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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诗“诗史”说检讨

时间:2024-05-08

罗晨

摘要:杜诗“诗史”说被广泛接受。杜诗“诗史”说最初特指杜诗中记载“安史之乱”中社会动荡以及杜甫个人流离经历的诗歌。孟棨认为,所有的杜诗都具有史的特质,其中所记载的事全部都是真实的。“诗史”说的接受分为肯定与否定两条脉络,肯定者从各个角度对杜诗“诗史”说进行阐释,丰富着“诗史”理论,但依然无法解决命题自身的理论缺陷。虽然杨慎、王夫之等否定者从各方面提出了有力的质疑,但对杜诗“诗史”说的肯定依然是接受史的主流,这一现象所反映出的思维和文化局限值得反思。

关键词:杜诗;“诗史”;接受史;阐释;检讨

中图分类号:I206.09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7.04.0031

“诗史”作为对杜诗的论断性评价,已经被学术界广泛接受。总体而言,杜诗“诗史”说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一些理论问题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本文拟对古今关于杜诗“诗史”说诸多论述进行检讨,并对由此发现的理论问题提出进一步的思考。

“诗史”是中国古典诗学的重要概念,历代关于“诗史”的论述十分丰富。从现存材料看,《宋书》最早提出了“诗史”这一概念。

至于先士茂制,讽高历赏,子建《函京》之作,仲宣《霸岸》之篇,子荆零雨之章,正长朔风之句,并直举胸情,非傍诗史,正以音律调韵,取高前式[1]。

《宋书·谢灵运传论》中最早将“诗”与“史”合称并提为“诗史”。可见“诗史”最早并非用来评价杜诗。学界公认的第一个用“诗史”评价杜诗的是孟棨。

杜所赠二十韵,备叙其事。读其文,尽得其故迹。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2]15。

对于孟棨此段文字,几乎所有讨论“诗史”说的文章都会提及,但论者往往只停留在引述以说明杜诗“诗史”说之来源,一带而过。对于这条杜甫“诗史”说的“元批评”在理论上的重要性认识和发掘并不充分。

孟棨于《本事诗·高逸第三》中的这段话提供了三条信息:首先,在孟棨之前,事实上已经有人开始用“诗史”来评价杜诗了。孟棨并非杜诗“诗史”说的首创者,而是现存文献中最早以“诗史”评价杜诗者。其次,孟棨认可以“诗史”评价杜诗,进而认为杜诗《寄李十二白二十韵》真实地记录了李白的事迹。再次,孟棨认为“诗史”是对全体杜诗之称。关于孟棨所理解的“诗史”的具体内涵,唯一对此问题进行系统论述的张晖先生在清理了大量相关文献后认为:

孟棨通过精心撰著,将“诗史”说通过杜诗对李白事迹的记载展现出来,是文学批评史上第一次对“诗史”概念作具体的阐释。而杜甫的《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也成为文学史上第一首被称为“诗史”的诗歌。……然后孟棨就给“诗史”概念下了一个定义。所谓“诗史”,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杜甫在安史之乱中流离陇蜀时所写的诗歌;其次,杜甫在写作这些诗歌时,记录了他流离陇蜀时的全部事情,连十分隐密的事也不例外,甚至没有任何遗漏。两者缺一不可,构成“诗史”的内涵。[3]

张晖先生对孟棨“诗史”论的概括并不妥当。张文误认为杜甫于“安史之乱”流离陇蜀时期所作的所有诗歌,其全部内容都是记录杜甫在动乱流离中所见所闻、亲身经历之事。孟棨在此所评论的《寄李十二白二十韵》正是一首作于安史之乱时期却记录李白昔年之事的诗。张晖先生认为此诗为“文学史上第一首被称为‘诗史的诗歌”,而这首诗又明显不符合张文归纳出的缺一不可的“记录了他流离陇蜀时的全部事情”之“诗史”内涵。

那么,是否可以根据“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的论述论定孟棨所理解的“诗史”其内涵在于特指杜诗中关于安史之乱时社会动荡以及杜甫个人流离经历的诗歌呢?笔者认为:若只从这一句判断孟棨对“诗史”理解是断章取义。要明确孟棨所说之“诗史”为何,必须将“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一句放到《本事诗·高逸第三》中,在具体语境中理解孟棨的“诗史”观。

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师,舍于逆旅。贺监知章闻其名,首访之。既奇其姿,复请所为文。出《蜀道难》以示之。读未竟,称叹者数四,号为“谪仙”,解金龟换酒,与倾尽醉。期不间日。由是称誉光赫。贺又见其《乌栖曲》,叹赏苦吟曰:“此诗可以泣鬼神矣。”故杜子美赠诗及焉。……白才逸氣高,与陈拾遗齐名,先后合德。其论诗云:“梁陈以来,艳薄斯极,沈休文又尚以声律,将复古道,非我而谁与?”故陈李二集律诗殊少。尝言“兴寄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况使束于声调俳优哉。”故戏杜曰:“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借问何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盖讥其拘束也。玄宗闻之,召入翰林。……后以不羁流落江外,又以永王招礼,累谪于夜郎。及放还,卒于宣城。杜所赠二十韵,备叙其事。读其文,尽得其故迹。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2]1415

着眼于文章结构,《本事诗·高逸第三》在记载了许多李白的生平故迹之后,孟棨以三句作结。“杜所赠二十韵,备叙其事。读其文,尽得其故迹。”此二句与前文为一组因果关系,即因为杜诗《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中记载了与前文相同的李白故迹,所以前文所记载的李白故迹是真实的。孟棨此二句意在强调和证明前文记载之真实性。而杜诗记载的李白故迹何以一定是真实的呢?于是孟棨又用第三句(“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去论证前二句之真实性。问题出现了:第三句表达的是杜甫一部分“特定内容”(记载安史之乱、社会动荡以及杜甫个人流离经历)的诗歌所记载的事是真实的,而非杜诗所记载的所有事都是真实的。因此在逻辑上,第三句并不能直接论证前二句的真实性。

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和定位孟棨这三句话的文献价值。孟棨三句话有着完全不同的文献价值。第三句的文献价值在于其为现存传世文献中关于杜诗“诗史”说最早的论述,是杜诗“诗史”说之“元批评”,并且这句话表达的是“当时”人之观点,而非孟棨本人对于杜诗“诗史”说之理解(张文认为此句乃孟棨对“诗史”下的定义,此论不妥)。正因如此,杜诗“诗史”说最初乃特指杜诗中那些记载“安史之乱”中社会动荡以及杜甫个人流离经历的诗歌。孟棨并非杜诗“诗史”说的首创者,但他是现存传世文献中第一位杜诗“诗史”说的接受者,是杜诗“诗史”说接受史第一人,因此,他对于杜诗“诗史”说的理解和阐释有着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而孟棨以第三句去论证前二句这个于逻辑有违的行为本身,体现的正是杜诗“诗史”说接受史第一人孟棨个人对于杜诗“诗史”说的理解和阐释。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孟棨在接受“当时”人杜诗“诗史”说的“元批评”时,对杜诗“诗史”说有了自己的理解。孟棨不再认为杜诗“诗史”说是特指杜甫记载安史之乱中国家社会动乱和个人流离经历等“特定内容”的杜诗,而是指所有的杜诗,即杜甫所有的诗歌都具有史的特质,杜诗中所记载的事全部都是真实的。孟棨第三句引用杜诗“诗史”说的“元批评”,其目的并不在于表达对“当时”人的杜诗“诗史”说的认同,而在于引出“诗史”这一概念,并通过他所理解的杜诗“诗史”说去论证前二句的真实性,即在孟棨《本事诗·高逸第三》的语境下,第三句与前二句存在着因果关系:因为杜甫的诗歌是“诗史”,杜诗中所记载的事都是真实的,所以杜诗《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中关于李白故迹的记载也是真实的。因此孟棨才会在事实上将《寄李十二白二十韵》这首在内容上与安史之乱毫不相干的杜诗当作史料用以证明前文所载李白故迹之真实性。

综上所述,孟棨《本事诗·高逸第三》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献价值,其不但是保存着杜诗“诗史”说的“元批评”,还保存着杜诗“诗史”说接受史第一人孟棨对于杜诗“诗史”说的理解和阐释,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在孟棨之后,由于杜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崇高地位,杜诗“诗史”说被历代诗评家不断提及,为研究杜诗“诗史”说留下了丰富的文献资料。

自孟棨始直至明清,历代对于杜诗“诗史”说有肯定和否定两条脉络。毫无疑问,肯定杜诗“诗史”说是主流,但在历代肯定杜诗“诗史”说的诗评家中,对杜诗“诗史”的理解却不尽相同。从总体上说,肯定杜诗“诗史”说者又有两种。

第一种乃继承《本事诗·高逸第三》载杜诗“诗史”说“元批评”的原始意涵或孟棨对杜诗“诗史”说的理解,认为杜诗中关于”安史之乱”、社会动荡以及杜甫个人流离经历的记载为真实之事或杜诗中所载之事全为事实,因此杜诗有“史”的特质,足称“诗史”。宋王得臣《麈史》云:“予以谓世称子美为诗史,盖实录也。”[4]宋陈岩肖《庚溪诗话》云:“杜少陵子美诗,多纪当时事,皆有据依,古号‘诗史。”[5]宋史绳祖《学斋占毕》云:“先儒谓韩昌黎文无一字无来处,柳子厚文无两字来处。余谓杜子美诗史亦然。惟其字字有证据,故以史名。”[6]宋胡宗愈《成都草堂诗碑序》云:“先生以诗鸣于唐,凡出处,动息劳佚、悲欢尤乐、忠愤感激、好贤恶恶,一见于诗,读之可以知其世。学士大夫,谓之诗史。”[7]

更有诗论家具体举出与事实或史实完全相符的杜诗以论证杜诗“诗史”说的核心正在于杜诗所载之事全为事实,与史无异。宋王得臣《增注杜工部诗集序》云:“予每读其文,窃苦其难晓。如《义鹘行》‘巨颡折老拳之句,刘梦得初亦疑之。后览《石勒传》,方知其所自出。盖其引物连类,掎摭前事,往往而是。韩退之谓‘光焰万丈长,而世号‘诗史,信哉!”[8]宋黄彻《?溪诗话》云:“子美世号‘诗史。观《北征》诗云:‘皇帝二载秋,闰八月初吉。《送李校书》云:‘乾元元年春,万姓始安宅。又《戏友》二诗:‘元年建巳月,郎有焦校书。‘元年建巳月,官有王司直。史笔森严,未易及也”。[9]宋姚宽《西溪丛语》云:“《刘贡父诗话》云:文人用事误错,虽有缺失,然不害其美。杜甫云:‘功曹非复汉萧何。据光武谓邓禹,‘何以不掾功曹。又曹参尝为功曹,云酂侯,非也。按:萧何为主吏掾,即功曹也,注在《史记·高祖纪》。贡父博洽,何为不知?杜谓之诗史,未尝误用事。”[10]三人都从具体杜诗的分析中得出,所谓“诗史”即为杜诗中所载之事,全都是真实的,与史实相符合的,甚至直接称杜甫之诗笔为“史笔”。

除了事实层面外,亦有论者认为杜诗具有与历史相同的品格。宋刘克庄《后村诗话》云:“子美与房管善,其去谏省也,坐救管。后为哀挽,方之谢安。投赠哥舒翰诗,盛有称许。然《陈涛斜》、《潼关》二诗,直笔不少恕,或疑与素论相反。余谓翰未败,非子美所能逆知,管虽败,犹为名相。至叙陈涛、潼关之败,直笔不恕,所以为诗史也。何相反之有!”[11]刘克庄反复提及杜诗“直笔不恕”,强调的正是杜诗的历史品格。

又有论者提出,杜诗所载史书未见之事,补史之缺,实为史书。蔡絛《西清诗话》在比较《唐书·列女传》和杜诗《送重表侄王砯》后云:“史缺失而缪误,独少陵载之,号诗史,信矣夫!”[12]但这一观点又遭到陈岩肖的反驳:“杜少陵子美诗,多纪当时事,皆有依据,古号‘诗史。……尚书者,盖指珪也,为尚书妇者,乃为珪妻也。然则少陵所称杜氏,实珪之妻,而史所称乃珪之母也。两事自不同。想以其诗中有翦髻鬟充杯酒事,与陶侃母同,故亦以为珪母也。余又以《唐史·珪传》考之,珪母乃李氏,亦非卢氏也。然则《西清诗话》非独不详考事实,又并姓氏亦误也。呜呼,以珪之贤,上禀训于贤母,下得助于贤妻,宜其为一代宗臣也。”[13]虽然两人在具体史实的认定上意见相左,但二者立论的前提均为杜诗所载,皆有所本,必为事实。蔡絛更是在杜诗与史书所载相冲突时,宁愿相信正史所载有所缺失,甚至谬误,也不愿质疑杜诗所载是否失实。

这种观念一直影响到明清时期杜诗的评注家。明王嗣奭《杜臆》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云:“天宝八年,帝引百官观左藏,帝以国用丰衍,赏赐贵宠之家无有限极。十载,帝为安禄山起第,但令穷极壮丽,不限财力。既成,具幄帟器皿充牣其中,虽禁中不及。禄山生日,帝及贵妃赐衣服宝器酒馔甚厚。故‘彤庭分帛,‘卫霍金盘,‘朱门酒肉等语,皆道其实,故称诗史。”[14]清仇兆鳌《杜诗详注》评《洛阳》云:“此叙出狩还宫之事,首尾详明,真可谓诗史矣。”[15]清杨伦《杜诗镜铨》评《草堂》云:“以草堂去来为主,而叙西川一时寇乱情形,并带入天下,铺陈终始,畅极淋漓,岂非诗史。”[16]评注者皆以注出杜诗本事为能事,搜寻考证,尽心焉耳。

这种将诗歌与历史、文学创作与历史记载之间的差异性完全抹杀的杜诗“诗史”说,不论在诗学理论上还是注杜和解杜实践上都存在问题。

所谓“诗无达诂”,中国古典诗歌的优长从来就不在于记事之真实,更何况代表中国古典诗歌最高成就的杜诗。上述对于杜诗“诗史”说之理解在根本上混淆了“真”与“美”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好的诗歌并非一定要真实记录史实,且如史官般直陈史实的诗歌多半流于平庸。换言之,评判一首诗歌好与坏,与其是否记录历史事实并无必然联系。杜甫之所以伟大,并不在于其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历史,而在于他笔下的诗歌在艺术上取得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成就,创造了诗歌艺术美的典范。

将杜诗简单等同于历史的“诗史”论对于注杜的负面影响于宋代已经显现。宋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序》云:“杜少陵诗世号诗史,自笺注杂出,是非异同,多所抵牾。至有好事者掇其章句,穿凿附会,设为事实,托名东坡,刊镂以行,欺世售伪,有识之士所为深叹。”[17]这种情形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杜诗“诗史”说在宋代的流行。部分杜诗确有“本事”,但认为杜詩如史,言必为实的杜诗“诗史”观的广泛接受,让注家面对并无“本事”,或“本事”已被艺术化处理的杜诗束手无策,因而难免穿凿附会,强作解人,出现“笺注杂出,是非异同,多所抵牾”的局面。这种情形的极端表现便是所谓杜诗“伪苏注”的出现。“伪苏注”作者欺世盗名所依靠的正是认为杜诗即历史为核心的杜诗“诗史”说的流行。

在解诗实践上,接受此种杜诗“诗史”说的诗评家在评论杜诗时显然陷入了困境。

其一,关于对杜诗《古柏行》的解读。

宋范镇《东斋记事》评云:“武侯庙柏,其色若牙然,白而光泽,不复生枝叶矣。杜工部甫云:‘黛色参天二千尺,其言盖过,今才十丈。古之诗人好大其事,率如此也。”[18]宋沈括《梦溪笔谈》云:“杜甫《武侯庙柏》诗云:‘ 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四十围乃是径七尺,无乃太细长乎?……此亦文章之病也。”[19]毫无疑问,若继续坚持杜诗是“诗史”,必须真实记录实际情况的话,情况只有两种:第一,这首诗是伪作,并非出自杜甫手笔;第二,如范镇和沈括一般,认为杜甫《古柏行》“好大其事”,是“文章之病”,绝非好诗。第一种情况,没有文献支持,不能成立。第二种情形实乃用历史之真去要求诗歌,将美与真、诗与史的差异完全抹杀,这样的批评则近乎迂腐可笑了。宋王观国《学林》云:“杜子美《古柏行》曰:‘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存中《笔谈》曰:‘无乃太细长乎?观国按:子美《潼关吏》诗曰:‘大城铁不如,小城万丈余。世岂有万丈余城耶?姑言其髙耳。四十围二千尺者,姑言其高且大也,诗人之言当如此,而存中乃拘拘然以尺寸校之,则过矣。”[20]王观国不但从诗歌艺术创作的角度驳斥了范镇和沈括的评论,还举出公认为“诗史”代表作“三吏三别”中的《潼关吏》以证明杜诗并非为处处合乎史实的“诗史”。

其二,关于杜诗中酒价是否真实问题。

释文莹《玉壶清话》载:“真宗尝曲宴群臣于太清楼……上遽问近臣曰:‘唐酒价几何?无能对者,唯丁晋公奏曰:‘唐酒每升三十。上曰:‘安知?丁曰:‘臣尝读杜甫诗曰:“蚤来就饮一斗酒,恰有三百青铜钱。”是知一升三十钱。上大喜曰:‘甫之诗自可为一时之史。”[21]但赵与时对此提出了质疑,其《宾退录》云:“《典论》谓孝灵末百司湎酒,酒千文一斗。曹子建《乐府》:‘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此三国之时也。然唐诗人率用此语,如李白‘金尊清酒斗十千,王维‘新丰美酒斗十千,白乐天‘共把十千酤一斗,又‘软美仇家酒,十千方得斗,又‘十千一斗犹赊饮,何况官供不着钱,崔辅国‘与酤一斗酒,恰用十千钱,郎士元六言绝句:‘十千提携一斗,远送潇湘故人,皆不与杜诗合。或谓诗人之言,不皆如诗史之可信。然乐天诗最号纪实者,岂酒有美恶,价不同欤?抑何其辽绝耶!”[22]赵与时显然陷入了困境:一方面,同为诗人,李白、王维、白居易、崔颢、郎士元皆言酒价一斗十千,杜诗所载酒价既无史料支撑,又与同时代其他诗人不同,因此其诗所载便成了孤证,十分可疑。另一方面,赵与时亦指出,李白等人谓一斗十千显然是“成语”,是一种文学的习惯性表达,近乎于用典,亦不可视为史料证据。其实,赵与时已经触及问题的关键:“或谓诗人之言,不皆如诗史之可信。”诗人之言,固不可作史料信,但杜甫同样是诗人而非史家,将杜诗认定为句句合乎史实的“诗史”观实际上抹灭了杜甫是诗人、杜诗是文学作品这两个基本事实。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杜甫与李白、王维等人一样,诗中之酒价皆是文学表达的需要,而非历史真实的呈现。因此,刘攽《中山诗话》认为丁晋公之语只是急中生智的“一时之善对”[23],而周必大《二老堂诗话》更直接指出:“大抵诗人一时用事,未必实价也。”[24]

在这种杜诗“诗史”说影响下,不辨“诗”“史”而近乎迂腐的杜诗评注还有许多。此种杜诗“诗史”说在理论和批评实践中的局限与漏洞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一部分诗评家开始对杜诗“诗史”说尝试进行不同的阐释,试图实现理论和实践上“突围”。

其一,“诗史”与叙事。

宋宋祁《新唐书·杜甫传赞》云:“甫又善陈时事,律切精深,至千言不少衰,世号诗史”。[25]《苕溪渔隐丛话》载宋蔡居厚《蔡宽夫诗话》云:“子美诗善叙事,故号诗史。其律诗多至百韵,本末贯穿如一辞,前此盖未有。”[26]宋李复《李复诗话》云:“杜诗谓之‘诗史,以般般可见当时事,至于诗之叙事,亦若史传矣。”[27]宋祁、李复和蔡居厚将杜诗“诗史”说理解成杜诗善于叙事,但亦有不同:宋祁与蔡居厚认为,“诗史”特指杜诗中篇幅较大的排律;李复则认为“诗史”揭示杜诗在叙事上对史传的借鉴。此说从体裁上将杜诗“诗史”说限定为杜诗叙事诗,而非杜诗全体。但诗歌史上善于叙事者如白居易,其叙事诗不但在品质上并不次于杜甫,而且在叙事诗的创作量上更胜于杜甫,为何白居易不能成为“诗史”?更为重要的是:杜诗善叙事与“诗史”二字关系何在?因此,此说流于穿凿,难以自圆。

其二,“诗史”与诗格。

宋释惠洪《冷斋夜话》云:“李格非善论文章,尝曰:‘诸葛孔明《出师表》,刘伶《酒德颂》,陶渊明《归去来辞》,李令伯《陈情表》,皆沛然从肺腑中流出,殊不见斧凿痕。是数君子在后汉之末,两晋之间,初未尝以文章名世,而其意超迈如此。吾是知文章以气为主,气以诚为主。故老杜谓之诗史者,其大过人在诚实耳。”[28]宋魏泰《临汉隐居诗话》云:“李光弼代郭子仪,入其军,号令不更而旌旗改色。及其亡也,杜甫哀之曰:“三军晦光彩,烈士痛稠迭。”前人謂杜甫句为诗史,盖谓是也。非叙尘迹摭故实而已。”[29]宋于栗《东屯少陵故居记》云:“少陵之诗号为诗史,岂独取其格律之高、句法之严?盖其忠义根于中而形于吟咏,所谓一饭未尝忘君者,是以其铿金振玉之声与《骚》《雅》并传于无穷也。”[30]释惠洪、魏泰和于栗又将“诗史”与杜诗的内在品格联系起来。他们清醒地意识到,从“叙尘迹摭故实”和“格律之高、句法之严”的角度阐释杜诗“诗史”,在理论存在明显的缺陷。但无论是将“诗史”理解为杜诗情感表达的自然真诚,还是杜诗中表现出的高尚情感,都不足以论证“诗史”之命名与此有何必然关系,以及为何自古以来诗歌创作不乏真诚高尚者(正如李格非所列举如诸葛亮、陶渊明等人),但“诗史”之名却唯独归于杜诗。

其三,“诗史”与集大成。

《说郛》本宋释普闻《诗论》云:“老杜之诗,备于众体,是为‘诗史。”[31]清王寿昌《小清华园诗谈》云:“何谓真?曰:自来言情之真者,无如靖节;写景之真者,无如康乐、玄晖;纪事之真者,无如潘安仁、左太冲、颜延年。少陵皆兼而有之……独其《彭衙》、《北征》诸作,叙事抒情,曲折如绘,诚有非潘、颜诸子所能者,谓之‘诗史,岂不信然。”[32]释普闻和王寿昌认为杜甫诗艺高超,能驾驭众多诗歌体裁、题材,杜诗集古代诗歌创作之大成,故被称为“诗史”。此说明显是偷换概念、强作解人,事实上已脱离“诗史”二字,顾左右而言他矣。

其四,“诗史”与《春秋》。

南宋周辉《清波杂志》载李遐年语曰:“诗史犹国史也,春秋之法,褒贬于一字,则少陵一联一语及梅,正春《秋法》也。如‘巡檐索笑、‘满枝断肠、‘健步移远梅之句,至今宗之以为故事,其可遐遗?非少陵,则取专赋可也。”[33]元杨维桢《梧溪诗集序》云:“世称老杜为‘诗史,以其所著备见时事。予谓老杜非直纪事史也,有《春秋》之法也。”[34]清徐增《而庵说唐诗》评《饮中八仙歌》云:“夫《诗》亡,然后《春秋》作,作诗者,不可不知《春秋》。子美此歌,纯用春秋笔法,那得不称为诗史也。”[35]周辉、杨维桢和徐增则又将杜诗“诗史”说看成是对杜诗学习运用“春秋笔法”评价。此说问题有二:其一,未免有以偏概全,以《春秋》代“史”之嫌;其二,刘向《说苑·奉使》云:“傳曰:‘《诗》无通故,《易》无通吉,《春秋》无通义。”[36]董仲舒《春秋繁露》亦云:“所谓《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37]若从《春秋》继续上溯其源头,便至《诗经》(徐增显然也明白),如此不断追溯,最终只能论定杜诗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写作技巧、文学精神与文学品质。因此用这种“选择性溯源”的方法来论证杜诗“诗史”说是无效的。

虽然从积极的方面看,以上对杜诗“诗史”说不同角度的阐释似乎丰富了“诗史”说的内涵,但由于论者们意识到却又解决不了“诗”与“史”在本质上的矛盾,其讨论或偷换概念或顾左右而言他以强解杜诗“诗史”说,始终在“诗史”这一核心命题的外围,没有正面和深入地讨论问题并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这些诗论家颇有创造性的阐释并不能引起广泛认同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理论“突围”。

杜诗“诗史”说虽然备受争议,但依然被自孟棨以降历代诗论家所偏爱。从上文论述已经可以看出,虽然历代论者努力地论证杜诗就是“诗史”,但他们在理论上的困境和局限是十分明显的。

就杜诗“诗史”说而言,论者在接受以及阐释此一理论时,起码应该厘清三个问题:其一,杜诗“诗史”这一提法在理论上是否能够成立?其二,若能够成立,那么“诗史”之名是否合乎杜诗的创作实际?其三,若合乎杜诗的创作实际,那么以“诗史”评杜诗究竟是褒是贬?

前文所提及的论者似乎从未思考过“诗史”之说究竟是否成立,且从一开始便将“诗史”认定为是对杜诗的肯定性评价来接受。因此他们认为只需论证杜甫之诗为“诗史”,即可论定“诗史”之称乃是合乎杜诗创作实际的赞誉。这也是这些论者难以走出理论困境的原因。

于是逐渐有论者开始质疑“诗史”这一概念的合法性,进而从以“诗史”评价杜诗并不恰当以及“诗史”乃对杜诗否定性的评价两个方面否定杜诗“诗史”说。伴随着与之相对的为杜诗“诗史”说的辩护,杜诗“诗史”说的讨论走向深入。

在否定杜诗“诗史”说的论述中,明杨慎于《升庵诗话》中的论述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宋人以杜子美能以韵语纪时事,谓之“诗史”。鄙哉,宋人之见,不足以论诗也。夫六经各有体,《易》以道阴阳,《书》以道政事,《诗》以道性情,《春秋》以道名分。后世之所谓史者,左记言,右记事,古之《尚书》、《春秋》也。若诗者,其体其旨,与《易》、《书》、《春》、《秋》判然矣。《三百篇》皆约情合性而归之道德也,然未尝有道德字也,未尝有道德性情句也。二南者,修身齐家其旨也,然其言琴瑟钟鼓,荇菜芣苢,夭桃秾李,雀角鼠牙,何尝有修身齐家字耶?皆意在言外,使人自悟。至于变风变雅,尤其含蓄,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如刺淫乱,则曰“雝雝鸣雁,旭日始旦”,不必曰“慎莫近前丞相嗔”也;悯流民,则曰“鸿雁于飞,哀鸣嗷嗷”,不必曰“千家今有百家存”也;伤暴敛,则曰“维南有箕,载翕其舌”,不必曰“哀哀寡妇诛求尽”也;叙饥荒,则曰“牂羊羵首,三星在罶”,不必曰“但有牙齿存,可堪皮骨干”也。杜诗之含蓄蕴藉者,盖亦多矣,宋人不能学之。至于直陈时事,类于讪讦,乃其下乘末脚,而宋人拾以为己宝,又撰出“诗史”二字以误后人。如诗可兼史,则《尚书》、《春秋》可以并省。[38]

杨慎是杜诗“诗史”说自产生以来第一位从“诗史”说的合法性、“诗史”之评价是否符合杜诗创作实际以及称杜诗谓“诗史”是否为肯定性评价等方面全面检讨杜诗“诗史”说的诗论家。这段对杜诗“诗史”说的论述开启了对杜诗“诗史”说更深层次的讨论。

首先,杨慎对杜诗“诗史”这一概念本身提出质疑。其立论主要有两点:其一,杨慎认为“诗”与“史”本质不同。杨慎是杜诗“诗史”说产生以来,第一位从文体出发,揭示“诗”与“史”在本质上的不同,进而否定“诗史”这一概念理论合法性的批评家,他的这一观点,可谓的论。其二,杨慎认为杜诗“诗史”说乃宋人杜撰。杨慎之所以这么认为,其最大的原因在于:自杜诗“诗史”说产生以来,尤其是杜诗及杜诗“诗史”说备受尊崇的宋代,从未有论者对杜诗“诗史”这一概念的合法性作必要的论证。因此,杨慎提出质疑,认为此说的提出并不审慎。由于这两点,杜诗“诗史”说并不具备理论合法性,此说只能贻误后世。这一质疑直到清代才由吴乔提出反驳,其《围炉诗话》云:“杜诗是非不谬于圣人,故曰‘诗史,非直指纪事之谓也。纪事如‘清渭东流剑阁深,与不纪事之‘花娇迎杂佩,皆诗史也。诗可以经,何不可史,同其‘无邪而已。用修不喜宋人之说,并‘诗史非之,误也。”[39]吴乔认为杜诗“诗史”说乃指杜诗不违背圣人之意,此说牵强附会,无甚高明。但吴乔却是古代杜诗“诗史”说批评史上唯一一位对杜诗“诗史”这一概念进行论证的论者。吴乔认为,既然有“诗经”,为何不能有“诗史”,“诗”、“经”、“史”有着相同的品质:“无邪”。吴乔借由“经”这一中介,将“诗”与“史”联系起来,不可谓不巧妙。但提出一个理论,不能只凭借一个文字游戏,更需要具体地论证。虽然吴乔的论证还很不充分,但他却开启了一个对于杜诗“诗史”说理论合法性的讨论。但十分可惜的是,吴乔这一重要的论述并没有引起后世的足够重视,此说之后,再无反响。

其次,杨慎总体上是认可杜诗的艺术成就的,但他并不认可用“诗史”作为杜诗的整体性评价或是对杜诗中值得效法的优秀品质的评价。杨慎认为“诗史”只适用于杜诗中“直陈时事”的那一部分诗歌,并且这些诗歌的艺术水准并不高,是杜诗中的“下乘末脚”。杨慎在此段论述中,用对举的方式将杜诗与诗经相比较,其中列举了大量历来被誉为“诗史”的著名诗篇(《丽人行》、《白帝》、《垂老别》)中的诗句,批评杜诗中“直陈时事”之诗。

后来的黄生和严廷中也认同杜诗之优并不在“诗史”,“诗史”不应成为杜诗艺术成就的代名词。清黄生《杜诗说》评杜甫《江月》诗云:“盖即男女之情,喻君臣之义,并前半所谓‘思杀人、‘一沾巾者,皆有着落矣。公之攀屈、宋而亲风雅者,实在于此,岂玉台、香奁辈所能颦效而膏溉者!若宋头巾不知公为风骚继绪之大宗,而徒号曰‘诗史、‘诗史云尔,宜诗统至宋而绝也。”[40]清严廷中《药栏诗话》云:“窃有鄙见,以为工部之诗,坏于宋人之诗话,因之以误后人。盖宋人尊之过甚,往往附会穿凿。引某字曰:此渊源于某书也,引某句曰:此一代之史笔。工部诗诚高矣,而何必字字皆书,句句皆史。且工部当日下笔时,又何必字字皆书,句句皆史,如此其不惮烦?遂至后人,不体此意,不学其沉雄阔大,而学其字字皆书;不学其忠厚缠绵,而学其句句皆史。几至堆砌,直率而不自知。”[41]

而杨慎认为“直陈时事”的诗歌乃杜诗中的“下乘末脚”则引起的较大争议。杨慎对于以叙事为主的杜诗过分的贬低引起王世贞等人的批评辩驳。明王世贞《艺苑卮言》云:“杨用修……其言甚辩而核,然不知向所称皆兴比耳。《诗》固有赋,以述情切事为快,不尽含蓄也。语荒而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劝乐而曰‘宛其死矣,他人入室,讥失仪而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怨谗而曰‘豺虎不受,投畀有昊,若使出少陵口,不知用修何如贬剥也。且‘慎莫近前承相嗔,乐府雅语,用修乌足知之。”[42]清阮葵生《茶馀客话》云:“此段议论,最破俗儒之见,可为近代诗人痛下针砭。然诗固贵含蓄,而亦有宜于敷陈切言者,《三百篇》中,如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宛其死矣,他人入室,‘人而无礼,胡不遄死,‘豺虎不受,投畀有昊,‘赫赫师尹,不平谓何,‘赭赫宗周,褒氏灭之,‘伊谁云从,惟暴之云,皆以痛绝为快,古人不病其尽。”[43]王世贞和阮葵生二人观点基本一致,认为杜诗“直陈时事”继承的乃是中国传统诗歌敷陈其事的“赋”法,杨慎以作诗之手法定杜诗之优劣未免过于武断。其实,作诗之人本有权选择用或不用、用哪些、以及具体如何运用诗歌创作手法,并可以根据创作主体的审美趣味创作具有个人风格的诗歌。创作手法与作品风格本身并无高低之分,只有具体的艺术作品才有高下之别。因此,杨慎以创作手法和艺术风格作为判断杜诗优劣之标准暴露了其对艺术创作规律认识的局限。

由于杨慎全面否定了杜甫的叙事诗,且其论证“直陈时事”的杜诗所用评价标准和论证方法(选择性例证)的偏颇,致使后世崇杜论者不论在情感上还是理性上都無法接受杨慎的观点,将其完全否定,而未对杨慎观点中可取之处予以反思和吸收。直至当代,对杜诗“诗史”说的主流看法依然是:“诗史”乃对杜诗(或记载“安史之乱”之杜诗)的赞誉。杨慎所提出的杜诗(尤其是杜诗中的叙事诗)的不足之处,却几乎被完全埋没。在杜诗“诗史”说批评史上,接续杨慎,敢于对杜诗提出挑剔的是明末清初的王夫之。

同样认为部分以叙事为主的杜诗存在问题,相较于杨慎偏颇的评价标准和论证方式,王夫之对于杜诗的分析及对于“诗史”之认识都更加中肯和深刻。

王夫之《古诗评选》评《上山采蘼芜》云:

诗有叙事叙语者,较史犹不易。史才故以集括生色,而从实著笔自易。诗则即事生情,即语绘状,一用史法,则相感不在永言和声之中,诗道废矣。此所以“上山采蘼芜”一诗所以妙夺天工也。杜子美仿之,作《石壕吏》,亦将酷肖,而每于刻画处犹以逼写见真,终觉于史有余,于诗不足。论者乃以“诗史”誉杜。见驼则恨马背之不肿,是则名为可怜悯者。[44]

此论实在精彩!在杨慎正面揭示“诗史”这一概念中“诗”与“史”本质之别后,王夫之进一步对于许多论者认为的所谓“诗”与“史”的“联系”(即叙事叙语)加以论述。同样是对事件和语言的叙述,诗歌创作和历史记录对其处理的方法,追求的效果以及评价的标准都是截然不同的。诗歌叙事叙语不用诗法却用史法,结果只能适得其反。王夫之此论自杨慎发展而来又更进一步,对“诗史”概念的合法性质疑可谓透彻有力。并且,王夫之认为向来被誉为杜诗“诗史”代表作的《石壕吏》“于史有余,于诗不足”,这八字论断较杨慎所论,实高一筹。其一,杨慎将《诗经》与杜诗相较,其以对创作手法与作品风格的个人取向作为评价标准,失于偏颇;而王夫之则将“诗”与“史”相比较,以诗歌创作的艺术标准作为评价标准,不可谓不恰切。其二,杨慎率意有余,审慎不足,将杜诗所有叙事类作品全部否定,论定其为“下乘末脚”,失于武断;而王夫之则就诗论诗,指出《石壕吏》一诗在叙事叙语方面处理失度,影响了诗歌的效果和美感,不可谓不中肯。王夫之既对杜诗“诗史”说其中之理路有透彻之观察,又对杜诗具体作品有适度之批评,在古代杜诗“诗史”说批评史上确可称翘楚。

清理整个古代杜诗“诗史”说的批评史,杜诗“诗史”说的接受似乎陷入了一个困境:在数百年的争论中,人们越来越接近正确的认识,与此同时,又越来越远离正确的认识。

任何理论的提出都有其时代之局限。然而宋人以及宋代之后的批评家将杜诗奉为圭臬,在面对杜诗“诗史”说,一不检讨“诗史”之说是否成立,二不检讨“诗史”之评是否合乎杜诗实际,而直接将其作为对杜诗之赞誉接受下来,并不断从各种角度进行阐释并“丰富”杜诗“诗史”说。尽管这一先天存在着理论缺陷的概念在它出现近千年后,王夫之提出了最为透辟而中肯的评价,但这一批评在王夫之身后却鲜有反响。对杜甫和杜诗尊崇如此,使杜诗“诗史”说这一负有理论局限和时代局限双重“原罪”的概念横跨千年直至今日而被广泛接受,是值得检讨和反思的。

杜诗“诗史”说的批评史和接受史向我们展示的已不仅仅是时代的局限,也不是学识的局限,而是思维与文化的局限。杜诗“诗史”仅仅是一个事实判断,即杜诗的确有许多记载其个人活动和历史事件的内容,但从杜诗“诗史”说提出至今,绝大多数论者都将其作为一个肯定杜诗成就的价值判断接受下来。这一方面是由于自宋之后的崇杜之风所致,更重要的是,中国古典诗歌批评的确存在着多能取其一端,鲜有全面分析的特点。这一特点有其优势,亦有弊端,但无论优势还是弊端都要作具体分析,而不应笼统概括。就杜诗“诗史”说而言,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混淆实际上是对杜诗的一种“遮蔽”。杜甫既为“诗圣”,其必然于诗歌创作有极高成就。但“诗史”这一既不能反应杜诗主要特点,更不能反应杜诗成就,甚至还存在诸多局限的评价,几乎成为杜诗批评史上传播最广、影响最大的定评。其对于杜诗的艺术评赏、创作学习和学术研究的丰富、多元和深入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时至今日,许多学者的杜诗研究仍然囿于“诗史”视域,在面对老杜具体的诗作时,其解读分析几乎完全以真实反映杜甫个人真实经历和历史真实来笼统概括,这样不得要领、千篇一律的分析解读完全是无效的。倘若杜诗妙处仅在“诗史”,诗歌史上不知又有多少“诗圣”,老杜又何以能独标千古?因此,摆脱“诗史”视域“遮蔽”的杜诗研究实乃当前杜诗研究的重要方向。

从接受心理上看,权威和主流的观点往往更易被接受。当杜诗“诗史”说被宋人经数百年论定、坐实之后,后代诗评家只需要乘着这一“约定俗成”的思维惯性,将他人观点从自己口中道出,便完成了自己接受与阐释的历史使命。论者在完成这一“历史动作”的同时,也将那些对任何观点抱有怀疑和警惕的论者及其观点遮蔽。我们今人要做的正是摆脱这些“约定俗成”的束缚,推进学术不断向前。当然,假设不妨大胆,求证必须小心。杜诗“诗史”说还有许多可继续发掘的价值,对这一概念和命题的阐释可以无限丰富,但必须经得起理论和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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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王夫之.古诗评选[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145146.

(责任编辑文格)

Abstract:The Poetic History of Dus poetry has been widely accepted. It was originally referred to Du Fus poems recording the social unrest in Anshi Rebellion and Du Fus discrete life. Meng Qi believed that all of Du Fus poems had the character of reflecting history. And all of the recorded events in Du Fus poetry were real. However the attitudes towards the conclusion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kinds: Some people affirm it while some deny it. Supporters explain it from all angles, but they were unable to address its theoretical shortcomings. Although opponents put forward a strong challenge from all aspects, supporters still account for the majority. This phenomenon is worthy of reflection on the limitation of thought and cultural limitation.

Key words:Du Fus poetry; poetic history; history of reception; interpretation; po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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