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魏明方 杨勇 王立辉 霍金荣 王春明
摘要:以2019年云南省44所高职院校的质量年度报告为研究对象,对高职院校类别、办学性质、办学年限及“双师型”教师的年度变化、认定管理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寻找制约“双师型”教师发展的因素,探索云南省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途径,为“双师型”教师培养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云南;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现状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0)07-0030-05
我国高等教育是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总体上可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高职院校培养的主要是从事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专科层次技能型人才,并积极开展或参与技术服务及技能应用型改革与创新。
改革开放至今,职业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1]。我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职业教师队伍,数以百万计的教师工作在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教育岗位,其中,作用最突出的是“双师型”教师,既培养学生专业知识,又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较好地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虽取得较大进步,但距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为更好地培养云南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对2019年云南44所高职院校质量报告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索适合云南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途径,推进云南高职教育发展。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一)“双师型”教师的概念
“双师型”教师主要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教学能力和生产实践能力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教学能力应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生产实践能力可以为下列条件之一:取得行业职业资格及参与校内实践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能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二) “双师型”教师的职业特性
一是高等性。高职教育主要是指高职高专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级专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教学层次属于高级的社会活动。二是教育性。高职教育的主要职责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的模式、手段、途径、方法以及目的等诸多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三是职业性。高职院校培养的是从事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教师不仅是教育工作者,也是各行业一线实践人员。四是实践性。高职教育教学课程要求实践性课程不低于50%,实践性课程主要由“双师型”教师承担。
(三)“双师型”教师的专业素质
一是树立教育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满足劳动就业市场的需求作为发展的动力,把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改革方向。二是具备高尚的专业道德。立德树人,注重个人修养,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培育人才。三是丰富的专业知识。积极进取,理论与实践融合,提升专业知识,提高实践技能。四是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沟通与合作能力培养,组织与管理能力提升,提高服务质量意识[2]。
二、云南省高職教育“双师型”教师发展现状
截止2019年1月,云南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81所,其中本科院校32所(含独立学院7所),专科院校49所(高职高专48所)。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44所高职院校报送了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3]。本文基于44所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和各院校官网“双师型”教师现状进行分析。
(一)“双师型”教师现状
2019年全国高职院校共有1418所,其中,云南省48所(2019年新增4所),占比为3.39%。云南高职院校质量报告中2018年和2019年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区间分布见表1。2019年增加2所,增幅4.8%,双师比中位数由2018年的48.0%增长为48.8%,增幅1.7%。全国32省份(含新疆建设兵团)2018年双师比中位数为55.5%, 2019年云南44所高职院校6个类别双师比中位数见表2 [4],仅体育类院校双师比中位数达到全国2018年中位数,其余类别院校均未达到。
(二)不同办学性质双师比
云南省44所高职院校中,公办33所(含2所国企办学)、民办11所,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中位数公办学校为53.0%,民办学校为33.2%,两种办学性质双师比中位数均未达到全国2018年中位数(见表3)。
(三)不同办学年限高职院校双师比
云南省44所高职院校中,高等职业教育办学20年以上只有1所。自1999年后,每5年平均以10所左右速度增长,最近5年双师比中位数为50.4%,略高于全省中位数48.8%,办学5~10年双师比中位数最低为34.6%,但办学5年以上双师比中位数随办学时间延长而增高(见表4)。
(四)高职院校有关“双师型”教师的制度
根据云南2019年质量年度报告和各学院官网统计,云南省44所高职院校仅有15所制定了“双师型”教师有关制度,占比34.1%,制度主要为“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制定“双师型”教师制度的院校数量随办学时间逐步增长,已制定“双师型”教师制度的院校的双师比也随着办学时间延长而增高(见表5)。
三、云南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双师型”教师来源单一
云南省高职院校现有的教师队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在职在编教师,主要以年龄大、资历深的高级职称教师为主,青年教师为辅;第二部分因学校规模扩大外聘劳务派遣教师,主要以青年教师为主;第三部分是兼职教师,主要聘请企业员工满足临时教学任务。在职在编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为毕业后进入高职院校工作,相当于直接从“学校到学校”, 虽部分教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缺乏企业实际工作经验,实践动手能力较差;外聘劳务派遣教师,虽有企业工作经历,实践动手能力强,但教学经验不足。现公办高职院校中因劳务派遣教师没有事业编制不能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高校教师资格认证,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这也导致劳务派遣教师流动性较大,这几部分原因导致云南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双师型”教师概念不统一
从1995年国家教委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概念至今[5],学术界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现在,关于“双师型”教师有双证说、双能(双素质)说、双证+双能说、双职称说[6]。《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提出优秀学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要达 70%以上,合格学校要达到 50%以上。2019年云南省44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中位数为48.8%,总体上还没有达到国家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要求。目前,云南省“双师型”教师还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各学校质量年度报告中“双师型”教师是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自己认定的,认定标准不统一,是导致云南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部分原因之一。
(三)学校性质对“双师型”教师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民办高等教育经过了从停滞沉寂到萌芽探索再到扩张提质的发展阶段,如今已发展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与困境。由表1—3可见,云南省高职院校公办学校占比为75%,民办学校占比为25%,公办学校双师比明显高于民办学校,主要原因:公办学校生均拨款稳定,民办学校经费主要依赖学费收入和主办单位拨款,社会捐赠比例很低,创收能力也偏弱,财政扶持资金来源不稳定,受主办单位经营状况影响较大[7];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认同度低,学生生源质量偏低,教师流动性较大,“双师型”教师不稳定,导致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培养质量偏低。
(四)对“双师型”教师重视程度不够
根据表1—5所示,云南省44所高职院校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及培养相关制度与办学时间具有相关性,随办学时间增长,制定相关制度的比例不断增高,但高职办学15年内制定相关制度院校个数比例为35.7%,比例较低,反映出云南省高职院校对“双师型”教师的重视程度不够,培养没有制度保障。目前,云南省高职院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投入不足、投入不均、指导不足等问题。高职“双师型”教师在职称晋升、工资待遇与普通教师差别不大,教师转為“双师型”教师的内在动力不足。这也是云南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远低于全国中位数的原因之一。
(五)“双师型”教师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尚未形成
目前,云南省尚未设置专门的“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和培养的专门机构。虽然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制定相关文件,支持企业参与,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但目前还没有相关的配套政策,导致企业没有得到相关的实惠,企业热情不高,现在校企合作大部分停留在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等初级阶段,没有深度融合。这种尴尬局面的形成,已充分说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已不仅是高职院校单方面能够解决的问题,它需要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的共同参与。
(六)“双师型”教师培养方式单一
与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要求相比,云南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还存在着数量不足、来源单一、校企双向流动不畅、结构性矛盾突出、管理体制机制不灵活、专业化水平偏低的问题,尤其是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现云南省高职院校师资主要来源于各行业的专业院校,没有教育学的相关教育背景,云南省高等学校中现在还没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高校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许多职教师资基地的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未体现“双师型”,还没有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对云南高职“双师型”教师数量和质量培养产生较大影响。
四、云南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策略
(一)“双师型”教师来源多元化
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重要地位,根据文件要求,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专业教师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人员加入到高职教师队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台政策,支持公办高校教师劳务派遣教师在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能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证。随着“职教二十条”的实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将主要来源于企事业单位,来源将更加多元化,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将会大幅提高,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质量也将有较大提升。
(二)建立全省统一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当前,教育改革发展已进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历史新阶段,需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亟需建立全省统一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设立省级“双师型”教师管理机构。认定范围应分为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认定的内容为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不同条件分别设置不同等级的“双师型”教师。
(三)落实对民办高职院校的分类管理,鼓励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民办高职教育利用自身优势,具有敏锐的市场感知能力和开拓精神,是我国教育市场化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民办教育属于公益事业,实行分类管理,具有法人属性。一方面应推动政府财政对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进行补贴、基金奖励和捐资激励等措施,使其享受与公办高职院校发展的同等政策;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捐赠,拓宽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的经费来源。另一方面,对于办学效益突出的营利性民办高职,政府通过表彰、奖励等措施,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促进办学可持续发展。因此,民办高职院校打造办学特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才是增加经费来源的主要途径。
(四)政府加大高职院校扶持力度
云南省高职教育发展和改革不仅是总量问题,更是结构和质量问题,现已建成11个职教园区、42个职教集团,探索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为提高对高职教育整体质量,政府制定了相应措施:政府对高职院校加大投入,公办院校生均拨款逐年提高;逐步加大分类指导力度,对高职院校重新定位,提升师资水平;加大优质高职院校遴选力度,建设优质专业群,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桥头堡战略为背景,加强与东盟周边国家、港澳台及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承办或举办国际会议,提升高职教师国际学术视野;引进国(境)外优质课程模块等先进教学资源促进合作办学;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指导高职院校的学生对接工作岗位,让学生顶岗就能上岗,毕业就能就业。
(五)建立适合云南省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
“双师型”教师培养是一项系统性和科学性工程,各高职院校亟需制定适合各行业发展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从知识结构、能力要求、综合素质三个方面进行培养。培养机制为: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准绳,加强高职院校教师良好师德师风,进一步夯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能力发展平台,对“双师型”教师优先进行职业培训及职称晋升,能力提升主要途径是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学历水平,提升教学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夯实专业知识,增强实践动手能力;建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准入→认定标准→管理办法(积分制)→考核评价(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能力提升(培训、生产实践)等相关制度,提升“双师型”教师综合能力,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六)建立适合云南省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方式
职教师资基地是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重要场所,主要功能是向职业学校输送师资人才。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亟需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校企合作“双师型”教育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培养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施教师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培养过程中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學团队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教师按岗位分类,落实教师从教专业大类(类)和具体专业归属,明确教师发展定位;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提升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和专业化水平。
综上所述,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双师型”教师是专业领域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工匠之师。云南地处西南边陲,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师资培养工作任务任重道远。为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双师型”教师需要更加注重以德为先、全面发展、面向人人、终身学习、因材施教、知行合一、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新理念;需要“双师型”教师传播新知识、新思想、新技能,担当起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新时代“双师型”将更好提升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为云南省经济发展培养更多既有理论素养又有精湛工艺、既有专业精神又有发展潜质的未来工匠。
参考文献:
[1]王保华.中国高等教育舆情报告2016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2]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EB/OL].[2020-01-03].https://www.tech.net.cn/column_rcpy/index.aspx.
[3]左彦鹏.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素质研究[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2016:53-80.
[4]上海教育科学院,麦可思研究院.2018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78.
[5]孙芳.浙江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研究 [D].重庆:西南大学,2014:5-10.
[6]课题组.“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研究报告[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1):24-25.
[7]黄小灵.我国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面临的困境与实践路径探析[J].高等教育研究,2019(6):67-72.
(责任编辑:刘东菊)
Abstract:Taking the quality annual report of 44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Yunnan Province in 2019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is paper made a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categories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e nature of schooling, years of running a school, and the annual changes and 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of double type teachers to find out the factors that restricted the development of double type teachers and explore the ways to train double type teachers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Yunnan Province. Then, some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for the cultivation of double type teachers.
Key words:Yunna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double type" teachers; current situation of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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