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滕 萍
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研究
□滕 萍
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职业教育长期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对于职业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文章认为从制度设计与法治视角去实现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是比较有效的手段。
职业教育;协调;制度设计;发展
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财政投入弱化,导致了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短缺。近年来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均预算经费投入虽然有所增加,但是与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经费的增幅相比还是少[1]。所以,在财政性投入增长缓慢和企业办学投入大幅度下降的双重压力下,中等职业教育办学面临较大的困难,这导致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落后和师资力量薄弱。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硬件配套设施还较落后,例如图书藏量,“高等职业教育人均占有量”为22.51册,而“中等职业教育人均占有量”只有6.51册,两者相差近4倍。经费不足是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教育经费长期过低,但是,对于中等职业教育还有一些特殊的原因。第一,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教育界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在三级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义务教育是“普九”的基础教育,是重中之重,投资比重一直在加大;高等职业教育由于有一部分学校是依靠国家的支持而发展的,投资比重一直比较高;而只有中等职业教育由于既不是高等教育也不是义务教育,所以国家的投资非常有限,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第二,由于在现实中,地方教育领导者的政绩主要体现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入学率,各级决策者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重普通高中轻中等职业教育的思想。[2]这种思想最终体现在财政拨款决策上,那就是对于中等职业教育投资较少。第三,随着科技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成本与其科技含量同步增高,加重了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危机。而且中等职业教育不像高等教育那样有校办企业增加收入,也不像普通高中有“借读费”、“补课费”等创收途径,中等职业教育只能靠财政拨款,所以相形见拙。
对职业教育而言,人们明显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就业需求层面上,人们希望通过接受职业教育而获得就业资格。但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大众化却使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更加困难。应该说,在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以前,高职教育基本上体现为精英教育,高职学生虽然不象大学生那样被称之为“天之骄子”,但是相比较中等职业教育,也具有一定的优势。高等职业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是国家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对于国民而言,高等职业教育大众化,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而对于中职教育来讲,则相对缩小了其生存之间。按一般逻辑来看,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毕业生与中职学校毕业生各有各的就业岗位选择范围,不应该是就业竞争的对手,但实际情况恰恰是成为了竞争对手。[3]这是因为,第一,就业岗位的缺少。由于近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缩减编制,岗位职员基本饱和,使得大学毕业生甚至研究生的就业重心下移,而国有企业在改制的过程中也面临冗员过多的压力,能够提供的岗位有限,这样,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出现大专、本科院校毕业生抢占中职学校毕业生岗位的现象势所必然。第二,专业设置的趋同性。高等职业教育二级学院实用化的课程设置,使其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方向具有一定的趋同性,面对共同的就业领域甚至岗位,学历相对要低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显然缺乏竞争优势。同时,现在企业招收员工的门槛已经普遍抬高,视大专学历为基本条件,对中职学校的学生不感兴趣,甚至明白地拒之门外。这样使得一些原本适合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己经有相当部分被高校毕业生抢占。因此,在这样的就业压力下,一些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重心发生了转移,一味地迎合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企业加工“产品”,注重“劳动力市场”而忘记了的“教育市场”的发展,学生入校就签订就业合同,读书不到一年就去企业实习,这表面看来是解决了就业,也为企业输送了人才。但是,实际上是很多学生就业不到一年就被辞退,或者由于工作太辛苦而一拍走人了。失去了工作的学生由于在校学习的专业知识太少,形成结构性失业,很难再次就业。
外部评价机制主要是政府和相关机构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估。由于中等职业教育服务质量模糊性和其度量成本过高造成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评估的困难和不足,评估机构难以对其客观而公正地评估。而且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现有的评价机制更多地偏向于对学校办学规模、就业率、学校办学资源等方面的评估,特别是对学校办学的评价,以就业率为评价标准,重视学校办学的规模因素,忽视对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误导了职业学校的办学方向。有些学校为了获取生源,不是通过提高教育质量吸引生源,而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虚假宣传上,有的学校甚至将招生计划分配到教师,招生与教师的奖金挂钩,不惜耽误教师的正常教学时间。更有甚者利用提高招生回扣的方法,获得生源。学校千方百计的获得生源后,便将精力放在工作单位的联系上。只要招进来的学生能够就业,社会评价才会提高,学校才能够生存。学校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招生和就业方面,而对教学方面却关注不够。现在教育部门将就业率作为衡量职业教育成功与否的重要甚至唯一的标准,这种做法是不利于职业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因为,影响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将学生能否就业作为评价职业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是有失公允的。并且,以就业率作为衡量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唯一标准,就会造成职业学校的经营管理者的投机行为。[4]职业学校就会为追求经济利益,过分注重招生和就业问题,而不注重对学生的培养质量。过分追求学生的就业率使中等职业学校成为一个培训机构和劳务输出机构,丧失了职业教育所追求的“为人”和“全面发展的人”的目标。缺少质量的中等职业教育必将会日显弊端,最终导致地位的下降,从而导致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出现不协调情况的出现。
应该说中高等职业教育是具有衔接性的,中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程度不仅对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以及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影响,而且衔接程度也是中高等职业教育能否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目前中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中高等职业教育之间没有建立良好的上升制度,比如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如何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的再深造;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资源的分配问题;以及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缺乏制度保障等等。目前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状况来看,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如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的融合问题、资金投入与分配问题、学校教学的连续性问题、乃至师资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就业培训问题、质量和效益问题等,这些都严重制约着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因此需要依据法律扫除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障碍,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中高等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把中等职业教育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发展职业教育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以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中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在客观上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在改革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经历了从内涵到外延、从形式到内容的不断演变过程。因此,应该基于全人类生存发展的背景,对中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问题加以探析,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中等职业教育应以促进经济可持续性协调发展为目的,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实现长期的、合理的、协调的发展,形成中高等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共同进步的科学发展模式。
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模式具有它的独特性和针对性,这是由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性质、内在规律以及促进就业的功能所决定的。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目前已建立了以中高等职业教育性质、规律为依据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模式,从教学管理到学生管理,再到后勤管理,形成一个比较完善、规范的管理体系。但是,从促进就业的功能角度出发,中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整个新型模式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中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实现结合和统一,才能促进各自的良性发展,尤其是对中等职业教育来说,必须加强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结合,才能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一定的机会和空间。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结合,要求我们必须不断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自所具有的优势,进行协调统一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一个重要力量,必须紧紧把握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为了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结合与协调,本文认为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大力加强对农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对象大多是来自农村的学生,加强对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是中等职业教育的优势也是责任所在。农业人员通过接受职业培训,可以掌握一定的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思想和素质,这对我国整体的精神与社会文明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只有不断加强对农业的中等职业教育培训,他们才会具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培训的素质和要求,才会在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培训当中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连接。在加强对农业人员进行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时,当地的教育监管部门要发挥特别的作用,教育监管部门应该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准入政策的制定,给予中等职业院校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相关企业与中等职业院校进行合作。教育监管部门,应该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结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条件,比如在招生、中职学生升学以及学费、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协调和关注。
第二是高等职业教育可以与中等职业教育采取合办职业教育方式。高等职业教育相比中等职业教育具有人才优势,也具有技术优势。高等职业教育可以在多个方面弥补中等职业教育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通过联合办学,会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一个具体的发展目标,也会给中等职业教育带来更多的教育资源,通过联合办学,不仅能够实现双方资源的整合,更能为双发发挥各自的优势创造条件,从而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三是中、高等职业教育应该加强人才交流。中等职业院校可以通过引进高等职业院校人才的方式,来提升中等职业院校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同时引进人才,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这些人才可以充分利用他们各自的专业以及关系优势,为中职学生带来学习和工作的机会,这对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到中等职业院校中来,对其而言,可以拓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充实其掌握职业教育的资源的能力。
1.要加快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准入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无论对中职教育还是对高职教育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既可以体现职业教育的成果,又可以为职业教育学生发展提供支持。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量日益增加,职业资格制度将成为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参考项目。我国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快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并逐步扩大“准入”的职业范围。对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上岗,并获得不低于同等学历层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待遇;对于有些具有特别才艺的高职校毕业生给予特别待遇。这既有利于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又有利于刺激社会对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需要,也有利于全面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2.要建立高等职业教育技能等级考核制度。我国教育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技能登记考核制度,不但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技能等级考核,获得社会颁发认可的证书,而且应该也让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更高层的技能等级考核,并颁发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这样,不仅利于中高等职业教育技能的衔接,也有助于社会对高职校毕业生的认可以及录用。
要根据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技术性和专业性的特点,逐步增加更能反映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特点和高职人才技术特性的学位,比如中职学生可以进入到高职院校深造,而高职毕业生还可以设立学位,来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这既有利于调动人们(包括接受继续教育的各类在职人员)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企业更加合理地招聘和使用人才。
职业教育以普通教育为基础,在普通教育中就很注重开设职业课程,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增强了学生的职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在职业教育中,比较重视基础文化课程及专业理论教学,同时注重技能实践教学,通过校企合作,让企业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来,通过对企业发展动态以及市场需求的了解,不断调整专业培养目标及标准,形成培养各层次技能人才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体化职教网络。
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研究,对中等职业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理论意义,希望本文的研究,对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性发展有所裨益。
[1]李祖祥.东部地区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经验[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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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沈超.就业、收入、和谐: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4]荣策.对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职业教育,2008(9):33-34.
责任编辑 刘扬军
G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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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7518(2011)04-0075-03
滕萍(1962-),女,辽宁省大连市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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