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杜绝校园霸凌和暴力应立足教育和惩戒

时间:2024-05-08

陈巧燕

据调查统计,2014年至2015年,媒体曝光的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事件共43起。在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郾0%的比例居首位,“钱财纠纷”“情感纠葛”分别以17?郾5%和15?郾0%的占比位列第二、三位。此外,另有7?郾5%的暴力事件是由“偏激心理”引发,这种心理带有很强的青春期烙印,甚至出现因看不惯对方相貌、行为而产生欺侮、殴打等行为。

学校,是人的精神港湾,是应该让学生感到自由、放松和快乐的地方。然而,当种种欺凌行为不断伤害着学生甚至教师的身心健康,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时,我们在痛定思痛对施暴者进行谴责的同时,也不得不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年轻稚嫩的孩子变得如此暴戾?究竟谁该为这些事件负责?学校又应该怎样给学生营造一个纯净、安全的校园环境?在这个几千年来尊师重教的国度,教师何时变成了弱势人群?为什么很多教师不敢管学生了?

一、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

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事件是学生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的外显,既是未成年人处于青春叛逆期,逆反心理外化的反映,也是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心里和行为中的蔓延和反映。在一些学生行为失控的背后,是家长、学校、社会道道关卡的多重失守。

1. 独生子女特殊的成长环境对其成长不利。

现在的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从小娇生惯养、备受宠爱,再加上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身心发育尚不完全,自我调节能力差,情绪容易暴躁失控。他们虽然心理上不成熟,但自我意识却在逐渐增强,他们在渴望得到别人认可的同时,却又偏偏缺乏正确的是非观念,甚至有些青少年对施暴行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这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2. 家庭环境的影响是校园暴力发生的根源。

有调查显示,爱欺负人的“小霸王”往往来自充斥暴力因素的家庭。还有些留守儿童因缺乏亲情的抚慰,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更接受不到应有的教育而变得飞扬跋扈。有些被打学生的父母不在身边,缺乏安全感而变得沉默寡言,这恰恰助长了暴力的气焰。有些学生由于父母的过度溺爱、纵容,使得他们缺乏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和自我约束力、控制力,这些学生在人生观最需要正确塑造的时候,却没有得到及时矫正而误入歧途。

3. 学校管理不到位对校园暴力的产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传统教育中,片面强调分数至上的教育模式,使得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他们常常处于焦虑状态,身心受到摧残,以至于有些学生在茫然中学会了拉帮结伙,在欺负弱小同学的过程中获得成就感。学校在管理中忽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管理不到位,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学校和教师依法從教,不得体罚学生的要求变成了教师管理的“紧箍咒”,以至于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在法律地位上反而常常处于弱势地位。

4. 社会上不良文化的影响对校园暴力的产生起到助推的作用。

正如美国波士顿维洛克学院的一位社会学家所说,小孩子们仅仅是干了社会教唆他们干的一些事情,他们不是越轨者,而是循轨者。成人世界中的做事不讲规则,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缺乏沟通,诸如此类的社会大环境,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成为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滋生的土壤。现代传媒上的一些电影、电视剧、动画片中出现的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情节,网络游戏里大量的打斗、杀人的情境,对缺乏信息筛选能力、是非判断不明、自制力较弱的学生们来说是致命的诱惑,一旦生活中出现了矛盾,他们就会不自觉地将暴力行为模仿到现实中。

二、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事件的解决办法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已经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毋庸置疑的是,这些频繁爆发的校园暴力事件,显然与缺乏惩戒教育有关,我们缺乏一套系统的教育惩戒制度。虽然各学校都有所谓的校纪校规,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执行性强的法律法规依据。当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轻度违法的时候,除了说服教育,再没有其他在法律上授权的惩罚措施。立法、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对校园暴力干预机制的滞后和犯罪成本过低,对施暴者的惩罚措施过轻,使得国内对校园暴力的处罚长期以来仅仅停留在道德层次。大部分学校在遇到校园暴力后,多数以口头警告,或者说服教育为主,这对施暴者的震慑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在“零处罚”的惩戒机制下,校园暴力屡禁不止。由此可见,校园惩戒机制亟待加强!

在我国,化解校园暴力,预防是捷径。而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还是要立足教育和惩戒。

1. 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未成年学生之间的相互伤害案,反映出有的学生对他人缺乏同情心、关爱心,动辄恃强凌弱,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同学间的小小冲突和矛盾。因此,我们应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消除中小学生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他们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 依法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

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父母要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尽量多与孩子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要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教育孩子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尽量让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影视剧、暴力动画片;家长有责任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惩罚;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 学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

在一些恶性的校园暴力中,由于涉及的大多是未成年人,因而最终被学校采取的制裁方式也仅仅是苍白无力的警告、处分、说服教育,施暴者既没有被这样的制裁所震慑,也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失去必要惩戒功能的校园,催动了施暴者畸形心理的萌发,他们性格中致命的弱点非但没有因为制裁而消失,反而因为纵容被放大,最终酿成悲剧。所以,根治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不能单靠说教。学校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要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的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学校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努力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生活,注意他们可能发生的情绪变化,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尽量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从而使学生明白:遵守规则是一个人在社会生存的必备品质,做了错事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惩罚。

4. 国家应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建立健全的处理机制。

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法律的约束是防治校园欺凌不可缺少的一环,他们都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对施暴者的惩戒力度。一些必要的法律惩戒尽管不会如德育工作那样教会学生该如何变得高尚,但是可以警告学生有些事情绝对不要去做。这既是对问题少年的保护,也是对受害学生的保护。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发生。

总之,我们要建立一整套对实施欺凌、暴力的学生教育、惩戒到位的管理机制,培养对欺凌、暴力受害学生及时救助和关爱的教师,强化对学生的规则教育,让所有的学生都懂得敬畏生命、敬畏法规,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同时,也积极维护自身的权利。学校更应注重与家长、社会联合起来形成合力,预防和制止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还学生一个纯净的校园环境,让他们能够安全、健康地成长。

(作者单位:山西省绛县教育局 本专题责任编辑:庄严 黄哲斌)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