2018年的10年间,辽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中,医疗保健支出从8.26%上升到9.93%,教育支出从5.96%上升到7.16%,交通费支出则从7.4%上升到9.71%;农民家庭平均每百户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中空调数量增加8.3倍,热水器数量增加3.1倍,家用汽车数量增加16.6倍,家用计算机增加4.3倍。而从反映一个国家国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恩格尔系数变化情况来看,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居民生活水平阔步迈向全面小康。统计数据显示,辽宁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63.8%下降到2018年的26.7%,城市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85年的54.7%下降到2018年的26.8%。如果与国际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相对比,辽宁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经历了一个从温饱到逐步实现“小康”的过程。

(二)积极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2019年是辽宁脱贫攻坚“决胜之年”。2019年,辽宁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91个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发生率由建档立卡之初的5.4%下降至0.06%。2019年辽宁把产业发展扶贫、创业就业扶贫、医疗保障扶贫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在产业扶贫方面,辽宁重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自2018年2月起,辽宁选派的1.2万名素质好、懂经济、有经验的干部陆续到乡镇任职或进村担任第一书记,覆盖全省593个经济困难乡镇和1.17万个贫困村。同时,辽宁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支持力度,2019年,辽宁各级各部门落实产业扶贫资金17.8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211个,惠及贫困人口62.96万人。目前,辽宁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要分别形成了资产收益扶贫、光伏发电扶贫、旅游扶贫、家庭作坊扶贫等多种模式。

在创业就业扶贫方面,自2018年开始,辽宁持续推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截至2019年末通过事业编制、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岗位三条渠道已实现4106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就业。2019年辽宁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本领。全省组织各类培训1767期,培训贫困人员3.7万人次,帮助贫困人口劳务就业2.1万人次。

在医疗保障扶贫方面,自2018年开始辽宁累计投入医疗补充保险1.4亿元,受益人群已达到50万。目前,辽宁贫困群体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充保险的“四重保障”。不仅如此,2019年辽宁还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5073元,高于扶贫标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23.96万人享受低保扶持。

辽宁实施一系列脱贫措施提高了困难群众收入水平,确保了真脱贫、脱真贫、不返贫,也获得了群众认可。2019年6月在朝阳市朝阳县和葫芦岛市连山区开展的一项扶贫攻坚实施状况问卷调查显示,贫困户在建档立卡前家庭年毛收入平均为4699元,而在建档立卡后的2018年提高到了9713元,贫困家庭的年毛收入有了大幅提升。贫困群众对兜底保障措施的满意度也比较高。问卷调查数据显示,被访者对于新农合的满意度达到98.40%,对于住房救助的满意度达到98.78%,对于教育救助的满意度达到99.75%。

(三)就业形势稳中有优,服务业成为就业最大“蓄水池”

稳就业是保障民生的第一要务。2019年辽宁就业形势稳中有优。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7.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30%;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1.9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动态就业率达100%;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省需要帮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99.2%。2019年辽宁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的就业吸纳能力显著提高。2019年前三季度,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新增就业增长较快,分别同比增长22.4%和24.8%。而且,随着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动能快速发展,劳动者就业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灵活就业者规模迅速扩大。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灵活就业人数占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比例从年初的9.6%提高到12.4%,9个月上升了2.8个百分点。

在2019年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情况下,辽宁之所以能够保持稳定就业形势并出现亮点,有赖于三方面工作:一是通过为企业“减负”确保了企业平稳运行,增强企业劳动力吸纳能力。2019年5月至11月,通过降低费率、调整缴费基数,全省共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94.9亿元;对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4.4亿元,涉及9956户企业128.6万名职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每月减征失业保险费约1亿元。[1]

二是面向重点就业群体开展技能培训等就业促进措施。为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军人和下崗失业人员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在企业内部开展企业岗位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活动;通过制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青年就业见习实施细则等扩大重点群体就业渠道。

三是积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2019年,辽宁针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复转军人群体进行创新创业扶持。全省人社系统扶持创业带头人1.1万个,带动就业6.1万人。与此同时,建成农民创业孵化园7个、创业孵化基地185家,建设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载体191个,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3612人。

(四)医疗服务可及性水平显著提高,百姓“看病难”状况明显缓解

辽宁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目标,以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为抓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了医疗服务可及性水平。2018年,辽宁出台《辽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医联体内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的实时查阅、互认共享。截至2019年8月,辽宁已建立医联体285个,覆盖所有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在内的13670家医疗机构。同时,辽宁成立了6个省级会诊中心,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县、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3.2%。[2]目前,辽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为了解决农村居民看大病难的问题,2019年辽宁卫生健康委发布了《辽宁“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辽宁将全面实施县域综合改革,患者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90%以上。为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体医疗服务可及性,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辽宁医保局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通知》,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确保医保扶贫对象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全覆盖。

(五)贫困群体享有更全面保障,民生福祉全面提升

贫困群体的民生保障与生活状况决定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质量和成色。2019年,辽宁面向贫困群体下大力气办好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民生实事,提高了贫困群体民生福祉和生活质量,确保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落。在教育方面,辽宁按照在校生每生每天4元、全年200天的补助标准,对彰武、新宾满族自治县等15个重点扶贫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在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基础上,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国率先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资助体系,按学期对其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补助750元;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发放补助6000余万元,惠及15个贫困县35777名乡村教师。在医疗健康方面,2019年全省共为符合条件的373名贫困家庭新生儿实施了免费疾病筛查;截至2019年11月底,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水痘疫苗接种完成率达99.51%;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流感疫苗接种完成年初预设目标的114.96%;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口腔窝沟封闭完成率达99.43%;为60岁以上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1669例。在住房保障方面,2019年度,全省完成3.3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100个早期棚改小区配套设施及房屋进行维修改造,有效解决了小区“冷”“漏”“堵”“险”等问题。

不仅如此,2019年辽宁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发挥其对贫困群体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作用。2019年全省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由原来的7种扩大至21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同时以市中心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为主体的115家定点救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农村贫困患者到定点医院救治优先安排诊疗,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2019年辽宁提高各类群体救治标准,其中,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5%和7%以上,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平均养育标准也分别提高5%和7%以上。此外,还为城乡低保户、特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等。[3]

(六)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创新,居民获得感持续提升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固本之策。近年来,辽宁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形成了一些创新性治理模式,居民的获得感不断提高。治理实践中,辽宁以网格化管理和综治信息平台为基础,围绕“互联网+”矛盾化解、公共安全、执法司法、公共服务、基层自治以及网格管理等重点领域,在建设模式、应用模式和服务模式上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提升。

大连市中山区充分利用“互联网+”打造“益治理”平台。“益治理”平台的架构为“三横一纵”,类似字母E。“三横”指区级“益治理”平台指挥中心、各街道和部门的分中心、依托路长及网格员的工作站。“一纵”就是通过网络及现代化技术,实现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精细对接。统计显示,2019年中山区共受理案件13870件,处置13385件,结案率达96.5%。盘锦市以科技为支撑搭建智慧城市“一云一网一平台”,利用互联网扁平化、易沟通、迅速快捷的优势,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格化工作手段,搭建服务平台,问题采集上报都通过平台流转,信息全程留痕,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着落”。同时,进一步做实网格化管理的“公众参与、三级联动、应急指挥和绩效考核”功效,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盘锦市累计受理群众各类问题达152万件,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增加了百姓的获得感。[4]

二、辽宁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

辽宁居民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城乡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辽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一直呈现扩大趋势。以十三五时期为例,2016年辽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2 876.1元和12880.7元,二者相差19995.4元,而2019年辽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777元和16108元,二者相差23669元,2016—2019年的4年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扩大了3673.6元。二是地区间收入差距拉大。辽宁14个地级市由于受資源禀赋、地理区位、发展基础以及政策等因素影响,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居民间收入差距较大。近年来,省内地区间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均呈现扩大趋势。仍以十三五时期为例,2016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沈阳市,为38995元,最低的是铁岭市,为21788元,二者相差17207元;而201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仍是沈阳市,为44054元,最低的也还是铁岭市,为24994元,二者相差19060元,3年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地区间绝对差距扩大了1853元。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大连市,为15664元,最低的是葫芦岛市,为10986,二者相差4678元;而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仍是大连市,为18103元,最低的仍是葫芦岛市,为12483元,二者相差5620元,3年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地区间绝对差距扩大了942元。三是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拉大。从行业收入差距来看,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收入差距,而且这种差距呈现扩大的趋势。2016年辽宁行业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为96057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为15440元,前者是后者的6.22倍,2018年行业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为111850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为17599元,前者是后者的6.36倍,3年间行业年平均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差距扩大了0.14倍。从不同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情况来看,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也在加大。研究发现,2014—2018年的5年间,辽宁高收入户收入平均增速为7.14%,而低收入户收入平均增速仅为5.78%。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速高于低收入群体无疑将进一步拉大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

(二)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辽宁自1996年进入老年型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国际上一般把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称为“深度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0%,称为“超老龄化社会”。2018年辽宁6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5.17%,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未来辽宁老年人口规模及比重将不断提高,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专家预测,2015—2030年为辽宁老年人口规模加速期,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将从2015年的573.2万人快速提高到2030年的1208.2万人,年均增长速度在5.1%左右。

辽宁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方面。一方面是人口自然增长率低。辽宁人口自然增长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辽宁在2010年首次出现人口负增长后,曾连续多年出现人口负增长。另一方面是人口迁移。近年辽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面临着人口向外迁移的状况。而为了缓解人口结构失衡,实现人口均衡发展,辽宁近年出台多项应对措施,并在全国率先提出对生育二孩的家庭予以奖励的政策。如《辽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要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然而,面对家庭极低的生育意愿,要提高二孩生育率,还需要对二孩鼓励政策进行细化,再跟进一些“真金白银”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减轻家庭在生育、照顾、教育等方面的压力和负担。

(三)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

辽宁是全国老龄化十分严重的地区之一,无论从现实还是从发展趋势上看,对养老服务都有着巨大的刚性需求。目前辽宁养老服务供给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能力欠缺,表现为供给数量不足和服务质量较差。2019年辽宁全省建成区(县、市)、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93个,为13.3万老年人提供了入户服务,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着供给不足、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从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提供的住宿养老服务床位数量情况来看,辽宁供给严重不足且与发达地区存在着较大差距。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为老年人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床位为379.4万张,辽宁能够提供的床位为14.7万张,仅占全国的3.9%。从每千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来看,全国平均数为29.15张,辽宁仅为19.41张。如果与浙江(54.17张)、江苏(39.45张)、广东(31.02张)等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

从服务质量上看,目前,虽然已经发布《辽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了构建辽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但辽宁养老服务还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需要,与百姓期待有一定差距。2019年本课题组对沈阳市皇姑区养老机构的照护服务调查发现,养老机构的医疗照护服务内容存在缺失,医疗康复不能满足老人需求;在医养结合方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没有建立一体化的网络服务,机构间的转诊服务难以实现,医养结合实际操作存在困难;精神慰藉照护不足,多数老人感到空虚无聊,失能半失能老人由于身体原因造成的情绪波动缺少必要的心理干预和情绪疏导;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多数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下岗职工,人员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

(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尚需完善

社会治理肩负着维持社会秩序和活力、凝聚共识、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以及引导预期等多重任务,需要各种社会主体的广泛参与。辽宁社会治理实践中形成了多种治理模式,但与国内许多其他地区一样,社会治理实践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程度比较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尚需进一步健全。当前,辽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仍然明显不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真正发挥作用的比较少。以养老为例,目前政府主要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引导,但在街道和社区层面参与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不多。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还存在一些体制和制度障碍,在诸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安全监管、服务定价、收益管理、争议解决以及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补偿机制等方面还不够健全。

不仅如此,作为共治重要主体之一的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也比较低。而公众参与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北京以“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友”等为代表的群防群治力量获得官方认可,许多普通群众由此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福建省厦门市推出了“互联网+群防群治”模式,吸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增强百姓的参与意识和获得感。然而,目前辽宁社会治理还习惯于运用政府的力量处理社会问题,对公众参与的重视程度不够。基层政府对于推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不通畅、组织化程度比较低,社会治理中各种相关制度建设还比较滞后,制约了公众参与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辽宁社会发展面临的压力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本研究预计,在这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里,辽宁社会稳定发展态势不会改变,百姓共享振兴成果、福祉持续提高的趋势不会改变。但是,辽宁社会发展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为此,本研究认为,2020年辽宁社会发展形势将更加复杂,社会发展将面临三大压力。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压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当前,我国即将步入全面小康社会,社会主要矛盾也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也对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需要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聚起政府、市场、社会等各种主体的治理合力,寻求社会意愿和诉求的最大公约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然而,我们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面对经济增速放缓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等诸多不利因素,社会治理难度空前加大。辽宁社会治理中还面临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加大、人口增长乏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以及农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等一系列难题。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影响,辽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势头减弱。长期以来,辽宁城镇居民收入低于全国水平,农村居民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近年来这种形势正在发生变化,原来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逐年缩小。2019年辽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虽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二者相差水平较以前相比已明显缩小,几乎持平。可以预见,在未来辽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收入增速放缓不仅会影响人们生活质量改善,还会降低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对社会心态造成负面影响,长此以往,将影响社会舆情,导致社会矛盾和不确定性事件增多。如前文所述,辽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虽初步建立但尚不完善,在社会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紧急应对、民生服务需求满足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同当前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距离,社会治理现代化任重道远。

(二)就业压力

2020年辽宁就业领域存在三大风险点。一是青年群体占失业人员比重仍将处于较高水平。数据显示,近年全省登记失业人员规模呈较快增长态势,失业风险加剧,且青年失业群体占比较高。2019年3—10月,35周岁以下登记失业人员占比均保持在38%以上,始终高于“4050”人员的失业规模,仅次于统计指标中“40岁以上”失业群体占比。二是因技术进步引起的摩擦性失业风险增加。随着辽宁新一批投资热的展开,诸如机器人、IC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5G设备装备等新技术项目落地,以及辽宁对新技术应用的大力支持和推广,新技术进步对全省就业的替代效应将逐渐显现。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短期内技术性失业人群可能增多,短期失业风险可能有所抬头。其二,新技术革命将加大人力资源投资成本,短期内技能结构矛盾更突出。复合型、技术技能型、创新创业型劳动力将严重短缺,技术性失业和高层次人才短缺的矛盾将同时存在,技能结构矛盾进一步加剧。其三,长期而言,技术鸿沟将可能导致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分化,因技术革命失业群体大量涌向低端、低质量的劳动力市场,同时财富向知识技能人才聚集的趋势将会加剧,而这将导致辽宁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又一风险点。三是部分重点行业冗余就业风险增加。装备制造业、冶金工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过程中,将会因产能过剩或技术创新不足,产生较多的冗余就业风险。由于冗余就业人群往往具有工资水平低和受教育程度差的双重特征,择业范围有限。在全省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中,这一群体很可能转变为社会真正的失业者,从而加剧失业风险。

(三)社会保障压力

2020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的社会保障可能会面临更加困难的局面。一是社会保障需求将更为强烈。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无疑会抑制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人民的生活由此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影响将更大,而我国马上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愈发强烈,这在客观上要求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来抵消收入增速放缓对人民生活的不利影响。二是社会保障的财政压力較大。受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辽宁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入增长面临较大压力。2019年辽宁财政收入除了年初增速略有上升外,全年同比增速呈下滑趋势。而社会保障支出具有刚性特征,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辽宁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养老金平均涨幅大约为5%,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拟分别提高5%和7%以上。不仅如此,厂办大集体职工补偿安置一直是辽宁社会保障发展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2018年,辽宁厂办大集体改革正式启动并全面铺开,2019年,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加快推进。2020年,辽宁拟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清算收尾工作。这些都对社会保障资金有着极大的需求。在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情况下,政府扩大社会保障供给的能力无疑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四、推动辽宁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

全面小康社会应该建立在理想的社会阶层结构基础上,而这个理想的社会阶层结构应该是一个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相对较少,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结构。基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呈扩大趋势的现实,辽宁要缩小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差距,着力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当前,重点是要以乡村振兴为抓手,提高广大农村居民收入。要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同时,要建立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实行社会监督,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议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别化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

(二)拓展就业渠道,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辽宁就业的不利影响,要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现阶段,劳动密集型产业仍然具有强大的就业吸纳能力。因而,既要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也要兼顾降低产业调整的社会成本。一方面,要加快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在城市与农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带动绿色就业。另一方面,针对辽宁人口老龄化加剧的社会现实,加快推动各地区民生产业发展,支持、引导中小微企业参与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通过打破市场壁垒、完善市场竞争环境、畅通融资渠道、减轻企业负担等,使中小企业成为带动就业的主力军。

在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方面,一是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当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信息化手段积极主动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岗位;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调整2020年度辽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等。二是为农民工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建议积极开展农民工免费技能培训活动。组织省内的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学和培训机构开展烹饪、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工种的线上培训课程,积极促进农民工就地就业创业。此外,要全面推广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发布,解决就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突破企业招工难和农民工就业难的瓶颈,减少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搜寻就业信息时间。此外,建议探索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提炼出反映宏观经济运行和失业状况的信息,对全省失业状况进行及时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并对失业的中长期趋势进行预测研究、政策模拟和方案优化,从而做到防范和应对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三)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随着辽宁老年群体规模增长,提供养老服务已经成为社会刚性需求。建议以需求为导向,以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为契机,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建议研究制定《辽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满足居家老人社会化服务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提供法律保障。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对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把家庭床位纳入各市养老机构床位“一张网”管理。二是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全面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确保新建小区按照标准配套养老设施。对老旧小区通过回购、租赁、适老化改造、整合闲置设施等措施,补齐社区养老短板。在农村社区(村)加快发展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模式,推进日间照料中心(站)等公办涉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完善社区养老信息网络平台,增强为老服务功能。三是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建议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吸引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社会服务机构,准许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允许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发展养护型养老机构,有效增加护理型床位,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刚性需求,增加并完善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养老院医疗护理项目医保支付全覆盖。完善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原则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而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关键是理顺治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激发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积极性,整合社会资源,解决民生问题,尽最大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前,一是要完善政府治理。要明确党政部门职能分工和职能边界,形成党政治理合力,有效解决多头管理的技术要求与综合治理的目标要求间的矛盾;要在地方政府机构设置中增加有关社会治理研究机构和部门,补齐政府社会治理决策研究薄弱这一短板;要在基層治理力量不足,治理事务性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完善激励与考评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制度化沟通渠道和参与平台,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健全社会组织投入体制,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把社会组织纳入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之中。三是要激活基层治理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保障公众依法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和方法管理公共事务,最大可能调动公众参加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民主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五)健全生育政策调控机制,优化人口结构

优化人口结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从辽宁目前的人口形势来看,一项重要的任务是健全生育调节政策,提高总和生育率水平,不断优化人口结构。一是推动儿童照护产业化。随着家庭规模缩小,家庭子女照料成为制约家庭生育行为决策的重要因素。为此,建议鼓励建立家庭子女照护培训机构,以市场化方式解决社会照料资源不足问题,规范家庭子女照护劳动力市场,设定家庭子女照料,特别是幼儿照护资格认证,为全面二胎政策实施提供社会照料服务保障。二是继续完善二孩鼓励政策,切实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已经陆续出台针对性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值得参考。如湖北咸宁市针对二孩家庭教育成本问题明确规定,政策内出生的第二个及以上孩子,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可以减免一定金额的保教费;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还将优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无论是本地或外地居民,凡在咸宁市内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并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提取政策等。建议辽宁各市根据具体市情在照护、教育、住房等方面尽快出台一系列可落地、见成效的优惠政策。三是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配套服务机制。推进优生优育全过程服务,具体包括孕前健康检查、孕期相关知识培训等。加强妇产科医护人员培养,提高妇产科医护人员劳动报酬。针对目前儿科医生供需不平衡问题,建议加强儿科專业招生人数,提高儿科医生待遇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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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晨.辽宁:保障百姓健康 绘就幸福民生[N].中国青年报,2019-08-27(1).

[3]唐一军.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1月14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N].辽宁日报,2020-01-17(1).

[4]侯永锋.辽宁:“互联网+”激活社会治理“神经末梢”[EB/OL].http://ln.people.com.cn/n2/2019/0513/c378317-32931289.html.

责任编辑  魏亚男

[作者简介]王磊(1977- ),男,辽宁辽阳人,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主要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贫困农户可持续生计与社会救助制度转型研究”(项目编号:16BSH029)、“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新时代辽宁财政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编号:XLYC180720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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