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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失范行为中的隐性范式

时间:2024-05-08

[摘 要]判定大学生的某种行为是否失范,社会公众和大学生之间存在着参照标准选择的争议。大学生在判定自己或别人的某种行为是否失范时,参照得最多的是大学生群体的隐性范式而不是社会公众的显性范式,隐性范式已经成为许多大学生行为失范的直接诱因。因此,研究大学生行为失范过程中的隐性范式与显性范式的关系、隐性范式的作用、生成和修正,有利于厘清大学生行为失范的成因,促进大学生行为失范防控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大学生;失范行为;隐性范式;显性范式

[中图分类号] B848;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0)12-0129-03

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 于1970年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首次提出范式的概念和理论[1]。范式就是公认的模式或者模型,是一个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信仰、价值、技术等的集合。范式在心理学领域可以被理解为某群体共同接受和遵守的信念与行为准则,而失范即违背这些信念与准则。

在不同的团体中,人们对个体的行为表现有着不同的标准和规范[2]。判定大学生的某种行为是否失范,社会公众和大学生之间经常产生参照标准选择的争议。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来看,社会公众的行为范式是一种为全社会大多数人所能够接受并遵守的行为标准即社会规范,它是一种显性的范式,社会公众会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运用社会群体的认知标准来评估大学生的各种行为是否符合这些现有的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的行为失范指的是大学生在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某种行为违反或偏离了某个传统的或现行的社会规范[3]。而从大学生的角度来看,既然高校是一个引领社会发展、促进文明进步的前沿阵地,那么判断大学生的行为是否失范,就不应该套用社会公众已有的判断标准,而应该有一套大学生自己的且超越于社会公众信念与准则的范式。这种在大学生群体内部存在着的、为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所推崇的范式,可能就是一种没有被社会、家庭和学校认可的隐性的范式,并且这种隐性的范式经常与社会公众秉持的顯性的范式相对立。事实上,许多大学生在判定自己或别人的某种行为是否规范时,参照得最多的是大学生群体的隐性范式而不是社会公众的显性范式。受这些隐性范式的影响,许多被认为是违背社会规范的失范行为在大学生群体中就变得合规合范,甚至被大学生赞扬和推崇。

在查阅中国知网历年关于大学生行为失范的文献后,我们发现大部分研究侧重于大学生失范行为的种类、成因及对策的探索,而针对大学生行为失范判定标准的研究仍然处于空白状态[4]。由于隐性范式存在于大学生群体中,且经常成为大学生判别行为是否失范的隐性标准,是许多大学生行为失范的直接诱因[5],因此,研究大学生失范行为的隐性范式与显性范式的关系、隐性范式的作用、生成和修正,有利于厘清大学生行为失范的成因,促进大学生行为失范防控体系的构建。

一、隐性范式与显性范式的关系

大学生的行为既受到显性范式的约束,也受到隐性范式的影响,当隐性范式的诱导作用掩盖了显性范式的规范作用时,失范行为就有可能会发生。

(一)隐性范式与显性范式的区别

隐性范式与显性范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隐性范式是以隐性的方式存在于群体当中,大学生群体成员之间只能使用口传和意会的途径传播该群体所默认的各种行为模式或规则;而显性范式则是以各种授课与讲座、媒体宣传或会议传达等形式为载体进行公开传播,并要求所有大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2)隐性范式能够产生暗示的作用,促使大学生主动采取行动,包括实施各种失范行为,而显性范式则会促进大学生形成各种规范行为,但由于其带有官方性和强制性的色彩,经常招致逆反心理较强的大学生的排斥。(3)隐性范式常常来源于大学生的潜意识和本能,反映了大学生的低层次的需要,遵循着所谓的快乐原则,其内容有可能与学校和社会的规章制度背道而驰;而显性范式则是来源于学校、家庭、社会和公众的要求,反映了大学生的高层次追求,遵循着现实原则和理想原则,其内容符合公序良俗。(4)隐性范式由于是群体成员自发形成的内隐性范式,没有组织机构对其内容和形式进行总结、归纳,因而会显得零碎而不系统;而显性范式则由于是社会公众所推崇的标准和规范,其内容与表现形式都可以自成体系。

(二)隐性范式与显性范式的联系

隐性范式与显性范式的联系主要表现为:(1)隐性范式能够转化为显性范式。当大学生隐性范式的内容逐渐被社会公众认可并获得支持后,即可成为社会和学校所提倡的显性范式。(2)显性范式对隐性范式有制约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隐性范式的内容严重违背显性的社会规范和准则时,将难以在大学生群体内部和群体之间扩展;二是隐性范式的内容在显性范式的作用下会被不断地更新和修改。(3)隐性范式对显性范式有促进或阻碍作用。隐性范式是大学生共同推崇的规范与准则,它是促进大学生满足自身内在需求的外部诱因之一,当它与大学生个体的内驱力有效结合时,大学生的行为动机就会被激发出来。当隐性范式与显性范式相向而行时,隐性范式可以协同显性范式发挥推动作用,促进大学生形成符合学校和社会要求的各种规范性的行为;而当隐性范式与显性范式背道而驰时,隐性范式就会削弱和阻碍显性范式的规范功能。

二、隐性范式的作用

许多研究表明,大学生的各种行为都是由动机所引发的,而动机是在内驱力和诱因两个基本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6]。隐性范式是一种外部诱因,对大学生的失范行为发挥着诱导、引导和制约等作用。

(一)隐性范式的诱导作用

内驱力是一种内部刺激,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内部唤醒状态或紧张状态。对大学生个体而言,内驱力就是建立在其某种需要基础上的、推动其某种行为发生的内部力量,而诱因则是指能满足其需要的物体、情境或活动,是行为目标对其的刺激,是动机中能够拉动行为发生的外部力量。对大学生群体而言,内驱力就是建立在群体需要基础上的内部力量,诱因就是指存在于大学生群体外部的各种刺激因素,起着“催化剂”的作用,是诱导各种行为发生的拉动力量。当诱因与内驱力协同发挥作用时,触发大学生群体实施各种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动机就形成了。

学校与社会推崇的行为范式是一种公开的、显性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可以成为促进大学生产生符合社会需要的规范行为的外部诱因,而隐性范式则是处于隐形状态下的行为规范与模式,也可以成为促进大学生产生符合自己本能和欲望需求的某种行为的外部诱因。因此,大学生群体中的隐性范式可以成为大学生动机形成和行为实施的、直接的外部诱因,在大学生实施失范行为的过程中发挥着诱导作用。

隐性范式的诱导作用还可以通过大学生界定失范行为时的评估依据表现出来。大学生的失范行为,从学校与社会的角度看,是违背了学校和社会的准则和规范的,因而被认为是失范的[3];但是,如果从大学生群体的角度看,这些失范行为却是遵从了大学生群体的隐性范式的,所以是符合隐性范式的规范行为。事实上,许多大学生在界定自己和别人的行为是否失范时,经常使用的评估依据不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显性范式,而是大学生群体中的隐性范式。

(二)隐性范式的引导与制约作用

作为外部诱因之一的隐性范式存在于特定的大学生群体当中,对群体成员的行为始终起着引导和制约作用。大学生个体在产生某种物质或精神的需要时,他会自觉地探寻外界是否存在满足这种需要的诱因即客观事物或情境,并自我权衡满足需要时可能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当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的某种隐性范式的取向支持这种需要时,这种需要就被合理化,该隐性范式就可以推动内部需要与外部诱因有机融合,引发出大学生的某种行为动机并引导这种行为的最终实施,此时,隐性范式的引导作用便会体现出来。然而,如果大学生群体中的隐性范式取向不支持大学生个体的某种需要,即使满足这种需要的诱因客观存在,大学生个体也难以形成行为动机并实施该行为,这就是隐性范式的制约作用。

三、隐性范式的生成

引发或制约大学生失范行为形成的隐性范式一般来自于大学生特定群体的集体意识,其生成过程受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社会文化与习俗、学校文化与风气、媒体舆论及个体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某个特定大学生群体中的某种隐性范式的形成一般要经过萌芽与培育、暗示与感染、认同并遵守等几个阶段。

根据大学生群体中的人员数量、个体之间交往频度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影响程度等不同,可以把大学生群体划分成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群体类型。一般将人员数量较少、交往空间较小的群体,看成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独立的生态小群体。若干个独立的生态小群体既可相互并列存在,互不相扰,也可相互合并形成更高層次的大群体,直至形成庞大的群体生态系统。

在某个独立的大学生小群体中,如果某种想法、念头、理念、规则或标准得到群体中绝大多数大学生的认同,就可能变成这一大学生群体的隐性范式雏形,这就是隐性范式的萌芽阶段,而那些能够成为隐性范式雏形的规则及标准,一般来自于该群体中某大学生的想法与理念,或者其他大学生群体的经验与做法,当然,也有的规则和标准来自于影视媒体的曝光与宣传以及社会公众的传播等。这些隐性范式雏形如果通过主动暗示和被动感染得以在其他并列的小群体中传播,就会让更多的大学生个体产生认同感,最后在一个群体生态系统中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隐性范式。

“翘课”在许多高校成为部分大学生有意的失范行为,这种失范行为不但没有遭到其他学生的指责和摒弃,反而成了青年学生有个性、不迂腐的标配。通过对大学生“翘课”现象的研究,我们发现在大学生群体中客观存在着一种为许多大学生个体认同的隐性的“翘课”范式。对学校、社会和家庭而言,“翘课”是大学生的一种失范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却符合大学生群体的隐性范式。许多大学生都认同并欣赏“大学几年都没有翘过一次课的大学生活是不完美的”这种说法。这种“翘课”的想法首先会在某大学生小群体中发端,然后被其他的大学生小群体接纳并开始暗示性和感染性的传播,当某个群体生态系统中的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够认同并遵守“翘课”的范式时,该隐性范式便基本生成了。

四、隐性范式的修正

隐性范式以隐形的方式存在于大学生的各类群体中,难以引起高校管理人员的重视。善于发现并修正大学生群体中的隐性范式,应该成为高校管理人员的基本能力。为预防大学生行为失范的发生及最大限度地降低失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恶性程度,高校必须对大学生群体的某些消极的、隐性的行为范式进行修正。修正可以分两个层面进行:

(一)个体层面

首先,由于构成隐性范式的规则、信念和标准等都是各种需要的表现,并且都是在需要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只有及时修正大学生个体产生的各种不良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大学生个体才会形成恰当的行为动机和与自我发展相适应的行为范式。其次,由于世界观包含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处于个体意识的最高层次,它能够直接调控大学生个体的行为范式,因此,只有运用理论的和实践的教育形式,及时调整大学生个体偏离的世界观,修正在此世界观指导下形成的各种行为范式,大学生个体才可以避免许多失范行为的发生。

(二)群体层面

首先,由于去个性化现象的存在,许多大学生受群体中其他同学的暗示和感染,发生行为失范的概率显著提高,因此,要修正消极的隐性范式的影响,就必须让群体中的大学生个体明确自己失范行为的后果和可能为此要承担的责任,减少群体中个体的无所顾忌,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认知。其次,由于大学生群体生态系统中,可能既存在消极意义的隐性范式,也存在与学校倡导的显性范式不同的、有着积极意义的隐性范式,因此,可以将各种隐性范式列为辩题,采用辩论赛的形式,让认同不同隐性范式的群体进行平等的论战,促使参与辩论的选手和观摩的学生得到启发,主动更新和修正自己一直认同和欣赏的某些隐性范式。再次,可以把认同某一消极隐性范式的大学生群体当成是同质群体,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促进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在辅导老师和组员的协助下,改变自己的认知,修正自己曾经认同和遵守的、消极的隐性范式。

五、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在大学生的某个生态群体系统中,始终都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隐性范式,并且这些隐性范式对群体内部的所有个体的行为和态度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促进或抑制的作用。为了预防大学生个体失范行为的发生,或及时中止大学生个体正在实施的失范行为,高校的管理与教学人员必须积极关注并研究大学生生态群体系统中的隐性范式,运用行之有效的措施,降低大学生失范行为的发生率及其恶性程度。

[ 参 考 文 献 ]

[1] 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M].第四版.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 雷雳,王燕,郭伯良,等.班级行为范式对个体行为与受欺负关系影响的多层分析[J].心理学报,2004(5):563-567.

[3] 仲稳山.大学生行为失范风险测评工具的选择与应用[J].教育教学论坛,2019(32):3-5.

[4] 杨明光.转型期我国大学生行为失范研究评析[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54-61.

[5] 仲稳山,杨成荣.高职学生失范行为的诱因与管控体系[J].卫生职业教育,2018(6):34-36.

[6] 仲稳山.心理偏态大学生行为失范的心理机制研究[J].大学教育,2019(7):137-139.

[责任编辑:刘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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