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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遇教师,以国家之名

时间:2024-05-08

国家教师奖要来了!日前,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人民教育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

适用主题:完善法律体系;职业认同;文明体现;国家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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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古往今来,教师从来就不只是一份普通的职业,它关系到一个社会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文明延续。教师的受尊重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先进程度的重要标尺。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国家教师奖,分量是沉甸甸的:以国家之名,礼遇教师、尊师重教。

这些年,我国高度重视对教师群体的权益保障和荣誉激励。但同时也要看到,教师群体的职业荣誉感、认同感不足现象,依然存在。在此背景下,借着《教师法》大修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提高教师荣誉级别、增加荣誉种类,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尤其是设立国家教师奖,以国家名义对优秀教师进行奖励,正是“坚持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的具体体现。——澎湃新闻

通过立法给某类职业设置“国奖”,在我国并不多见。这份特别的国家礼遇,不仅是对教师荣誉感的直接提振,也有利于增强教师职业的使命感和认同感,激励他们坚定信念,勇做知识的传播者、教育的坚守者,感受到教师职业应有之荣光。

国家教师奖,也向全社会传递出更鲜明的尊师重教信号,包括但不限于更有力地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教师权益保障的重视,以及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与认可。

教育是国之大计,设立国家教师奖,就是要进一步匹配教育在国家发展大局和重大战略中的分量。在这方面,业已实行多年的国家最高科学奖,与科技强国战略的实施同频共振,在全社会凝聚起对科技和科学家的高度尊崇氛围,就是典型的成功示范。从为教师减负,到不断强化对教师合法权益的保障,再到提高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国家对教育、教师的重视与呵护,必将让教师职业迎来一个更明媚的春天。——澎湃新闻

(编辑:王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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