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宋燕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互送礼品带点小礼物实属正常,但党员干部如果利用送礼攀附关系、行贿受贿,就可能埋下“大隐患”。相关数据显示,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排名靠前,节假日期间尤其明显。“廉洁不廉洁,还看咋过节。”能否在节假日这样的关键节点把住“廉洁关”、绷紧“廉洁弦”,风清气正过节,是对党员干部最直接最现实的考验。
党员干部要经受住这样的考验,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三条等对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财物,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在节日期间时刻警醒自己念好党纪党规“紧箍咒”,守住廉洁“防腐线”。
党员干部要经受住这样的考验,还应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近年来,随着反“四风”的深入推进,违规收送礼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出现了“变形”:礼品从显眼的现金、高档烟酒等演变为不那么显眼的购物卡、加油卡等各种卡券,收送方式也更加隐蔽,手机转账、电子礼品卡、网购礼品快递、抢红包等新花样层出不穷,还有“送礼人”打着老人、小孩的旗号“曲线进攻”。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能识别各种披着节日“外衣”的“糖衣炮弹”,廉洁自律、摒弃侥幸心理,切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把住节日“廉洁关”、绷紧“廉洁弦”,并非要求党员干部拒绝一切人情往来。但是党员干部在收受節日礼品礼金、参加宴请等活动时,应先扪心自问:有没有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有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有没有可能触犯纪律红线?这样的意识,不应只在像春节这样的节假日才有,更应将其融入生活工作中使之成为常态,让作风建设驰而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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