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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家性质与政治制度

时间:2024-05-08

江苏 曹 亮 刘 瑜 张 翰

我国的国家性质与政治制度

江苏 曹 亮 刘 瑜 张 翰

【知识建构】

【疑难突破】

1.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法治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2)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3)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但宪法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有差异的。例如,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在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授权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及其人大常委会,虽有立法权,但只能制定地方性法规。县乡级人大及常委会没有立法权(自治县、自治旗除外)。

3.坚定政治制度自信

坚定制度自信,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坚持把国家层面的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相结合,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结合,符合国情,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它区别于西方国家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三权分立制 ,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政党制度,区别于西方的多党制,适合我国国情,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根据我国历史的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做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4)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发展基层民主,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民主素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创造条件。

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2)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作为治理体系核心内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但是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体系也难以发挥作用。

5.党、国务院、人大、政协的关系

【备考通鉴】

□考情回顾

近年来新课标高考,对本专题考查的试题既有选择题,又有主观题。2013 年广东文综卷,2015年山东卷等,考查我国国家性质的知识;2013 年江苏单科卷,2014 年全国新课标卷Ⅰ,2016年全国新课标卷Ⅱ等,考查发展基层民主的知识;2013 年安徽卷、江苏单科卷,2014 年海南单科卷、 四川卷、江苏单科卷、广东卷、山东 卷、全国新课标卷Ⅱ,2015年四川卷、上海卷、山东卷、江苏卷、安徽卷、福建卷,2016年全国新课标卷Ⅱ、天津卷、江苏单科卷、上海卷、北京卷、浙江卷等,考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知识;2013 年全国新课标卷Ⅰ、全国新课标卷Ⅱ、山东卷,2014 年海南单科卷、北京卷、江苏单科卷、四川卷、福建卷,2015年上海卷、重庆卷,2016年全国新课标卷Ⅱ、天津卷、上海卷等,考查我国的政党制度的知识;2013 年北京卷,2014 年天津卷,安徽卷,2016年全国新课标卷Ⅰ、海南卷等,考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知识;2015年安徽卷、上海卷等,考查依法治国有关知识,2015年天津卷,2016年海南卷、天津卷等考查加强党的建设有关知识。

□命题预测

本专题在历年高考中分值较大,预计2018年本专题仍然是高考考查的重点。结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考查党的领导及其地位、性质、宗旨、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等知识;结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考查人大制度、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知识;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60周年,考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知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和村民自治的实践,考查地对发展基层民主的认识。

□真题借鉴

[高考真题](2015·上海卷·32)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

“水十条”明确将治理污染物排放问题提升到“国家水安全”的高度,同时提出要节约用水和保障水生态系统平衡。因为保护水资源涉及生产生活用水供给、治理污染物排放和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等三个问题,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当前,水环境能够承载的污染排放容量已接近极限,污染物排放已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用水的有效供给和生态系统平衡。治理污染物排放成为我国水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

(1)运用政治常识简要回答,党为什么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思路分析]本题属于“原因意义类”试题,要从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角度解答。要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执政地位和执政理念,同时要指出严格的法律制度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和人民切身利益的意义。

[思维阻点]第一,题目设问含两个层面,一是党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因,二是“用严格法律制度进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因。学生能够解答中国共产党的相关知识,但不明确“为什么严格的法律制度有助于保护生态文明环境”。第二,不能从材料中归纳出保护生态环境对人民切身利益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规律方法]解答“原因或意义类”问题,首先要确定设问角度和材料中的有效信息,其次要明确设问中涉及的“行为主体”,在此基础上,找准理论与设问的内在逻辑,进行知识迁移,整合相关理论结合问题情境解答,要求全面、系统。

[参考答案](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的切身利益,关乎我国经济健康发展。(2)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规范性和稳定性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保障。因此,党中央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文明。

江苏镇江市实验高中 江苏镇江市教育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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