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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证书角色与功能定位研究

时间:2024-05-08

□李 静 周世兵

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日益深化的态势下,我国职业教育借鉴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成功经验,在职业院校启动1+X 证书(即“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实施,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获取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宽毕业生就业途径,各类初中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仅反映职业活动,也是职业技能水平的标志,在社会上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者享受同等待遇。试点工作实施后,高职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都将积极行动起来,高职院校将可以培训社会学习者,社会培训机构或企业也可以培训在校大学生。

一、1+X 证书制度实施的现实背景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属于类型教育,而类型教育的特征表现为培养模式和评价制度要与教育功能和活动特征相契合[1]。职业教育是使人与职业相融合的教育过程,以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为手段,以能力本位、德技并修为目标[2]。因此,对职业教育的评价应是学校教育的普遍性与行业企业职业的专项性相结合,职业教育不仅要使受教育者具备正规的学历,还要具备职业人的就业属性。这就是1+X 证书制度实施的现实要求。1+X 证书制度是学历教育和社会人才需求标准的统一,反映了职业教育(产教、校企、工学、理实)的内在规律,从这一属性看,1+X 证书制度是教育制度和就业制度的融合。

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态势下,国家实施1+X 证书制度,以促进职业教育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具体表现为:一是产业转型升级对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较大。传统职业资格鉴定存在未关注职业能力评价、鉴定手段不能有效鉴定技能水平、没有记录学习者能力培养过程等弊病。而产业转型升级使生产技术、管理组织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也使企业对一线技术人员用人标准产生了新的需求 (技能操作高端性、人才结构分层性……),要求技术人员不仅掌握岗位工作技能,还要了解其他岗位工作内容,能够及时感知生产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具备使用行业最新技术的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良好的沟通协作。因此,人才评价制度需要发生变革,1+X 证书制度应运而生。二是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近年来,为了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提出了“双证融通”,将学历文凭(“育人”目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育才”目标)相融合[3],从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但在“双证融通”实施过程中,存在知识体系、评价标准不同、专业有多个职业证书、课证难融的现象。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赋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业证书的权限,由行政部门打破壁垒,对两类证书进行管理和监督,突破“双证融通”弊端,提升人才培养效率。三是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自2015年以来,若干职业证书陆续取消,但这并不能弱化职业证书反映职业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的作用,职业证书也是用人单位用人的依据。调研数据显示:持有职业证书的毕业生收入比无职业证书毕业生收入高出17.6%[4]。长期以来,我国职业证书存在“证出多门”现象,且无法有效鉴定证书持有者的职业能力,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证书的竞争效力缺乏,不能应对市场检验。1+X 证书制度的试点实施,两种证书体系(学历证书体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系)将分别由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管理,明确功能和定位,强化证书效力,从而培育出一批具有市场价值的资格证书。四是职业院校资源可以为职业资格证书考取提供条件。近年来,各级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软件硬件建设,但是这些资源仅仅满足职业院校学生学习需要,并未对社会开放,软件硬件闲置率较高、利用率低。1+X 证书制度的试点实施,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参与职业证书的考核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效地利用了职业院校资源,也充分彰显了职业院校的权威性。五是国家职业资格框架构建需要。国家人力资源配置需要设置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协调教育和劳动力市场合理发展。目前,适合国家人力资源配置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尚未形成,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各自为政,并未融通,高校注重学历证书,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过分强调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只认定有限的高级职业等级证书,缺乏协调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1+X 证书制度的试点实施,为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建立提供了契机,政府机关可以将两类证书体系协调发展,探索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协同授予的可能性。

二、1+X 证书制度发展借鉴

作为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大国的法国是职业资格证书发展最完善的国家,法国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在法国的“终身教育”发展历程中起着关键性促进作用,自从2002年《社会现代化法》确定了法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委员会的社会地位后,委员会陆续认证了1.5 万种各级各类职业资格证书[5],满足了社会各阶层对职业能力学习的需要,促进了终身学习理念的发展。法国的证书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就业证书,一类是培训证书。在《社会现代化法》确定了法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委员会社会地位的同时,欧盟出台了“促进终身学习的欧洲资历框架”,明确提出了在尊重各国多样性资历前提下,实现欧盟各国之间文凭互认,为法国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构建和终身学习发展提供了保障。法国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有两种途径:一是法定列入,国家颁发的证书法定列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如法国国民教育部颁发的高中毕业会考证书;法国高等教育、研究和创新部颁发的硕士博士证书;法国体育部颁发的高山滑雪等专业高级技术员证书…;法国就业部与法国房屋联合会共同颁发的工程造价等技能证书;二是非国家名义(私立院校、个别部委、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通过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委员会提出申请,通过后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截止2017年底,法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列入的资格证书有10864 份,法定列入证书8457 份,占比77.8%,其中高等教育和创新部颁发的证书最多,占80.2%,工程师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占7.2%,国民教育部颁发的证书占6.5%;申请列入证书2407 份,占比22.2%[6]。法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涵盖高中毕业会考证书、中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能力证书、大学技术文凭、硕博士证书、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等。

纵观法国职业资格证书发展成功经验,主要是:一是高效统筹的证书管理体系。法国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机构涉及机构众多(涉及政府、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等),均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委员会管理,评估标准、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效率高。二是职业资格证书设立科学合理。在法国,职业资格证书设立、修改和取消,需要“职业咨询委员会”的教育、企业专家根据行业发展对职业能力的要求评估是否设立,根据行业发展评估职业资格证书的修改。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参与资格证书的设立、修改与取消,促进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规格与行业企业需求紧贴,提升了毕业生就业质量。就法国2011、2012、2013 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获得学历的同时持有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57%职业专科毕业生、71%职业本科毕业生、85%硕士毕业生对职业表示满意)[7]。三是注重引导职业教育更加关注“学生能力”。职业资格证书评估体系从知识、技能、能力三个维度,引导院校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四是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确保职业资格证书价值。国家政府部门、教育机构、院校、行业企业都可以参与资格证书的申报,法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委员会严格规范证书列入,保证证书的质量,一旦列入,资格证书的价值将得到国家的认可。五是对接欧盟,职业教育国际化。法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委员会与欧盟出台的“促进终身学习的欧洲资历框架”对接,为法国与欧盟各国学位、证书互认创造了机会,推动了人才流动,促进了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

三、1+X 证书角色与功能定位

1+X 证书不是一个证书或一类证书,而是两类证书(即“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融合。未实施1+X 证书制度以前,“1”与“X”相对独立,发证部门、评价标准均不同,认定困难。1+X 证书制度实施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监督在院校内推广“X”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评价标准是能在院校内实施的培训标准,也是行业企业标准,不仅面向院校大学生,也为企业员工和社会学习者服务,隶属于职业教育“学分银行”账户。1+X 证书构建需要充分认识“1”和“X”的角色和功能,“1”和“X”是基础和拓展的关系,作用互补不可分离,在原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授予体系仍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使“1”和“X”协同发展。“1”——学历证书,具有基础属性,功能是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职业专项技术技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技术变革日新月异的态势下,产业转型升级、职业形态纷繁复杂变化,暂时的知识和技能并不能作为任何一个社会主体的终身保障,每名从业人员都要通过3-5年的学历教育后,具备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具备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岗位实践锻炼提升技能,通过不断学习探索新技能,通过终身学习具备终身发展品格和能力、职业生涯持续发展的动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发挥好学历证书的作用,鼓励学生获取学历证书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的同时,积极考取专业多种职业技能证书,拓宽就业本领,提升就业竞争力[8]。“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专项性、引导性属性,功能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并根据新技术新技能不断强化拓展职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比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更强调职业技能的形成过程。“资格”是从业主体进入某一领域的最低标准,而“等级” 标志着从业主体在职业发展过程中的递进,具有“生涯”的意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仅为从业主体提供进入职业领域的机会,也为从业主体提供职业发展的通道。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获得需要经过系列评价体系,1+X 证书制度的试点实施,使政府教育部门具备鉴定职业技能等级的资质,采取了“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的评价方式,评价地点可以在职业院校、企业真实工作场所,评价工具可以是试卷、实操等,评价内容是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对接,评价主体可以是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也可以是企业专家。1+X 证书制度实施后,要注意处理“X”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关系,并不是说有了“X”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就取消了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业院校推动职业资格证书考取仍然有其必要的意义。职业资格证书是某些行业从业的必要条件,如航海作业人员、医护服务、教育等行业,入行需要职业资格证书。

“1”与“X”之间的协同配合,是1+X 证书制度试点实施的关键。从课程与教学整合层面看,“1”与“X”整合,也让职业院校重新审视由公共能力到专业专项能力培养过程“模块堆积式”(“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专业实训课”课程体系)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割裂的原因,从而探索实施从关键能力到专项能力培养过程的“同心圆式”的(矩阵式的课程体系)能力培养模式,关键能力为职业专项能力奠定基础,职业专项能力为核心能力提供保障,关键能力与专项能力相辅相成。在“同心圆式”能力培养模式下,学历教育促进职业能力发展,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互辅佐。从教育过程看,“1”和“X”体现在融合、置换、补充上。“融合”体现在一个教育时间阶段获取两类证书,“X”证书体现了专业路径,职业岗位覆盖面广,具有行业通用性。“置换”体现在一个教育时间阶段有若干子系统,就某个子系统(岗位群)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适用于某区域或某岗位。“补充”是随着技术革新、产业转型升级的到来,由培训评价部门代替职业院校,面对新技术新需求开发的“X”证书。《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培训评价组织要与行业企业职业标准、国际先进标准对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发职业等级标准,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8]。《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发布,明确了在1+X 证书制度试点实施过程中,“X”证书的参与主体不仅仅是政府教育部门、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培训评价组织也将是1+X 证书制度实施过程中参与的中坚力量。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制订过国家职业标准、具有职业培训资质、有实力的师资团队、受到业界广泛认可的培训机构都可成为培训评价组织。目前培训机构较多,但制订过国家职业标准的培训机构较少。因此,从以“培训”为主业到以“证书标准开发——培训指导——评价考核——证书管理”为主业,从”培训机构”到成为“培训评价组织”,是目前培训机构今后转型的重点,也是“1”和“X”实现“补充”功能的探索。

实现1+X 证书角色与功能合理定位,一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课程建设专家、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出台完善的1+X证书开发技术方案(涵盖证书开发理念原则、开发程序、考核方案等),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发主体有明确的开发依据。二是建设1+X 证书信息化管理平台,效仿澳大利亚的“培训包”,实现证书的报名、考核、获取、查询高效便捷管理,无时空无地域限制。三是建立严格的1+X 证书资质授予管理制度,虽然职业院校被赋予“X”证书授予权,但是并不是所有专业都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授予权的,仅是那些拥有教学和科研实力的专业才能被赋予“X”证书授予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区域内各职业院校的专业资源与实力,统筹分配“X”证书的授予权,并制订过程管理制度,定期对拥有授予权的专业进行检查。

1+X 证书制度的试点实施,将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体作用,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系。“1”——学历证书和“X”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类证书体系将在社会发展的大潮中找准自己的定位,政府部门也将强化证书的质量,筛选出一批有价值的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满足社会和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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