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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校内“双线并行”模式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和实践

时间:2024-05-08

□佟军民 郭长庚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过20 多年的发展, 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首次发布的《2012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显示,2011 年全国高职学校达1276 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60%,招生数325 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总数的47.7%[1]。 与此同时,高职院校经过近几年来不断探索和改革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已成为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 在规模迅速扩充和模式逐步转型的背景下,如何有效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现高职院校可持续稳步发展,已成为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校内“双线并行”模式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下称“我院”)成立于2001年,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和师范专科教育。 学院设有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汽车系等10 个系(部)和省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在2002 年,学院在教务处设立了科研督导科,同时成立了学院教学质量督导组。 近几年,根据教育部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要求,学院在传统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础上, 进一步发挥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外专家组和院系两级督导组、教师以及学生信息员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作用,对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做了大胆改革和实践。

学院提出并实践了校内“双线并行”模式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在校内教学质量评价中,评价主要对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个人和负责一线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学单位进行评价,也即对教师和系(部)分别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对系(部)的评价结果,可充分调动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促进教学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系(部)教学管理的质量与水平。对教师的评价结果与教师的津贴、晋升职称、聘任、评选先进、年终考评、进修学习等联系起来, 可激励每一个被评价教师规范自己的行为,促使被评价教师的教学活动更加符合教学质量目标的要求。校内“双线并行”模式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如图1 所示。

教学质量评价的周期为一个学期, 主要针对校内的教学活动进行评价,由于对系(部)和对教师的评价均需要从一个学期的开始到结束才能完成,并且是同步开展的评价,所以称之为校内“双线并行”模式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其评价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图1 校内“双线并行”模式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二、系(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的实践

(一)系(部)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

系部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社会评价、常规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活动等八个评估指标,系(部)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等31 个关键评估要素。 考核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

指标体系的前六项评估指标来自于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 号)中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2],由于该指标体系的评估对象是学校,而我们的评估对象是教学系(部),所以结合系(部)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对其重点考核内容分别进行了说明。

后两项是针对系(部)进行的常规教学管理和教务处布置的学期专项教学活动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其中系(部)进行的常规教学管理的评价主要从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系(部)日常教学监控执行情况等八个方面量化评价,每个单项都制定了得分标准;专项教学活动执行情况的评价主要从学院开展的专项教学活动,如课件比赛/说课比赛、 院级质量工程/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与验收、教师顶岗实践、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选修课、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教师职教能力提升等七个专项教学活动量化评价,有力的促进了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

针对我院正在抓内涵建设的特点,对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和学生参加技能大赛三个方面的开展效果添加了加(减)分项。

该指标体系既有全面性又有针对性,既有对过程的评价也有对结果的评价,可以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对系(部)教学过程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表1 考核指标体系

(二)评价的方式、方法

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含抽查)、 集中检查与专项教学活动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社会评价”六个方面,占总成绩的40%,由教务处牵头组织,集中检查评估,根据期末各系(部)陈述答辩、查阅原始佐证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核,采取系(部)互评的方式计算得分;“常规教学检查”,占总成绩的30%,主要由院督导组负责,每学期初,对系(部)下发本学期院督导组的督导计划,根据院督导组、教务处及院领导平时常规教学检查结果计算该项得分;“专项教学活动”,占总成绩的30%,主要由教务处根据本学期开展的专项教学工作的过程和效果计算得分;“加分项”和“减分项”,在以上得分的基础上,根据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的有关情况,以及学生技能大赛获奖情况予以加分或减分。

(三)评价的结果及其激励措施

系部教学工作量化考核(除加分项外)采用百分制,根据得分结果划分为优秀等级、良好等级、合格等级和不合格等级。

奖励的对象为在系(部)教学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所有人员, 其中突出了对教学管理的人员奖励。奖励金额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等级”奖励金额,另一部分为“排名”奖励金额。 其中,达到“优秀”等级和“良好”等级的系(部)方有资格获得“排名”奖励金额。

三、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的实践

(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对象

考核学期内,在我院承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本校教师(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和校外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本校教师(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学生评教、系(部)评教和专业(群)教学团队评教三部分;校外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学生评教、系(部)评教两部分。

本校教师(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综合得分=学生评教标准分×60%+系(部)考评标准分×10%+专业(群)教学团队考评标准分×30%。

校外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综合得分=学生评教标准分×60%+系(部)考评标准分×40%。

各环节标准分的计算方法采用等差数列的方式计算,凡排名第一的。 标准分得分为100,排名最后一名的,标准分得分为70 分,中间名次的标准分按等差数列的方式计算,公差= d=30/(n-1)。 公式中的n 为总人数。

各环节均用标准分计算,可以使计算结果更公平和公正。

(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方法

学生评教,由教学质量评价委员会委托教务处组织实施,采用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 我院规定了具体网上评教的的实施步骤、程序和要求;系(部)评教,由各系(部)委托系(部)督导组对教师进行考评,专业(群)教学团队评教,由各专业(群)教学团队对教师进行考评。

校内教师(专任教师和兼课教师)的系(部)评教和专业(群)教学团队评教办法中,所涉及的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和教科研工作、专业建设工作。 两种考评办法所涉及的内容要有所侧重,不重复考核。其中,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教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发表研究论文、著作、教材编写、教科研成果、技术转让及获奖情况。 专业建设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课程建设情况,制订、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情况,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情况,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校外教师(兼课教师和兼职教师)的系(部)评教考评办法,各系(部)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单独确定考核内容。

学生评教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前的一个月进行,网上评教结束后,教务处安排专人对数据处理折算成标准分,一人执教多个教学班的,取各班对该名教师标准分的平均值作为该教师的网上评教成绩。系(部)评教和专业(群)教学团队评教根据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考评,在学期结束后的一周内,把教师成绩和排名情况提交教务处,由专人统一折算成标准分。 所有环节标准分得到后,最后即可获得该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综合得分。

(四)评价的结果及其激励措施

校内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以系(部)为单位,校外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以学院为单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前10%(四舍五入, 含10%) 为优秀; 综合得分在前30%~10%(四舍五入,含30%)为良好;综合得分在75 分(含75 分)以上的,为合格;综合得分低于75分,或出现一次教学事故(或教学失误和重大教学事故)的,为不合格。教学事故依据学院常规教学管理的规定认定。

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下一学期超工作量津贴发放中实施低职高聘;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校内教师下一学期超工作量津贴发放中实施高职低聘,校外教师,取消其作为学院外聘教师的资格。

四、“双线并行”模式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建设成效

学院自2004 年3 月首次制定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以来,每学期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量化考核。每经两、三个学期的运行,针对前次实施方案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订,截止本学期,我院已完成了第六次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的修订工作。

(一)系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的建设成效

结合学院实际,将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社会评价、常规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活动等八方面纳入考核内容。既突出了常规教学管理的评价,又对学院开展的专项教学活动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 每个方面都制定了得分标准。 指标体系既有全面性又有针对性,既有对过程的评价也有对结果的评价,可以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对系(部)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评价。

通过系(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充分调动了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有效地促进了教学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了系(部)教学管理的质量与水平。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建设成效

评价对象既有本校教师(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也有校外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评价主体来自于学生评教、系(部)评教和专业(群)教学团队评三个方面,评价结果计算采用“排名折算标准分”方式综合获得,整个评价体系操作性强,是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参与的质量评价体系。

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激励每一个被评价教师规范自己的行为,促使被评价教师的教学活动更加符合教学质量目标的要求,从而提高了教学质量。

[1]麦可思研究院.2012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R].上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12.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 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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