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谢庆富
7月9日,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天津、科技部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天津等地“苍蝇式”腐败即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等问题。
“苍蝇”虽小,危害甚大。“村官”虽算不上是官,但责任重大。如果村干部任劳任怨,勇当领头羊,带领农民脱贫致富,那是村民之幸。如果村干部作风不正、行为失范,农民的日子就不好过,整个村庄就会怨声载道。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绝不是小问题,而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大问题。遏制、杜绝农村基层腐败,要有过硬的制度、有力的事前预防监督,还要有事后严厉的惩罚。
有些村干部认为农村“山高皇帝远”,自己就是土皇帝,什么事情全凭自己一句话,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想办谁就办谁。因此,要让村干部筑牢服务农民、廉洁履职的思想基础,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村干部能够肆意贪腐,主要还是缺乏监管所致。要在农村大力推进“四务(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所有涉及到资金、资产、资源信息的,都要确保真实、全面、细致,全部上墙、上网。通过“四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规范和制约村干部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村干部腐败现象发生。
要对已经有贪腐行为的村干部进行严厉问责,切不可“罚酒三杯”了事,以对后任形成震慑。在不少地方,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和村民财产被村民告发后,乡镇党委政府通常以“保护村干部”为由,只要村干部吐出钱财就不予追究责任,有的甚至还能继续干下去。很显然,没有严厉的惩罚,就无法斩断村干部伸向集体资金和村民财产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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