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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结构失衡与治理

时间:2024-04-24

杜福洲

[摘  要]社会是一个由综合成分组成的复杂系统。在其不同发展阶段,具有相对应的结构。构成社会有机体系统结构的各个部分,只有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下,社会才能相对稳定。而一旦某个部分或方面因无序发展产生混乱、膨胀,就会对社会结构体的相对稳定平衡造成冲击,影响其正常运行 降低其效率 严重者会导致社会系统的崩溃。社会结构由平衡到失衡的过程,有客观必然性,也有主观偶然性。应当发挥人的主体作用,自觉调整主观原因造成的社会结构失衡。

[关键词]社会结构;失衡;治理;超前治理

[中图分类号]C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8)12-0073-05

一、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机制

社会结构首先是一个开放概念,即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由简单到复杂,由小规模到大规模。而且其形式和内容在不同历史阶段都有所不同,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种形态。从最初的几百万人、分散的部落,发展为不同的民族国家,到现在进一步发展为近70亿人口、近200多个国家的国际社会。社会结构概念的外延,在广义上,应该囊括人类历史和国际社会;在狭义上,则仅限于特定阶段的特定国家。

社会结构的最主要框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生产关系和政治关系,亦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这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的主要框架结构,其性质、水平决定了特定社会的性质和水平,是起决定作用的框架关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次要的、但也是社会有机体不可缺少的结构。[1]

1.“个人—家庭”关系。任何社会,首先是由单独的个人组成,个人是社会最小的细胞单元。[2]而每个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担当不同的角色,承载不同的社会职责,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个人与父母、配偶、子女、亲属通过血缘关系,组成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组织。

2.“个人—家庭”与“生产组织-社会组织-国家”的关系。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最重要观点。“个人—家庭”都必然与其他“个人—家庭”发生各种联系,组成生产组织和生活组织,形成家族—村镇—城市—国家。

3.人口与自然环境和资源的关系。人是自然之子,人及其社会是适应自然而出现,同样必须适应自然环境而存在和发展。具体的某个人、某些人,还是抽象的社会国家,都必须有足以维持其生产和生活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具体而言,就是需要充分的土地、水源、森林、矿山、海洋来满足其衣食住行、生产学习、繁衍后代的需要。而人口与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关系,绝不是一个自动适应的关系。在特定的生产力水平和科技水平下,彼此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自然不能无限制地为人类所用。只有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自然环境不受到破坏,不影响其再生能力,才能为社会提供足够的支持。否则,不仅会造成自然资源的破坏和不可逆性改变,也会影响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4.社會内部各个阶层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成员按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分为不同的阶级。在原始社会,由于原始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大家基本都是生产者,但也有部落首领—基层管理者—普通社会成员的区分。[3]奴隶社会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可分为有产者和无产者,以及存在的奴隶。同时因为社会分工、市场交易及国家的出现,社会成员在政治上分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职业上分为脑力劳动、技能劳动和简单体力劳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除奴隶不存在外,基本上也是如此。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其国家政权和执政党的性质与以往的社会发生根本改变。但因为实行的是混合所有制和市场经济,所以社会阶层与资本主义社会有相同之处。即普通劳动者—生产资料管理者—生产资料所有者—社会国家管理者;脑力劳动者—技能劳动者—体力劳动者,共同组成了社会结构体。而从横向关系来看,还有个人之间、家庭之间、每个乡镇、县市、省乃至民族的相互关系,彼此都有一定的独特的利益,其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又相互作用的。

5.国家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这种关系虽然是外部因素,但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外因也会通过内因起决定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对社会结构的演变和存在起重要作用。不同国家的关系主要是竞争与合作两方面。以往数千年的历史中,相邻国家之间的竞争,往往会演变为战争,大国、强国侵犯小国、弱国,甚至吞并后者。所谓合作,则是彼此之间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彼此实力相近而保持平衡,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取长补短。

以上几方面的关系构成社会的主要结构,一切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的理论,都是对这些关系的制度化的表述,是对其客观存在的理论反映。

社会结构的各个部分之间必须保持合理的比例,以及相对的平衡,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高效地运转,这是为科学理论所证明了的:

1.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结构中的最基本最主要的部分,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一定的生产力性质和水平决定了相应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和水平,而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相适应,二者之间必须保持相互平衡。同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也是如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和水平,上层建筑必须符合经济基础的要求,为之提供所需要的保障。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并非是一种自动适应的关系,往往是需要纠正各种不相适应,才能达到相对适应。[4]

2.现代科学中的系统论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有机联系的部分构成的系统,社会也是如此。作为一个错综复杂的大系统,社会是由各个子系统、分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赖而形成的。社会大系统可能运行顺利通畅,也可能运转缓慢、局部或全部停滞。其中系统内部各个部分是否协调是重要的因素。各个子系统、分系统必须保持自身的健康运行,彼此之间也必须协调一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5]

3.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指出,任何事物都由质和量两方面构成。质量之间达到合理的平衡,其状态就是“度”。“度”的概念内涵就是事物内部保持一定的相互平衡。社会也是如此,当一种社会形态形成后,其内部各部分比例关系合理,整个社会才能正常运转。否则就会出现政权不稳、社会不安定的状态。[4]

二、社会结构失衡的表现

人类社会的治理是一个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趋向完善的过程。历史上,许多时期后来的统治者主动吸取了前朝统治者的经验教训,在指导思想、机构设置、政策制定等方面纠正失误、继承长处,推动社会治理的水平提高和成效增加。如我国秦朝政治高压,民众役税负担沉重,以致发生由农民起义引发的全国动乱,最后“二世而亡”。继之而来的汉朝统治者就相应的采取了政治宽松、“轻徭薄役”等政策,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统治秩序。唐太宗虚心纳谏,选贤任能,开创了“贞观之治”的局面,其经验为后来的许多朝代所继承。但尽管如此,数千年的历史上,社会动乱、政权更迭、外敌入侵、国家倾覆之类的事件仍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过很多次,因社会结构失衡而引发社会动乱,最终付出巨大代价重新建立平衡的例证屡见不鲜。

1.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生产力、经济基础发生不相互适应状况,对后者产生阻遏、破坏作用。当新的生产力、经济基础产生后,必不可免地要与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发生不适应乃至冲突,必须也必然要改革、革命,用新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代替旧的。另一方面,在新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没有发展到需要改变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时,贸然用超前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取代旧的,也会造成二者的不相适应,同样会产生阻遏和破坏作用。

2.社会内部结构中某部分或某方面发生单纯性病变,导致社会整体结构的被侵蚀,引起一定的社会震荡。例如因统治者的腐败无能,致使社会邪恶势力发展蔓延,黑社会横行、军阀割据等;社会特权阶层的无限制扩张,导致在人数和资源占有总量上远远超过其他社会阶层,并且加剧对其他社会阶层的掠夺和压迫,引起社会结构的不稳定;权力阶层的贪污腐化、徇私枉法、官官相护,使社会正义受到冲击,社会的离心倾向增加,社会结构变得松散化、脆弱化等。

3.因过分利用外部资源导致社会与自然环境关系受到严重破坏,致使社会发展的条件丧失而导致社会发展倒退,甚至国家消失。典型的如历史上楼兰古国的消失、古代巴比伦文明及玛雅文明的衰弱等。我国的陕北、辽宁的朝阳一带,在古代也曾经环境优美,林丰树茂,由于过度被开发,使环境恶化,沦为贫困地区。

4.因人口增加,超过当时社会的生产力—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最后引发社会动乱。典型的例证如我国西汉末期、东汉末期、明代末期、清代中后期的大规模饥民起义和社会长期动荡。西汉初期全国总人口不足千万,到末期达到6000万。经过绿林、赤眉大起义和全国性的战乱,人口大规模减少。到东汉末期,人口又达到高峰,社会矛盾尖锐,爆发黄巾起义,国家分裂为魏、蜀、吴三部分。到西晋统一时,全国人口仅1500万。[6]社会总人口一旦超过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必然引起社会各阶层之间争夺资源的斗争加剧。而一旦总人口减少,则由于与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缓解,相应的社会内部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也有所缓解。另一方面,人口增长超过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会造成社会大众生活贫困、就业艰难、交通拥挤。如我国上世纪80年代发生的就业危机。当前国际上人口过多地区,如印度、孟加拉国、尼日利亚等人口增长迅猛,贫困人口占相当大的比例。

5.因境外民族国家军事实力膨胀,强过本国军事力量而引发的社会危机。这在中外历史上常见到的。如古代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灭亡,中国宋朝、明朝时期被少数民族武装侵扰导致政权更迭等。在近代以前,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往往是竞争多于合作,强国对弱国的侵略屡见不鲜。即使是人口和经济都很兴盛的国家,一旦军事实力落后,也会成为被侵略掠夺的对象,甚至被极小规模的强敌覆灭的先例很多。曾经征服欧亚大陆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南宋——的蒙古帝国,其总人口不过百余万人,但被其征服的人口达到2亿之多。我国明朝末期,社会总人口也达到1亿多,但却被总人口不足百万的后金所征服。[7]

三、社会结构失衡的原因

社会结构之所以会发生失衡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

1.人的不合理欲望——贪婪,导致各个阶层的无序扩张。人都有利己之心,个人利益,家庭利益、家族利益等。促使人们千方百计的扩充自己的实力,既包括财产方面的,也包括人口方面的。其中统治阶级利用权力满足自己的骄奢淫逸,也往往造成了该阶级(阶层)的人口不正常扩张。如我国明代末期,仅朱元璋的皇族后代,就达到100万人之多。而且他们大多享受封建特权,不纳税或少纳税。使中下层人民的负担加重,国家财政困难。[8]中下层人民受多子多福文化观念的影响,也尽力多生。久而久之,人口膨胀,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加深,到天灾人祸,就爆发成为使社会倾覆的危机。

2.统治阶级相应的治理思想及理论的缺乏和工具手段的不具备,使社会失衡的预防和治理成为不可能。近代之前,古今中外的统治阶级对社会失衡往往都缺乏深刻认识和有效治理。面对日益严峻的矛盾或拖延敷衍,或“治标不治本”。这固然与阶级的贪婪性有关,但另一方面,也与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引导和预防手段的不具备有关。在人类尚未认识到社会和自然、社会内部的系统结构之前,往往不会有自觉的超前治理。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手段,如信息的采集困难,节育措施缺乏,政策传导渠道狭窄,权力覆盖面不足等。加上统治阶级的昏庸腐败,不思进取。面对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拿不出合理对策;对外则目光短浅,认识不到外敌入侵的严重性,或者昏庸无道,应付无方。最终或者导致社会暴乱,或者导致外敌入侵。

3.社会主流文化对于家族兴旺的过度重视,亦是导致人口增长过快的重要因素。中国传统文化以“孝”为重心,重视家族的兴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维持家庭乃至家族的“人丁兴旺”,可以牺牲自己的诸如个人享乐、兴趣爱好等。而对于无后,則财产无法传递,是不能容忍的,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责备。另一方面,家族人口的兴旺,也势必产生对财产增加的要求。如果多子女家庭后代要复制父母一代的财产总量,就需要相应的社会资源的支撑。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就这样逐渐积累起来;社会内部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也会逐渐增加。社会总人口,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要与自然环境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这就是所谓人与自然,或社会与自然的平衡关系。在社会结构内部各个阶层之间要保持结构性合理和结构性均衡。结构性合理是指人口总规模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不能超越特定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的约束;结构性均衡则是指社会各个阶层之间需要有合理的比例关系,即生产阶层和非生产阶层比例要平衡。孔子曰:“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8]孟子曰:“上下交争利,则国危矣”。[9]

4.主观脱离客观,超越客观现实和规律,造成社会重大决策失误。历史上因为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发展产生的与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间的不相适应和冲突,是历史前进的自然进程,是历史发展规律的体现。必须通过改革、革命等手段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社会发展史上的主要社会形态的更替都是按照这一规律进行的。但另一方面,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革不能超越客观条件和阶段,理想化、空想化地進行。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适应,引起社会的动荡。我国古代西汉末期的王莽“托古改制”,恢复古代“井田制度”,不但没有达到设计目的,反而引起全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对,最终失败。[10]近代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因为在所有制和计划经济制度上超越现实,使社会发展反而缓慢。最近的津巴布韦、委内瑞拉的经济崩溃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四、治理社会结构失衡的对策

社会失衡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破坏十分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使社会各阶层之间因利益关系的矛盾冲突加剧。进而破坏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降低了社会各部分的运行效率,造成社会发展的停滞;导致社会结构的倾覆,使社会财富遭受巨大损失,经济、文化遭到巨大破坏,不得不以巨大的代价重新构建新的社会框架和组织机构。社会动乱、外敌入侵、改朝换代、资源枯竭而造成国家危机;造成社会文明发展的倒退甚至中断。人类历史上的“四大文明”中,古希腊文明就因马其顿的入侵而中断,经历了中世纪历史黑暗时期,直到近代西方“文艺复兴”时才被重新发掘发展。古代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则因中断而式微。古玛雅文明、古楼兰文明因为国家的消亡而消失。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对社会结构失衡的研究和治理。

1.发挥人的主体能动作用,主动调节社会结构,及时纠正出现的失衡苗头。人类对规律的认识总是由浅到深、由片面到全面、由局部到全局。在近代以前,由于缺乏对规律的认识而无法进行对社会失衡的主动调节,统治阶级囿于其阶级利益也难以主动进行调节。但在近代以后,特别是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人类对社会本质和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完全可以及时主动地发现、调整社会失衡现象,在其形成危害之前将其控制。我国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国策,有效地遏制了人口恶性膨胀的势头,缓解了我国社会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为全人类树立了治理社会失衡的榜样。

2.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以制度、法律的手段调节社会结构各部分的合理关系。社会结构的失衡,往往从社会上中层开始。因为这部分人拥有权力、财富、信息、教育等资源优势,会自觉不自觉的利用其优势谋取更大更多的利益,并且更容易突破道德、制度、法律舆论的限制。封建社会官僚地主阶级利用特权,巧取豪夺,大肆进行土地兼并。近代大资本家利用资金技术和一些灰色手段,对一些行业进行垄断。现代社会,也有部分干部腐化堕落,利用特权将家人亲属安插进权力部门和高薪行业,造成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队伍的膨胀,国家财政负担沉重。另外,社会上贫富差距过分拉大,有些人以不当方式暴富。个别影视演员仅一部电影、一部电视剧酬金就达上亿元。这对广大群众是极大的不公平。必须从制度、法律上予以控制。

3.严惩违法乱纪、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等行为,防止社会风气的恶化对社会结构的冲击、破坏。社会风气的好与坏,是影响社会结构平衡还是失衡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社会风气普遍恶化,人们视道德法纪为无物,潜规则代替制度的时候,社会结构就会不稳定,会向失衡方向发展。在受到外来因素冲击下就会瓦解。我国明代末期,古代罗马末期,社会以不健康的方式运行,政治昏暗,法纪不彰,骄奢淫逸之风盛行,结果是明末一亿多人口打不过百万人口的后金;强盛一时的罗马帝国被野蛮落后的日耳曼人击败。社会风气恶化不仅腐蚀其机体,而且降低其效率,使社会陷入停滞状态。

4.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深化对社会结构问题的认识,总结出规律性的科学理论。社会结构是否失衡、失衡的危险性等问题的认识上,往往会出现主观偏见,或带有利益倾向的选择性偏见。有些利益集团会混淆是非,干扰视听,蒙蔽决策者和社会大众。或以各种方式掩盖社会矛盾,寻找“合理性”依据。在客观上往往不利于社会矛盾的解决。必须要有能排除局部和阶层利益关系的中立研究机构,本着客观、全面的原则,排除干扰,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认识问题。以往的历史教训说明,在对社会问题的认识上,以“阶级立场”或者上级意志为转移的研究,不仅起不到理论的前瞻和纠错作用,反而会加剧错误观点从感性化到系统化、理想化的速度。

5.对社会失衡实行超前管理。建立一套信息收集有效渠道——分析预警系统,使各方面真实的、变化的信息能及时通畅地传达上来、传递下去,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研究信息;提倡实事求是的风气,鼓励人们提供真实材料,阐述真实想法,客观地分析问题;也要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能及时发现错误,研究原因,纠正错误,防止局部失误演变为全局失误,酿成重大社会问题,付出重大社会代价;必须权衡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部分人利益和全社会利益。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精神,对未来的发展趋势判断、分析、选择,决不能按照主观偏好、局部和部分人的利益做出歪曲事实的结论、一厢情愿的分析、强迫命令的决策。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韩树英.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295,328.

[5]张卓民.系统论的几个哲学问题[M].辽宁: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502.

[6]何清涟.人口:中国的悬剑[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34-36.

[7]钱穆.国史大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8]孔子.论语[A].国学经典全集[C].江西: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0:320.

[9]孟子.梁惠王上[A].国学经典全集[C].江西: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0:205.

责任编辑  宋桂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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