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木球
我这个人没什么爱好,一只手就数得过来,其中之一就是喜欢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如果来点雨那就完美了。
这天吃完饭后洗把脸就踩着拖鞋吧唧吧唧地出门了。
灯红酒绿,蒙蒙细雨,车来车往,对面的老唱片店还放着Beyond的《喜欢你》。突然觉得夫复何求。
我打着我的七色伞,按着节拍踩着湿漉漉的路面。
吧唧吧唧。
绿灯亮了,看见一对情侣牵着手从对面款款走来,我眯了眯我的近视眼,突然不确定起来。十秒后他们走近,却又觉得本该如此。我冲他们一挥手,再不看一眼冲到对面。
吧唧吧唧吧唧。
我压了半天的马路,从Beyond听到张信哲,再到身后的铁门“哐啷”一声关上。我扶着腰站起来,随手把厚厚一沓广告纸扔进垃圾桶。
回家的时候,对着手机想了半天,觉得还是应该表示一下老同学的关心,于是点开他空间的留言板。我说:“学霸,我是看错了嘛?”他秒回:“没有看错。”我打个哈哈:“学霸,你让我们天天吃狗粮真的好嘛?”
我在黑暗中一次次摁亮屏幕。他没有回,可能是觉得跟我聊天太没营养又或者在跟他的小女友秀恩爱中。我宁愿他去睡觉。
正好沫沫发来消息:“你知道你这次考多少名嘛。”“嗯?”我一下子来了兴趣。“89名!啊啊啊你这家伙怎么一下子进步这么多!”
跟沫沫唠完嗑已是半小时后的事了。我看了一眼任务栏,没回。手机一扔,睡觉。
第二天沫沫还是一脸无比幽怨无比哀愁无比仇恨地看着我。那谁谁说过,最好的安慰方法就是把自己搞得更惨。
我说我昨晚去溜达……
沫沫白了我一眼。在她看来这是非常不齿的爱好。
“看见骆航和他女朋友了。”
……
我没有开心,相反是深深的失落,因为我从他眼里看到的,不是喜欢。
沫沫揉乱我的长发,狠狠地骂他眼瞎。
我翻个白眼拍掉她不安分的手。
我没有伤心,只是有点郁闷。
三年了,一下子就过了三年了呢。我从一个毫无光彩的丑小鸭变成如今说不上万丈光芒但也有人瞩目的模样,身边的人在变,自己也在变,环境在变,情绪在变,唯一不变的,也许除了家人和沫沫,就是那不断追求的心了吧。当初所有人都说你配不上他的时候,我真的用尽全力去变得足够好争取跟他并肩的机会,但最后我还是没有争取到。
我想了很多很多,很久很久,华哥忍不住瞪了我好几眼,我却不想定睛在五花八门的板书上。
回忆好像一开闸就停不住。
初见面时我还是个剪着齐刘海儿短发、咋咋呼呼、呼朋唤友,常被问路的大叔大妈喊着“依弟”(福州一带对年龄较小的男性的称呼)的女孩子。而他呢,白白净净,皮肤好像在牛奶里滚了一圈。我那时第一次觉得比一个男孩儿还黑还闹腾是一件很丢脸的事。
再后来因为几个朋友的关系,我俩也稍微熟了起来。
一下课就举着错题本追着问:嘿学霸,这题怎么做呀?哎呀我忘了,哈哈哈!他就会默默放下笔,认真地看起来。我在一旁支着脑袋看着他越来越紧的眉头,修长的手指飞快地运算着,偶尔被他瞪一眼:你这找的什么破題!
就是破题才会有问你的机会啊,才会有一起相处的时候啊。
……
时间过了那么久,我却坚信那就是昨天。
“你上辈子一定姓玛名丽苏。”沫沫做了一个抖鸡皮疙瘩的动作。
“那玛丽苏上辈子一定毁灭了银河系,这辈子才遇见了你!”我给她一个爆栗子。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意识到我为什么喜欢他。
因为他会给我讲题?因为他长得白?
这说出去我都不会信。
但这就好像你偶尔一次回头却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看中的那个人一样,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浮夸也不矜持,或许和你的标准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你却再也不想移开你的视线。
起码在那个时候,你的眼里只有他。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我从书架底抽出日记本,拍拍灰尘。
我说,好久没写了,笨笨你想我了吗?
我说,想出去嗨嗨嗨,奈何还要补习。
我说,想剪个短发,奈何怕遭万人吐槽。
我说,想热爱学习,奈何最近上了好几部大爱的电视剧。
我说,昨天溜达时看见那谁和他女友了,奈何在这个没有结局的故事的最后,我还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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