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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以“水”喻“道”的修辞性思维

时间:2024-05-08

徐璐

摘要:以“水” 喻“道”是中国哲人修辞性思维的主要表现。在《道德经》中,“道”是本体,“水”是喻体,以可被言说之“水”喻不可被言说之“道”,老子借“水”利润万物、居下不争、柔弱隐韧、回环沉静的特点,将虚无之“道”生养万物、自然无为、柔弱隐利、回环虚静的特质显现出来,完美地诠释了天地万物及人类社会的存在规律。在这种“借物喻理”的修辞性思维背后,蕴藏的是华夏民族“天人共生”的思想意识,这种意识使哲人在阐明观点时,惯于从大自然中寻找与人性、与社会具有相似特质的自然物来进行比喻。可以说,“天人共生”的思想意识不仅规定着中国人的话语系统,也影响着中国人的生命境界。

关键词:老子; 道; 水; 本体; 喻体; 借物喻理; 天人共生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7.04.0026

《道德经》五千文中,老子常以“水”、“婴儿”、“玄牝”来比喻“道”。其中,以“水”作喻的次数最多。他将“道”作为本体,将“水”作为喻体,借“水”的特性呈现出“道”的特质,完美地诠释了天地万物及人类社会的存在规律。许多古代哲人都如老子这般,在进行思考与言说时,往往借自然之物来比喻人类之理。笔者将这种“借物喻理”的思维方式称为“修辞性思维”。若要深入了解这种修辞性思维,便可从老子以“水”喻“道”这一话语系统着手研究。

一、作为本体的“道”

“道”字首见于金文,被刻于殷周时期的铜器上,其原始意义为道路。许慎《说文解字》卷二曰:“道,所行道也。”[1]42 这里,许慎亦指明“道”是人所行走的道路。《尔雅·释宫》言:“一达谓之道。”[2]1 此处的“道”,“指有一定指向的、把人们的行为活动导向某一方向的道路,即人物所必经由的道途。引申为人物所必遵从的规律、必恪守的原则、事物运动变化的过程等”[2]1。如此,“道”便有了道理和规律的涵义。清代段玉裁在注《说文解字》时也指出了“道”的两个涵义:“道者人所行。故以谓之行。道之引申为道理。亦为引道。”[3]75 所谓“道理”应具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天地自然之规律,它是存在性的,它是天地自然内在的、固有的、不可改变的①;二是指人类发展之规律,它是人对历史、对社会、对生命的总结,是一种思想的结晶,并且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改变;最后,“道” 还指“言说”。若将其按名词性质理解,便可解释为“某一种言论”;若将其按动词性质理解,便可解释为“把事情说出来”。由此可知,“道”首先指道路;其次指道理或言规律,包括天地之规律和人类社会之规律;第三指言说,包括“言论”和“說话”两种含义。

“道”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当取“规律”一义。但在不同的哲人眼里,这个“规律”所包含的内容各有不同。儒家讲述的主要是成人之道,即成为圣人的规律;禅宗讲述的主要是明心之道,即明心见性的规律;道家讲述的主要是自然之道,即天地万物存在的规律。

在《道德经》中,“道”是虚无。老子言:“‘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即是说,天地万物存在的规律,是从“虚无”到“有”。是“无”生出了“有”,“有”再生出万物。与此同时,老子又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第五十一章)此处表明,天地万物存在的规律,是“道”生出了“一”、“二”、“三”和万物。如此,“道”便是天地之始,也即等同于虚无。

那么,如何阐释“虚无”呢?老子表明:“道可道,非常道;”(第一章),即是说,这种先于天地而生的“虚无”是不可被言说的。尽管“道”不可被言说,但它却在生天地万物的过程中体现出了属于它自身的特质。

在“道”生天地万物的过程中,“道”是自然无为的。“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第三十四章)道生万物而不居功,养万物而不自命为主,使万物各得其所、各适其性,无为而万物自化,此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也。

在“道”使万物自化的过程中,“道”是柔弱的。柔弱而顺自然,柔弱中蕴藏着无限发展的生机和无比坚利的韧性;刚强而逆自然,刚强者不具韧性且会扼杀事物的生机。顺则生,逆则亡。正如老子云:“柔弱胜刚强。”(第三十六章)

“无”生“有”之后,“有”最终将回归于“无”,所以“道”是周而不殆、虚静回环的。万事万物“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第二十五章),如此“周行而不殆”(第二十五章)。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从静到动,再从动到静,虚静应该说是“道”的最终表现。

如上文所言,在老子以“水”喻“道”的修辞性思维中,作为本体的“道”是一种不可被言说的虚无,它具有以下四个特点:生养万物、自然无为、柔弱隐利和回环虚静。

二、作为喻体的“水”

许慎《说文解字》卷十一曰:“水,準也。北方之行。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凡水之属皆从水。”[1]224 清段玉裁注:“水,準也。準平也。天下莫平于水。故匠人建国必水地……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火外阳内阴。水外阴内阳。中画象其阳。云微阳者,阳在内也。微犹隐也。文与卦略同。”[3]516 这里,段玉裁指出,“水”是外阴内阳的,水之中隐藏着阳气,阴阳二气互相交冲而使水生成了和谐的状态。

在人类的生活中,“水”首先是天地间的一种自然物质。它是最简单的氢氧化合物,在不同的条件下,能以不同的自然形态呈现出来,如江、河、湖、海、瀑、雨、雪、冰、露水、蒸汽等。从殷周时期开始,古代先民就将“水”视为了宇宙本源之一,《尚书·洪范》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国语·郑语》曰:“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管子·水地篇》曰:“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诸生之宗室也。”《太一生水》曰:“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天地(复相辅)也,是以成神明,神明复相辅也,是以成四时。四时复相辅也,是以成沧热。沧热复相辅也,是以成湿澡。湿澡复相辅也,成岁而止。”[4] 作为自然物质层面的“水”,与其他元素一起,孕育出天地自然,同时又使天地自然变得美丽多姿。

其次,“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人存于天地间,就必须饮水、用水、治水、管水和亲水,从事一系列的水事活动。如此,人们便要从生物理论、天文气候、地理勘探、政治制度、工程建设、宗教仪式以及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对“水”进行探索和实践。作为人类实践层面的“水”,无处不在规范和指导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第三,“水”还可以升华为一种意识形态。人类的意识被天地之水和实践之水规定,天长日久便形成了一种心理积淀,从而诞生出与“水”有关的诸多意识形态。人作为主体,对“水”进行哲学上的、审美上的观照,或取得人生的启示,或将“水” 融入各类文艺作品,以达到天人合一的人生境界或艺术境界。作为精神意识层面的“水”,不仅是一个人的意识形态的体现,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的体现。

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到的“水”及与“水”相关的字词共有70处。其中,三处为“水”,一处为“甘露”,一处为“骤雨”,另有65处是从水部的字词,如“江”、“海”、“流”、“渊”、“清”、“濁”、“深”、“混”、“淡”等。在这70处中,与本文主旨相关的,包括以名词形式出现的物质之水,和部分用来形容水的形容词。如“水”、“甘露”、“骤雨”、“江”、“海”、“流”、“渊”、“清”、“混”、“浊”等等。它们分别出现在以下几个章节中:

甲:(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乙:(第十五章)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

丙:(第二十章)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

丁:(第二十三章)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戊:(第三十二章)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己:(第三十二章)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庚:(第三十六章)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辛:(第六十一章)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

壬:(第六十六章)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癸:(第七十八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从以上章节中,初步得知,在老子以“水”喻“道”的修辞性思维中,作为喻体的“水”,它以不同的物质形态呈现出来,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水能生万物和润万物(甲处和戊处);第二,水是顺流而下、居下不争的(甲处、己处、辛处、壬处);第三,水柔弱且能攻坚强者(庚处、癸处);第四,水能在静中澄明,又能在动荡后回环沉静(乙处、丙处、丁处)。

三、如何以“水”喻“道”

由于“道”是一种不可被言说的虚无,所以,必须借助可被言说的自然物将“道”显现出来。在众多的自然物中,老子选择了“水”,其原因有三:第一,老子认为“道”是天下万物之母,而水正是天下生灵的生命之源,这一点上两者相契合;第二,老子认为万物的生成过程都是“负阴而抱阳,沖气以为和” (第四十二章),而根据许慎对“水”的解释,水是外阴内阳、二气相冲的,这一点上两者也契合;第三,从上文关于“道”和“水”的分析可得,“道”的四个特质与“水”的四个特点相契合。因此,老子认为,水“几于道”(第八章)。

(一)以利润万物之“水”喻生养万物之“道”

“水”者,利润万物。水是生命之源,古人类往往要傍水而居,以获得生存的保障。除了人类之外,动物、大地、树木、花草等自然生物都需要水的滋养,水对万物之利润也如母一般。《道德经》第八章言:“水善利万物”,第三十二章言:“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老子是在表明,水滋润万物,如雨露者,依其自然时令,降于人间,万物自然而然地得到其润泽。

“道”者,生养万物。“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知子,象帝之先。”(第四章)道自身是虚无的,但“无”之中却能生出无限的“有”,由“无”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万物之后,又蓄养万物,使其呈现出自己的本性,自我化育,自我完成。此处刚好与“水”利润万物的特点契合,故老子巧妙地借用了甘露之恩将“道”生养万物的特质给显现了出来。

(二)以居下不争之“水”喻自然无为之“道”

“水”者,居下不争。流动的水,都会因地心引力而顺势下流,老子便是抓住了水顺流而下、汇聚于江海这一特点。“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第八章)水最大的优点就是“居善地”(第八章),它不停留在高处,也不争向高处,而是将自身处于低处,处于众人所不喜欢停留的地方。“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第六十六章)江海之所以能汇聚众流,正是因为它居善地。

“道”者,自然无为。“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蓄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老子指出,“道”的伟大之處就在于,它生养了万物,并使其保持本性,保持安宁,自育自化,顺任自然。这种不居功、不占有、不主宰的自然无为之“道”是谓“玄德”。 老子还指出“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第七十三章)即是说,不争而取得胜利,不言而答案自现,不唤而对方自来,泰然而筹策于心,这便是自然无为的大智慧。

老子认为,圣人治国也应自然无为。“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八十一章)圣人治国最巧妙之处在于顺应自然与人类自身发展的规律,所谓“不争”并不是自我放弃或消沉颓唐,而是不居功、不施以外力。因此“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

具体可分为四个层面:第一,圣人修身应无为而不争。“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曲”、“枉”、“洼”、“敝”、“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都是不争的表现。万事万物都有相依相存的正负两面,若急功近利地追求“正”、彰扬显溢,则必引起纷争且成为众矢之的。若能藏慧而显拙,把握好“曲”、“枉”、“洼”、“敝”的一面,那么,“全”、“直”、“盈”、“新”的一面会自然显现出来。守谦藏慧,则不争;不争,则能求全。故“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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