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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质量保证与启示

时间:2024-05-08

□汤 霓 蒋亦璐

过去三十多年里,斯里兰卡的高等教育规模一直在扩大,这既包括政府新建的高等教育机构也包括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目前,有15 所国立大学隶属于斯里兰卡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s Commission,简称UGC),这15 所国立大学共设有82 个学院和478 个系,开设了129 个本科层次的专业。此外,斯里兰卡还有许多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提供不同层次的文凭或学位教育[1]。

随着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规模的逐步扩大,斯里兰卡高等教育的质量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课程难以满足雇主需求;大多数高等教育机构的课程质量一般;毕业生英语水平和信息通信技术(ICT)水平较低;缺乏国家资格框架来为不同的高等教育机构和课程之间提供沟通路径;整个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部门的质量保证机制不完善;多数学生(大约占60%)就读于校外学位课程(External Degree Programs),所获得的学术训练极少;北部和东部等落后地区的高等教育覆盖面较低,且缺乏优质的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机构与产业经济部门的联系较弱;短期技术高等教育机构和工作导向的高等教育机构发展薄弱,无法为大学体系提供有力的补充。

为应对高等教育发展所带来的系列挑战,21世纪以来,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逐步建立,形成了一个强大而全面的、内外部质量保证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在该体系框架下,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开展了一系列质量保证活动,取得了突出的效果。本文以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为基础,具体阐述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相关质量保证举措,以期为我国远程开放教育的质量保证提供借鉴与启示。

一、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21世纪以来,为应对高等教育发展所带来的系列挑战,斯里兰卡逐步构建起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涵盖了斯里兰卡资格框架、学科基准、实践准则、外部质量保证、内部质量保证等内容,为斯里兰卡高等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强大且全面的、内外部质量保证相结合质量保证框架。

(一)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架构

2001年,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开始筹备建立,由校长/董事委员会(Committee of Vice-Chancellors and Directors,简称CVCD)及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GC)联合筹备启动。2002年中旬,质量保证手册出版并分发给所有高等教育机构。

最初,校长/董事委员会下设的质量保证委员会负责初始的院校评估人员、学科和课程评估人员的培训工作。2004年底,质量保证和认证部门以及质量保证和认证常务委员会成立,均隶属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随后,该隶属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质量保证和认证部门成为了世界银行“提高本科教育的适切性与质量”(Improving Relevance and Quality of Undergraduate Education,简称IRQUE)项目的一部分,并最终于2005年8月更名为质量保证和认证理事会(Quality Assurance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简称QAAC)。到2009年12月底,QAAC 正式成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下设的一个部门。

现在,QAAC 在亚太地区建立了非常紧密的合作网络,并且充分借鉴了英国质量保证局(Quality Assurance Agency)和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网络 (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Quality Assurance Agencies in Higher Education,简称INQAAHE)的相关工作经验。QAAC 成为了斯里兰卡整个国家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基础,并走在了国际实践的前沿[1]。

鉴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是斯里兰卡公立大学的资助机构,QAAC 的成立充分考虑其独立性。目前,QAAC 的主要职能有:评估新课程、新学位课程,包括远程开放教育课程;设立新的院系、研究所,包括研究生院、学习中心等;评估高校学位授予情况以及研究生教育升格情况;制定新大学的设立标准和程序; 为自我认证的大学提供质量保证,包括它们的课程、学位课程,教职工和基础设施;对非自我认证机构提供的课程进行认证;评估国外学位课程和课程安排的质量,以及与国外质量保证机构的相互认证;对整个国家的质量保证与认证安排提出建议;在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外部质量评估;建立学科基准;对评估人员、审计人员以及认证人员开展培训;在公立和私立高等院校设立并发展内部质量保证部门 (Internal Quality Assurance Units,简称IQAUs)[2]。

综上,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涵盖了如下组织架构(见图1)。在该组织架构的领导下,斯里兰卡建立了内部质量保证与外部质量保证相辅相成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图1 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架构

(二)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

过去十年里,斯里兰卡QAAC 建立了一个强大而全面的质量保证体系。斯里兰卡的学术界积极参与其中,现有许多规则是众多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它们将促进斯里兰卡大学系统质量的提升。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了如下组成部分[3]:

1.斯里兰卡资格框架(Sri Lanka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SLQF)。在斯里兰卡资格框架下,斯里兰卡所有高等教育机构都可以在适当的级别上颁发相关认证或文凭。斯里兰卡资格框架将每个级别的资格描述与特定学分相结合,学分表明了学生获得每种资格认证的学习水平和学习量。资格水平描述总结了每个级别的学生学习成果/资格目标。与特定的学科基准不同,资格水平描述是通用的,可以区分不同层次课程毕业生的属性和成就,如能区分文凭和学位、学士学位和荣誉学士学位,哲学硕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

斯里兰卡资格框架能促进国内和国际课程之间的横向流动。斯里兰卡资格框架与国家职业资格框架(NVQF)一致,使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横向流动成为可能。该框架还为之前学习经历的认可提供了空间,使学生从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的纵向发展成为可能(见图2)。

图2 斯里兰卡资格框架(SLQF)

2.学科基准(Subject Benchmarking Statements,SBS)。制定学科基准是一个旨在提高学科教师团体规范学术水平的政策手段。学科教师团体由高级教师组成,他们是来自各学科具有代表性的学者。他们共同开发相应学科的基本信息,将其作为课程批判性反思和进一步开发的基础,并为其他教师和团体提供支持。

学科基准为某门课程的主要特征提供了参考,学生的预期学习成果和标准由学科教师团体来确认。学科基准描述了某门课程中最低水平和最优水平的毕业生特征。在开发新课程或修改现有课程时,学者们可将学科基准作为参考。与此同时,学科评估人员也应该熟悉学科基准。然而,学科基准并不意味着教条或僵化,在特定情况下,灵活性和适当偏差是可以接受的。

3.实践准则(Codes of Practice)。实践准则是制定任何学术流程时需要满足的标准文件,旨在为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设定学术标准和保障教育质量提供参考,反映了改进学生学习体验的关键要素。最初,相关学者参与制定了六项实践准则,包括学生评估、职业指导、外部评估员、课程监督、批准和审查,研究生研究计划以及学生支持和指导等方面,这些内容被纳入学术流程手册(Academic Procedures Handbook),于2003年由校长/董事委员会和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联合出版,并在学术界得到广泛流传。之后,QAAC 于2010-2012年制定了其他五项实践准则,它们涉及员工发展、学生反馈、同行观察、校外学位和学术问责等方面。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将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采用这些实践准则。QAAC 也将根据斯里兰卡目前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对手册进行修订,以使其能更加广泛地被人们所接受。

4.外部质量保证(External Quality Assurance)。外部质量保证通常指引入第三方来审查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学习体验或学习计划以及既定目标和标准的实现。目前,基于同行评审的外部质量保证已获得全球认可,是确保教育质量和标准的有效方法。斯里兰卡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主要包括院校评估(Institutional review)和学科/课程评估(Subject/Programme review)。评估的标准将根据评估单位而有所不同。在外部评估的第一阶段,院校评估和学科评估是平行进行的。如果一个院系提供好几门学科课程的学习,那么将都被评估。如果几个院系只开展单一的学科课程学习,例如医学,那么只需进行一项学科评估。

5.内部质量保证(Internal Quality Assurance)。内部质量保证通常指的是一个机构内部发展过程,旨在监控和提高学生的学习体验质量,并确保实现既定的目标和标准。内部质量保证必须是一个连续的、持续的过程。而外部质量保证通常是间断的,可能间隔几年,甚至超越教育机构层面进行。因此,外部质量保证本身并不能持续改进任何机构提供的学习体验质量,但可以帮助评估内部质量评估结果的可信度。斯里兰卡高等教育机构内部质量保证部门的设立始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和校长/董事委员会在2004-2006年期间的建议,旨在负责高等教育机构内部质量保证活动的开展。

如前所述,高等教育内部质量保证受到定期外部质量评估的审核和支持,这两个过程必须协调一致。两者的评估结果需互相对照和参考,且两者对于维持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来说至关重要。图3描述了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保证之间的相互作用。

图3 内部质量保证与外部质量保证之间的相互作用

综上可见,斯里兰卡QAAC 建立了一个内容丰富且内外部质量保证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目前,QAAC 组织并开发了斯里兰卡资格框架、45 门学科基准、11 项行为守则,开展了外部质量评估,包括17 所院校评估、318 门学科评估[1],这些质量保证活动还在持续推进与更新。可以说,斯里兰卡QAAC 的质量保证活动走在了亚太地区的前列,其将进一步延伸和深化,并将覆盖面拓展到校外学位课程、研究生学位课程等。

二、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质量保证

在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框架下,斯里兰卡开放大学成立了内部质量保证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质量保证措施。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内部质量保证部门主要承担了如下职能:推进质量保证评估并推进实施后续行动;指导和监督学院、大学的质量保证活动;确定并分享各部门、各院系的优秀实践经验;准备与修改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质量保证指南;向院系提供关于质量保证的建议。

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分别于2004年、2006年、2014年接受了QAAC 的院校评估,2014年还接受了QAAC 的学科评估。2014年的QAAC 院校评估结果显示: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质量保证管理获得了“可信的(confidence)”总体评价;QAAC 学科评估结果显示:所有院系进行了评估,大多数学科评估结果“不错(good)”或“令人满意(satisfactory)”[4]。很显然,斯里兰卡开放大学优秀的外部评估结果与其开展的内部质量保证活动是密不可分的。根据斯里兰卡开放大学最新的自评报告,以下主要从课程管理、学生管理、师资管理、信息管理四个方面阐述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质量保证举措。

(一)课程管理

1.课程审批与修订。斯里兰卡开放大学新课程的审批将遵循如下程序:首先由院系负责人将备忘录提交给相关院系,并将批准的文件提交给课程开发委员会和校规委员会,最后提交给学校评议会和理事会。斯里兰卡开放大学遵循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制定的一般方针,并根据自身需求评估提出申请,以获得批准引进新的学位课程和研究生课程。为获得批准引进新课程,斯里兰卡开放大学需向上级部门提出强有力的理由。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大多数学院已经对现有课程进行了修订,将新的内容纳入课程或重新组织课程,以便满足学习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期望。课程修订所遵循的程序与引入新课程的程序类似。

2.课程监控与评估。对课程和学习计划的监控、评估和审查基本上是学术部门的职责。斯里兰卡开放大学通过定期开展院系工作人员会议、学院顾问委员会会议和教职委员会会议,对课程实施进行监控、评估和审查。学校评议会和理事会轮流审查提交的结果。

考虑到学习者的需求,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自主开发学习者的自学材料。课程材料的开发由相关部门指定的课程组主席监督。教师质量保证委员会的院系代表负责对终稿进行审核,以检查其是否根据学校批准的相关手册进行设计和开发。该程序自1995年以来一直存在,并通过引入出版和在线出版的质量保证机制进一步流程化。学习者关于课程内容、授课方式、评价等方面的反馈也可以通过课程协调员和学术部门的质量保证代表获得。参与了大量常规学术和行政工作的学术人员,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完成此类涉及大量学生信息的分析,这些反馈结果构成了课程修订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除了一些外部课程评估,如来自QAAC 的学科/课程评估,各院系还通过开展内部评估不断改进学习计划。如教育学院于2012年开始修订师范教育硕士课程和教育硕士课程,自然科学学院于2011年12月开始修订学士学位课程。

(二)学生管理

1.学生入学标准。与传统大学不同,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充分考虑到自身发展愿景和使命,旨在消除年龄和教育资格障碍开辟学习途径,采用了灵活的学生入学标准。但斯里兰卡开放大学严格遵循了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和斯里兰卡资格框架的要求,以保证课程质量标准。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还承认学生之前的学习或工作经历,学生可经学校评议会批准,依据相应教职委员会的教师豁免委员会和课程开发委员会的规定,获得适当的学分豁免或学分转换。如果需要,相应的入学支持将被纳入学习课程的规则和条例中,以便为大多数在职学生提供生涯发展指导。

尽管斯里兰卡开放大学采用灵活的入学标准,但院系和学术部门会将认为合适的入学标准纳入备忘录,并提交由相关院系教师批准。被批准的文件将转交至课程开发委员进行评估,并由校规委员会评估学习计划的规则和条例。随后,批准的文件连同规则和条例转交至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评议会批准,并最终由理事会批准。在获得理事会批准后,该院系才能开始录取学生。

2.学生评价。包括形成性、诊断性和终结性评价在内的每一个教学过程都是不可或缺的。鉴于此,斯里兰卡开放大学采用连续的作业和测验作为形成性评价的方式,并对学生获得最低连续评价分数予以要求,以获得参加特定课程期末考试的“资格”。学校评议会确保所有院系公平公正地评价学生,并采用通用的流程批准评价人员在每门学习课程中开展连续评价、期末考试或任何选拔考试。学生评价在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许多校区和研究中心同时进行。为了保证标准和统一性,必要时将招聘外部监督人员,不同校区工作人员将根据程序手册中的指导方针对这些外部监督人员开展培训。

与此同时,还将聘请外部评价人员作为所有期末考试试卷的审核人与SLQF 6 级水平以上课程和研究生学位课程的复评人。相关教职委员会为每门课程聘请内部和外部评价人员,由校评议会和理事会根据“连续评价和期末考试程序手册”的规定予以批准,并向所有外部评价人员提供详细的指导方针,明确指出了对问题的预期回答范式、可接受的解决方案范围以及如何评分、评级等。

(三)师资管理

1.教师任职。斯里兰卡开放大学所有教师的任职与晋升均符合国家政策,并按照大学法案规定的招聘方案和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制定的规则进行。任何变动需经过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事先书面批准。相关院系和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校长办公室均有这些规定的副本,以便所有教职员工获悉。

2.教师入职培训与试用。人力资源是斯里兰卡开放大学最重要的资产,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结合了激励和培训来提高教师的素质。教师入职培训由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教师发展中心定期开展,这些培训能让教师认识作为远程开放教育机构的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特征和实践。此外,讲师(试用期)需要在首次任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24 周的高等教育教学能力建设证书课程(Certificate Course on Teaching in Higher Education,简称CTHE),以作为日后进修的先决条件。

3.教师发展。远程开放教育系统中教学方法和课程方式的不同需要不同的角色参与其中,包括规划者、课程开发者、编写者、编辑、剧本作者、评估者、监督者、导师、协调员、培训人员、展示人员、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团队领导等。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和网络学习的发展,教师的作用将进一步发生革命性变化。教师发展中心和教育技术与媒体中心开展了各种培训项目,以填补斯里兰卡开放大学教师现有技能与所需技能之间的差距。

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全力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的全日制或在职培训、学术访问、会议和研讨会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要能准确识别教师提高技能的个人需求以及整个机构的要求。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还支持非学术工作人员研修最多两门课程,并对相关学习费用和学习假期给与支持。

4.教师表彰与奖励。与其他大学一样,根据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指导方针,斯里兰卡开放大学为服务10年、25年、30年和40年的教职工颁发长期服务功勋奖励。2003年,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还在各个领域启动了各种奖励计划,如基于学科和远程开放教育研究的基金项目,以鼓励学术人员。之后,视频制作、互动多媒体和在线制作奖项也被添加到奖项列表中。目前,学院正在考虑对所有学术和非学术人员实行以绩效为基础的奖励计划。

(四)信息管理

1.正式与非正式沟通。有效的信息沟通在斯里兰卡开放大学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学生群体多样化,许多学生可能只是偶尔来校;另一方面,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对地方教职工和访问教职工的依赖性很强。因此,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许多沟通机制都是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沟通渠道而设计的,包括非书面的、书面的、在线的和移动的沟通机制。

斯里兰卡开放大学通过非书面的沟通渠道建立了一套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全渠道沟通系统。院系层面的决策通过该系统传达至教职委员会、评议会、理事会,理事会层面的决定通过相同的渠道传达下去。而书面沟通渠道包括:由学院编写的手册/入学简介/指导手册,并在学生申请时分发给潜在学生;向所有学生分发的课程信息和学术活动时间表;在各部门、学院的布告栏上的通知;学生会办公室有关一般纪律、考试、学生选举等的规定;教职员工备忘录和通告。在线和移动沟通渠道包括:教职工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和内联网(“ALLOU”)进行沟通,“ALLOU” 还加强了斯里兰卡开放大学与社区之间的社会联系;教职工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虚拟课程和在线课程与学生进行交流;教职工的短讯服务等。

2.学生投诉与申诉。首先,学生代表可获得正式参与机构体制安排的机会。如有需要,学生与副校长、院长、监护人、学生辅导员或任何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也可举行特别会议。其次,学生个体可以随时投诉与申诉,并在可接受的和约定的时间内得到相关问题的解决。学生顾问主席首先处理投诉和申诉问题,然后可将学生转交给适当的工作人员或管理员。

综上,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在课程管理、学生管理、师资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均采取了一系列的质量保证措施,以保证整体教育质量。但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在质量保证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难与障碍,如该校作为国立大学系统的一部分,其结构和授课方式与传统大学有很大不同,远程开放教育的授课模式和网络化是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典型特征。因此,学术和非学术性的岗位以及教师招聘过程应该符合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性质和功能。然而,有关当局没有积极考虑这种情况,这对学校的持续发展是不利的。另外,虽然质量保证程序、机制和相关设备设施已经到位,但人员短缺和需要处理大量不同学生在不同学习计划中需求的问题,阻碍了斯里兰卡开放大学有效实施诸多质量保证的实践[5]。

三、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质量保证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很显然,在斯里兰卡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框架下,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质量保证活动的开展形成了一些基本经验,可为我国远程开放教育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与相关配套机制建设提供借鉴与启示。

(一)遵循统一的国家资格框架

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质量保证活动的开展遵循了斯里兰卡资格框架的统一要求。斯里兰卡资格框架是斯里兰卡高等教育系统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能为学习者提供一个透明和连贯的框架,以帮助学习者实现终身学习的目标[6]。一方面,在斯里兰卡资格框架下,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课程设置严格遵循了其关于资格持有者要达到的学习成果等相关要求,以保证课程质量标准;另一方面,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还遵循了斯里兰卡资格框架关于学习者过往资格的认可机制,承认学生之前的学习或工作经历,采用灵活的学生入学标准,让学生获得适当的学分豁免或学分转换。因此,斯里兰卡资格框架将有助于保证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教育质量,并将有助于其改进学习和授课方式。

我国也有必要借鉴其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家资格框架,为我国远程开放教育质量和开展方式提供保证和参考。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另一方面,要根据我国国情,规定相关资格、学分等的描述与水平,制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和等级,保证教育质量,同时使各类教育实现真正的互通与衔接,建立涵盖所有教育类型且立足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国家资格框架。

(二)开展内外部质量保证活动

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在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下,开展了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保证活动。内部质量保证以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内部质量保证部门的设立为主要标志,外部质量保证主要包括QAAC 院校评估和学科/课程评估活动的开展。可以说,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质量改进系统,是建立在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保证两个支柱上的。内部质量保证是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定期开展监督并向学校的高层管理人员报告,以便纠正存在的缺陷并采取措施。定期进行的自我评估为准备外部质量保证的自我评估报告奠定了基础,其报告构成了外部质量保证评估团队进行质量评估的基础。因此自我评估报告真正反映了机构的内部功能,通过内部质量保证程序进行内部监控。在这个过程中,来自外部质量保证的报告被期望作为内部质量保证的反馈,内部质量保证反过来引导学校针对评估结果采取后续行动,改进不足并提出建议。这是一个递归和迭代的过程,确保学校各个方面走向持续改进的正确道路[7]。

我国远程开放教育高等院校主要实行以内部质量保证为主、外部质量保证为辅的质量保证体系。这些院校在内部质量保证方面以自查为主,采取多种方法加强教学质量保证;在外部质量保证方面,主要接受教育部的试点评估、年报年检等,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校外学习中心评估等[8]。然而,内部质量保证与外部质量保证的统一性与体系性不强,两者联系不紧密。因此,有必要开展内外部相结合质量保证活动。一方面,可借鉴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内部质量保证部门的设立,健全工作机制。尤其是要设立常设内部质量保证机构,使内部质量保证活动常态化、体系化,同时注意建立与其他部门良好沟通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内部质量保证效用。另一方面,可借鉴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外部质量保证活动的开展,加强我国远程开放教育高等院校的外部质量评估,深化外部质量评估与院校内部质量评估的联系,从而达到真正促进院校内部质量提升的目的。

(三)围绕学习者需求开发课程

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充分围绕学习者需求,动态开发课程。如斯里兰卡开放大学为满足学习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期望,对现有课程进行修订,将新的内容纳入课程或重新组织课程;并基于学习者的需求自主开发学习者的自学材料;学习者关于课程内容、授课方式、评价等方面的反馈可以通过课程协调员和学术部门的质量保证代表获得;除了一些外部课程评估,各院系还通过开展内部评估不断改进学习计划。

反观我国远程开放教育高等院校开设的课程,由于其学习对象主要是成人,学习内容与工作内容联系不够紧密。由此,我们可借鉴斯里兰卡开放大学课程开发的经验,从学习者的需求出发,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学习内容与工作实践的结合。首先,在课程开发人员的组成方面,积极吸纳学科专家、实践专家、课程与教学管理人员等参与;其次,建立相应的课程开发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听取学习者的需求,动态修订并完善课程。

(四)引入第三方学生评价机制

为确保公平公正地评价学生,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引入了第三方学生评价机制。如为了保证学生评价在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不同校区和研究中心的标准和统一性,必要时将招聘外部监督人员,同时还将聘请外部评价人员作为所有期末考试试卷的审核人与SLQF 6 级水平以上课程和研究生学位课程的复评人,相关教职委员会还为每门课程聘请外部评价人员。

很显然,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引入公平公正的第三方学生评价机制对推进我国远程开放教育的质量保证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大多数远程开放教育高等院校,实行的还是“教评一体”的学生评价模式,教师“教”得怎么样以及学生“学”得怎么样均由学校教师自己评价。而引入第三方学生评价机制,将有助于立足远程开放教育机构成人学习者的特点,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客观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一方面,有必要引入社会层面参与评价学生,例如用人单位、行业企业等;另一方面,有必要建立多元的评价模式,避免单一的评价方式,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

(五)注重教师的激励与培训

斯里兰卡开放大学十分注重不同岗位、不同角色教师的激励与培训。如针对讲师,有专门的高等教育教学能力培训;针对远程开放教育系统中的不同角色,包括规划者、课程开发者、编写者、编辑、剧本作者、评估者、监督者等,开设专门的技能提升培训;针对非学术工作人员,支持其研修两门课程。并且,这种激励与培训贯穿教师整个生涯发展过程,从教师入职、教师发展到教师长期服务到一定年限,斯里兰卡开放大学都给予了恰当的激励与培训安排。

斯里兰卡开放大学的教师激励与培训对我国远程开放教育机构的教师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方面,需要注重不同岗位、不同角色的教师激励与培训。除了专任教师以外,还应当基于远程开放教育机构的特点,对不同角色的教师给予针对性的激励与培训,支持全员教师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需要注重教师生涯发展过程中各个不同阶段的激励与培训,支持教师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

(六)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

考虑到开放大学的特点,斯里兰卡开放大学为学生和教师的互动设计了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包括非书面的、书面的、在线的和移动的沟通机制。此外,在学生的投诉与申诉方面,斯里兰卡开放大学也设计了一套沟通处理机制。

鉴于此,我国远程开放教育机构有必要考虑学生年龄、身份、工作岗位、所在区域等的复杂因素,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挖掘各种媒介优势,建立学生和教师之间更加多元和有效的沟通平台。该平台应该涵盖学生报名、入学、学习、考试、毕业等各个环节,缩短学生和学校、教师之间的距离,方便教师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辅助教学管理,形成师生互动的良好氛围,构建和谐的虚拟校园。此外,我国远程开放教育机构还有必要建立一套信息沟通处理制度,尤其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和紧急情况,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及时地沟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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