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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俊海贪腐案敲警钟

时间:2024-04-24

融纪轩

“在留置期间,我度过了平生第一个难忘的父亲节、端午节、建军节……我痛哭了八九次。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帮助过我的好心人、对不起我的妻儿、对不起厚爱和关心我的领导、对不起党的培养和国家的资助……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痛心疾首!”说到自己的过往经历,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俊海泣不成声。此情此景,乍一看起来像是表演,而实际上,是他发自内心的深深忏悔。

冯俊海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村家庭,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毕业后,他在中铁八局集团当过员工,也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当过教师,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冯俊海升任正科级级别的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可是,他没有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放纵贪念吞噬自我,导致他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2020年11月,冯俊海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受贿所得人民币112万元被依法追缴。

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在我这个位子上,不算官,权不大,别人找我办事也没用,我也不理会他们,我要做一个廉洁自律的人。”这是刚上任时的冯俊海说的话,字里行间充满了风发意气与十足自信。

2015年12月,经过竞聘考试,冯俊海以第一名的高分坐上了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位子。新官上任三把火,初来乍到的冯俊海一如自己所说,公事公办,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深受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称赞。然而,好景不长,冯俊海一时未能把持住自己,就陷入了贪欲的泥沼不能自拔。

自己放纵贪念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冯俊海已然不大记得。但他仍清楚自己收受第一笔贿款,是在某年中秋节的前几夜。当时,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管敲开他的房门,与他寒暄了几句,就把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交到他的手中:“我们的工程马上就完工验收了,这是我们老板的心意,如果有新的工程,也请您多多关照。”

毕竟是第一次收钱,冯俊海当时的心中充满了慌乱。那一夜,他彻夜不眠,翻来覆去纠结于是把钱原物退回,还是把赃款交予纪委处理。但可惜的是,在这种大是大非的抉择面前,冯俊海最终选择了让理性退场:“这么晚了,只要他不讲,我也不讲,‘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又有谁知道!更何况,我自己正缺钱用呢。”

“送钱给他后,我与他的关系更近了。”某工程项目老板说道,“我在融水的项目工程款从来没有被为难过,也根本不需要我跑什么签批,都很顺利结到了工程款。工程在顺利竣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都得到他的支持。”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冯俊海愈发把收受贿赂看作理所应当,而贪念之心就像决堤之水一般无法收拾,每到临近中秋或春节时,他肆无忌惮地在加油站、广场停车场或办公室多次收受工程老板数万元的人民币。

“我后悔啊,为什么第一次没有坚决拒绝,把持住自己,但一切都晚了、晚了!”冯俊海悔恨地表示,“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自己心存侥幸,没有主动把收受他人的钱一起上交组织,这是欺骗了组织,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没有做到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从2016年至2020年5月期间,冯俊海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与本单位有业务关系的七名商人共计112万元人民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4.5万元人民币。2020年8月31日,冯俊海被柳州市纪委监委“双开”,其涉嫌受贿一案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月8日,融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冯俊海做出逮捕决定,10月27日融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其涉嫌受贿一案,在法庭上,他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身陷囹圄,悔不当初

“在我读书时,父亲常对我们俩兄弟说,你们能读到哪,砸锅卖铁我也要把你们送到哪。参加工作后,父亲又鼓励告诫我,要趁着大好社会,努力奋斗,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任何时候都要给自己涂红,而不要给自己抹黑,给家人抹黑。”每每想起父亲的话,冯俊海总是悔恨不已。如今因为放纵贪欲锒铛入狱,在他看来,不仅是对不起已逝的父亲,也愧对日夜牵挂着他的耄耋老母。“在以前,我只要有点空闲时间就可以回去看你,现在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看你啊!”

冯俊海的父亲去世后,他的弟弟常年在外务工,只留下孤苦伶仃的母亲在老家,吃、住、行全靠她自己。有一次,冯俊海拿着自己收受的贿款专门在老家置了一套新房,想让老人家能有更好的条件安享晚年。可是母亲早就习惯了清贫的生活环境,天黑时,为了省钱,她连电灯也舍不得开。她担心,开电灯会浪费电和浪费钱。因此,冯俊海的母亲会在天没黑之前,草草地吃些晚饭就上床睡觉;天一亮,她就起床干活。这样的生活状态虽说清苦,但也是无忧无虑的:在她看来,她的儿子要强争气,吃“公家粮”,当“国家干部”;可是她哪里知道,自己的儿子不争气、犯了事,什么时候才能回家看她,还是个未知数。

每每想起这些,冯俊海都是泪流满面,对于当初自我的选择悔恨不已:“我为什么这样子?收了别人的钱,用了别人的钱。这点钱又值多少。不值啊!真的不值!我对不起母亲,也对不起死去的父亲。他们教育的儿子竟然犯了法、违了纪……”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我要将我的错告诉新入职的公务员,希望他们千万不要重蹈覆辙,千万不要甘愿被另有所图的人围猎,千万不要甘愿当钱的俘虏。而实际上,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冯俊海深刻忏悔道。他说的话,就是他真实的想法,实际上是他对自己所犯的错,此时才真正猛然醒悟,对他来说,这个醒悟来得有点晚,到得有点迟,让他的“官”没了、职也没了、家里的顶梁柱也倒了。母亲、妻子、孩子怎么办?事实面前,冯俊海有太多的无奈,却无法改变现实,只能不断地忏悔,他要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对小事、小节、小利,不能掉以轻心。稍不注意我们就成了‘温水里的青蛙。同时,从这件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公生明、廉生威,贪腐对个人来说,对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种巨大的损害,犯了错不但伤害了自己,还伤害了父母、弟弟,千言万语也无法改變我现在的事实。”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他深刻地剖析自己 。而对他曾经的同事、新入职的公职人员,更是“一面镜子”,他的案例,将起到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

他所犯的错,从深层次来说,正如***总书记曾经讲到的那样:“不要看到经商发财而感到怅然若失……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官商结合必然导致官僚主义。”这句话用在冯俊海身上,再合适不过。在这个“官”位上,他任职的时间不长,钱却收了不少,看似风光得利,实则内心已被贪念腐化,“消亡”自是迟早的事情。作为公职人员,就应该正确理解***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既然入了职、当了官,特别是主政一方的“官”,就应该为民着想,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勤务兵,而不能为自己一时之快而谋私利。因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祉,而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

大量事实也表明,没有干部的清正,就没有政府的清廉,更谈不上政治上的清明。所以,从冯俊海的案例,我们得到一些启示,我们一定要从领导干部抓起,从“移风易俗”入手,坚持原则,抓在平时,管住小节,守好底线,大胆地向那些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陈规陋习”开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单位系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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