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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经济学能力方法进展及对美好生活启示

时间:2024-05-08

汪毅霖 张宁

[摘要]美好生活是什么、如何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是新时代中国的公共政策研究必须回答的问题。由于兼顾了效率和正义的考量,福利经济学中的能力方法可以为理解美好生活提供更多的启示。近年来能力方法在理论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初步解决了人际异质性问题,但尚不能有效回应自由选择问题。能力方法对于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启示是:只有当经济发展遵循着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共同接受的“分配正义”原则时,一个社会才有可能跳出效率与平等二元对立的陷阱。

[關键词]福利经济学;能力方法;美好生活;异质性;选择

中图分类号:F0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 2019)05-0003-08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在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什么是美好生活,历史上的思想先哲们有过深刻的思考,柏拉图认为人应该在理想国中被哲学王统治,过一种有秩序的生活;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故人会追求过一种积极参与城邦治理的生活。中国的文化传统中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大量哲理思考。儒家认为符合礼制的生活才算是美好生活;道家则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小国寡民生活。

在经济学的诸多子学科中,福利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就是思考什么是美好生活,以及具体衡量美好生活的实现程度。“能力方法”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福利经济学的一个焦点研究领域,与其相关的研究内容近年来仍在不断深化发展。在努力实现美好生活的背景下,本文探讨能力方法的理论和实践含义,进而分析能力方法对于满足美好生活需要能够带来哪些启示。

一、能力方法的思想渊源、主要内容和新进展

1920年,庇古《福利经济学》的出版标志着福利经济学这门学科的诞生。在20世纪30年代,随着罗宾斯在《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中对庇古基数效用论的批评,以及基数效用论被希克斯(与阿罗同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所开创的基于序数效用论的无差异曲线分析方法所取代,福利经济学领域出现了以适用于序数效用论的帕累托最优原则为前提的柏格森一萨缪尔森社会福利函数,后者作为新福利经济学的代表取

收稿日期:2019-07-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西部)项目“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方案对西方经济学思路的超越研究”(19XJC7900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青年)项目“供给侧改革中‘补制度短板的历史经验、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研究”(17YJC790103);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不平等厌恶的测度、省际比较与改善路径研究”(2018XZXS-075)

作者简介:汪毅霖(1981-),男(满族),辽宁大连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福利经济学和经济思想史研究。E-mail:198lwyl@ sina. com

张宁(1994-),女,宁夏固原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福利经济学研究。代了庇古的旧福利经济学。然而,阿罗在20世纪50年代初证明了社会福利函数无法在满足必要的公理性假设、或者说,在满足直觉性伦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任何集体决策规则求得。在这一不可能定理产生之后,任何关于社会福利的讨论都变得无法再绕开社会选择问题[1]。

作为对阿罗不可能定理的一种正面回应.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Sen①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意识到“阿罗不可能定理”源于帕累托最优原则和序数效用论的信息有限性,进而构建了能力方法,以扩大福利经济学的信息基础[2]。能力方法成立的前提是对基于效用的福利经济学范式的批评,森在负面意义上称旧范式为“福利主义”——社会评价仅仅基于个人的但是人际间可比的主观福利[3]。

Sen[4]对于“福利主义”的批评主要包括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福利主义或功利主义传统“忽略了物质条件”。福利主义只考虑主观评价而忽略了真实的物质条件。于是,福利主义可能会引发两种荒谬的情况:一是所谓富人的困扰,富人因为其昂贵口味无法满足(如周幽王欲博褒姒一笑这种偏好)而感到不幸福;二是穷人的穷乐子,困境中的人们仍然会为满足了微不足道的欲望和生活中的小确幸而感到幸福。第二个层面是福利主义“忽略了价值评价”。评价什么是值得过的真正意义上的美好生活是一种需要反思的活动,其对于主观福利论者来说并不重要,但这种价值评价过程却可以让人们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美好。正是由于福利主义或传统的功利主义存在如此这般的理论困难,故森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信息基础更为丰厚的“能力方法”以替代前者。这一框架在福利评价上的目标是扩展人的“自由”,而自由需要通过四个递进的概念加以理解。

第一,功能( functioning)。单数的功能被用来表示个人可以达成的一种好的结果,即个人可以利用自己所能掌握的一切资源争取去实现什么目标或让自己成为什么,如饱餐一顿。

第二,能力(capability)。单数的能力是一种比单数的功能含义更为丰富的概念,其与功能概念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能力概念包含了个人作出选择的自由。比如说,当一个富人决定要通过节食来减肥时,他每天摄入的卡路里也许和一个靠低保生活的人差不多,二者通过食物所实现的功能是几乎相等的。但是,从能力的视角看,富人的能力显然比穷人高得多,前者可以自由选择摄人较多还是较少的卡路里,而后者则没有作出这种选择的机会,或者说,后者的备选方案集合里只有营养摄人不足这一个选项。

第三,功能的n元组合( functioning n -tuple)。功能的n元组合,或者说,复数功能( functionings)涵盖了一个人可能在生活中实现的各种各样的具体功能,如吃饭、娱乐、锻炼身体、谈恋爱、学习等。次因,人们可以视每个功能的n元组合为一种能够达到的生活状态。

第四,能力集(capability set)。能力集或复数能力(capabilities)由多个“功能的n元组合”所构成。能力集反映了个体“自由”的概念,即在各种可能的“功能的n元组合”(特定的生活状态)之间进行选择的“自由”。

实际上,除了森之外,很多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也都意识到了主流福利经济学的局限,并在各自的研究领域进一步发展了能力方法,从而构成了能力方法的新进展。目前,基于能力方法的福利经济学框架至少包含三个相互支撑的组成部分(如图1所示)。

第一,森从理论经济学出发,是能力方法理论框架的奠基者,著名政治哲学家纳斯鲍姆是此领域的另一名重要奠基者。纳斯鲍姆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应优先保证的基本能力的具体清单,且论证这一清单反映了人们在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背后可以达成的政治共识。

第二,赫克曼(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从应用经济学方向所作的实证研究,从经验上分析了在成长的哪个阶段通过何种干预可以最有效地促进人的内在能力的发展。以“自我生产”(某些能力的提高会带动其他能力的发展)和“动态互补”(同一能力在不同时点上的自我增殖)的标准来看,实证研究发现对儿童(尤其是0-3岁的幼儿)能力的早期投资回报率极高。森和纳斯鲍姆帮助Heckman丰富了其研究的理论含义,而Heckruan[5]的实证研究则为森和纳斯鲍姆的理论提供了经验支撑。

①即阿马蒂亚·森,下文根据文献出处称为森或Sen。

第三,Putnam在经济哲学层面对能力方法的根基形成了保护。Putnam的研究对于能力方法的意义在于夯实这一新的福利经济学框架的哲学基础。正如Putnam[6]所说,其工作是“为了提供一种不同于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语言,因为逻辑实证主义意味着(森的福利经济学)事业的不可能性”。在能力方法的框架中,“什么值得珍视”“何谓有尊严的生活”“选择权和能动性相对于物质资源来说为何重要”,这些问题都既有事实成分,更涉及价值维度,故逻辑实证主义的事实/价值二分与能力方法是相悖的。

篇幅所限,本文接下来只讨论能力方法在理论维度上两类内容:一是人际异质性的福利经济学含义,这代表了能力方法在理论上的新进展;二是能力视角下的自由选择问题,这代表了能力方法在理论上尚未解决的疑难。

二、能力方法视角下的两种人际异质性

主流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假设是人在本质上都是相同或接近的,从而塑造出所谓的代表性个体(最典型的是“经济人”)作为建构模型的逻辑前提。在理论维度上,能力方法最重要的新进展是超越了代表性个体背后的人际同质性假设,并深入挖掘了人际异质性的福利经济学含义。

(一)能力方法与人的价值观的异质性

新古典经济学假设所有人都是同质的,从而可以用代表性个体模型来描述人的选择。与之不同,能力方法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异质性,并对异质性的类型和影响进行了区分和研究。

能力方法所讨论的第一种异质性是价值观的多元化。导致阿罗不可能定理出现的一個原因就是模型中假设偏好的无限制定义域,这相当于允许所有逻辑上可能的价值观的共存——包括过于昂贵的偏好(如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对中国丝绸的喜爱)、不适于自己身份的偏好(如明熹宗朱由校对木匠事业的热爱),以及既害人又害己的偏好(如周幽王对幽默的理解)。无限制的偏好或过于多元的价值观是导致社会选择不可能性的原因之一,故走出困境的一个直觉想法就是在社会选择的备选方案中对某些明显不合理的偏好加以限制(等同于对备选方案的集合进行了预先筛选)。

那么,如何对价值取向进行预先的筛选和限制呢?受奈特和布坎南的影响,森认为可以通过对话协商来求得价值观上的共识,至少缓解因价值观差异所导致的冲突。但是,在现实的协商民主制度下,对话交流所能达到的收敛价值观差异的效果是有限的,因为总是存在两类严重的限制性因素,“一种限制可称作动机上的约束,即对话参与者必须付出的费用造成参与者意愿的限制。另外一种是认知的限制,即对话参与者是否有可靠的认知能力来分辨和预见备选方案的一般运作结果”[7]。为了能达成有益的对话交流的效果,就既需要对话参与者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超越私人利益的价值追求,也需要对话参与者有完美的理解和认知水平,甚至还要有接受自身观点被驳倒的宽广胸怀(否则将只有争吵而不存在说服)。这种全知全善全能的超人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且即使假设有这种超人存在,那么对于森来说也是一种方法论的失败,因为完美的代表性个体本就是森所反对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模型建构起点。事实上,Sen[8]也承认,激进的种族主义者和性别论者因为公共讨论而有所改变的希望是非常渺茫的。不过森似乎接受了这种议而不决的状态,并认为人们不至于对这种对话困境过于苦恼,因为始终无法化解冲突的议题可以通过社会选择来加以解析。Sen[9]指出,“公共选择理论关注讨论和谈判在达成共识过程中的角色,而社会选择理论的贡献是指出在仍旧无法达成一致性协议的领域,什么是可接受的妥协”。

总之,正如森的祖国印度当前的困境所显示的,协商民主客观来看只是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而森恰恰没有回答应该如何避免对话和交流的低水平陷阱,他只是对这一陷阱的后果表示了一种乐观态度。如果一个社会无法按照协商和交流的方式达成普遍的共识或各方都可以妥协的方案,这就意味着该社会现存的对话交流机制是失败的。那么,相应的交流协商制度的改革应该从何处着手呢?现有的实验经济学研究发现,对话交流在公共品自愿捐献时的有效性取决于两项制度安排:一是对话必须是开放性的,而非封闭性的[lO]。即对话交流必须在所有的社会团体和利益阶层之间保持开放性的互动,而不能只是限于各个团体内部的封闭性交流,此机制可以在促成森所赞同的开放的中立性的同时,避免封闭的中立性。二是交流必须是一种长效化机制,即必须形成稳定的多轮可重复的交流过程。唯如此,方能抑止作为一种政治协商机制的对话所达成的(显性或隐性的)共识的影响随着时间的延长而边际效果递减,从而保证交流效果的稳定性。以上两种制度安排也许是未来在理论和实证方面拓展森的研究的可考虑的起点。

(二)能力方法与人的转换机能的异质性

能力方法视野下的第二种个体异质性是个人将物质资源转化为自身享受的机能的异质性。这种异质性可以是源于个人的生理心理的,也可以是来自社会中的文化和宗教因素的,还可以是外在环境方面的。于是“在实践中,以实际收入作为人际间比较的基础的最大困难在于人的异质差异性,如年龄、性别、特殊天赋、残障程度、易患病程度,等等”[9]。

“转换机能”的异质性意味着在将商品转换为能满足自身需要的功能时,不同类别(可按照新陈代谢、生理状况、性别、阅读技巧、智力等标准分类)个体的表现会存在显著差异,如残疾人的转换机能显然弱于正常人,旧社会女性的转换机能显然弱于当代女性)。同时,同类个体在有差异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下会展现出全然不同的转换机能,如某些国家的女性因为宗教原因而被剥夺了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所以除非是孤岛中的鲁滨逊,每个人的自由不仅依赖其智力和体力,还取决于外在的社会性因素(如文化、宗教,某些宗教极端派别不允许女性参加社会活动)。另外,转换能力还受到环境因素(如气候、基础设施)的影响。举例来说,一个城市是否有足够多并得到有效维护的、且对残疾人友好的公共基础设施会极大地影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转换机能。所以,转换机能至少取决于个人特征、社会因素和環境因素三个方面。

在2009年出版的《正义的理念》中,森一方面肯定了罗尔斯重视人际间的价值观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则批评罗尔斯忽略了人际间在转换机能上的多元化。由于这种忽略,当一个人(如因衰老、残疾等原因)出现转换机能的降低从而导致其福利水平下降时,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无法为必要的辅助提供道德支持。森的这一批评从其在20世纪80年代建立能力方法的框架后就被反复强调,而森的学术影响力和二人的亲密私交意味着森的批评必然会被罗尔斯所知晓。于是,罗尔斯在其临终著作《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原著在2001年出版)中重点回复了森的上述批评。罗尔斯辩解道:转换机能是一个次级的问题(因为过于极端),其不属于应该在原初状态下被讨论的问题,对它的讨论应该被后置于“立法阶段”,即要先有正义原则再有对转换机能的关注。罗尔斯认为,两个正义原则在处理转换机能这类主题时“依赖于各种信息,如什么疾病在流行,以及它们的严重程度,事故的发生频率及其原因,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在“立法阶段”,这些信息是可以得到的,从而在这里能够着手处理保护公共健康和提供医疗照顾的政策问题”[11]。基于这种信息的可得性的理由,罗尔斯的模型在无知之幕背后“把具有这样严重社会缺陷的人作为极端情况加以抛开”[11].从而在原初状态下假设不存在“公民需要医疗照顾方面所存在的差别”[11]。

可实际上,罗尔斯认为转化机能差异是一种少见的极端情况的想法很不符合生活常识。由于人的个体间异质性,在将商品、资源甚或基本善转换为一定的生活质量时,人际间存在显著的差异实际上是一种常态。如果在讨论正义原则时不考虑这种差异,虽然在模型处理上变得更为简洁,但却可能会影响模型结果(两个正义原则)本身的说服力。即使退后一步说,假设暂时忽略转换机能差异不会影响正义原则的说服力,但这种差异也不见得会在“立法阶段”就得到有效纠正,因为人们此时必然会面临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等问题,而不是罗尔斯所假设的在“立法阶段”即可获得与新古典经济学环境完全一致的完备信息。如果非要遵循罗尔斯的将转换机能问题拖后解决的思路,则可能出现一种看似符合正义却实际上非正义的情况:与资源平等乃至基本善的平等(后者是罗尔斯认同的诉求)相伴出现的是实际生活质量的显著不平等,如残疾人拥有与普通人相等的资源却远远无法满足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能力方法的视角来看,这种状态就是典型的非正义。

忽略了转换机能还导致了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漏洞。罗尔斯认为,应该依据差别原则优先辅助的弱势群体——《正义论》中称之为最不利者或最不幸的人群——可按照两个标准来划分:一是遵循阶级标准或社会阶层的标准,可将非熟练工人或与之地位相当者视之为待辅助群体:二是遵循相对收入或相对财富的标准,如可将自身收入不到社会收入中位值一半的人都归于待辅助群体。但是,按照上述森对罗尔斯的批评及其提出的转换机能概念,弱势群体不能仅依据社会定位或绝对收入水平来定义,而是应该定义为那些绝对收入相对较低、转换机能又相对较弱的人群,即是说弱势群体应该按照纳入转换机能后的能力来定义。例如,中国目前有8 500万人以上的残疾人口,其中多数为绝对贫困或相对贫困人口,但由于日常很少接触到他们,恰恰是这群最需要帮助融人社会的人,由于各种个人的、社会的、环境的因素(如隐形的歧视或基础设施的不完善)而与健全人隔离了。类似地,慢性病患者、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群体,或收入水平较低,或转换机能较弱,甚至同时具备两种劣势特质,他们都是所谓的能力贫困者。

三、能力方法中的自由选择问题

虽然能力方法极大地推动了福利经济学的发展,但在理论上仍未至臻至善。能力方法建立在对于福利主义即功利原则的超越性批判之上,且考虑到了人际间的价值观异质性和转换能力异质性,故在信息基础和理论逻辑上是较为丰富和完善的。可实际上,一旦按照能力概念来定义社会福利时,就会发现仍有需要认真对待的理论困难。

能力方法把结果主义和过程关注融为一炉,故其将“自由”定义为个人可以在各种值得过的生活方式之间自主作出“选择”(所以自己作主的权利和“选择集”的大小都很重要)。但是,一个人可以开放地选择什么,严重依赖于其他人的选择。一般而言,一个社会中的人口数N愈大和权力占有愈不平等,则不同个体选择的相互依赖性(可视为路人甲的选择给其他人造成的外部性)就愈是明显。为了易于理解,这里考察一个人数N=2的最简单情景(当N>2时社会互动的影响一定更强),从而可以用经济学中常见的埃奇沃思方框图来说明社会互动对能力的影响(如图2所示)。

从图2可见,在一个最简单的只有两人(Y表示俞伯牙,Z表示钟子期)和两种商品的纯交换经济中,一般均衡点为E。商品的相对价格由直线AB的斜率给定,Y和Z的初始禀赋点为a。按照经济学基本原理,人们可以在各自的预算约束集合(在图2这样的二维空间中为约束线)中作出有利于自身福利最大化的选择。O。CAB是俞伯牙的可选择空间,OzDBA是钟子期的可选择空间。但是,这种名义上的可选择空间是虚幻的,因为每个人的实际可选择空间依都赖于他人的选择。如果钟子期坚持要选择E点所代表的商品组合(这符合钟子期的最大效用),那么俞伯牙实际上是不可能选择b点所代表的商品组合的。在那种情况下,俞伯牙的可选择空间仅仅是OyFEG,而OyFEG<

以上分析都假设相对价格不变(均衡点也不变),故可选空间被压缩虽然减少了俞伯牙的选择范围(俞伯牙以能力表示的福利肯定是下降了),但从结果主义的视角看,并没有降低俞伯牙以效用表示的福利。现在考虑一个更现实的情况:在非完全竞争市场,少数交易者具有市场权力,可以在不同的程度上影响相对价格。据此,设定钟子期是一个垄断市场上的价格制定者,他现在选择将原本以AB斜率来表示的相对价格调整为更有利于自己的A'8'。此时,一般均衡点变为了E'点,且从无差异曲线看,钟子期的效用显然提高了。钟子期影响价格的行动,或者说,选择行使市场权力严重影响了俞伯牙的可选择空间,后者的可选择集被进一步压缩到了OY F/E/G/。由于OYF/E/G/<YFEG<YCAB,钟子期的选择显然通过缩窄了俞伯牙的选择空间,从而使得俞伯牙以能力定义的福利水平(无论从结果的角度看还是从选择过程的角度看都)降低了。

图2所展现的每个人的相互依赖的选择会影响自由的问题,森并非没有意识到,但他只是笼统地将它们归于影响自由的社会性因素[12]。然而,选择的相互依赖性骤增了以提高能力为目标的公共政策的操作难度,其中一个较大的困难是,选择的相互依赖使得人们难以按照“责任原则”进行完全准确的价值判断[13]。例如,一个人陷入贫困到底是因为自身不够努力,还是由于他人或社会因素影响而导致的。乃至于就算这个人真的在学习和工作上努力不足,此人的这一选择也可能是受他人选择或外界因素影响的结果(比如他从小就生活在贫困甚至多暴力的社区,从而受到周围人的不良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的影响)。

图2中还存在一个反向的涉及“责任原则”的问题:按照效用最大化的目标来说,更富有权力的钟子期可以选择E点甚至E/点所代表的商品组合,就是说,钟子期的能力集远大于俞伯牙。可是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的一种可能是(如由于有限理性和有限意志力)钟子期在一个既大且优的能力集中选择了一个很差的方案(以c点所代表的商品组合),故钟子期从结果角度所测度的效用可能反而低于俞伯牙。那么此时,钟子期该在多大程度上为自己的错误选择负责呢?而社会机构是否应该对这种错误进行事前提示或事后救助呢?关于此类复杂的伦理问题,当前的能力方法在理论上很难给出确定答案。

四、对实现美好生活的启示

从经济学的立场说,美好生活需要在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两个方向上的协调。这种美好生活的经济学思维在思想史上由来已久。例如,斯密认为人既要在经济活动中追求物质利益,也要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小密尔认为人应该在功利追求和对自由的向往之间寻求平衡;马克思认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人生才是值得过的生活;萨缪尔森[14]认为应该“在个人的创造性与最优社会规划之间”寻求一条中间道路。在晚近的福利经济学文献中,森基于能力方法,从事实(经济效率)和价值(分配正义的伦理判断)相互缠结的视角讨论什么是值得过的美好生活[15]。

虽然有森的能力方法所提供的启示,但在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来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进而创造美好生活的過程中,首先要面对的仍然是如何将“美好生活”概念经济学化。从人最本质的直觉和最基础的条件来说,实现“美好生活”需要以每个人都拥有丰富的物质资源为前提(可以用如人均消费、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GDP等客观标准来衡量),从而才能保证所谓“美好”并非一种愚昧无知或自我麻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6]。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再次强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还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这说明,对于效率的追求在新时代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目标。

虽然说每个人的经济富足是美好生活的物质前提,但在当今中国,仅有物质资源的丰富是不够的,还需要考察经济日益繁荣过程中的分配正义。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看,无论是在收入分配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如果“效率”的追求无法与分配正义保持某种和谐一致的关系,则人们可能会更偏好于为“平等”而牺牲效率——正如民粹主义的主张。换句话说,一旦出现了某种非正义的效率,社会就会陷入效率与平等的两难抉择,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诉求意味着要做大社会总收入的蛋糕,而平等导向的再分配则会让这块蛋糕缩小。只有当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遵循着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共同接受的分配正义原则时,一个社会才有可能跳出效率诉求与平等诉求二元对立的陷阱。

“美好生活”肯定不仅限于经济效率与分配正义两个维度,但这两个维度是构成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因为直接关系人们的满足感和获得感)。所以,研究这两个条件的关系是认识“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窗口。经济学研究在传统上较为聚焦于经济效率而相对忽略了分配正义,而后者恰恰更紧密联系着关于美好生活的思考。正如著名政治哲学家桑德尔[17]所说,“我们的多数争论都与促进繁荣和尊重个人自由有关,起码表面如此。但是,在这些观点背后,或与之想争论的是,人们经常可以瞥见另一类信念——其涉及何种美德值得尊重和奖励,以及一个良序社会应该鼓励何种生活方式。尽管我们致力于促进繁荣和自由,但我们不能忽略正义的批判维度。正义与美德和选择有关的信念影响深远。探讨正义似乎会不可避免地会将我们引向对于最好的生活方式的思考”。

理论上的哲思并不易于直接转换为可执行的公共政策。作为Sen[18]所崇拜的学术英雄,布坎南始终强调,民主政府存在一种两难困境,因为政府需要对公民的两种相反的要求作出回应,“一是扩大国家的服务(和转移),二是降低税率。困境来自于私人行为与政府行为这两组行为在时间视野上的差异”[19]。实际上,任何一个政府想要维持自己的合法性,都会面对这种两难之局,中国也不例外。现实的情况是,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全面放开二孩、农村人口市民化、乡村振兴所产生的社会福利需求的棘轮效应,正在与新常态背景下的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进行赛跑。如果前者跑赢了,那么中国就可能过早地进入福利国家的轨道,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将是负面的。对于中国来说,最理想的结果是在有限的时间内,抓住深化和扩大改革开放的窗口期,把经济发展动能真正转变到创新驱动上来。方如此,中国才能跃过“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社会福利体系完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森始终强调各国各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及其在政策领域的影响,故在努力迈向普遍福利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过程中,由于中国的国情特殊性和转型期的经济、政治、文化复杂性,任何现成的经验和理论都只能借鉴而不能照搬。即是说,在这一过程的实践环节不存在先验最优的唯一模式,任何西方经验或任何理想化的理论模型都需要在中国的大地上接受批判性的检验。党的十九大报告宣告,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行的路径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伦理的底线是拒绝明显的非正义。在实现美好生活的过程中,不需要一致同意的完备排序,而仅需要以“交集”——相关各方共享的信念——为基础的“局部非完备排序”。更清楚地说,就是要在左与右、传统与现代、保守与激进、自由主义与福利国家等多样化的思想和利益取向之间谋求“最大公约数”,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为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所付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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