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朱力凡
(东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现有的经济理论主要将女性与男性就业的差异归因于两个方面:第一,由比较优势、人力资本、禀赋差异所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性别差异。第二,由雇主偏好、统计性歧视等所引起的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1]。实证方法如工资差距分析方法如Oaxaca 分解,Neumark 分解、Brown分解等也通过分解男女之间的性别工资差距,来得出这两方面因素的影响程度[2]-[4]。
综合来看,传统的经济学分析似乎都没有将制度作为一种独立的影响因素来研究其在女性就业过程中的作用。哈罗德·德姆塞茨认为,一个社会所面对的机会部分地由它的制度所决定,这是制度最重要的作用,制度的变化能产生新的机会组合[5]。诺斯将制度定义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6]。制度包括人类用来决定人们相互关系的任何形式的制约。正规的(人类设定的规则)还是非正规的(如习俗和行为准则)兼而有之[7]。正规规则能贯彻和增进非正规制约的有效性,它们可能会降低信息、监督和实施成本,因而使得非正规制约成为解决更为复杂交换的可能方式[8]。正规规则也可能被用于修正、修改或代替非正规制约。
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认为,人口增长的限制来自于土地所能长期提供食物的能力[9]。这一理论已经遭到广泛的批判。贝克尔认为,生育率的重要变化主要是由对孩子需求的其它变化引起的[10]。中国的情况是,制度是解放后中国人口的急剧增长及数量控制的重要因素。①前者指“人多力量大”的意识形态的重要影响,后者指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控制。1979年以后,中国旨在实现控制人口数量的计划生育政策推行,除少数民族及一些特殊规定的情况,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宏观上,政府面临人口数量与资源稀缺矛盾的权衡,也面临人口结构与就业、养老等各项社会民生是否协调发展的选择。微观上,家庭内部生育子女个数的决策受到限制,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也使家庭对子女性别的选择偏好受到制约。
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种正式制度,会对人们的行为选择构成何种激励?会如何对非正式制度产生影响?具体来说就是,计划生育政策是否有助于抑制传统的性别偏见?是否对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有负向激励?该政策对女性就业究竟有何影响?本文尝试用制度理论的分析方法,来探寻这些问题的究竟。
主流经济学家往往认为偏好受传统文化、习俗信仰等的影响。偏好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是起独立约束作用的一个经济学分析工具。在制度因素作为一个重要变量被纳入经济研究之后,对偏好的研究也将翻开新的篇章。制度通过对传统文化、生活习惯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来改变人们的偏好。确切地说,制度和偏好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并不断在发生变化。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使一个家庭只有一个男孩或只有一个女孩成为普遍的家庭结构。
诺斯指出:“如果不认识主观偏好在正规制度约束逻辑下的重要作用,我们就不能理解历史(或当代经济),它使我们以零或非常低的成本表达我们的信念和思想,有组织的意识形态以及宗教狂热在决定社会和经济中起的重大作用。”[6]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向人们传递一个信息:“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这个信息是对中国家庭传统的“重男轻女”观念的否定,也逐渐改变了人们的内生偏好。①主流经济学认为偏好是固定外生的,正统分析制度影响的方法往往只讨论偏好给定情况下的资源配置。但是制度会直接影响人们的偏好,从而改变偏好给定的简单假设。Bowles 将此定义为制度的解释效应:当参与人具有相同的备选条件时,制度不同,人们的选择不同[11]。
相关调查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无论是城市妇女还是农村妇女,理想子女数都显著减少。大多数女性偏好小型家庭结构:35%的女性愿意只要一个孩子,57%的女性喜欢两个孩子,只有5.8%的女性偏好3 个或更多孩子。与此同时,传统偏好男孩的思想意识也有了变化,调查发现中国目前很多妇女尤其是城市中的年轻妇女偏好女孩[12]。可见,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长对子女数量及性别的偏好会发生改变。
家庭在对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时,受家长偏好、家庭预算约束及预期的收益所影响。可以运用贝克尔的家庭效用函数方程来说明这个问题[13]。
方程中假设家庭预算约束为I,pc表示一个质量单位不变成本,q 表示孩子的总质量(花在每个孩子身上的费用),n 表示家庭孩子个数,z表示其它商品,πz表示z 的成本。商品及数量和质量的相互影响是非线性的。以此推论,在家庭预算约束不变的情况下,孩子个数n 越少,对每个孩子的平均花费q 就越高。与贝克尔分析不同的是,中国生育率的显著变化不是因为家庭对孩子的需求有所改变,而是由制度引起的。家庭生育率降低,对每个孩子平均花费q 提高,对子女的人均人力资本投资预算也就越多。以此推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改变了家庭生育子女的个数,从而也将改变家庭平均的人力资本投资预算。当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时,这个孩子拥有家庭对子女全部的人力资本投资预算I。这将有效避免因家庭预算约束有限而又多子女的情况下,父母只对男孩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偏向。(中国传统文化中“养儿防老”等非正式规则的存在,使得父母形成对男孩养老的期待。在“投资—收益”的角度看,从前父母更愿意对男孩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也得到一部分解释。)
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与经济资源的有限性相互矛盾,计划生育政策直接降低了生育率,控制了人口的过度增长,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避免了由于人口过度增长引起的那部分资源消耗,降低了人口拥挤效应造成的就业压力。
计划生育政策改变了家庭中人均人力资本投资的预算约束,总体上增加了家庭对女孩的人力资本投资,进而改变了女性劳动力供给的质量。理论上分析,女性也更多的参与到科技水平含量高、对人力资本储量要求高的职业中去。Elisa于2002年的研究证明,人力资本禀赋、人口统计学变量和家庭的特征等都会显著的影响女性就业偏好及劳动供给。
职业女性面临家庭和工作双重责任平衡的难题,婴幼儿的生育和抚养直接改变了女性劳动力供给的周期及时间。为了生育孩子女性不得不间断性的退出劳动力市场。假设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时间和次数由子女个数决定,则生育子女个数越多,退出劳动力市场时间越长,次数越多,从而造成女性职业生涯的间歇性中断。有些女性甚至完全退出劳动力市场将所有精力用来照顾抚养孩子。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家庭生育子女的个数显著减少,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时间和次数也随之减少。正如制度的一个作用就是通过向人们提供一个日常生活的结果从而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计划生育政策正是通过改变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时间和次数,减少了其不确定性,降低了交易费用。
统计性歧视理论从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解释了雇主对于女性的歧视。雇主获取求职者信息的方式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通常为了节约成本,雇主对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判断来自他所属群体的一般特征。而群体的一般特征有时候是生产率高低的外在表现,有时候则是因为某些约定俗称的因素、传统文化的定性(非正式制度)而存在的。制度因素对雇主统计性歧视的解释即:计划生育政策在改变家庭生育子女个数的同时,提高了女性劳动参与率。从雇主的角度出发,女性较之从前生育多子女的情况,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时间和次数的不确定性降低,雇主对女性就业预期的不确定性也会降低。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统计性歧视。①这里专指生育率降低对女性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不考虑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劳动生产率总体差别。
新制度经济学家已经证实,制度的实施是需要成本的,当制度实施的成本小于因制度实施而降低的交易成本时,制度的实施是有效的。但是制度不能杜绝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威廉姆森认为人们有“狡诈的追求利润的利己主义”的倾向,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会采取隐蔽的手段,投机取巧的实现利己心。“当骗人能增加利润时,交易中的诚实未必可取。”参与者的机会主义倾向增加了制度实施的复杂性,加大了交易成本。
人们计划生育政策的机会主义行为表现为,为了实现个人生男孩的偏好,参与者通常采取隐蔽的方式,如:选择性堕胎、不给女婴上户口、遗弃或杀害女婴等方式躲避政策约束,造成性别比例失衡、人口抚养比例的降低及由此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成本之一。第一,违反制度规定(胎儿性别鉴定及人工终止妊娠)的成本较低,那些偏好男孩的家庭,选择婴儿出生性别的机会主义行为不能被有效抑制,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由此造成了人口性别结构失衡。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社会蓝皮书》指出,中国19 岁以下年龄段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到2020年时,中国适婚年龄男性人数比女性多2400 万。这对中国当前及今后的人口再生产、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养老机制甚至社会稳定都构成了一定威胁。同时,劳动力市场中男性比例的增高,男性对女性就业的挤出效应上升,使原本就处于弱势的女性就业更趋艰难。第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可按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个规定直接导致农业人口家庭中只有一个男孩的比例升高。基于城镇户口与农业户口的制度约束不同,城镇家庭与农村家庭中抚养子女的个数与性别比也出现差异,制度安排直接导致城乡家庭结构差别的不断扩大。基于计划生育政策前劳动力市场效应的分析,农村多子女家庭的父母在家庭预算约束下,倾向于对男孩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城镇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对女孩的人力资本投资比农村要高。因此,总体来说,农村女孩受到更多的性别歧视,得到的人力资本投资概率也低于城市女孩,未来的就业前景与城市女孩之间的差距也自然越大。②在此不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后的城乡对比,只比较计划生育政策针对户口属性不同而采取不同措施所造成的城乡差别。
诺斯指出,制度框架可能同时混杂着某些相反的结果。这种相反的结果包括两层涵义:第一,单一制度的混合效应。计划生育政策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女性人力资本投资和降低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另一方面也会导致性别比例失衡,扩大城乡女性人力资本投资及就业之间的差距。第二,多种制度的混合效应。计划生育政策是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实施的,而女性就业问题是由多种制度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综合作用的结果。计划经济时期,女性劳动力资源得到了空前的动员,过去只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性也参与经济工作,女性劳动参与率高于同时期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时期,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弱势体现出来,即使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就业也频现困境。因此,理论上推论,市场经济中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城镇女性所遭受歧视的境遇要好于未实施该政策的境遇,对农村女性就业的效应究竟是正是负还难以预测。但是,现实的结果,计划生育政策对女性就业的影响具体如何,因为得不到未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女性就业的情况,使得理论估计难以得到实证的验证。
制度因素对女性就业的影响作用已经超出了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探讨计划生育政策对女性就业产生的影响。
在前劳动力市场,计划生育政策有利于提升女性的人力资本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家庭对子女性别的偏好。劳动力市场上,计划生育政策降低了女性生育决策的不确定性,降低了交易成本。改变了雇主对女性就业的预期,降低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从而有利于提高女性劳动参与率,增加女性劳动力资源的供给。但是,计划生育政策也产生了负效应,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及政策条款的城乡差异,提高了性别比,使更多的男性与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造成了挤出效应不利于女性就业,也扩大了城乡女性的就业差距。此外,计划生育政策也产生了一系列混合或相反的作用结果。
以上只讨论了计划生育政策对女性就业的影响。但是,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作用范围非常广泛。各种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往往相互影响,并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制定一项政策要综合考虑政策的各种效应,应当尽量规避政策的负效应、增加社会整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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